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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鬼鉴 (点天灯)


  而带过去的棺材也不见踪影。
  一连好几日,他天天去宅子里寻找,依旧是什么都没有发现。
  无奈,他用剩下的银子在附近地方买了间房子,时不时去那里转转,直到成家立业,直到白首两相忘。
  他似乎有些困倦,躺下闭上眼睛,“这些年来我总听别人说在那栋鬼宅里见到绝世美人,但是我却一次没有再看到他,他是不是还在记恨着我?”
  林梓心想那只痴鬼死后只沉迷于自己的美貌之中,才没有闲功夫记恨别人呢。
  但林梓依旧说,“这谁知道呢,你不如去问问他。”
  他的语气越发微弱,“是了,我很快便可以见到他……”
  屋外鞭炮一响,儿女齐哭,想到这是喜丧,又强打笑意咧嘴逢人便说自己老爷子其实好福气……
  一群人像是松了口气似的,有人小声庆幸说,“幸亏走的早,我可不想等到半夜再起来……”
  入棺,摆灵堂,“聚宝盆”里的香灰堆了一层又一层,给曾爷爷烧纸的小孙子不知跑哪里玩去了,其余亲人都赶着自家孩子替他烧,嘴里絮叨着说自家孩子都给你烧了这么多纸了,老爷子可要保佑自己孩子以后发大财……
  夜半,儿女们守夜,附近的邻居们先行回家睡觉,远房的亲戚住他家,但是人太多了,无奈在院子里生火驱寒。
  何槐让林梓自己去烤火,他却坐得远远的,可能是入夜天色突然降温,附近不少夜猫被冻得“喵喵”叫。
  林梓忧心忡忡地望着灵堂——守灵的几个人正在打瞌睡。
  林梓拉住他们请来的道士说,“你跟他们说一下要好好守灵,万一野猫子跳进去就不好了。”
  “欸,不会不会,这么多人呢!”
  “你要是不过去跟他们提醒一下,我就告诉他们,你唱悼时少唱了两章。”林梓面无表情地说。
  有些道士是半路出家的,有些悼词没背会便想着出来赚钱,本来嘛,悼词是唱给死者听的,一般人又听不懂,他们会一遍遍重复方才所唱的企图蒙混过关。
  他面色突然一慌,结结巴巴地说,“你……你说什么胡话?本道长才没有呢!”
  “那你去当着死者面前去发誓,”林梓冷笑,“不好意思,我也是干这行的,你念悼的什么我都听得懂,要不要我再去给你的东家翻译一遍?”
  “……不不不,我过去说就是了,”他焉头焉脑地走进灵堂,不过逝者子女对此事也不怎么在乎,看那应承的模样就很敷衍。
  林梓只好跟何槐一起坐灵堂外面替他们守着。
  过了一个多时辰,何槐突然起身,林梓眼神跟过去一看,他抓了只黑猫出来了。
  “嘿,幸亏我反应快,差点就让它混进去了!”
  黑猫盯着他俩低吼,目色里居然带着一丝愤怒。
  “哟,有点灵智嘛,干嘛做这种伤天害理之事?”何槐拍了一下它脑袋,“带着你的手下猫赶紧走啊,这户人家不是你能惹得起的,明天我把剩饭剩菜打包给你们填肚子行不行?”
  黑猫犹豫地点了点头。
  剩下的半夜倒是一切好说,不过清晨时,老爷子的曾孙女吃饭时跟他们想了自己昨晚所梦见的事。
  “昨晚我梦到曾爷爷了。”
  “喔?他跟你说什么了?”林梓很感兴趣地竖起耳朵,要知道有时阴间的人知道有什么宝贝会托梦告诉凡人的。
  “曾爷爷走得很急,就跟我说了一句的,我要投胎了!”
  何槐问,“还说了什么吗?”
  她又歪着脑袋想了想,“他还说自己会在哪个地方转世来着?唔……我好像记不清楚了,好像还说了,叫什么名字来着?姓李?”
  姓李的人可多了去了!
  林梓笑了笑,“记不清楚没关系,这算是好事儿,你曾爷爷这是赶着投胎呢。”
  投胎鬼是准备投胎的鬼类。它能够托梦,告诉别人自己转世的地点和名字。
  因为赶着投胎的缘故,它最忌耽误了投胎的时间,所以很多时候的样子都是急匆匆的。
  林梓把这些跟他们说了后,一众人也不知是否当真,又齐刷刷说老爷子有福气。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每天一颗可爱豆的地雷~
么么哒

