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离殇立刻向沈枫投去了一个赞许地目光,咳了一声,一本正经地说道:“小沈说的不错,不能因为没有办法立刻回去就摸鱼,这段时间,也属于上班时间,我们现在就去采买材料去!”
雷林和李正气听了沈枫的这番言辞之后,简直是惊呆了!
他们还没有想到,这个新来的睁着眼睛说瞎话的本事练得如此炉火纯青,居然能把去逛街硬说成去上班,这简直了!
而且在短短的几天内,他就摸清小离的脾性,给足了小离台阶,比那个跟了小离几百年,还傻的要死蠢狼强多了。
还真是……人才(骨灰级狗腿)啊!
两人的震惊之情,直到到了灵街、看到那琳琅满目的稀奇东西后,才渐渐缓过来。
看着那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东西,沈枫的眼睛都快装不下了。
可惜,那么多好东西,他只能过个眼瘾而已。
没办法,穷啊!
他们刚才进了一间兵器店,他随意扫了一眼,最便宜的一把匕首都在万元以上,吓得他连忙把眼睛转开来,生怕稍微慢一步,就有人上来给他推销东西了。
他原以为这兵器店买的都是武器,所以才这么贵,其他的东西应该会便宜一点。但是很快,他就知道他错了。
从街头逛到街尾,从兵器店,到草药店,再到玉石铺,里面的东西没有一件低于五位数的,感情他再开始看到的那件匕首还是最便宜的!
“我记得,宁城灵街的东西没有这么贵啊!”
逛了半天,居然发现自己还真是个穷逼,什么都买不起。沈枫都快抑郁了。
早知道还不如劝小可爱早点回去呢!省得看得见买不起,都快酸成柠檬精了!
“你也不看看这里是哪里,这里可是骊市,物价本来就高。再说了,这些东西的品质可是宁城的那些货色能比的?看看这颜色,多漂亮!”
李正气正一脸痴迷地看着刚买的符笔,连个眼神都没有给他。
沈枫:“……”
他是没看出来这符笔有什么漂亮的,通体漆黑,明明和他已经有的那十几只一模一样。
不过可能是因为李正气为了买了花了二十万蓝星币,这支符笔总给他一种金光闪闪的错觉。
也许正是因为它身上闪着金钱的光芒,才如此漂亮吧!
“局长,你怎么什么都没买?”
看着手上空空如也的小可爱,沈枫有些好奇,他不买是因为穷,姜离殇是因为什么。
“我为什么要买?”姜离殇咬了一口糖葫芦一脸疑惑地问道。
“这些东西对我们天狼族又没用,再说了,又不是什么好东西,买回去占地方吗?”
沈枫:“……”他恨富二代!
作者有话要说: 沈枫蹲在墙角画圈圈:他为什么要来这种只能彰显他穷的地方?招不自在吗?
第19章 再见1
“好了,你们买的也差不多了,是不是该吃饭了。”沈枫咬着牙问道。
眼不见为净,再这么逛下去,他怕自己会心里失衡干出什么不要脸的事来,还是去吃饭、转移一下注意力吧。
再说了,都逛了一下午了,他们不饿,他还饿呢!
“是该吃饭了。”姜离殇点点头,“吃了一下午的糖葫芦,我都快吃吐了,走,去找吃的。”说着又咬下了一颗山楂。
众人:“……”
吃吐了还吃?而且他们要是没记错的话,这已经是他的第十六串糖葫芦了吧!
这孩子是糖精吗?也不怕得糖尿病!
三人心中吐槽道。
不过因为李正气还要去一家符店买符纸,雷林要去买百花露,所以最后去吃饭的也只有沈枫和姜离殇两人,两人人选了半天,终于选了一家酒楼,上了二楼坐下后,就开始点餐。
姜离殇拿着菜单,开始选择自己爱吃的菜。
“清炖羊肉是这家的招牌菜,选了、烤羊排不错,也选了,羊蝎子看上去也挺好的……嗯,十个菜,也够吃了。”
“别点了别点了。”姜离殇刚点了几个,沈枫就慌忙打断了他,指着对面茶楼的的窗户,结结巴巴地说道:“小离,你看看对面的人,是不是有点熟悉啊!”
姜离殇疑惑地抬起头,顿时惊住了,在愣了三秒之后,一下子就站了起来,“父亲?”
“原来不是我眼花啊!”沈枫喃喃道、神情有些恍惚。
随即他就兴奋起来了,他和大美人还真是有缘,居然在这个陌生的骊市也能碰面。可惜大美人已经有伴侣了,否则这还真是千里姻缘一线牵啊!
