诓鬼 (磕磕氨酚待因)
- 类型:玄幻科幻
- 作者:磕磕氨酚待因
- 入库:04.10
程诺怕自己没好利索会传染给他,让他早点回去找妈妈,不要在别的病房乱转,小朋友却拍拍胸脯说明天戴口罩来找他玩。
熟悉了一会儿就丢掉了腼腆,缠着程诺自报家门,不出半小时程诺就知道他姓啥、住哪、家里几口人、妈妈生了什么病、住了多久的院,还知道了他暗恋的小同学家里养的布偶猫刚做了绝育手术。
林木森见他从拉手到坐上病床,再发展下去怕是要趴到程诺怀里去了,凉飕飕的手往这小子身上一搭,冻得他连打了两个寒颤,程诺才如愿劝他回去多穿点衣服。
小朋友信守承诺,接连几天戴着口罩拿着奶糖来找程诺玩耍,还时不时鼓励程诺,“我妈妈很快就要出院了,你也快点好起来吧,我妈妈做饭可好吃了,以后请你来我们家吃饭。”
好在大部分时间他更愿意陪在妈妈身边,不然林木森真得找个机会让他消停点了。
程诺隐约觉得林木森对他抽时间哄小孩的事情不满,时不时能听见林木森冷哼两声,转念一想林木森不至于和小朋友置气,也没有太放在心上。
直到林木森不知从哪拿出来一串冰糖葫芦,“你说过小时候喜欢吃冰糖葫芦吧。”
那毕竟是小时候,程诺早过了爱吃糖的年纪,男孩塞来的一块没吃,都被收在了抽屉里。
但林木森送的自然不一样,即使肠胃状况不允许多吃,程诺也咬了一颗,酸糯的大颗山楂夹着软乎的糯米,外面包着黄澄澄脆铃铃的糖壳,吞下肚不觉得甜腻反而酸酸凉凉。
程诺夸奖道,“好吃。”
“我做的。”林木森顿了一下,还是没忍住和小朋友争宠,“我不仅心灵手巧,还器大活好,那小子只知道玩。”
程诺笑他幼稚,又觉得有几分可爱,比小男孩肉乎乎的小手还可爱,只好夸他,“真厉害。”
林木森却以为他在敷衍,开始变着法儿地向程诺展示他的心灵手巧了。
每天程诺一睡醒,就可以能看见林木森的新作品,也许是易消化的小甜点,也许是偷师学了傀儡术做的小木偶,能跑能跳还能偷亲程诺。
年关将至,程诺依然没能出院,电视里街头上熙熙攘攘热热闹闹,倒是病房里消停了不少,病得不太严重的都出院回家过年了,轮值的护士也少了许多。
市区不能放烟花,林木森做了个烟花瓶,微缩的烟花在玻璃罩里变幻着花样循环绽开,五光十色,绚烂至极。
程诺却越发觉得冷清。
“小些时候,我爷爷身体还健康的时候,很爱张罗这些,从腊八开始,该走的流程该备的年货一样不少,虽然只有两个人,但是每年一定做一大桌年夜饭,隔壁叔叔过年回不来,爷爷就请隔壁阿姨妹妹一起来吃。”
说起温馨的记忆,程诺却丝毫没有被感染到,这些故事距离他已经太远。
“不过我很多年没有在家过年了,每年都是在公司和留守员工过。”
林木森摸了摸他的头发,安慰道,“以后会有很多机会的。”
程诺抓住他的手,掀起自己侧后脑的头发,带着他的手摸上一道凸起的瘢痕。
不是很长,只有一两厘米,鼓起的头皮上没有发囊,平时被头发一遮什么都看不出来,不过亲手摸上去还是很明显。
程诺这时反而露出一点笑意,“这个是十五岁那年除夕夜被砸到的,隔壁阿姨看爷爷身体不便,想着做好了饭端过来一起吃,刚开始爷爷还挺开心,除了损我几句养我这么大还不如邻居会心疼他,大家都高高兴兴的。”
“吃完饭阿姨一家回去守夜,两家门一关,他才发起火来,抓起手边的东西就砸,我当时被电插头戳到了头,但是他也不小心打翻了桌子,砸伤了腿,我忙着照顾他忙了一晚上,第二天起床才发现后面的头发都被血黏住了。”
林木森看他笑得勉强,轻轻揉了揉早已不会再疼的疤痕,轻声哄道,“都过去了。”
不知道有没有安慰到程诺,他只叹了口起,继续道,“后来我才知道,饭桌上阿姨说了几句我准备考二中,而他本来只计划我读个有补贴的职中,他的退休工资本来就不多,以前又爱救济学生,生病几年没剩下点钱,怕我读书把他药钱花光了,这个消息还是从外人嘴巴里传出来的,他更笃定我是准备花光他的养老钱让他自生自灭了。”
“真的很可笑啊,他以前完全不是这样的人,不然也不会好心到愿意收养我。”
林木森回想了下唐燚中年不可一世的模样,再比较他独自蜗居昏暗的阁楼苟且度日,觉得濒死之人性格大变并不是难以理解的事,“越是没有能力保障自己的生活,越是会自私多疑的。”
“是啊,他一手养大的亲生儿子都不愿意回国看他一眼,他怎么可能信得过我呢?”
