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送东西呢!”
他手里拎着个扎得严实的包裹,说是昨晚何槐留给他的。
“你进来吧。”
关上门,他半信半疑把包裹打开,顿时瞪大了眼睛——里面竟是一摞摞的银票!
小才第一次见这么多钱,不由惊呼出声。
“哇!。”
而银票下面,是一封信,信纸非常新,还带着一丝墨香味。
他心里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这信是何槐留给他的诀别信,那些银票是他所有的钱了,信上明明白白写着想让林梓拿着钱离开这里。
这还得了?
“何槐他人呢?”
小才一头雾水,“昨天他半夜就把这银票送过来了,我迷迷糊糊接过来,一抬头他就不见了。”
“此外还有别的吗?”
“让师父你多保重。”
“……”
那家伙是傻子吗?
穿上衣服,林梓戴上斗笠让小才跟他先去道观。
这里依旧繁华,熙熙攘攘的叫卖声此起彼伏,小娃娃拿着风车在街上乱窜,一下子撞到林梓怀里。
“小心,可别走丢了。”林梓把她扶起,压低斗笠,快步走过去。
这青天大白日的,还在街上戴斗笠,低着头,怎么看怎么像贼,本来没注意他的捕头们也起了疑心,疾步走过去,拍住他肩膀,“站住!”
他回头,斗笠下是一张满是疙瘩的脸,小眼睛,鼻孔翻天,嘴唇厚得出奇,脸盘子还是方的,真是……丑得挺有特色。
捕头硬着头皮问,“这大白天的你戴斗笠做什么?”
“小人生得丑陋,怕吓到了别人。”
行吧。
“走走走……”
林梓疾步走了,捕头看那背影直感叹,看身段还行啊,怎么人就丑成那样?
再回头安抚小姑娘,“小娃娃,没吓到你吧?”
“没事呀——”女娃娃拖着奶音说,“那个哥哥比我大哥还好看!”
捕头心想这可不得了,那你大哥能丑到哪里去?
没一会儿,唇红齿白的少年郎急匆匆找了过来,“小妹!”
捕头:“?”
这点易容术,林梓还是会的,若学的精,把缩骨术也学了,老人小孩,男男女女都能易容,一日换千张脸都没问题。
林梓没有专门学这个,只是入了门,弄出来效果也是一团糟,每次都丑得非常有特色,不过师父说了,咱们不弄那些花里花俏的,又不是相亲,只要别让人家认出是你就成了。
凭借这张脸他成功混出城门外,一路上小才跟着他又是好奇又是不敢看又想问两句,林梓步伐顿了顿,冲他苦笑一下,“小才,你回去吧,我自己找他就行了。”
“哎……”小才小心翼翼地说,“要不我还是陪着师父吧。”
“没事,”林梓轻轻拍了拍他后脑勺,“你回去做功课吧,跟我师父多学点东西,知道吗?”
“嗯!”
小才想着他师父那么厉害,应该也没不会有多大事,便同意回去了,转过身又忍不住回头嘱咐林梓,“师父偶尔也要回来看看我啊!”
“嗯,好,有机会我会找你的。”
小才“嘿嘿”笑出声,“那师父再见!”
“告辞。”
他放心地转身离去,只是没想到这一挥手却是永别了。
林梓走到天黑才回到城外的屋子里,这里似乎与之前并无两样,只是门前少了盏灯火。
“何槐?疫鬼?”
他小心翼翼地喊出声,屋子静悄悄的,似乎好久没有人住了。
借着一丝月色,他发现连何槐的本体——那棵大槐树也不见了!
“何槐!你去哪了——”
屋子里的东西都被收拾得好好的隔在原地,林梓坐在躺椅上,仿佛何槐那家伙随时会推门进来,在他身边放一杯热茶,再拿一床薄被盖他身上。
可是这屋子里如今只剩下他了。
屋外风刮得紧,呼啦啦地吹着,屋子里的蜡烛“噗”地被门缝边漏的风给吹灭了。
林梓缓慢地坐起来,身上僵硬不得动弹,他躲进被窝里,厚厚的被子也给不了他一丝温暖。
原来,又快冬天了。
以前怎么从来不觉得冬天这么冷呢?
他昏昏沉沉睡了过去。
梦里黑龙又来了,是来讨龙珠的,林梓老老实实把龙珠还给它,黑龙高兴地在他身边扭了几下,见他兴致缺缺的样子不由好奇问道,“恩人,你这是什么表情?”
