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应该能用上。
——封烨
简洁、直接、没有半点废话,一如它主人的样子。
作者有话要说:作者菌看到有小可爱表示时月酒店那里和解很奇怪,在这里说说作者菌的想法。
首先,本文中的之之并不是那么一个嫉恶如仇的人,在时月酒店模仿了他的菜的情况下,他肯定是生气的,但也没气到要爆炸的程度,还是文中那句话,这些菜在华国遍布大街小巷,不是之之的专利,所以自然也没那种自己财产受到侵犯的感觉。
其次,之之是真的忙不过来,三千食舍只有那么大一点儿,能接待的人有限,跑去时月酒店的大部分人都是没吃过三千食舍饭菜的人,对生意的影响很小,之之当然不会太过介意。
反而和解之后,之之负责提供食谱,然后坐等分红,这样不好吗?双赢啊!不要跟钱过不去嘛。
最后,小可爱们看清楚啊,时月酒店是时空集团旗下的,虽然我没写明,但应该还是看得出来吧,时空集团的老大是封先生啊!四舍五入时月酒店其实就是之之以后的产业!
所以干嘛要损害自己的利益呢?
解释完毕~
小可爱们有啥不明白的都可以在评论区打出来哟,作者菌能解释尽量解释,解释不了……那我就道歉吧,因为这种情况可能是我写崩了[头秃.jpg]
下面感谢各位给本文投了营养液的小可爱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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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留评和看文的小可爱,作者菌会继续努力的!!
第31章
大年三十这天, 白宪之给刘青山和巷子里认识的阿姨、爷爷奶奶家里都送去了小礼物,是他自己做的东西,回来的时候, 还被刘青山拉住了。
“宪之,这东西你拿去。”
白宪之接过来,发现刘青山给他的是一小箱农家香肠, 皮薄肉红,泛着油光, 他推辞道:“不用了,今年猪肉这么贵,这么多香肠, 太贵重了。”
刘青山拒不收回,大大咧咧道:“害, 这香肠是我外婆自己家养的猪做的, 没花钱,你就拿去吃吧, 快拿着,我走了!”
说完刘青山一溜烟跑回了楼里, 根本不给白宪之拒绝的机会。
失笑回到店里, 白宪之把香肠放到小房间,现在时间还早, 他抱出电脑准备来算算自己这几个月究竟挣了多少钱。
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
三千食舍的生意很好, 再加上时空币和人民币的兑换差额,白宪之知道自己能赚不少,可是他也没料到自己竟然能挣这么多!
看着电脑上的数字,他再三确认自己没有算错, 把眼睛擦了又擦,最后不得不相信这件事情——短短几个月他赚了将近五百万!
这还只是他店里的收益,如果加上时月酒店和毛血旺的分成,粗粗一算他今年挣的钱都破亿了!
几个月前白宪之还只是一个存款只有五位数,房租都发愁的穷小子,可是现在他竟然成了亿万富翁,怎么想怎么不真实。
掐了掐自己腿,感受到痛意之后,白宪之才稍稍有点真实感,不过账上的钱实在是太多,他没打算全部换成人民币,就算他想这么做也不能。
一个穷小子在偏僻巷子里开了一家小饭店,短短几个月就赚了上亿,这话说出去谁也不信,说不定还会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到那时他估摸着自己小店的特殊也藏不住了。
人逢喜事精神爽,虽然过年孤家寡人,但小钱钱填补了白宪之心里的空洞,他躺在床上狠狠睡了两天,等到初三这天才早早爬了起来。
吃过早饭他收拾收拾自己出门去了。
整个S市都充斥着团圆幸福的气息,大街小巷的人满为患,这算是白宪之接手三千食舍以来第一次出来逛,虽然他不是个喜欢逛街的人,但久了没见,再加上年味,他也不由得多看了几眼,然后就被不远处的人喊住了。
“老白!老白!!”
白宪之循声看过去,脸上瞬间有了笑容:“老季!”
不远处一个高挑瘦削的人朝他走了过来,白宪之迎上去,二人击拳拍肩,季冬笑道:“我去,终于找着你了,一连几个月都没消息,我还以为你到国外去了呢!”
白宪之笑:“哪能,我们找个地方坐着好好聊聊?”
季冬爽朗一笑:“好!”
两人找了个咖啡厅,在厅外露天的桌椅上坐了下来,季冬迫不及待问道:“老白,毕业证一拿到手你就不见了,班上的聚餐你也没来,给你打电话也打不通,你究竟去哪儿呢?”
