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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头三千岁的狼崽子被我讹上了 (长庚启元)


  “吃饭就不必了,我公司还有一些事情没有处理完。”秦云有些为难,“要不喝咖啡吧!”
  “也行。”沈枫点点头, 反正他此行的目的也不是为了吃饭来着。
  找了一个咖啡馆, 要了一间包厢,两人坐了下来。
  “咦,秦云, 你头上好像有东西?”刚坐了下来,沈枫就惊奇地叫了出来,“你把头伸过来,我看看。”
  “什么东西?”一听头上有东西,秦云本能地把头伸了过去,“不会是虫子吧,要是的话,你赶紧帮……啪。”
  看着已经昏睡过去的秦云,沈枫收回了手,直起身来自言自语道:“得赶紧把这枚英魄之晶拿回来了,要是九婴哪天发神经,搞不好这枚魄晶也要被他毁了。不过这一拿出来的话,这秦云估计就要直接去冥界报到了。哎,难搞。”
  “要不……请他帮忙吧!”提起“他”时,沈枫的脸上出现了迟疑,最后咬咬牙,捏了个手诀,手指抵住自己的眉心,开始引动自己的命魂去联系他口中的“他”。
  不多时,包厢中凭空出现了一个黑洞,一个黑衣黑袍的人从黑洞中徐徐走了出来。
  伴随着他的出现,整个包厢像是被黑色沁染了一般,变得黑暗、空洞,就像是陷入了异次元一般。
  黑衣人没有带面罩,但是他的整张脸似乎都被黑暗笼罩着,谁都看不清楚他的样子。
  整个人散发着无比阴冷而又恐怖的气息,让人望而生畏,心中无故就生出了无比绝望之感,但这种阴冷和恐怖不是他的威压所致,而是让人觉得,他本身就是大恐怖的存在。
  但实际上,他也的确是大恐怖存在——不该存在于蓝星的大恐怖。
  “冥王大人,好久不见!”沈枫眯着眼睛看向眼前之“人”,语气幽深,且有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忌惮之意。
  冥王,冥界的主人,是那个死亡国度至高的“神”,传闻他受到诅咒不能离开地狱半步,但是如今,却被召唤出现在了人间界。
  “你倒是敢叫我!”冥王看着沈枫,不由地冷笑道,“你违背天道,重新转世,不怕我把你抓回去吗?”
  “欸,这么大罪名我可不敢背。”沈枫一副不敢的样子,“依照常规情况来说,我们修真者一旦修炼到元婴,就等于放弃了转世的资格。但是俗话说得好,大道九十,天衍四十九,它终究还是给了我们修真者一条活路的。我的命魂其实当时已经全部湮灭,现在的我,是新生的我,这算是过了天道那关了吧,怎么能说我违背了天道呢?”沈枫在心中无情地对他翻了个大白眼。
  他活都活过来了,老天爷都没说什么,你一个冥王在这里充什么大尾巴狼啊!
  不过这样的话,他打死也不敢说出来。
  “还是那样的伶牙俐齿,也不知道姜望月那样风光月霁的人物怎么会喜欢上你这样的泼皮。”对于沈枫的强辩,冥王也没有生气,像是习惯了的。
  “我长得这么好看,我们家满满怎么会不喜欢我呢?”沈枫摸着脸自恋道。
  冥王:“……如果是你前世那张脸,倒是还能看,你现在的这张脸……你出生的时候是脸先着地的吗?”
  沈枫:“……”要不是打不过这家伙,他非得让他尝尝他老拳的滋味。
  “不过话说回来,你为什么执意要进行转世?”冥王有些不解。
  “既然你的命魂已经重塑,那你和九婴之间的共生灵魂契约就自动解除。你前世的身体、天地魂和其他七魄也都在,如果重新融合其他二魂七魄、回到你原来的身体里面,会容易很多,何必如此大费周章进行转世轮回呢?”白白在地府蹉跎了那么长时间。
  “那个回到前世的身体,我是没什么意见。现在前世身体已经和我现在的身体融为一体了,但是魂魄……”沈枫指了指身体里面的魄晶,不由地发出一声叹息。
  “它们和九婴的元神纠缠的时间太长了,即便灵魂契约解除,也沾染了彼此的气息,没有办法完全割裂。既然如此,我只能舍弃它们,灵魂全部重塑。”沈枫说这话时,语气平淡,但是眼神中有说不出来的狠绝和冷漠。
  “真不愧是敢燃烧命魂、分裂灵魂的人,你的可真比一般人还要狠绝。”冥王的眼中闪过一丝赞叹。
  “好了,你召唤我出来到底什么事,我不能在人间界停留太久,你有什么快说。”
  沈枫也不矫情,他指着趴在桌上昏睡的秦云、开门见山道:“我现在必须拿回我留在他体内的英魄之晶,所以我需要借你们冥界的生魂珠来帮他生出新的魂魄。”
  冥王:“……”
  在短暂的沉默之后,冥王冷笑一声:“你还真敢借啊,怎么,你是借上瘾了不是?”
