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晏这段时间倒是每天都有野猪肉吃,野猪肉没有家猪吃起来香,毕竟野猪天天在外头乱跑,没什么脂肪,瘦肉太多,嚼起来还有些费劲,但池晏不嫌弃,只要是猪肉,那就是香的,有没有五花肉不重要。
并且他连猪头肉都没有放过,猪头肉炒一炒,又香又糯,就连克莱斯特都觉得好吃。
“估计还要半年才能步入正轨。”池晏给克莱斯特夹了一筷子猪头肉,然后又说,“我准备把这里的事先交给老鲍勃,正好也看看他的本事,我们五天后就去萨克德,正好回去看看,也有挺长时间没回去了。”
萨克德现在才是池晏大后方,是池晏的粮仓和聚宝盆。
池晏不可能让斯德丁生产糖和酒,商人越多,眼线就越杂,他不会觉得每个商人,甚至商人的仆从都对他忠心耿耿。
商人逐利而来,逐利而去。
他们能拉动经济,但同时也能毁掉经济。
池晏所依靠的,还是自己的“嫡系”。
他更相信从庄园带出来的人。
他也希望萨克德能成为一个如同庄园一样世外桃源。
人们不分三六九等,没有奴隶和主人,努力干活就有上升渠道,人们活的有幸福感,有尊严。
克莱斯特:“好。”
萨克德还有人数不少的魔族,这些魔族是负责保护萨克德安全的,现在萨克德还没有斯德丁那样的军队,但武力值不容小觑。
克莱斯特也正好去看看。
原本池晏只是准备在奥特利待两三个月的,然而他待了大半年,看到厂房成型,牲畜都被安置好了,集市也开了,人们也能正常工作消费,现在走也正好,他临走的时候把大部分人都留在了斯德丁,士兵也留下了一小部分。
这一小部分士兵半年换一次。
方方面面都安排好之后,池晏就只用等到时间前往萨克德,他在临走之前顺便跟过来做生意的乔什聊了聊。
乔什现在日子好过,他不用到处奔波,只需要从萨克德批发到硬糖和酒,然后转手去斯德丁卖给斯德丁的商人,来回要不了两天,货物屯多一些,挣得差价就很可观了,他还雇了不少人搬运货物,解决了不少工作岗位。
如今的乔什心里没什么事,日子过得很好,侄子虽然不擅长做生意,但是现在在城里也过得很好,天天跟那群长得奇丑无比的人勾肩搭背,俨然变成了兄弟,并且成功混入其中,每天一起巡城,看到打架殴斗就去制止,现在也从城堡混到了收入,养活自己没问题。
日子好,心情好,乔什老树发新芽,跟一个逃难来的女人结了婚,组建了家庭,两人还收养了几个孩子,日子过得有声有色,收养的孩子都小,养了一年以后,已经改口叫爸爸妈妈了。
“我想起以前的事,就以为以前的日子就是一场梦。”乔什坐在池晏下首,他现在还是不敢直视池晏的脸,余光也不敢,就看着自己的腿,脸上的笑倒是十分真诚,“我妻子还让我准备了给您的礼物。”
乔什送的礼物是一匹棉布。
乔什有些不好意思:“我妻子喜欢织布,家里也有仆人照顾孩子,她早上就会去纺织厂织布。”
池晏笑着说:“这是好事,有自己的事情做很好。”
乔什挠挠后脑勺:“我还有一件事要告诉您。”
“我的老朋友之前托人从圣城给我送了一封信过来。”
乔什压低声音,神神秘秘地从怀里掏出一封信——就是一张折起来的羊皮纸。
然后他双手呈给了池晏。
池晏伸手接过,展开羊皮纸看了起来。
这封信的前两行是问候老朋友,后面才是重点。
圣城里,王室和圣院的矛盾已经白热化了,也就是说,商人和大家族都必须站队,他们要选择一边上贡,否则就会被两边暴力蚕食,圣城是这个国家最富裕的城市,但现在,平民已经没有购买能力了,王室和圣院像两座大山一样压在他们的头顶,从他们的口袋里掏钱。
有平民想要出城,逃离圣城,去投奔在其他城市的亲戚。
但他们根本走不出圣城的范围。
大家族要从平民手里掏钱,但凡是逃走的,都会被大家族的人抓住,把他们洗劫一空。
洗劫完了以后还要把人丢回圣城。
那这一家人就只能去死了。
逃了的人都这个下场,圣城的平民也就只能继续在圣城待着。
商人倒还好,如果是某位贵族信任的商人,在得到文书以后可以出城,毕竟圣城也是需要物资的。
所以乔什的老朋友在信的末尾问乔什能不能收留他,他可以想办法弄到文书,反正圣城他是待不下去了。
乔什:“我还没有给他回信,不过现在就算送信过去,他估计也很难收到了。”
乔什的手放在膝盖上:“大人,圣城现在都这样了,他们打起来是必然的事,我们是不是要早点做准备?”
