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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王弱小无助但能吃[星际] (江为竭)


  它在风中轻轻颤动,像是少女含羞的脸颊。
  是很适合公主的一朵花。
  龙拾雨刚要过去,突然一个身影飞掠而过,眨眼就把那朵花给摘走了。
  那是一只幼年的枯叶猴子,最喜欢戏弄游客的那种。它右手拿着那朵花,转瞬蹿回了树木之上,冲龙拾雨吱吱怪叫,做了个鬼脸。
  这下沈朝幕都来不及说话,就看见龙拾雨转瞬展翅而起——
  那猴子被吓呆了,惊叫着往森林深处跑去。
  这哪比得过龙拾雨的速度,他已经刻意避着树木了,但翅膀锋利的边缘还是将数根枝叶带下。狂风中只不过短短几秒,那朵花就重新回到了他的手上。
  小猴子直接被吓跑了。
  沈朝幕坐在车上目睹了全过程,哑然失笑。
  树林间又是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龙拾雨拿着那朵花回来了。
  越野车的车头一重,他降落,像是恶龙调戏公主一样蹲了下来,身子前倾左手撑住栏杆,把花递给了沈朝幕。
  “给你。”他弯起眼睛笑。
  沈朝幕接过了那朵花。
  车头他们两人的合照还放着,明艳与俊朗,来自不同的种族与不同的星系,有着不同的过去,有一个奇异的相遇,却都是笑着的模样。
  明明之前更宏大、更梦幻的场景都一起经历过了,像是逃亡后的光彩照人,像是隧道中的忽明忽暗,像是世界瀑布时的相拥、飞弹降落时的对视,与大桥坠毁时的展翅。又像是,那山火和雨交织下的画卷。
  和这些相比,今天实在是太平凡了,连一道彩虹都没看见。
  但就在这一瞬间。
  在这十分寻常的一瞬间,沈朝幕突然就知道了。
  手中的花朵轻轻一颤。
  是喜欢呀。


第82章 斗篷龙
  两人在那个旅馆住了一晚之后, 早上就开始返回古树。
  刚回去, 顺着环绕古树的木质台阶准备去到屋内, 就听见小小的爆炸声传来。
  然后就是方庆的骂娘声。
  沈朝幕推门进去,那个小小的树屋里已经满是硝烟的味道, 灰色的烟雾缭绕。
  方庆的脸都被炸得变黑了,来串门的杨知明猛地咳嗽——本来他平时就喜欢把左腿的义肢拿下来, 砰砰敲着玩,这下赶紧弯腰把手里的假腿装了回去,就往外头跑。
  沈朝幕说:“你这又是在做什么实验?”
  “不就是正常的毒药么。”方庆憋着气把所有的窗子都打开, “我还想多找几种材料……”
  他的目光落在了沈朝幕手里的那朵樱粉色花上,然后眼睛都直了:“你这花是在哪里找到的?”
  沈朝幕指了指龙拾雨:“他在路边捡的。”
  “这、这就是我要的材料”方庆快激动疯了,“你知道这种花有多难找吗, 市场上根本就没得卖的”
  沈朝幕:“……”
  他想起龙拾雨接连几次摘花的经历, 总感觉龙拾雨好像有什么特殊的技能。
  方庆激动到搓手:“小沈啊,你这花、你这花能不能……”
  沈朝幕说:“你这要问他。”
  龙拾雨就有些纠结。
  他上次送给公主的白花最后变成了烈日昙花, 这次好不容易又摘了一朵好看的、衬得上公主的,结果又是什么稀少的素材。
  但是方庆的眼睛都快发出绿光了,他就说:“好吧, 你拿走吧。”
  方庆喜不胜收,接过那朵花又准备开始实验。
  沈朝幕又问:“陆山遥的事情怎么样了?”
