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连对方的请柬都散发着一股贵族气息——这请柬是羊皮纸制成的。
对池晏来说,羊皮纸是珍惜物品,贵的让他恐惧,反正他自己是绝不会出钱去买的。
现在城堡里的羊皮纸还是之前的领主留下来的。
虽然说竹简很笨重,刻字很麻烦,但是便宜啊,寒门子弟也用得起,可羊皮纸——这还真就是贵族专用了,羽毛笔倒不贵,墨水却很贵。
古代,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识字的人都是凤毛麟角。
大部分人都是文盲。
一想到这个,池晏就觉得等秋收后,就要组织扫盲了。
今年秋天可以收获更多卡坨,有了充足的食物,冬天也能轻松很多,可以早上扫盲,下午干活。
而且扫盲这个活,估计只能交给管家了。
两名骑士一看就耐不住性子,而且池晏很怀疑他们的文化水平。
不是池晏看不起他们,而是这两位有时候连最基础的词都会拼错,并且自我感觉很好。
克莱斯特也不合适,毕竟是精灵族,能认字就很好了,拼写的话,池晏也不指望他。
现在池晏的领地上有三匹马了,一匹是他来的时候圣院给的,两匹是克莱斯特出去以后带回来的,但不管怎么说,对池晏这种小领主来说,有三匹马就已经很厉害了。
而且又两匹是战利品,战利品圣院是不会收回的,很安全。
池晏坐马车离开的当天,领地这边下起了小雨,好在雨不大,不影响出行,池晏和克莱斯特乘坐马车,卡尔和艾伯特则骑着马跟在车边,他们的腰间配着剑,剑还是他们来时佩戴的剑。
为了以防万一,还是不要被人发现他们有超出现在这个社会背景的铸造能力比较好。
“大人,您一路小心。”管家目送他跨上马车,一脸的忧心忡忡。
池晏坐在马车上,探出身子说:“你别担心,我会平安回来的,有克莱斯特在呢!”
克莱斯特也适时地说:“他在我身边,很安全。”
管家瘪瘪嘴,偏过头,不用正眼看克莱斯特。
坐在马车上,池晏和克莱斯特待在同一个空间里,他有些局促,更多的是不好意思。
因为之前克莱斯特说的话,导致他觉得克莱斯特嘴里的那个人可能是他自己。
但是他一边这么想,一边又不断推翻。
比如如果克莱斯特喜欢的是他,那么为什么克莱斯特跟他相处的时候能表现的那么自然?
又比如为什么克莱斯特听说他才去参加贵族的宴会,宴会内容很那什么的时候,克莱斯特也没有生气?
池晏越想越迷惑。
哎!好烦!克莱斯特到底喜不喜欢他啊?!
作者有话要说: 我:“真是甜蜜的烦恼。”
池晏:“……不要逼我口吐芬芳。”
第41章
前往班尼迪克领地的路途并不算遥远,鉴于这里没有真正的道路,只有踩踏出来的“马路”,所以即便是并不遥远的路,可能在现代只需要开一个小时车的路程,池晏他们都花费了近两天的时间。
前一天早上动身,第二天黄昏才到。
对方拥有一个小城,领地面积比池晏大得多。
虽然很多领地都是荒草地,可是池晏的领地也有一大部分是树林,所以谁也别嫌弃谁,真说起来,他还不如对方呢,毕竟对方有一座小城,而他只有一个村,连镇都算不上。
他们一路摇摇晃晃,在问过路人之后,终于来到了对方的城堡门口。
不得不说,这个城堡比池晏的更像城堡——城堡外面竟然还有护城河。
“护城河不是应该围着城墙的吗?为什么这个护城河只围着城堡?”池晏小声问克莱斯特。
克莱斯特解释道:“围着整个城修城墙,挖护城河,需要的人手太多,也很费钱。”
所以只在城堡外面挖,就能在外敌入侵的时候最大程度的保全领主。
说不定对方在抢完平民后,觉得收获差不多了,不准备再去啃城堡这块硬骨头呢?
池晏眨眨眼:“我都不知道该说聪明还是该说蠢了。”
池晏可不会因为自己穿越来就觉得自己比土著更聪明。
智商是天生的,不会因为穿越一次就变成天才。
比如他知道灯泡可以发光,知道发电机可以发电,但是让他在这个工业条件下把这两样东西做出来,那是绝对不可能的,虽然他高中化学和物理都还行,但在实验室里做实验和在中世纪搞发明是两码事。
他们等在护城河的另一边,这边有仆人守候,池晏从马车下来,让马车夫把请柬递给守在这里的仆人。
真臭……
这股臭味让池晏眉头紧皱,他就知道除开自己的领地,其他领地的人还是随地大小便!
