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曾经的一切,确实是真真实实的存在的。
江湖中谁人不知,容家山庄的庄主和庄主夫人,是一对武林人人艳羡的神仙眷侣,饶书蕾享受着这份赞誉的同时,又被这份赞誉束缚的她喘不过气来。
言行举止,她必须有正道领袖夫人的样子,对外做出表率,对内需将山庄内的事情打理的井井有条。并不是有人要求她必须这样做,是她的自尊心不允许背地里有不和谐的声音。
作为给饶书蕾带来荣耀和沉重负担的丈夫,容晗做的已经足够好,好到他们是人人艳羡的神仙眷侣,不知江湖中有多少女人羡慕着她,就像无论她怎样防备,还总是有人想尽方法的接近容晗。
容晗给饶书蕾带来的爱,从来不需要细细寻找,因为她身边的每一样东西,似乎都能证明对方的爱。
精心准备的衣饰,全部是由容晗亲自挑选,可入口的食物,甚至大多时候都是由容晗亲自下厨准备的,连日常中的小事,都能做的这样尽心尽力,自是不必说其他事情,为了担心她多想,容晗的身边连一个年轻貌美的丫鬟都没有,很多事都是亲力亲为。
连貌美的丫鬟都不存在,何况是那些凑上来的莺莺燕燕,往往是在饶书蕾采取措施之前,已经被容晗给打发了,为了不让自己的妻子操心,容晗可谓是做的滴水不漏。
容晗对饶书蕾的好,甚至超越了之前父亲对她所做的一切,像是小公主般的宠着,不忍心她受到半点伤害,小心翼翼的捧在手心,恨不能为其挡下所有风雨,拥有了这样的伴侣,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可饶书蕾就是不满意,可能是过多的好,已经很难让其感受到那份爱了。
因此,容晗再多的好,依然不能换来饶书蕾的展颜,她是不开心的,她认为容夫人为她带来了束缚,禁锢了她的自由,不能让她张开双翅,在江湖中自由飞翔。
人有时候,总是不知足的,拥有再多,也还是盼望着拥有更多,饶书蕾便是如此,少时有父亲,不必经历风雨,大了有丈夫,将其捧在手心。
在其他人眼里艳羡的生活,在饶书蕾的眼里成了毫无波澜的死水,她想要放肆去闯荡,不顾一切,可她已经成了容家夫人,再也没有年轻时的资本了。
心里明白,不是那个人的错,可被宠着的人,便是有资本的那一方,随意的将错误安放在对方身上,就那么的顺手和顺理成章,仿佛在说,你既宠着我,那让我不高兴了,那便是你的错。
饶书蕾想要出去,想要去外面自由飞翔,可她又自认为被身份掣肘,不说容晗是否愿意,就是饶书蕾,都过不了心中的那道坎。
自己不如意了,饶书蕾便要让人知道她的不如意,开始无理取闹,随意的发脾气,将她的不满告诉容晗,却又将原因隐瞒的好好的,不曾透漏半点。
容晗虽爱饶书蕾,可并不是她肚子里的蛔虫,自是不知她的想法,两人之间开始单方面的冷战。
爱,会随着时间日益加深,亦会因时间日益消磨,不去维护,单方面的付出,总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变淡。容晗的爱,被从不去维护感情的饶书蕾渐渐消磨,从开始想尽办法的哄让,慢慢能做到视而不见,江湖中有名的神仙眷侣,名存实亡。
有爱过吗?大概是爱过的。饶书蕾守着清冷的房间,默默地询问自己,现在的她,已经和不耐哄她的容晗分房而睡,她又放不下面子去将人哄回来,只能一人孤单的待在房间里。
初见容晗的时候,惊鸿一瞥,刹那间的心动,让饶书蕾认为,这就是爱。
年轻易冲动,敢爱敢恨,既然爱了,又是幼时定下的婚约,近水楼台,仗着这份不同,很轻易的便能靠近对外人紧闭心门的容晗,得到回应,饶书蕾便迫不及待的将人打上了属于自己的标签,享受着其他人或艳羡或佩服的目光。
初识,是有爱的,只是那份爱,随着时间的流逝,被不珍惜的饶书蕾消耗殆尽。
独自一人躺在床上,饶书蕾对所有的一切都是那样的不满,想要时间倒流,重新来过。迷迷糊糊中,饶书蕾在幻想中陷入了沉眠,再次睁眼的时候,竟是回到了赖在容家山庄吃住的第三个月。
