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身体,是很硬的。肌肉硬得像木头一样。”弃君的手在那液体深处搅动,“但再怎么硬,人身上总有那么几个地方,软得要命。被触碰了会受伤,然而他不来触碰也是一种受伤。我不需要那种让人患得患失的软弱伤口。方征,你本领很大,可你就止步于一个凡人,因为你还是软的。我亲耳听到连子锋说他是那样爱你。龙骨是世间最坚固的东西,你很喜欢那种滋味么?被穿透的时候,会变得比女人还软?正好,我这里有许多不同材料的东西,没龙骨那么硬,估计满足不了你。但我总要找个能衡量它们的地方。你身上每个器官,都值得弄出点东西。保不齐哪个就用上了。”
方征咬紧牙关不作声。弃君的手指又在罐中折腾了一会儿。他乐于折磨方征,这不过是开始。其他部位纯粹是琢磨“绝地天通”材料。有小部分投射着他扭曲缺失的心思。冥冥中,弃君想着羿君和子锋的师徒间代际传递,心头更加不是滋味,情绪和手段也愈发恶劣。方征像那些他厌弃的帝君作风:心性强悍、口才过人,总以人格魅力和道理令羿君为之前驱。而方征和子锋之间超越普通的亲密关系,令弃君投射成羿君不选择自己的假想敌——哪怕并不是同一时代,无从见面,也早已时过境迁——方征这种人的存在,会抢走箭神的,于公于私。都是应该狠狠踢碎的绊脚石。
更有,弃君在投射假想敌嫉妒时,又因为已经完全抛弃这块身体构造,不由自主探索这项他从来没实践的功能。是痛苦还是快乐,是不是被爱人或被敌人对待并无区别。如果不存在感情因素……他情不自禁回想着方征刚才的话,当年他双.腿勉强恢复的时候,如果找机会,在羿君睡着时……是不是会有不同呢?
“你这样的人,露出这种表情,还真是想不到,我开始觉得有点意思了。”弃君的指尖轻轻搭在方征眼角腾起的一抹红雾上。方征冷冷蔑视的表情意外脆弱。落入敌人手中会受辱,方征不会怪自己。但他仍然咬紧下唇,捎带着半缕自我厌弃。
——我从来都是个无耻之人。方征勉强在心中对自己打气,却仍然划过一丝迷惘:可是,小锋,我果然还是不想,被你看见我如今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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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提弃君试过诸般手段要揭破方征身上的秘密,却迟迟没有进展。方征也反过去试图套出各种信息。弃君住在阴暗的地方,却喜欢墙上嵌那些白石头。方征有一次问他:“你让獬豸排那些玉石出来,到底想做什么?”獬豸恢复起来不容易,现在正是转变的关键期。
“食物不能生着吃,需要把它煮热。”弃君道,“这不是很简单的道理?”
方征听他居然用这种来比喻那獬豸代谢玉石的关系。不由得想到那些玉可是从獬豸的……地方出来。而他把这比作“食物”。方征多想就恶寒。隐隐抓住了一个讯息:弃君是不吃正常饭菜的,但他会活动,就一定会有能量消耗。那副身体如何补充能量?獬豸“加工”后的玉石是不是就是他的“熟食”?
如今那洞窟被方征截走了,弃君大费周章抓自己也有道理了。如果不把那獬豸换回来,他就“断粮”?会有那么好的事吗?
方征于是冷笑道:“不巧的很,你煮东西的獬豸,已经快变回正常动物,没法给你‘做菜做饭’了。你是不是要饿死了?”
弃君冷哼一声:“你以为我会焦急如焚吗?不会的。我有的是储备,等它们重新落回我手中,我再改造回来便是。你都成这样了。我拿下青龙岭,想来不需要等多久。”
“它们”,方征暗想,这是知道了青龙岭里也有不止一只獬豸?弃君获取情报的手段又是什么呢?应该并非靠人给他递消息。他那么厌恶人,基本不跟人说话,或许是操控了动物。
“你几十年没跟人交流,但我觉得你说话还是蛮正常的。”方征没话找话,很多人常年不说话就变成了哑巴。或者自言自语、颠三倒四。弃君虽心理变态。他的语言功能退化倒也不多。方征天天泡在罐子里,波澜不惊,心态还稳得住。但如果他不主动打破单调枯燥的节奏。弃君就会探索一些不太有必要、也令方征很不适的地方。这跟男色女色,甚至跟人类动物都无关,弃君就是这样的人,兼之能报复到方征,乐在其中。方征要在劣势中寻找机会。
“我虽然讨厌跟人说话,但我说话的机会多得很。世上又不止人能说话。”弃君轻蔑道。过了几天,方征才明白真正的意思。
第三天,弃君把方征那罐子放在一只巨大蟾蜍背上搬了出去。那蟾蜍足有小象高,大得跳不动,只能在地上慢慢爬。它也已经不是正常的蟾蜍了。弃君刮了它背部的疙瘩,架了一片皮鞍,四肢都用木支架固定过。弃君把方征带出类似沙丘地下的地方。外面是广袤漠地,远处有一圈圈的固定沙丘和许多石漠巨岩。
正是中夜星空,河汉如练,一片圆月浮在天边。弃君把方征带到一颗硕大枯树根边。巨如车轮的树根半埋在地下,嶙峋虬臂伸向四周。是胡杨树。
“不死木。”弃君取了树干中某种物质,趁新鲜加进泡方征的罐子里。
方征知道胡杨,这种生命力顽强的植物,“生而不死一千年,死而不倒一千年,倒而不朽一千年。谓之不死木。”方征道,“从这里找长生不老的材料?”
