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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现实修仙的恶果 (直白人家)


  神秀道:“正是如此。除此以外,我还查探到……”
  屋外雨声渐渐停歇,窗户上三道人影却是燃灯许久,久到天光破晓,雨后的清爽泛滥般的充斥在空气之中。
  作者有话要说:不是我鸽,是我丧,我每天不敢打开文档,你们说我能怎么办?压力大的胃一直在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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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黑衣人首领
  六十一
  一场暴雨将白马寺山上的土石冲刷的干干净净, 一个个黑衣的蒙面人蜷缩在山腰的石缝中, 草丛里,真正做到了在风雨中不动如山。
  这些个人木着脸,眼神冷漠的仿佛没有一丝情绪, 很容易让人误认成是哪家死士!他们也确实如同死士一般, 全心全意只为完成主子交给自己的任务。
  他们蹲守在这里一整夜,连半点儿折扣都不打,此时听见山道上传来的马蹄声, 这些经验老道的黑衣人木然许久的眼珠突然转动一下, 他们意识到,自己的目标来了!
  “咄咄——咄咄——”
  道路的尽头,几辆官宦人家的马车和一些队列零散的护卫以及仆从自山顶上的小路往山下赶。
  白马寺兴建有数百年, 几经起落, 香火延续到大丰年间,已经拥有相当多的信众, 这些信徒心诚, 每年都会前往山顶礼佛,日积月累, 一条由人力踩踏出来的道路连绵不绝,如今已经成了车马的主要道路。
  但是无意中形成的车道,注定比不上特意修建的结实,而且此山虽然繁茂葱翠,生机勃勃,却也依旧有凡人畏惧之处。
  好比程府的车驾即将经过的这处地点, 旁有山腹半突令人看不见头顶,右侧灌木丛生,遮蔽人眼对周遭的戒备。
  换成久经战场的老将在此,立刻就会发现这是一处绝好的埋伏之地!多年的经验会让他们迅速提起戒备,但是这些即将经过这里的人却不过是一个大户人家上山烧香的车队,他们自然想不到这么多,更不会想到会有人光天化日之下居然不顾此地乃天子脚下就冲自己下杀手!
  真相过于匪夷所思,因而谁都没有生出戒心,有人还想着早点儿回去,能多吃几口肉。
  车外赶路的这些人表情是如此明显,明显到有备而来的歹徒们等的就是这一刻!
  为首的黑衣人面巾上还往下滴着水,眼睛一眨不眨的盯到车驾走到巨石前头的这一刻,手里头用来通知各处埋伏的绳子就在指尖,他一动,其他人就知道该怎么办了,因此他的作用至关重要。
  绳子缠绕在指尖,这一根细绳穿了三个铜铃,分别放在另外三个领头人手里,沿途的绳子通过伪装,从外表上绝对看不出来,而铃铛则确保了,时机到来的那刻,它便会发出声响,然后所有人迅疾出动,中间绝不会有任何贻误!
  程府的车马马上就要进入埋伏地点,那根绳子也仿佛随时会被拉动,摇响其他人手里的铃铛。
  所有人的神经紧绷成一线,那些打着哈欠,懒懒散散的队伍已经变成这些人马上就要掉入网中的猎物。
  “你好啊,兄弟,介意告诉我一下,你蹲在这里是干啥呢吗?”
  突如其来的声音在黑衣人背后突然响起,连点儿征兆都没有的搭讪使得黑衣人的心脏不受控制的停跳了那么一两下,紧接着他脑海中立刻浮现一个不妙的念头。
  不好!
  他几乎是立刻拉动手里的绳子,临时改变主意,黑衣人的反应已经非常专业,但对方的准备明显更加到位。
  “你拉绳子做什么?”
  被拽动的力量从手指上传来,搭话的人一脸无辜。
  “好吧,你这绳子我给弄断了,不要我赔吧?”
  黑衣人脸色铁青,他这才看清来人的模样,出乎意料,对方居然是一个长的俊俏,眉目之间颇有些古灵精怪的小丫头。
  冯晓穿着大丫头的衣服,细眉微微上挑,缠着绳子的手指张开,就这么在黑衣人眼前一直摇啊,摇啊……
  “不是,难不成真的要算账?”
  回过神来的黑衣人显然意识到他们的计划功亏一篑,但是对于冯晓这个自己送上门来的家伙,直接露出一副不想放过的样子!
  冯晓哀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我这么可爱的一个人,为什么会认识那么一个损友?”
  没错!
  损友!
  向君华在冯晓心中真正坐实了一位损友的高大地位!
