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pha对Beta的心动几率 完结+番外 (云鲤)
乐乐恨得牙痒痒,他等不来阿恒主动就自己主动,反正早习惯了,都是男的并不规定谁必须向对方多跨一步,但这坏蛋现在竟说他烦了?他挣脱后衣领那只手,横眉竖眼道:“我就缠你怎么了,我要受不了了!”
阿恒扑哧笑了,做了个闭嘴的动作,小声说道:“乐乐,我快拿你没办法了。”
门板薄屋子小,的确需要放低音量,但语气还是可以装凶:“咋就拿我没办法了?”
“你缠死人了,缠人鬼都没你缠。”
乐乐不说话了,反倒龇起像整齐排列的小珍珠似的牙齿,把舌头伸出,真做起鬼样子来。阿恒垂眸凝视着他,低叹一声,向前用嘴巴含住那红红的舌尖。小小一个举动立竿见影,前一秒还装鬼逞凶的人,下一秒就软在他怀里了。普通人容易受不住金钱诱惑,乐乐却总被美色打败,本来想问的话都被甩出银河系,忘得一干二净。
阿恒用手指点他眉心:“蠢,灵魂出窍了?”
乐乐回过神来:“你几时也爱说我蠢了,我哪儿蠢啦?我把爷爷照顾得这么好,还能找到兼职,迟点还要去学音乐,奶奶在电话里都夸我好多回了,一帆哥也夸过我。”
阿恒笑笑道:“是呢……”
乐乐突然想起来还没跟阿恒说过兼职跟学音乐的事儿,但阿恒看起来并不感兴趣,到了嘴边的话又吞下去了,反正阿恒也大把事情不跟他说,他也用不着事事报备,免得除了讨个缠人精的名号啥都讨不到。噢,还能讨个吻……他勾过人的脖子,将嘴唇送了过去。他不管阿恒在想什么了,想破头也没有眉目,想它作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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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的十月仍如盛夏,但热一身湿总比淋一身湿要好,乐乐领会出来了。他知道今天有大雨要下,已经特地准备了一把特别大的伞,但放在车头篮的外卖要保护好,雨又是斜着来的,所以仅一两分钟车程他的鞋裤跟衣服后背就湿了。到了目的地也还没算完,如果能推车到架空层还好,但送外卖的不允许进入教学楼,他便只能撑着伞在外面等着。水泥地上的水流汩汩经过脚边,不过隔个十来二十米,他竟然都看不清那栋教学楼,雨真的好大,难怪在教学楼的学生都不去饭堂吃。说起来他自己也还没吃午饭,平常天气好他还能在等人来拿外卖的时候,见缝插针的拿个小蛋糕之类的出来吃,今天能守好饭盒不让它进水就算不错了,乖乖饿到一点钟回店里吃员工餐吧。
过了八九分钟,三份外卖还有一份没人来拿。虽然乐乐为了让人不用等,是到了才给人打电话的,但从顶楼下来,五分钟都足够了吧?雨快将他整个人撇湿了,打工仔真不好当,他真该好好想想未来有什么出路了,总不能一直当送外卖的吧?何况这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做的,他八号开始上班,是经过三天的试用——也就是干了三天白活之后,才正式成为了饭店的时段工的。
老板其实很满意这个新请回来的小工,完全不像大学城里的学生那样难搞,人开朗活泼好说话,而且勤奋吃苦手脚灵活,一个能顶俩,好几天他都暗自感叹捡到宝了,希望人能给他多打几天工——但满意归满意,钱还是得省的,他试探着问七块钱一小时如何,小工不假思索的就答应了,要知道别的店给时段工一般都是八九块钱一小时的。小工还特别热心肠,送外卖用走的不实际,他就拿家里的旧单车给小工踩,没想到几小时后单车送回来整儿个崭然一新的,他一问,小工挠挠头说觉得车有点生锈,踩起来声儿响,刚好路边有流动修单车的,就自个儿掏腰包给单车涂漆上油了。老板实在不好意思了,就给小工每小时加了一块钱工钱,不出他所料,小工听他说完这话后乐得都走路带蹦跶了,旁人看了都心情好。下班后,小工第一件事就拿出小灵通来打电话,他忍不住笑着问道:“打给女朋友呢?”
“是呀……”
其实不是,顾家老大哪里是乐乐女朋友呀,但他这么说无可厚非对嘛?
