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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亦可平 完结+番外 (开云种玉)



黑衣人声线恢复了漠然,“那一箭太痛了,直到今天都在痛。我想扫平障碍迎他当王,他不信我,还偏要给人当狗。后来他还为高密除掉了开明兽和修蛇。高密那个废物,”他又亲切地看着夏仲康,补充道,“对,我就是在说你祖父是个废物。我用相繇去试他,果然只会靠羿。后来,祖姜婆娘也管不好,儿子和大臣也管不好。当初要是羿听我的,自己登位,就不会发生裂土之事。我会陪他把虞朝守到天荒地老。他最后二十年都在做些什么呢?小伯益和小小启,呵,甚至连高密都不如。”

夏仲康脸上一阵青一阵白,却也知道自己没有反驳的资格。现在站在他面前的人,年龄与他祖父相仿,曾一时争雄。逢蒙在其面前都以小辈自居,他能旁听都不错了。

逢蒙道,“您也并非屈尊帮我们。弄掉连子锋那个怪物,也算是替师父清理门户——”

黑衣人看着逢蒙大笑起来,“‘清理门户’这四个字从你嘴里说出来,怎么那么好笑?”

逢蒙脸色不变,毫不脸红道,“我与师父政见不同。但至少我们都是人,也都在为各自的理想而战。连子锋,甚至不是人。”

那黑衣人又叹了口气,“这样看,你倒是还真是他带出来的徒弟。都喜欢杀怪物,都喜欢给人当狗。”

逢蒙忍耐着,然而紧绷的表情显示着他内心的不快。黑衣人冷笑道,“我替他清理什么门户,我又不是他的门户。小子锋那个小怪物,长得漂亮。也单纯多了。当时我把那婴儿丢下去的时候,他可是立刻就跳下去了,你就眼睁睁看着。比较起来,我还喜欢他些。”

逢蒙淡道:“那是因为他不知道您的能耐,而我知道。如果您想让小师父死,我救不了。如果您想让他活,我没必要救。更何况,是您造出来的吧?既然能有一个,当然也可以有替代。”

黑衣人并不否认,冷淡道:“我不会再造第二个了。我把那婴儿抱在怀里的时候,想到我为他受那些委屈,实在是烦躁得很……我希望小子锋把他养大。看变成什么样子。”

逢蒙眼神渐深,“如此,您是不准备帮我们对付连子锋了?”

黑衣人伸出的那只宛如水晶玉石的手腕,拍了拍逢蒙的肩,“小逢蒙。我会帮你们的。因为我很讨厌那个在蒙祀宫前演讲的小少年,是叫方征吧——”斗笠下一双漆黑的眼睛逐渐被冷意渗透,“他站在那里,振臂高呼,民众鼓掌的样子,我想到了姚重华,想到了夏高密,想到那端着一副仁君面孔虚情假意的家伙们。这种人有可怕的心计。就凭小子锋那单纯德性,本领再大也会被他耍得团团转。操纵连子锋达到目的,正如当年羿被他们这些顶着‘君’名号的家伙们呼来喝去。我无法容忍。我要阻断这种联系,杀掉方征。”

逢蒙稍微有些着急,“方征是凡人,不难杀。主要是连子锋,绝对不能活在世上啊——”

看不清动作,那黑衣人的水晶手指已经掐住了逢蒙脖子,“小逢蒙,其实你再怎么否认,你的理想和你师父也是一样的。你们都想保护那些凡人。你师父太善良了,还想看着他们茁壮生长。你已经知道这是不可能实现的,退而求其次尽量让他们活着,哪怕像猪牛羊一样活着。这就是你们的分歧。但在我看来都没有必要。强者生长,弱者消失。不管是人、动物或是怪兽。小子锋我不会刻意除掉,我留着他,直到他最终和我争夺的那一天。他会成为我路途终点最大的障碍和丰碑。我会锻炼他变得仇恨冷酷,为祸世间,清理那些渣滓,把龙兽血脉的力量发挥到极致。”

夏仲康已经完全惊呆了,然而他刚想起身。那黑衣人居然悬空而起。脚蹬住了他的喉咙。手脚俱是冰冷的晶石。整个人以诡异的姿势停驻在半空。

黑衣人看着夏仲康,“唉,我现在还是没记住你的名字。小国君。你和你哥哥做的事,很好笑。倒也省了我许多事。不枉我当年费尽心思在首铜山……呵呵,你们驯服民众……很好,很好。”字眼有种说不出的恐怖意味。

他又放开了夏仲康和逢蒙,倨傲地坐在上首。

“您到底要做什么。”逢蒙牙齿咬得咯咯作响,“我不想与您为敌。”

“凭你们还不配与我为敌。虞朝煞费苦心隔了很多‘墙’。杀掉巨兽、阻挡怪物、镇天神木,归墟陆沉,可笑,可笑。”他在黑暗的夜色的笑得愈发肆意,“小逢蒙,小国君。神就是神,蝼蚁就是蝼蚁。你的师父选择了蝼蚁,是我一生的遗憾……若问我要什么,我要这山海俱为绳结,天为刻刀,重归洪荒昧极!”