白宪之无奈道:“毕业没多久我舅舅就病重住院,我赶着去照顾他,结果医院人多手杂手机被偷了,我只好买一个新的,号码也就换了。”
“这样啊,那现在你舅舅身体怎么样了?”
白宪之叹了口气:“我舅舅去了。”
季冬:“……唉……你……节哀顺便。”
白宪之笑笑:“没事儿,几个月过去了,再伤心的事儿都得淡了。”
“也是,”季冬赶紧转移话题:“不说这个了,今年过年好多同学都回了S市,我们打算明天搞个同学会,你来吗?”
白宪之有些心动,毕业的时候他没有好好跟同学们道别,这次同学会他不想错过,于是问道:“所有人都来吗?”
季冬:“哪儿能啊,咱们班上将近十个同学都不是S市本地的人,来也来不了,不过除了他们十个,其余的倒是都表示要来。”
“那行,我也来,你把时间地点告诉我吧。”
“行。”
第二天,白宪之裹上羽绒服打车到了聚会的地方——S市一家有名的五星级餐厅。
“走,老白,人都快到齐了,咱们先进去坐着。”
才到没多久在门口等着的的季冬拉着白宪之进了包厢,包厢里安排了两桌,他们班总共有三十个人,有十个人在外地来不了,两桌刚好够他们二十个人坐下。
此时的包厢里已经坐了大半的人,白宪之和季冬一进去,里面的人就嚷开了:“老季你居然把老白找来了!能耐啊你!”说话的是一个男生叫铁尚,在大学跟白宪之的关系也不错,于是白宪之走上去给了他一拳:“铁尚。”
铁尚嘿嘿一笑:“老白,我们还以为这次你来不了了,没想到你竟然来了,真的是惊喜啊!班上的某人也能一了心愿了!”
他这话一出,其余的人立刻起哄,有人问道:“孙兰幽还没来吗?赶快打电话告诉他老白来了!”
听到这些话,白宪之痛苦扶额,赶紧阻止一个同学打电话的动作,无奈道:“什么跟什么呀,大家别闹了!”
“我们可没闹,最后聚餐的那天老白你没来,你不知道大家找不到你,打不通你的电话的时候,孙兰幽哭得有多伤心,就怕你出了什么意外!”
“对啊,老白你现在有女朋友没?没有就考虑考虑孙兰幽呗,人姑娘长得漂亮,还一心向着你,这样的媳妇儿现在打着灯笼也难找了呀!”
“那是班花啊老白,你虽然长得帅,人姑娘也漂亮啊,正好般配!”
“对对对!”
白宪之没想到自己才坐下竟然就成了大型劝婚现场,他是真的无语了。
都是一个班的他当然知道孙兰幽,以前男生宿舍聚在一起评出来的班花,虽然他看不出哪里好看,但大家都说好看,那就好看呗。
孙兰幽喜欢他这件事情其实他是知道的,读大学的时候他是学院篮球队的,大二一次篮球比赛后,孙兰幽找了个没人的地方跟他告白了,他当时就很直接的拒绝,理由是他不想谈恋爱,也不想结婚。
这件事情他还以为就这么过去了,毕竟之后孙兰幽也没来找过他,所以他确实没想到在最后聚餐那天还有这么一出。
不过现在知道了,对他也没什么影响,毕竟他是真的没动心,孙兰幽在他眼里就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同学,除此之外二人之间别无可能。
当事人反应平平,其他人也就不再起哄,等到孙兰幽出现在包厢的时候,大家欢迎归欢迎,也没乱开些玩笑了,一是白宪之早先表了态,二则是因为孙兰幽带来了自己的男朋友。
在社会混了几个月,有眼尖的人一眼就看出了孙兰幽男朋友的穿戴价值不菲,自然也不会乱说话。
席至中途,男男女女都喝嗨了,胡天海地聊了起来,不过大家聊得最多还是工作。
在座找到了不错工作的心里有含了一股劲儿,就想在昔日同窗面前刷刷羡慕值,最好能得到满堂喝彩。
白宪之跟季冬坐在一起,听到周围的同学个个聊得热火朝天,他们是会计专业毕业的,一个几乎每个公司都需要的专业,看起来好找工作,事实上现在大学生太多,岗位少,工作也不好找了。
不过他们学校不错,是S市的一所一本高校,在S市本地找工作也还行,于是白宪之就听见有人说他进了房地产公司当会计,还是S市几大巨头的那种房地产公司,同学们一片艳羡,说这工作好,苟富贵勿相忘。
又有同学说自己进了一家小公司,月薪一万,同学们又是一阵艳羡,毕竟才毕业月薪能过万的工作可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