跟人报完喜,那边的阿恒问说刚好要开车出去,问要不要顺路载他回去,乐乐没答应。笑话,他刚干完活儿,汗湿的刘海儿一股脑儿全被捋上了头顶,衣服也在厨房帮忙把饭菜装进饭盒的时候蹭到了油,他才不要顶着这模样见阿恒。若对象换成沈一帆或者络络则不同,送外卖的途中他遇到过他们几次,但一点也不担心形象不佳,还能轻松聊几句,诸如在陈陈哥那儿才蹭了两回课就有女学生跟他表白了呀,他打工的饭店出新菜品了呀之类的,他见到的阿恒永远光鲜好看,他在阿恒面前也要注意才行。
第三十七章
十二分钟过去,雨点都转了一次方向了,这份餐的客人是不是骗人的啊?乐乐拿出小灵通准备再打一次电话询问,就见一个撑着把大伞的人向他走来,要不是伞底下的人穿着白色短裙,他还以为是顾家老大呢,他记得在他宿舍看过几乎一模一样的伞。
“你好,日本豆腐饭……哎小雅姐?”等人走近后他才看清来者的面容,吃惊道,“是你叫的外卖吗?”电话里光听声音他没听出来。
“陈乐乐?好巧呀,等很久了吧?刚才在排一个片段,拖了点时间,不好意思……雨这么大,赶快回去吧。”
“你们在排练啊?那个,咋只叫了一份饭,其他人不吃吗?”
“只有我下课晚还没吃,你也还没吃吧?”
“没呢,我……”“要不你上来避避雨吧?”小雅看了眼他空空如也的车头篮,“这一趟的你也送完了,顺便来吃点东西嗯?诗勉零食不离身的,而且顾恒今天还有带汤来。”“哈?”乐乐一惊,“恒哥的,汤?”
“是啊,可能是哪个喜欢他的早上给他送汤,他下了课吃完饭直接来排练,就顺便把汤壶也拎来了,”小雅笑道,“顾恒可受欢迎了,不过送汤还是第一次见。”
“哦,”乐乐愣愣的,“他让大家一起喝吗?”
“别人送他的他都让我们帮忙解决的,吃的东西他拒绝不下,一个人又吃不完,我们就沾沾口福咯。停车去那边上来歇歇吧?我帮你撑伞。”
“不用了,我还要回去送餐……”乐乐木然地摇摇头,骑上单车转身就走,雨好像越下越大了,他衣服浸湿的地方冰凉冰凉的,脸上却像被扇了耳光般火辣辣,深呼吸一口却差点喘不过气来。
汤是他去饭店上班之前拿给阿恒的,不过小雅没有说错,的确是“哪个喜欢他的”送的。
他突然觉得从未这么难受过,一个多月来的种种感情积聚起来翻搅、溶解,全都只化成难受,难受到眼睛胀痛,喉咙酸涩,心口揪紧,真奇怪,为什么只是喜欢一个人,会这么这么难受?
他蓦地明白阿恒的想法了,以牵手来打比方,一直都是他主动牵阿恒的手,有路人来了猛地放下,没人了又悄悄牵起,而阿恒的手从来垂在身侧。他想问阿恒,你是不是怕别人知道了什么然后不喜欢你了,可是,我喜欢你啊……如果是我的话,我觉得只要你喜欢我,就够了啊。
回到店里,老板被湿漉漉的乐乐吓了一跳,赶紧让人用纸巾擦擦身上的水,结果小工啥都没说,装好饭盒又噌噌噌踩着车走了。一点多小工下班,他特地给人加了菜当作补偿,但小工没吃几口,接了个电话起身了,说有人找,等下再回来。客人没几个,闲下来的老板好奇地探头看看怎么回事,只见找人的是个浓眉秀目的高大男孩子,手里提着个汤壶。挑着饭点来,看来是给他的小工送汤的?奇怪的是,他并没有把汤壶递给小工,两人的表情也很严肃,比起问候更像吵起了架。
老板没猜错,外头两人算是第一次起了争执。开头只是阿恒在说,乐乐默默地听,后来混着哗啦啦的雨声,他垂着眼睛开口了:“我哪儿不体谅你了,我也没想全世界知道咱们的事儿,你就当我是你任何一个朋友,很难吗?”他声音低了下去,“你不让我管你,那你管我做啥兼职交啥朋友干嘛,反正一不小心就容易让人看出不对劲。”
阿恒一时无言:“……乐乐……”
“有人经过呢,别叫乐乐。”他伸手拿过汤壶,“这么重,汤分不完吗?我进去了,等会儿饭要凉了。”
他转身往里走,若无其事的坐下继续吃饭,心里数着数看阿恒几时会过来,可他吃完饭往刚才两人站的地方一看,哪里还有阿恒的影子。人早走了。
坐公交回去的路上,乐乐一直看着蜿蜒着雨纹的玻璃窗,心里平静得不得了,甚至还夸自己第一次说得阿恒哑口无言。可能人在城里,成长得特别快呢?回到出租房,大姐竟然也在,看到乐乐手上的汤壶,笑着问道:“今天煲的什么汤,都不给我留一口,我来就只见到空锅了。”
“还有呢,我倒出来给你,是胡萝卜排骨汤。”
“咋还有剩,爷爷说你都装去给阿恒了啊?”
“今天恒哥说太饱了,没喝。”
大姐接过乐乐递来的碗:“阿恒也忒没品位了,咱乐乐煲的汤多好喝呀,连他大姐都很少机会能喝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