马车要被守在这里的仆人拉走,马车夫也跟着过去,他得伺候马,而且举办宴会的主人还得安排他们这些随行仆人的吃住。
骑士倒是还好,他们可以跟着池晏一起走进城堡里,只是不能跟池晏一起参加宴会。
池晏他们是守候的仆人今天接待的第三批客人,贵族们都有或大或小的怪癖,而且对待他们这些仆人也十分不客气,他已经做好了再次被呵斥的准备,结果难得的是,这位新来的大人并没有为难他。
而是在他说出需要离开马车时直接跳出了马车。
在对方出现在他眼前的那一瞬间,他眼里就只有对方,世间万物似乎都化为了虚无,对方穿着一件华美的袍子,他敢打赌,这是他平身所见最美的华袍。
对方并不高,可当他出现时却绝不会觉得他矮。
他身材匀称,手足纤长,拥有一头黑色的头发,只到肩膀。
五官精致,嘴唇殷红,竟然无一处不美,他的袍子里面是一件浅色的荷叶边开口上衣,露出一小截胸膛,有薄薄的一层肌肉,有着少年的柔弱之美和成年男性的力量之美。
他看上去非常年轻,有清澈的眼睛,但不会让人轻视他,反而会让人希望能让他永远拥有这样的眼睛,不被外物污染,纯洁如初。
直到马车夫把请柬递给他,他在核对了自己领主的签名后才朝对面喊道:“把桥放下来。”
于是对面的仆人就开始吭哧吭哧的放桥。
放桥就是纯人力的,桥的对面两端拴上绳子,拉上拉下,全靠力气,所以收桥和放桥,都需要十多个仆人一起用力。
池晏好奇的张望了一番,在习惯那股臭味之后,他现在很平静。
过了桥,就有仆人领着他们去见这里的主人,也就是班尼迪克子爵。
在管家的介绍下,池晏知道这位子爵在他们这边是个非常具有传奇色彩的人。
——他是个私生子,并且是个不怎么被待见的私生子,他的父亲在他出生以后,到他十岁,都没见过他,而他只能在城堡里躲藏着过活,每天靠吃点剩菜剩饭填饱肚子。
然而他十岁那年,什么都变了,他的父亲,那位过得非常舒适,导致得了“王子病”的子爵,觉得自己命不久矣,需要培养继承人了。
可是现生是来不及了,于是他就把自己的私生子们召集在一起。
是的,他当时有二十多个私生子,他凭借一己之力,成了池晏听过的拥有儿子最多的人——因为这些儿子都活下来了。
很多人贵族虽然生的孩子多,但活下来的却很少。
总之,他发现自己有这么多儿子,用平常的方法挑选继承人是不行了,于是他想了一个非常绝的点子,就是把这么多儿子都关进一个黑屋子里,里面还有一只野猪。
谁能杀了野猪,谁就会成为他的继承人。
不出所料,班尼迪克就是那个活到最后,并且杀了野猪的人。
大约也正因如此,班尼迪克才一直没有结婚,他能继承爵位,也是因为老子爵在他从小黑屋里出来以后,娶了他的母亲。
这个操作就复杂了,他的母亲是个奴隶,于是老子爵就先让她变成了平民。
再把她送去长辈的领地,让她成为长辈的干女儿,然后再把她娶回来,耗时三年。
不过娶回来没多久,班尼迪克正式成为继承人后,这个子爵夫人就“病逝”了。
而班尼迪克很快就拥有了一位和他差不多大的后妈。
再然后,后妈生了孩子,而他的亲爸则忽然“病逝”。
管家对他说这一段的时候怕池晏听不懂,还加了一句:“不知道那个孩子,是该叫他父亲,还是该叫他哥哥。”
池晏刚听完的时候整个人都傻了。
先是被亲爹杀了亲妈,然后睡了后妈,后妈生了自己的孩子,自己又弄死亲爸。
这个操作太神奇了。
并且班尼迪克子爵有个很大众的爱好,就是举办聚会,一个月要举办一次,搜罗了各色美女美男,供客人享用,如果这些美女生了孩子,他也愿意帮客人养着。
这个爱好就很独特了。
他的情人也会服侍客人。
他的后妈有时候也会从客人里面挑选情人。
总之就是混乱的一塌糊涂。
领路的仆人时不时转过头偷看池晏,池晏发现以后也不生气,很大方的露出一个微笑给对方看,结果仆人先受不了了,立马满脸通红地低下头,埋着脑袋带池晏他们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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