每每想到这里,沈枫就觉得可惜。
哎,这么好一颗白菜,居然早早就被人给拱下来了,实在是太痛心了!
不过大美人好像有约了,此时正在和一陌生男子在对面喝茶。
男子一身青衣,黑色的长发没有扎起,随意地散落在肩上。
他的长相极为出色,不同于大美人的清冷,有着一种与众不同魅惑之感,就像是古文中的妖精,一举一动都魅惑着人心,尤其是他拿那双狭长的狐狸眼看人的时候,更是让所有人都忍不住怦然心动。
除了沈枫。
看着这有说有笑(并没有)的两人,沈枫的后槽牙都要咬断了。
笑笑笑,有什么好笑的!难看死了!
此时的沈枫就像是暗中捉女干的妻子一样,看到自己丈夫和他人有说有笑地,都快气到爆炸了。
虽然他和大美人只见过一次面,在他的直觉里,大美人应该不是一个喜欢和别人交往的人。
可现在是什么情况?看着这两人相处的模式,两人关系应该极为熟稔,那人甚至还用胳膊肘拐了拐大美人,他都没有反应。
沈枫觉得一口气堵在胸口,硬是出不来,就像是自己的东西被人动了一样,转过头冲着姜离殇问道,“那人是谁啊,看上去和你爸爸好像很熟似的。”
人家都已经有家室了,还在大庭广众之下做如此的“勾引”之举,真是不知廉耻!
沈枫没发现他现在的语气有多酸。
不过姜离殇天生神经有些大条,丝毫没有发现沈枫口气的不对劲,他依然直勾勾地看着对面的窗户。
“是胡叔叔啊,没想到胡叔叔也会出现在这里?”表情似乎有些欣喜。
沈枫眯了眯眼:“怎么,你和这人很熟吗?”
这胡叔叔是谁啊?
姜离殇:“嗯,胡叔叔是天狐族,和我们天狼族一向交好,加上他和父亲是青梅竹马,今年到我家来玩,自然熟。”
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还真是打小的情分啊!
听姜离殇这么说,沈枫不仅没有释怀,反而更酸了。
这小可爱的妈还真是心大,放任着这么一个有威胁的情敌都不管,也不怕自己的老公被外面的狐狸精给拐跑了。
沈枫依然死死地看着那个“胡叔叔”,却意外地发现姜离殇又重新开始点菜了,不禁有些奇怪。
“怎么?小离,你不打算去和你爸打个招呼吗?”
之前他就觉得这父子两之间相处有些怪怪的。
父亲对儿子很冷漠,而儿子对父亲仰慕,却一副不敢靠近的样子。这次偶遇,做儿子的也不和老子打个招呼,有点怪
“不了,父亲又不喜欢我。”姜离殇勉强笑了笑,“看到我,父亲又会想起阿父的死了,未免父亲伤心,我还是不去见……”
“等等。”沈枫一脸严肃地打断了他,“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我还是不去为好。”姜离殇把刚才的话又重复了一遍。
“不是,上一句。”
沈枫觉得自己刚才好像幻听了,小可爱还是再说一遍为好。
姜离殇:“我说‘父亲又不喜欢我’。”
小沈年纪不大,记性好像不大好,他刚说的话,他都能忘。
“不是,这一句下面。”他刚才听到的不是这个。
姜离殇:“……我说‘看到我,父亲又会想起阿父的死了’,怎么,我有说错什么吗?。”他努力回想他刚才说的话,好像没说错啊!
错?怎么可能会错呢?简直是没有比这再对的事了。
沈枫激动地心都在抖,费了好大的劲才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他一脸严肃地问道:“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你阿父已经去世了,而且他的去世在你出生的时候?”
“离殇”这个名字,就很能说明问题了。
之前他虽然觉得这个名字奇怪,但一直没有往这方面去想,现在总算是明白了。
“我的出身,你难道不知道吗?”姜离殇愣住了。
他的身份特殊,一般被安排到在他身边工作,自然会被告知他的真实身份,小沈难道不知道吗?
现在的沈枫已经听不进去其他的了。
他现在只觉得有数万束烟花在自己心中炸开,美妙极了。
虽然他不应该因为知道小可爱阿父早就死了这般高兴,但是他实在是控制不了自己啊!
如果他刚才没有幻听的话,那么他就可以理解是:大美人丧偶=单身=他有机会?
而且,小可爱刚才说的是阿父,就说明大美人原来的配偶和他一样都是白子,那希望就更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