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白白无所谓地说,“可我不在乎。”
傅离没想到白白心这么大,这都能无所谓。傅离又说:“可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你知道是谁的。”
“我知道,这我也不在乎,无论你喜欢谁都没关系,只要你和我在一起就行了。”
“这你也能不在乎?”傅离的表情扭曲了一瞬,他努力劝说自己一定要冷静下来,他想白白一定是因为刚失恋所以才会说胡话的,不要和她太计较。
于是傅离又说:“白白啊,我知道你刚刚分手,心情很不好,脑子有点混乱,你可能是因为我救了你,所以你才会喜欢上我,但是我想说,这并不是真正的爱情。我觉得,像你这么好的女孩子一定会有很多人喜欢的,忘记我,也忘记阿轩,去寻找你真正的爱情吧。”
“关阿轩什么事啊,”白白微微皱眉,说,“我已经不喜欢阿轩了。”
傅离一脸黑线:“可你们才刚刚分手啊。”
“就是分手了所以才不喜欢啊,而且我现在喜欢你。”白白趁傅离不注意,抓住了他的手,将他的手放在掌心,说,“你和我在一起吧,好不好?你对我好,我喜欢你。”
傅离立刻将手抽了出来,尴尬地笑道:“对,对不起,我不能和你在一起。”
“为什么啊?是我不好吗?”白白疑惑地问。
“不,不,不是你不好,是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那又怎么样?”
“他也喜欢我,我们是恋人关系。”
“那也没关系啊,就算你们结婚了,我们还是可以在一起的,不是吗?”白白一脸理所当然的表情,像是丝毫没觉得自己说的话有哪里不对劲。
傅离:“……”这孩子怎么就说不听呢。
“除非……”白白微微低头,有些哀伤地说,“你根本不喜欢我。”
☆、第 86 章
玉笙寒像是忘记了来这里的真正目的似得,翻开了那本日记。
这是一本养狗日记,女主人从第一次将狗狗带回家时记录起的,她给那只狗起名为彤彤。
日记里面,记录了很多女主人和自己的藏獒犬的点点滴滴,从它还是个两个月大的小宝宝起便开始记录,从日记里玉笙寒看得出,女主人和彤彤的感情非常深厚。彤彤见证了女主人上大学,谈恋爱,结婚,并跟着女主人一起来到男方家里。后来又见证了女主人生下一男一女两个宝宝,并陪着两个孩子一起长大。
女主人的日记,一直记录到五年前便结束了,而那个时间,刚好是别墅男主人杀死家人的那个时间段。
玉笙寒本以为这就是一本普通的养狗日记,随意翻了翻后便打算将其放回去,然后当他继续往后翻的时候,他便发现了别的东西。
这个日记并不是结束在五年前,在女主人的最后一篇日记的后几页,歪歪扭扭密密麻麻的字遍布了整张纸。虽然那些字很丑,但仔细看,还是能看出来,纸上的内容。
开头第一句话便是:
【我咬死了那个男人,可是主人已经回不来了。】
这是变成人以后的小彤的日记!
玉笙寒心中隐约有了一丝不祥的预感,他继续翻看下去,便发现,事情似乎比他们想象的更复杂一些。
小彤变成人后便一直致力于研究将人复活的方法,在焰煊的引导下,她找到了一本十分邪门的古书,上面记载着一种方法,能够将人复活。但这种方法伴随着一定的风险,至于是什么风险,书上并没有说。
正因为这种不确定性,小彤不敢将这种方法用在自己心爱的主人身上,于是她决定先用主人的孩子做实验。
最后,她确实是成功了,她用那种邪门的方法成功复活了女主人的大女儿,这让小彤很是开心,她以为自己成功了,以为用同样的方法就可以见到主人,然而现实却没有她想象的那么美好。
书上所说的风险很快就在大女儿身上展现了出来,被复活后的大女儿性情大变,原本的她是个活泼可爱的女孩儿,复活后的她却变得阴郁无比,并且对爱情的渴望到了病态的地步。若单单是这样也就罢了,小彤不介意照顾她,然而最可怕的便是,大女儿在疯狂衰老。
她衰老的速度比一般人快了许多,小彤将她复活时,她还是一个十岁的小女孩,同临死前一模一样。然而仅仅是过了一个多月,她就变成了一位二十出头的成年女人。