  那货毫不犹豫的在神秀那里把自己提出来处理回去这一路上遇上的明枪暗箭,还一副我很忙,能者多劳的架势。
  那、那货臭不要脸的简直让冯晓心悦诚服。
  不愧是自己抱大腿拐来的大佬,连脸皮厚度都技高一筹,居然将自己忽悠了,果然厉害厉害!
  别看冯晓虽然各种本事都精通那么一点点儿,但对更有本事的人却是特别服气,向君华叫他服气了,偶尔坑他一坑,冯晓其实并不如表现中的那么放在心上。不过果然还是要做出不满的样子,不然对方坑的太愉快,坑大了……痛的不还是自己吗?
  冯晓心里特别有数。
  这也可以叫社会人的智慧。
  老话说“吃亏是福”,冯晓的自我理解是,比自己强的人叫我吃亏,这确实是福气,比自己弱的人叫自己吃亏,这是脑残!
  因为前者不吃亏则死,他看的清清楚楚,而后者,比自己弱自己还吃亏,那不是脑残了就是对方智商高,总结还是他脑残。
  看待问题如此通透,冯晓也是佩服自己,有些世间真理,多数人都看得透,但就是不愿懂。
  他不一样。
  他看得透,也看得懂,还运用于实践,故而他才优哉游哉了这么几百年。
  捏断黑衣人脖子的时候,冯晓还在想。
  当初自己一眼看出向君华的不凡,你看现在他不就带自己牛逼了吗?
  大佬装逼带我飞。
  这是一种境界!
  冯晓觉得吧,这趟天启境副本,只要向君华不玩脱,自己的收获就不能小。这是冯晓多年来看人的经验早就的结果,最后结果出来后,是赢的庄家通吃,还是赔的输掉裤子,他都有心理准备。
  哎呀呀,就是不知道,向君华的来历,若是弄清楚了,手里头的把握无疑会再度增加两三分。
  冯晓一边感叹,一边若无其事的应付着围杀自己的黑衣人。
  经过南朝探子训练出来的黑衣人,各个不下于死士,对自己的性命看待的极轻,疑似连痛觉都不存在,被冯晓掰断胳膊,居然还能挺身而出,用身体做同伴的盾牌,试图用这种同归于尽的方式,拖慢冯晓追杀的脚步。
  局势看起来是以寡敌众,孤身一人外表还是个妹子的冯晓占据弱势,但身在局中的黑衣人却觉得自己日了狗了!
  哪里来的疯婆娘?
  为什么怎么打都打不过!
  整整二十八个人,愣是摸不到对方一处衣角,反而被戏弄着谁也没法脱离战场。
  每当有人生出想跑出去报信的念头,那双灵动非常的大眼就会瞥过来似笑非笑,然后那个人就会身不由己的变成重点关注对象,被打的根本脱不开身。
  黑衣人首领的本事不小,可他对上冯晓却不觉得自己和那些手下有什么区别。
  二十八个人,冯晓给他们一种他一个能打二十七个,故意留出一个,让人生出去报信,结果谁生出这个念头,谁就会遭到狂风暴雨般的攻击!
  如果说一开始黑衣人还没弄清楚他的套路,但三番两次后,谁还不清楚谁啊?
  他们绝望了!
  在一次次被当成老鼠般戏弄,压根看不到脱身的希望后,整整二十八日共同作出一个决定。
  那就是不惜一切也要搞死这个家伙!
  冯晓被人从背后偷袭时,不紧不慢的往旁边一躲,寒光一闪,他闪身的方向一只匕首毫无预兆的破空而来,他再度挪步,身姿翩翩,于围杀中恍若闲庭信步,步法从容自若,任由四面八方各有敌人攻来,他的神色过于平静,以至于仿若深不见底的寒潭,时间一长,竟是令敌人心寒。
  “怎么会!见鬼了吗?!”
  不管冯晓的内在如何,他在外人眼里都是一个穿着丫鬟的年轻姑娘,这么一个小丫头能玩着他们打,有精神脆弱的已经开始大叫不可能。
  战斗是耗费体力的活计,冯晓和他们缠斗这么久,他倒是还好,这些家伙却是手软的几乎握不住剑。
  黑衣首领此时热汗滚滚,眼里神光虽然还不弱,但消耗大量体力的身体却已经微微颤抖。
  他嘶哑着嗓子质问:“你是谁?谁派你来的?”
  正含笑看着他们的冯晓闻言微微一顿,下一刻就有冷芒炸显,显然黑衣首领才没有表现出的那么有好奇心,他之所以这么做,不过是为了制造突袭的这一瞬!
  “呵呵,你以为我预料不到吗?”反手打翻袭击的黑衣人手里的武器,再伸手抓住他的脖子往地上狠狠一贯!
  “砰——!”
  大地开裂,人躺在坑中生死不知,冯晓整个人只感到神清气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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