  人有三魂七魄,除开命魂是自己所有,天地二魂乃是天地赋予,七魄则由肉身生出。作为一个完整正常的人,三魂七魄缺一不可。
  但是民间常有魂魄走丢的情况,这种情况,把丢失的魂魄找回来即可。但是如果魂魄湮灭了,那要么傻、要么死,想要恢复正常的话,就只能找替代品代替他们原本的魂魄来维持生命的运转了。
  但是这个替代品的要求特别高,极难找到,而且还有一定的副作用。就好比沈枫现在用他的魄晶来代替秦云的魂魄让他活了下来,现在看着是没有什么异状,但是时间久了,秦云本人极有可能会被沈枫的魄晶所影响,变得思维混乱,情绪失控。
  这其实和夺舍是有一定相像的,只不过夺舍是消灭他人的命魂,自己来占据这个身体;而这不过是为了让人活下去而不得已为之,他自己,还是他自己。
  不过生魂珠却没有以上缺点。
  生魂珠,顾名思义,就是能让失去魂魄的命魂生出新的魂魄来,功能逆天,据说乃是神魔还在这界时,神主赐给上届冥王的,乃是冥界的至宝。
  他能重新转生,就是利用的生魂珠。
  沈枫舔着脸笑道:“一回生,二回熟嘛!反正这东西对你们冥界来说没什么大用,还不如用它来发挥一下余热。再说了,咱们俩谁跟谁啊! ”说着还撞了一下冥王大人的胳膊,一副“哥俩好”的样子。
  沈枫深深觉得,这生魂珠放在掌控着转世轮回的冥界,简直是暴殄天物。
  作为一个鬼,都已经是死人一个了,直接投胎就能有新的魂魄了,还要这玩意干嘛?
  “一回生?”想起这人死皮赖脸霸占了这生魂珠八百多年,冥王就气不打一出来。
  冥王重重地冷哼一声:“你还敢说一回生?当年你入冥界,使计从我这里骗取了生魂珠,而且还是一用就是八百年,我还找你算账呢,你还敢来找我借?”
  “怎么能说骗呢?”这下沈枫不乐意了,一本正经地反驳道:“这本来就是你情我愿的公平赌注。我赢了,我就有生魂珠的一次使用权;你赢了,我就当年作马为你们冥界服务永生永世。结果就是我赢了,那这生魂珠就归我使用了。”
  “那就赌注?那明明就是脑筋急转弯!”不提还好,一提,冥王更加生气了,“你居然拿小孩子的把戏来糊弄我!”
  面对几乎气急败坏的冥王,沈枫忍不住想对他翻了白眼。
  小孩子的把戏都看不穿,还说我糊弄你?我怕我认真起来,你恐怕连整个冥界都得输掉!
  只不过现在有求于人,他只能赔笑脸道:“当时不是情况特殊嘛,生魂珠对我实在是太重要了,只能出此下策了,还望冥王大人海涵。”
  他的情况实在是太特殊了。即便他当时已经重塑命魂,除非回到自己原本的身体里面,否则即使是再次轮回转世,也是没有办法生出新的魂魄的。自己慢慢凝聚的话……他光是命魂重塑就花了两千多年,要在重新凝聚新的二魂七魄的话,还不知道要花上等久,他等不了了!
  每天从冥界看他们父子的的日子,那真是既甜蜜又煎熬,尤其是看到他们父子如此生疏至此,他是心痛地无以复加,恨不得能即刻回到他们身边。
  但是即使他使计获取了生魂珠,他也花了八百多年,才重新凝聚了新的魂魄。
  想起那两个人,沈枫突然没心思在这里多纠缠了,神色也变得不耐烦起来。
  “阎冥,你说个痛快话吧,这生魂珠你是借还是不借!”沈枫一副豪横的态度。
  阎冥,就是冥王的的本名。


第144章 过度
  冥王:“……”这就是求人的态度吗?
  他真的想喷他一脸, 让他蓝星周长又多远,他就滚多远。
  只是话刚到嘴边,他突然想到了什么, 笑了起来:“我把生魂珠借你也不是不可以, 但是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其实沈枫刚才话出口的时候, 就感觉不妙, 已经做好被怼的准备了, 但是没想到冥王突然好说话起来,让他觉得莫名其妙的同时,又心生警惕。
  这家伙可不是什么好说话的主,该不会在肚子里又憋什么坏水吧!
  沈枫一脸防贼似的看着他,谨慎道:“你该不会又让我回冥界为你打工吧, 我可告诉你,那是绝对不可能的,我好不容易转世成人,是绝不可能在回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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