小彤很担心,这样下去大女儿很快就会衰老死去,于是她向焰煊求救,焰煊便给了她一个办法:给大女儿食用活人的心脏,不用多,一个月一次就行。
然而要在光天化日之下捕杀活人,小彤还没有那个本事,说到底她再怎么厉害,也只不过是一条狗。于是小彤伪造了别墅闹鬼的传说,将其散播开来,哄骗那些胆大的人来到别墅探险,然后将他们一一弄晕,关在地下室内。每个月杀一个人,取出心脏给大女儿食用。
这种日子持续了几年,小彤本来就不是人,对杀人没有什么罪恶感,大女儿在性情大变以后,内心的道德感也是直线下降,丝毫没觉得杀人有什么问题,并且还十分喜欢食用人/肉和心脏。
前不久,焰煊找到小彤,告诉她,自己找到了一个新方法:寻来四个至阴体质的人,将他们的血液混合,给大女儿喝下去,从此以后大女儿便再也不用靠食用心脏来延缓衰老,并且给了她一张名单,上面都是有着至阴体质的人。
小彤几乎立刻就相信了,她也已经厌倦了每个月骗人杀人的日子,同时她也希望自己亲爱的女主人的女儿能够真的好好过日子。于是小彤才会来到那个网站,散播兴沂凶宅的帖子,并邀请人前来探险。
小彤书写的日记,到前几天便结束了,结束时间刚好是他们来探险的前一天。
日记的最后一句写着:
【我不能失败,一旦失败,或是我出了什么事,她就完了。她很快就会衰老致死,她那么爱美,怎么会容忍得了自己变老变丑。倘若我出了什么事,她恐怕会自己出去杀人吧,那样很快就会被关进监狱,然后在监狱里死去的,我不希望看见她变成这样。所以我留给她了一个计策,即便我死了,也能让她吃到活人的心脏,维持青春。】
这已经是日记的最后一句话,玉笙寒再往后翻过去,后面已经没有别的内容了。只有日记本的最后一页夹着一张照片,玉笙寒将其抽了出来。那是一张全家福的照片,一家四口的照片,一男一女两个成年人,中间是一男一女两个小孩,以及趴在地上的一只藏獒。而那个站在成年女人旁边的小女孩,尽管年纪小了许多,但玉笙寒还是能看出来。
那是白白。
玉笙寒明白了,小彤的计策。
将白白一起抓走,待到地下室,并不是要把白白的血液献祭给女主人的骨灰,而是要将别人的血液献祭给白白。
另外一点,便是小彤担心,如果自己计划失败了,把白白也一起抓走,至少这样别人不会怀疑白白。
如果事实真是这样……傅离有危险!
“我不喜欢你。”傅离说。
“是吗?哈哈,果然是这样,”白白笑了,肩膀一抖一抖的,笑得颇有些诡异,“你果然是不喜欢我,你不喜欢我,阿轩也不喜欢我,你们也不喜欢我……”
“阿,阿轩?他不喜欢你吗?”
“是啊,他从一开始就不喜欢我,尽管我做了很多努力,可他还是不喜欢我……”白白抬起头,悲伤地望着傅离,接着说,“所以我就和他说,如果他不和我在一起,我就杀了他最好的朋友。”
白白的模样让傅离觉得十分可怕,他吞咽了一下,问:“所以……那天晚上阿轩到底在纸片上看到了什么,导致他那样对你?”
白白舔了一下嘴唇,笑着说:“那是我告诉他,我现在已经不喜欢他了,所以他的好朋友,就被我吃掉啦。”
吃,吃掉了!
更让傅离觉得可怕的是,白白的表情十分认真,根本不像是在开玩笑。
该不会……真的被吃掉了吧?
“他不听话,所以我要给他惩罚,你不听话,所以我也要给你惩罚。”说罢,白白便起身走向房间,紧接着,傅离便听到了一阵家具碰撞的声音,以及可疑的‘呜呜’声。尔后,白白拖着一个人从房间里走了出来,尽管那人的眼睛和嘴巴都被蒙住了,但傅离一眼就认出,那是温瑄和!
白白抓着温瑄和的头发,迫使得他保持在一个脑袋往后,脖颈曝露在外的姿态,她将一把刀放在温瑄和的脖子上,说:“要他死,还是要和我在一起,你选吧。”
“你,你冷静点!”温瑄和的命就在白白手里,他根本不敢对白白动手。只能好声好气地劝说,“你听我说,感情这种事情是不能勉强的,哪怕你杀了他也改变不了什么啊。”
“谁说不能勉强的,我的前几个男朋友不就勉强成功了?再说了,我也不需要你的心,我只要你的人是我的就够了。”
“可是这样是不对的,没有爱情维系的一段恋爱是很难维持的,你看阿轩,不就出轨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