“崖崩劁折、闪电雷鸣、星辰孕灵、天机转圜……那将是一个所有生灵凭本事繁衍争夺的世界。卑贱的蝼蚁们靠着你师父的奉献,苟活了那么多年。现在我要把这世界的真实恐怖都还给他们!你们要么成为蝼蚁被我碾碎,要么膜拜我这世间唯一的神。怎么选,回答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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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子锋想在天空多飞翔玩耍一会儿,但方征惦记着华族接应情况。终是在夜深沉时降落在城边十数里外的高岗上。子锋到底还是没舍得真正“欺负”方征。一来舍不得,二来顾忌分寸拿捏不对,好不容易哄得软些的征哥哥又生气了。

子锋暗想,征哥哥,总是很难哄的。令他着迷的,也是这样的征哥哥。

飞久了对重力的感觉就会失控,方征重新站在地面时腿有些抖。子锋扶着他走了几步。方征又转到子锋背面去看那青色羽翼。所有羽毛根部点在羽形支架骨上,有一层生物膜。比起普通动物的羽翼少了肌肉。仿佛是某种后现代的艺术品。方征不禁思考,“为什么是青色的?我看到你当时融的是一只白鸾。”

“应是血脉中的某些生克关系。”子锋摇头道,“当年日月鸾化为五色鸾,力量的流转很神秘复杂。龙很喜欢吃鸾鸟,为了生存,鸾鸟进化出了一些被吞噬后的变化机制,确保不被龙兽得到所有的能量。”

方征点头:“原来如此,那你这手……还回得来吗?”

虽然翅翼上也有骨膜覆盖的四爪,但终究和人类的手不一样。失去了左手,很多事会不方便吧。方征心中有细微的疼痛。

子锋摇头道:“暂时没办法了吧。不然去哪里再找根新鲜的龙臂骨来接?”

远在建木养伤未愈的小冰与小火,在沉睡中打了个寒噤。

不过子锋又笑了笑,似乎并不为此伤感,“也没什么大不了。这鸟爪子照样可以支弓,不影响我射箭就行。其他的兵器更是单手即可。”他还扇着翅膀先挡在自己面前,能卷住大半个身子,又支过来轻轻搭在方征背上,“可以当盾牌。又像多了件披风,还能给征哥哥挡雨。”

子锋刚才一直抱着方征,蹭得心满意足,不太好说第四个想法:甚至可以把自己和征哥哥卷起来,羽毛被,冬天肯定暖和。

方征还一无所知,见子锋想得开,稍觉宽慰,“那走吧,我们先去找那个老人。再想办法弄清楚那黑衣人来路。还得管夏仲康讨债去。”

别的也就罢了。子锋以为方征脱离险境就回青龙岭,疑道:“征哥哥,难道你还要进阳纶城吗?”连子锋还记得那次偶尔听到方征声音,听上去虚弱受伤,气息不稳,虽然方征轻描淡写不愿详说,想来也是阳纶城里吃了不少苦。子锋一想起来就怒火中烧。

虽然子锋也有信心再把方征捞出来一次,但远离那地方就是远离危险伤害。“讨什么债?为什么还要去?”

方征道:“我可不甘心这样回去。索兰毁了我铜风炉杀了我武士,我把她和一支铠役军换回去,不过分吧。阳纶的医官和药物,我拿一支回去怎么了?要我当拯救巴甸流民的英雄,总不能赤手空拳。青龙岭又不是搞慈善的。”他伸手抚在连子锋羽毛上,“……还害得你成了这样子。当然,漂亮,很漂亮。但这可不能归功于他们。他们这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子锋道:“征哥哥,铜风炉我给你夺,武士我给你杀。巴甸那摊子事你就别管了。青龙岭有龙有我有冰夷,天荒地老都不怕。”

方征摇头:“要管。为什么不管?我不争,夏仲康肯定把他那王妃派去了。我凭什么就要缩在门里面眼睁睁看他们占领土地和资源?然后变强再来碾压我们吗?小锋,世上的事就是这样的。过去我躲起来,因为我力量太小,被注意到就会灭亡。现在青龙岭就是块肥肉,不趁机变得更强,迟早也会被吞并的。所有生态位都是这样。欺软怕硬、弱肉强食。还有那些可怖怪物的威胁。让夏仲康那种愚民思路搞下去,敢打架的都没几个。怎么对抗它们?”

子锋替方征振奋,又很快惘然,心里泛起微妙的小情绪。征哥哥心中装的东西,总是这么多。这也是最初惹他钻牛角尖后发作的病因。那缺失安全感的掠夺破坏欲无限放大,后来子锋勉强能克服。还是看在方征建木上实在说得太戳他心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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