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池晏就召见想出做棉被办法的女地精,这个女地精跟女矮人不同,她是有名字的,只是她的名字跟大河一样,都不是正常的人名,而是花名,名叫“卡提雅”,是一种野花,但生命力很顽强,这种野花只要不连根拔起,只从中间掐断,来年已经能开出花来。
卡提雅的个子在地精中间都算娇小的。
她也不说话,就跪在地上发抖,全程没有抬起头来看池晏一眼。
池晏也就没有多说,只是吩咐男仆,给卡提雅一匹麻布和半匹棉布,至于是做成衣服还是别的什么,只看卡提雅想要什么了。
离开的时候,卡提雅还给池晏磕了几个头。
磕的实诚极了,额头也破了,磕出了血。
池晏连忙让人把她带下去处理伤口。
地板多脏啊!要是伤口感染了怎么办!
好在卡提雅没感染,要不了一天就生龙活虎,从此在织布房里有了较高的地位。
专门带人做棉被,不知道多少人想当她的徒弟。
棉被做出来的时候,冬天已经要结束了,地上的雪开始融化,融雪的那几天比较冷,但融完之后气温明显高了不少,棉被做的很厚实,初春的时候池晏一个人盖条被子完全够了,上面也不用再铺兽皮毯。
因此池晏把自己的两条兽皮毯一条给了克莱斯特——克莱斯特没要。
结果就是两条兽皮毯都给了管家。
结果兽皮毯刚送出去,池晏的棉被莫名其妙就失踪了!
“我被子呢!”池晏问多特。
多特总是成熟稳重的脸上也露出慌乱的神色来。
一群仆人把池晏的房间和城堡里所有能藏东西的地方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找到棉被。
所有人里,只有池晏勘破了真相。
“不用找了。”池晏对仆人们说,“你们去休息吧,我知道在哪儿了。”
仆人们一脸懵逼,但池晏吩咐了,他们也只能退下。
但池晏并不生气,他只是有些无奈。
哎!克莱斯特只是太喜欢他了,可是分开睡确实对两人都好啊,不必喜欢到这个程度嘛!
而且克莱斯特并不受他魅魔体质的影响,只能怪他的灵魂充满魅力。
池晏去了克莱斯特的房间,敲响克莱斯特的房门。
没人开门。
池晏清清嗓子,喊出了那句雪姨名言:“克莱斯特你开门啊!别躲在里面不出声!我知道你在家!”
这句话喊完,果然房门就打开了。
克莱斯特出现在池晏的眼前。
此时的克莱斯特一头黑发,只穿着一条长裤,裤腿有些宽大,却不会显得臃肿,他上身什么都没穿,露出结实的胸腹肌,有汗水从肌肉上滑过,肌肉线条流畅极了。
池晏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他能感受到克莱斯特身上的热量,然后咽了口唾沫。
他呆了几秒,这才记起来自己是来干嘛的,于是十分认真地问:“你是不是把我的棉被藏起来了?!”
克莱斯特看了池晏一眼。
那眼神里有说不出的委屈。
池晏的心脏瞬间就被击垮了,铁石做的心也碎成了渣渣,他瞬间开始检讨自己是不是做错了什么,他犹犹豫豫地说:“你、你有想法就直说嘛,藏被子……那多不好。”
克莱斯特斜看了池晏一眼。
那简直……
池晏觉得自己的鼻血都要流出来了。
“我说了,你听吗?”克莱斯特的声音很轻,听不出有任何不满的情绪,也不见委屈。
只不过……就这么默认了是自己把池晏的棉被藏起来的。
池晏:“……可能会……吧?”
克莱斯特双手环胸的看着池晏。
池晏叹了口气:“好吧,那咱们一起睡,你把棉被还我,好不容易做出来的!我不睡还能让管家睡!”
“再让纺织房做一个薄点我们俩盖,行不行?”
克莱斯特表情勉强的点点头。
池晏摊开手:“我被子呢?”
于是池晏就看到克莱斯特打开箱子,把上面的衣服拿走,从下面拿出折叠好的被子。
池晏:“……”
藏得还挺深。
这个心机男人。
“我去拿给管家。”池晏抱起被子,一脸认真地说,“下次你不能这样了。”
克莱斯特漆黑的眼睛盯着池晏。
池晏受不了的移开目光,不去看克莱斯特的眼睛,只能说:“你、我、哎!”
他抱着被子跑了,留下克莱斯特站在门口看着池晏离开的背影。
池晏一口气跑到管家门前,敲响管家的门,把被子塞给了刚开门还一脸懵逼的管家,十分严肃地说:“这条被子你盖,我盖着觉得热,让纺织房给我弄条薄点的。”
说完就跑了,他可不想跟管家解释前因后果。
一解释,他就成了宠爱妖妃的昏君了。
当个疼老婆的男人可真难啊!