“嗯?”
“你如今召回阳魂,又摆脱了那木中鬼,还有我,有我在你身边,这辈子福运缠身,下辈子要么大富大贵,要么是那堂上之人,若是别人要高兴死了,怎么你还是这幅愁眉苦脸的倒霉样子?”
“因为何槐——就是木中鬼,他不肯见我了。”
“那是人家有良心,怕你再出事,你别这么看我,他这真的是做了好事。”
林梓沮丧地说,“不行,我还是想见他。”
“然后再死一次?”
“其实……我在天下人眼里早就死了,当初要不是他,我活不到现在,”林梓说,“所以,生或死对我来说差别不是很大。我就是想跟他一起,过一天便是快活一天……或者说,生或死本就开天意,我死在他身边也是如此,为何不顺从天意?”
黑龙听得自己差点就信了。
它想了想,说,“其实……也不是没有别的办法。”
“诶?”林梓看向它,“你能帮我找到他?”
“你想得美,这世间那么多树,我上哪给你找去?他若真想躲你,早把这点预防好了!”
林梓垂下脑袋,“喔。”
“你个死脑筋,亏还是万灵之长,连我这条龙都不如!”
“喂,人身攻击过分了!”
“他为何要离开你,不就是怕又伤害到你么?你想办法让他伤不到你就行了!人终有一死,你……你想办法让自己不死不就行了?”
“诶?”能做到这一点的,除非辟谷修仙。
可是修仙大道考验的是机缘,人是万灵之长,本最适合走这条路,奈何总陷入爱恨情痴之中脱不了身,便也变得俗不可耐了,所以几百年几千年能有一个修仙成功的已经很了不起了!
林梓又陷入了沮丧之中,修仙……虽然是所有道士所梦想的,可终究是梦而已,师父都未能通仙识,自己怎么可能做得到。
“别担心,我可是龙啊,现在也算是天界的吉祥物……我在天界的栖身之地有座山,山下有口泉,这些日子泉水潺潺不绝,凡人喝一口便可洗净俗体肮脏污秽,更容易打开灵通。”黑龙凑过来,说,“我在凡间修炼时还发现一出山洞,那地方与仙界有所相连,里面灵气充沛,正适合修炼——否则我怎么会几百年就成了龙。”
居然还有这等好事?
林梓听明白了,“你要带我过去?”
“这个——看你造化了。”
……
春天嫩得掐出水的青芽,夏天细细密密的繁花,秋天枯叶铺满一地,再到冬雪压满山顶。
何槐数了数日子,自己来到这山上已近百年了,这些年来,世事变迁,朝代都换了一个,不过这与他都无关。
原来的那个躯体几十年前就老化被他掩埋在山下了,那里风水极好,原先何家的几座坟都被他挪了过去。
他树下有棵人参,准确来说,是本来有棵人参在这里,那人参一看就是几千年的好东西,眼看快要修炼成人了,周围的草木受它精气蕴养,个个枝繁叶茂。
于是他厚着脸皮把本体挪到人参旁边。
人参本就喜阴,喜潮湿之地,何槐为它遮阳,还天天把叶脉上的露珠滴给它,它也不小气,根枝伸出来把自己的精气分给了大槐树,与它一起修炼。
所以,离开躯体后没过两年何槐自己就修得了躯体——真真正正,属于自己的身体。
那人参修形成了小娃娃,它不通世俗,也不知人世险恶,在山上到处乱跑,好几次差点被挖参人发现了,何槐只得嘱咐它小心点,再小心点。
人参想让他带自己去人世玩,何槐想了想就同意了,他想……去找林梓,见不到人也罢,在人世间走走也好。
说不定那条路就是林梓曾经走过的。
作者有话要说: 看看今天能不能完结……
话说大家要看番外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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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
人的生命对他而言太短暂了,如今已过百年, 他早已化成一捧黄土吧……自己当初稀里糊涂对他有了爱慕之情, 却从未想过结果, 赔了感情还害了他。
若是自己也为人就好了,虽是百年,却能一直守着他。
百年时光说长不长,说短不短,都城看上去并未变多少, 只是往来人群面孔没一个熟悉的。
人参却喜欢这种热热闹闹的样子,它变成人后粉嫩可爱,穿着肚兜跟年画里的娃娃似的,一路上不少人回头看它。
“大槐……槐哥, 咱们去哪玩呀?”人参走累了, 飞让他抱着, 不肯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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