乔什不懂打仗的事,但他知道一旦打起仗来,大商人有得挣,他们这些小商人就不好过了,流离失所可能都是小事,好不容易积攒下来的财产没了也正常,就怕连命都丢了。
更何况他也知道池晏是圣院派下来的领主,到时候肯定是要听圣院的,圣院让池晏搜刮粮食,抓人当兵,难道池晏还能说不吗?
所以他才想探一探池晏的口风,如果池晏准备老老实实听圣院的话,那他就必须给走了。
什么都不如命重要,更何况他现在有妻子有孩子,一个家都扛在他肩上,不能走错一步路。
池晏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其实这几年圣院的影响力小了很多,池晏把三个城的圣院都捏在手里,每年还是会出粮食,让圣院派人运送过去,粮食少的可怜,但运到了,哭哭穷,数数这几年的灾害,圣院也说不出什么。
而且池晏现在已经不怕圣院了,他有粮食,有武器,还有人。
如果真到了跟圣院兵戎相见的时候,他不一定会输。
现在的情况已经跟他只有一个庄园时不同。
他只有庄园的时候,唯恐圣院找他麻烦,庄园只有那么点大,人口就那么多,打起来不管对方如何,他肯定是吃亏的。
池晏喝了口水,冲乔什笑了笑:“别担心,让你朋友过来吧。”
“我对圣院的忠心,圣院是知道的。”池晏眼睛微弯。
“圣院和圣灵,不会跟它忠实的信徒计较,你说对不对?”
乔什表情呆滞,但很快如梦初醒,他低着头,恭敬道:“是的,大人。”
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此刻的池晏,跟他以前认识的领主不是同一个人。
更成熟,也更可怕。
像一头幼虎,正迫不及待地想试一试自己利爪。
第151章
池晏跟克莱斯特走在奥特利的街头,这个时间奥特利的街上并没有什么人,人们都在干活,自从牲畜运过来之后,每天都要打扫养殖厂和准备饲料,一旦有那只鸡鸭状态不好,还要立马抓出来隔离,唯恐出现大规模的鸡瘟,每天这些牲畜都需要大量的饲料,除了虫子以外,还会准备麦麸给它们啄,不过比起虫子,它们显然对麦麸没有太大兴趣。
有时候还会有鸡鸭偷溜到大街上,要是在众目睽睽之下,那也没人敢抓回家吃肉,都是抓住后又给送回养殖厂。
要是没被所有人发现,那这只鸡鸭大概率会成为一顿大餐,被第抓住它的人吃进肚子里。
池晏跟克莱斯特很快就走到集市,这里的集市没有斯德丁的齐全,很多东西都还没有,但热情是不少的,每个摊位都有热情的伙计在叫卖。
人们现在也敢购物了,最受欢迎的是布集市,有了闲钱,除了改善伙食以外最重要的就是做一身新衣服。
布集市不单单只卖布,还卖成衣,这些成衣都是从萨克德运来的,又结实又经穿,不容易磨损,所以很受欢迎。
池晏也是这段时间才发现,其实大多数女人都不会做衣服,她们没有那个条件学针线,而且这里的针又特别大,所以缝制的空隙也很大,线的质量也不好,很容易扯坏。
所以有了成衣之后,布匹的销量就不太行了。
但是卖布的商人也不在意,卖不出去的布送回萨克德,让萨克德的人再加工,改成成衣,运回来一样能继续卖,不亏本。
“这件好。”伙计正在给一位妇人介绍新进的一批货,“这个颜色耐脏,布也耐磨,去厂里工作的时候穿最好,洗多少次也不会破洞。”
妇人显然钱包不太鼓,她问了多少钱以后有些踌躇,又问:“有更便宜点的吗?”
伙计还是挂着灿烂的笑:“那你看看这件,没那个结实,但穿一年肯定没问题,等磨坏了还是改小给孩子穿。”
妇人摸了摸那件衣服:“这个多少钱?”
伙计:“十四枚铜币。”
妇人掏出装着铜币的布袋:“就这个吧。”
伙计:“好,您要布袋装吗?”
布袋是要格外收钱的,妇人连忙摆手:“不用不用,我直接拿回去。”
伙计灿烂一笑:“那您拿好,下次再来啊,下次给您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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