  这句话问出口, 方庆的神情稍微收敛了一点:“哦他基本上没事了, 毕竟骸骨人鱼的毒药研究出来, 本来就是足够的荣誉了。就是陆山怀还被烦着。”
  他们说的是孙复的事情。
  那个“智者”在永夜之地被陆家的两兄弟怼了, 然后又被方庆拖鞋糊脸, 回去之后就一直怀恨在心。
  方庆不在协会,他就去翻那两兄弟的老底。
  作为研究人员的陆山遥还好,毕竟他常年就待在实验室,有天赋有成绩,私生活也……科研人员没有私生活,只有防脱发洗头水。
  而指挥官能被弹劾的事情就多了去了,连难免的失误都能被揪着不放。陆山怀没有什么硬伤,但这莫名其妙被查一轮也很烦心。
  这也是为什么他暂时回了星都,没有跟着众人来到塔步。
  方庆说:“毕竟孙家对协会的资金提供一直非常稳定……”
  “他们家不也有占树商会的股份吗。”沈朝幕说,“准确来讲,塔步这里的产业链也有他们的不少投资。”
  虽说商会的主要成员清一色由兽族组成,但背后的金主则是来自星海各地。毕竟,作为两个文明的发源地,塔步的物资与文化遗留非常丰富,那西半球至今还没有被探索清楚。
  方庆抓了抓脑袋:“真的是烦人,我也想帮小陆,但真的是有心无力……我哪天肯定毒死那帮龟孙。唉不说了不说了,我还要去做实验呢。”
  他拿着那朵樱粉色的花,匆匆回到了屋内。
  龙拾雨跟着公主回去房间。
  沈朝幕说:“今天该去集市上逛一圈了,这三天刚好是最热闹的时候,应该有治伤需要的素材。”
  “嗯。”龙拾雨点头。
  沈朝幕稍微整理了一下协会这两天的资料,他就扯了一根线下来,把之前沈朝幕送他的鸟笼装饰品给串了起来。
  那拇指大小的鸟笼依旧闪着漂亮的光辉,他把它系在了脖子上。
  毕竟这是公主送他的礼物。
  以前公主也给过他礼物,但是因为各种原因通通都丢了。现在……也算是个失而复得。
  下午的时候他们去了集市,去的路上看见黑骑士正在和一个兽族汉子喝酒划拳。
  那汉子已经喝到满脸红光了,还挥舞着手中的木杯子:“满上满上”
  黑骑士喝酒的时候,就是把那酒往盔甲里一倒——
  幽魂者的身子大多是精神力,那酒进去根本不存在“喝”这个概念,不论谁和他拼酒量都是无底洞。只见他现在气定神闲,下巴的盔甲一开,一杯烈酒就哗啦啦倒了下去。
  对面早已醉眼惺忪,哪里看得出来?
  又喝了几口,骰子落下,他不甘不愿地把钱砸在了桌面,推给黑骑士。
  而土豆的马鞍旁边,挂着几个塑料袋,里头是黑骑士刚买的迷你植物。
  龙拾雨的眼睛亮了起来。
  黑骑士本能地感受到了危险,一回头就看见了龙拾雨,赶忙把桌面上的钱搂在怀里,半句话不多说,骑上土豆就跑了。
  一溜烟头都不回。
  沈朝幕:“……”
  龙拾雨还盯着黑骑士离开的方向,颇有些念念不舍。然后他回头和公主承诺说:“我之后再给你找一朵漂亮的花来。”
  阳光下,鸟笼吊坠闪过金与银的光华。
  沈朝幕愣了愣:“你还把它挂起来了?”
  “嗯。”龙拾雨说。
  沈朝幕本来想说,其实也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
  他只是路过集市时觉得亮晶晶的,随手挑了个好看的而已。
  其他既昂贵又亮闪闪的东西从来不少,沈朝幕见过太多了,随便去个沈家的什么拍卖会,珠宝钻石迷醉人眼,天价也有大把人愿意争逐,龙类当然也会喜欢这珠光宝气。
  沈朝幕就说:“哪天买贵一点的,给你用尾巴在床上盘着,全都是亮闪闪的。”
  龙拾雨说:“就这个也挺好的呀,我很喜欢。”
  沈朝幕心头一动。
  像是什么柔软的东西在挠心尖。
  然后龙拾雨又说:“不过你说的亮闪闪是多闪?”他稍微扭捏了一下,“还是有点想要的。”
  沈朝幕:“……”
  走过熙熙攘攘的集市,头顶的古树沙沙作响。
  由于山火提前离开的游客有许多,但这里依旧能看见不少人在挑选。
  商品种类繁多,捕梦网精致,小首饰闪耀。
  动物骨骼雕出的精美号角,吹奏起来声音寂寥又奇特,好似狼群在山丘的嚎叫。比如树叶编织出的灯笼,里头盛着明黄的光芒,如果在夜晚穿梭野外时拿上一盏,就能探索丛林的秘密。
  沈朝幕在卖衣服的一家店铺前停了下来。
  这里卖的是塔步的传统服饰,全都有着艳丽的色彩,好似当地人奔放的性格。
  他的目光落在斗篷上头。
  塔步的斗篷是由结实皮革与不同的树叶做成的,针脚分外扎实紧密,风刮来的时候叶子轻轻摆动。
  在久远时代前,兽族会穿着这样的衣服外出,挡风又温暖。现在在节日的时候还会见到他们这样穿,走过平原时,像是与自然为伍。
  买斗篷的游客不少,都是拿去拍照和留念收藏的。
  沈朝幕冲龙拾雨招了招手:“过来。”
  龙拾雨毫无反应,盯着远处的小吃铺。
  然后他被沈朝幕抓着肩膀转了过来,面对着一大堆斗篷。
  沈朝幕说:“挑一件喜欢的。”
  “为什么要买这个?”
  “保暖,就当是纪念品了。”沈朝幕说,“在北恩不也买了一条围巾吗?”
  于是龙拾雨挑了一件树叶偏红的斗篷。
  沈朝幕给他披着,顺便把领口那枚牛角扣给别上。那红叶轻颤,衬得青年的皮肤白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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