  ☆、第四十七章

  斯人已逝,他们当不当真都无所谓, 中午吃罢饭, 他跟何槐在后厨收拾了些残羹来到与黑猫约定之地, 把饭菜给它们。
  黑猫看了他们一眼后,冲后面嗷了一嗓子,顿时蹦出来了十几只小野猫。
  一群小猫咪“喵喵”叫讨饭吃的模样看着可爱至极,林梓忍不住想伸手摸两把。
  但即使有吃食在,林梓还是摸了个空。
  何槐在林梓背后猥琐地搓了搓手, 趁他没注意牵起他的手。
  又暖又软,捏手里真舒服。
  林梓莫名其妙看了眼何槐,心想他突然牵自己的手干嘛?
  不过他也没有甩开。
  晚上林梓又给它们送了一顿,因为吃饭晚, 等不这些剩菜剩饭带过来时天色早黑了。
  “对不住啊你们……我来晚了。”林梓把剩饭剩菜倒地上, 流浪猫咪们可不听他解释, 埋头苦吃,一点没听林梓絮叨。
  有吃的就行, 哪管那么多。
  但是突然猫咪们都警惕地抬起头, 林梓顺着它们目光看过去。
  一只不知道什么鬼从远处晃晃悠悠走过来,那鬼相貌丑陋,身子其瘦, 只是用皮包了骨头,干瘦地可怕。
  那鬼见到地上食物,眼睛一亮,扑上来准备吃两口, 但是不知道为何,那些食物在它扑过来的瞬间腐烂地不成不成样子。
  它难过地仰天长啸几声,最后无奈地离开了。
  林梓松了口气,这家伙终于走了。
  这鬼是无食鬼,是由生前阴险狡诈,常干挑拨离间、冤枉好人的坏蛋变的。“无食”二字并不是指它们不能吃东西,而是没有东西吃。
  比如当它们找到干净的水,刚要喝,便会干掉。好不容易找到点食物,还没到嘴里就像刚刚那样烂得不成样子……似乎是因此不满,它们每天都在旷野里边哭边跑。
  这玩意儿就是个祸害,生前害人,死后还糟蹋不少食物。
  回去的路上何槐说,“明天那老爷子入土,把他埋了后咱们就继续走吧?”
  “这个当然,咱们又不可能在他家蹭吃蹭喝一辈子。”林梓哭笑不得,“怎么了?你还以为我会在这里安家?”
  “这倒不至于……”何槐嘀咕,“我是怕被人认出来。”
  “也对。”林梓想想也是这样,逃亡嘛,自然得“逃”,总龟缩一处迟早会被认出来。
  第二日一大早,老爷子要被下葬了,林梓跟何槐蹭了最后一顿早饭便悄悄离去了。
  其实他俩也不知道往哪走,不过现在正处初春,一眼望去四处都是嫩绿色,即使没有好风景看着小嫩芽也养眼。
  他俩沿着山间小道走走停停,何槐帮他逮些野鸡或者兔子作为食物,虽然难下咽了点,但也饿不死。
  走了两三日,林梓捡了些柴禾生火,何槐又去找猎物,这会他不但逮到了兔子和野鸡,还抱了只狼回来。
  林梓一时不知该说什么,“这……狼哪来的?你可真行啊,狼都敢逮?”
  何槐哭笑不得,“你好好看清楚,它是狗呀!”
  林梓走上前,这家伙眼睛圆溜溜的,尾巴夹屁/股下面,好像若不是不方便,它还想摇俩下。
  有狗的地方就有人。
  “你跑人家屋里偷/人家狗干什么?还不快还回去。”
  何槐气得翻白眼,把狗的后脚拨出来给他看,“你仔细看好了!”
  它左后脚鲜血淋漓,像是被什么东西夹过一般。
  何槐在追兔子的半路上听到了狗叫声,便顺着声音追了过去。这只傻狗好像是踩了猎人下的捕兽夹,被夹得嗷嗷大叫。
  何槐帮它把捕兽夹扳开,将它抱了过来——随便把他逮到的猎物也弄了过来。
  俩个卑鄙的人类当着狗的面,将它逮的猎物烤了吃了!
  狼狗怒气冲冲瞪着他俩。
  林梓打了个饱嗝,将剩下的肉扔给狼狗。
  狼狗摇着尾巴高高兴兴把肉给吃了。
  林梓看它吃得高兴,跟何槐说,“这只狗应该是猎犬吧?”
  “是的吧?它咬死猎物,但是没有自己吃,应该是为它主人留着的。”
  “那咱们应该有把它送还给它主人。”林梓说,“不不定它主人是个猎户,它是只猎犬,猎犬对猎户来说极其重要,它主人这时候该要急死了!”
  “好吧好吧。”何槐心想说不定还能从猎户家蹭碗饭,这几天天天吃没有味道的烤肉,好像吃热乎乎的饭菜呀。
  他俩带着狗去了方才何槐捡到狗的地方,不知道它主人是不是猎户,但附近肯定有许多打猎的,因为这里设的捕兽夹非常多,林梓好几次都踩到了,幸亏何槐反应极快拉了他一把。
  俩人在原地等着,等了一下午,天快黑的时候,终于传来焦急的人声,“大黄——你在哪儿呀——你怎么还不回家——”
  猎犬一听主人的声音,整条狗都激动了,强行站起来“汪汪汪”呼唤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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