第54章
拆洗晾晒过的棉花依旧不如池晏想的那么蓬松,管家在睡了一晚棉被后看起来很累,池晏问过以后,管家才说:“大人,太重了。”,他盖着被子,夜里感觉自己要被压死,让他这个老人家喘不过气来。
池晏:“……”
他睡的时候没觉得重来着。
不对,他睡的时候有克莱斯特陪着,重量几乎都在克莱斯特的身上。
所以他很轻松。
那么,怎么让棉花成棉絮,做出来的棉被蓬松又保暖,还不会死沉死沉的?
这个问题池晏可以解决——弹棉花!
弹棉花是个老手艺,用的工具就是一把悬弓,单人可操作,几个人一起弹棉花效率并不算低,悬弓需要用到的材料就是木头和牛筋。
在九十年代以前,弹花机还没有出现时,制作棉被都还是需要老手艺人弹棉花。
一个人一天可以弹八斤棉花,这还是老手艺人才有的效率,并且不算弹棉花的时间,只说做棉被,一天也就两条。
弹好的棉花压过之后铺在织好磨好的细棉网上,压过的棉花能更好的贴合棉网,不会跑棉,等第二层棉网挂上去,第一层的棉花就慢慢舒展开,这样才能做出蓬松柔软保暖的棉被。
现在的问题是,木头易得,牛筋难得。
杀牛取筋?想都不要想!
领地上只有两头牛,是整个领地唯二的两个牛宝贝,别说杀它们取筋,就是杀它们吃肉,池晏都舍不得,他还准备偷偷买一头母牛回来,看看能不能配种呢。
而且两头牛在领地的待遇很好,牛棚每天都要打扫,天冷的时候还要把它们牵到房子里去,每天都有干草嚼,偶尔还能吃到煮熟的卡坨,卡坨的叶子它们也很爱吃。
照顾牛的是牛头人,大约因为名字里都有牛这个字,牛头人们照顾牛的时候还算细心。
只是多数时候,牛头人很不明白——为什么这两头牛平时干得活加起来还没有他们一个人看得多,大人却对这两头牛这么好?
物以稀为贵,牛头人们不懂这个道理。
“都是牛。”牛头人给牛喂了一把干草,牛叫着拱过来,吃得津津有味。
牛头人继续絮叨:“怎么你们过得这么好。”
牛不懂牛头人的忧郁,继续吃草,中途还抬头冲牛头人叫了两声,牛头人又给它们喂了两把卡坨叶,牛满意了,低头吃个不停。
领地里现在数量最多的鸭子,鸭子孵出的小鸭不少,现在都长得差不多了,吃得多,拉得也多,照顾鸭子的人每天清理鸭舍都要花半天时间。
猪长得慢,现在还只是半大猪,因为是野猪,虽然从小被人养大,但还保留着一定的野性,运动量还很大,身上一旦脏了,还会主动要求洗澡,诺玛这个小女仆现在已经是专业的养猪户了。
她总是把猪猪们弄得很干净,猪圈也很干净,她也不嫌麻烦,猪食都是弄熟了的。
领地里也没人知道该怎么养猪,所以都是她自己拿主意。
有时候人们去树林里打猎,还会从猪圈里领一头猪走,这些猪运动量大,跑得快,鼻子还灵,带着人总能找到猎物,这样下来就没人愿意吃猪了。
虽然猪肉很诱人,但猪找到的猎物加起来,可比这些猪原本的肉多得多。
这些猪,就作为“猎猪”,被好好的养了起来。
池晏知道的时候还囧了一会儿。
虽然他知道猪聪明,但没想到它们还能抢猎狗的工作。
说起来猪也是杂食动物,野猪可是会吃肉的,就跟熊猫在人们心里的印象一样,池晏小时候一直以为熊猫只吃竹子,初中才知道原来熊猫是杂食动物,当年还有一个新闻,山上的熊猫偷偷吃了山下一户人家养的羊。
那户人家花了挺长时间才抓住这个“小偷”。
不过虽然不能吃猪肉,但是好歹猪有用,没养这么大也没浪费粮食。
池晏让人给猪做了项圈,以后去打猎就可以牵着猪去了。
这些猪长得还是很威武的,公猪都有獠牙,有点像狮子王里的彭彭,不过不像彭彭背上是黑毛,它们全生都是棕色的毛,很扎手,背上的毛发尤其旺盛,鼻子大,脑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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