程诺喃喃道,又消沉了几分。
其实程诺有恨过他,尤其是在他在程诺打工给自己攒学费的时候,撑着瘫痪的身子,靠自己当老师的权威编了些似是而非的话,伙同邻居大叔偷改了程诺的高考志愿,中断了程诺去南京学航天的打算,改成了本市的大学,免得程诺丢下他跑了。
然后像个没事人一样继续生活,甚至久违地主动缓和了关系,一度让程诺以为一切都会慢慢好起来。
林木森看不过去,揪着他的脸,唤回他的注意力“那都不是你的错,他早已经离开你了,可是你未来的路还很长。”
“他走的时候我其实是很开心的,小时候他对我的好,早都被消磨干净了,他像一个捆绑着我的大包袱,因为他在,我的行动范围要更局限,却要比同龄人做更多事,挣更多钱。我大学四年只买过两双鞋,去面试时的皮鞋都是借的同学的,毕业的时候我特别想要一双安踏的运动鞋,虽然我平时也不运动。
“可是最后我也没有买那双鞋,等我缓过神来,可以自由支配工资的时候,我发现我根本不喜欢它,不仅如此,我不知道我该做什么,我从十几岁开始,努力学习,兼职打工,我每一天都在向他证明,我是不一样的,我会照顾他,我值得让他信任。
“等到他真的死了,我才发现,我的人生也因此终结了,我以前不敢有自己的想法和爱好,等我习惯了,我就真的没有任何我想要做的事情了。
“你能理解吗?这种活了二十多年却没有一天属于自己,最后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谁的感觉?”
我当然理解。
林木森无声回应到,只是他和那些他企图维系的感情都比不上程诺和他爷爷的深,而林木森也远比程诺想得开,如果从前看不明白犯了傻,那明白之后就该聪明点,功利套路能维持的虚假繁荣不错,纯粹为了自己开心而割舍多余的感情也不错,不必非要作取舍。
“我给自己找了很多事情做,可没有一件是我想做的,我只是通过不断做我不想做的事情来逃避思考我想做的。”
“结果你也知道了,我想做的,只有快点结束这一切。”
说着,程诺笑了笑,“不过我越来越能理解他了,我以前以为我不怕死,实际上我躺在ICU的时候,才发现自己也会留恋,我之前帮你,是想死得干脆些,现在反而成了我舍不得离开的原因了。”
“人啊,就是越握不住什么的时候才会想握住些什么。”
第二十七章
程诺在病房过了个年,并没有他想那么冷清,医院派发了些喜庆的礼物,红彤彤的苹果就放在床头,门上还挂了盏小红灯笼,林木森一直陪着他,一起窝在病床边看春晚边吐槽,不怎么关注娱乐新闻的俩人,盯着满屏幕不认识的明星,也看得津津有味。
程诺的身体在丹药温养下渐渐好了起来,脸上都多了些血色,巡房的医生不敢大意,趁他精神好些又做了套常规检查,各指标恢复的程度让医护人员只能感叹遇上了医学奇迹。
常来骚扰的小男孩却没有再跑过来,他妈妈前两天还在计划出院,大年初一却突然恶化,转进急诊没能抢救过来,小男孩哭了一整天,被家人带回了家,没能来得及和程诺告别。
程诺不太清楚他的状况,全靠林木森在病房瞎晃听到了消息。
并不是多愁善感的人,但自己才刚从鬼门关走了一遭,对死亡有了些不一样的感悟,难免物伤其类,程诺沉默了一会儿,在网上订了把长生锁,想麻烦郑国云派来的姑娘送到小男孩手上。
林木森虽然嫌那小子聒噪,但见程诺低落,也做了个顺水人情,取了点从周灵琛那搜刮来的宝贝,在长生锁里下了道镇魔符,肯定比不得昆山派千金难求的保命符,不过以他现在的修为,随便镇镇邪祟还不成问题。
没等到程诺把东西交出去,郑国云就烧来一道简讯,一片灰烬落在林木森手心,倒着燃烧,火线边缘越爬越大,逐渐复原成一张纸的模样。
林木森扫了一眼,再一握,手里的信纸又消失不见。
“元镇狗急跳墙,把夏城的封印给毁了,郑国云让我和陆行之帮忙处理一下,你身边不能离人,让李笙笙跟着你,等我回来再给那个小子送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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