弃君意外瞥他:“你倒是懂得多。看这种树的时候,不觉得人是那么可悲吗?力量那么小,身体容易受伤,情绪也会坏事。几十年就没了,发生的一切猝不及防,永不再来,再无回转之机。就华胥人稍微出色些,后来还死了个干净。如今这些人族,我连一眼都不想多看。”
方征道:“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你看到不死木,想到的是人的可悲。我想到的是不屈的意志。人生再短暂,哪怕梦中浑噩只有一线清明,也要抓牢。否则就连树也不如了。”
弃君讥笑道:“方征,你说得真奇怪。人不如动物、不如植物,不是很正常的事吗?”这观念在上古普遍流行,当年子锋也有严重的“人牲不如兽”的偏见。弃君可谓是这极端观点登峰造极的代表。
“若真的不如,又怎能存续到现在。花与龙。镇天神木。三代黄金虞朝……”有血腥恐怖之事,也有功业壮举,都是人烙印的浓墨重彩的痕迹。方征边说着,忽听到远处传来一声苍凉沙哑的高呼——
“轩辕丘啊——轩辕丘啊——”
方征吓了一跳。回头看弃君:“这是什么地方?”
弃君不答,取完胡杨枝后,指挥大蛤.蟆又爬到了风圆沙丘的背面。方征看到地上有许多裹着皮的大虫子,肉乎乎的,背上的皮是褐色。大约有菜花蛇长短。它们张开口的呼叫声很像“轩辕丘”。方征记得从前二铜牙也误入过类似的地方,遇到过裹着马皮叫喊着轩辕丘的大虫子。
“轩辕国的遗地。”弃君道。“这些虫子,都是死人变的。”
方征惊讶,居然是轩辕国。不过“死人变的”只是古代科学不发达的主观猜测。腐草为萤、烂肉生蛆,多半就是坟地里有这种虫卵,又适合它们生存。就显得如同尸体变化而成。
《山海经》中提及轩辕国的人都“人首蛇身,能活千年”。传言中华胥是包牺(伏羲)氏和娲皇的母族。而在这个时空中。华胥人和巨大龙兽混合出的半人氏,便是那些“神”的起源。在华胥文明衰亡后,轩辕国神秘崛起。
弃君蹲下身,裹在马皮的大虫子叫唤不同的声音,仿佛在叽叽喳喳跟弃君说话。
弃君也飞快应着单音节词,不知是什么意思。手下却并不怜惜。他用刀割取了几只大虫子的脑,挤出汁水,把液体继续往泡方征那罐子里倒去。被取掉脑袋的大虫子也没有立刻死掉,像蜗牛一样慢慢缩回皮下。
弃君又剥开一些大虫子的脑部,取出细小如沙粒般的白色精华,方征看不清他的动作。弃君塞进了自己怀里。那黑袍下方有蓝幽幽的光闪过。“谁能想到,轩辕氏族的遗骸过了那么久,会长出这些虫子呢。水精不能浪费啊。”
“水精?”方征不是第一次听到这个词。喾氏老人熏罗的失落歌谣中,水精的一部分被娲皇打碎,投入猴子身体中,出现了人类。弃君在收集的,也是这个东西。
方征有些疑惑,如果伏羲、娲皇等半神,其实是当初华胥氏分出来的族裔,又为什么会有“造人”传说呢?子锋可告诉过他,巅峰时期的华胥文明人口有两百万。
“当年包牺、娲皇成立轩辕国。”弃君道,“他们已是半神之体,能活千年。但其他人都死了,有一段时间世上只剩他们两个。继承了龙兽的半身,便也像龙兽般无法自然繁育。娲皇就把华胥氏剩余的水精打碎,揉进猴子体内,轩辕国才有了新的人族。”
弃君冷笑道:“所以,后来的‘人’根本就不是华胥氏的那种‘人’。华胥人长寿、头脑聪明。后来的‘人’远远不如。我取走水精,也只不过在杀一些猴子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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