重生后的饶书蕾,惊喜的不能自已,她认为是上天眷顾,给了她重新开始机会,重新去做选择。
就这样,饶书蕾毫不犹豫的抛弃了和她曾经一起生活了十年的容晗,对曾经宠溺了她十年的容晗,没有任何留恋。
张开翅膀,饶书蕾终于有了在江湖中展翅的机会,碰到了让她的人生大不相同的闻人信,爱上了这个完全不同的人生,像是一场大梦,梦醒才知道,这个选择多么的令人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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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章 君子端方(四)
手持一柄精致的精钢剑, 极薄的剑身在空气中似见颤抖, 白色的身影在林间如游龙穿梭,跃起落下间剑光闪烁, 利落的动作带起阵阵落叶纷飞, 时而闪过的银光,可见剑势之中隐含的凌厉之色。
作为武林中对抗魔教的中流砥柱,虽年纪轻轻,却已达到一流高手的水平, 在当代武林中算是顶尖高手行列了。
起手收剑,陆孟源拿出一块方帕, 轻轻擦了擦额头冒出的细密汗珠, 坐到不远处的石椅上,准备稍作休息。
这里是原主经常练剑的地方, 位于容家山庄后面的一片树林, 片刻便可赶到,倒是方便。因原主经常在此练剑的原因,桌椅凳子都是常备,经常有人擦拭,在主人家在此练剑的时候,没有原主的吩咐, 也会有人准备些茶水吃食。这足以见得有一个好管家是多么的重要, 可以享受到全方位令人舒心的照顾, 无需你歪多费心思。
可能到了哪里, 都有以衣衬人的国际惯例, 每到有正魔之分的地方,很多人会以黑白来代表己身所处阵营,原主亦是如此,常年一袭白衣,哪怕练剑这样的体力活,亦不会改变衣着颜色。
平时倒还好,小心些勤换衣物便好,也并无感到有何不妥之处。
最令人绝望的,大概还是与人交手之时,实力相差大些的还好,能避着不让鲜血沾染到衣服上,否则,白色的衣服上染血那叫一个明显,一个不小心,成为现世修罗也是极有可能的,说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也不为过。 陆孟源应该庆幸,正魔之间的大规模争斗极少,现阶段暂时没有令他烦忧的血渐白衣的糟心纷争,还有时间让他精进一下武功,到了真正轮到他上场的时候,不至于太过狼狈。
好在原主还算精致,不至于常年穿一种样式的衣服,各色款式不带重样的,倒是不会让人感到厌倦。
一壶酒自远处飞射而来,向着陆孟源的脸部袭来,看来对方是半点不担忧自己一个失手,让酒壶和他的脸亲密接触,以致破相的惨剧发生。
多大仇多大恨,打人不打脸,哪有直接往脸上招呼的。
来人要么是仇人,要么是对他的武功颇为自信,陆孟源心中判断着,也不忘将酒壶接住,省的他一来,就毁了原主这张俊秀无双的脸。
“晗儿~,多日不见,可是想吾了?”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陆孟源抖了抖身上的鸡皮疙瘩,一句晗儿叫的那叫一个九曲十八弯,配上造作的男声,可是让他有些承受不住。不用看人,陆孟源便知道来人是谁,毕竟是在原主心中是作为极大的心理阴影存在着,后又成为最为愧疚感谢的对象,陆孟源想不关注也不行。
尹星,江湖中亦正亦邪的人物,并不分正魔,游走在二者之间的灰色地带。
为何尹星这样特殊呢?完全是因为职业将其拖累的,否则其行为再是如何特立独行,以江湖上癖好不少的武林人士作为范例,再加上其本身并不弱的武功,那也不该是被分到灰色地带里的那类人。
虽为男子,却在古代这样封建的地方成了一个妓院的老鸨,陆孟源都不得不叹一声超前,哪怕是他见多识广,见到的那也是在少数,更诳论在这样的一个几乎是半封建下的古代社会,如同平静的湖面山扔下一个响雷般引人注目,当然,这份注目是不耻与厌恶居多。
在这个时代,显然这样特立独行的行为是不招待见的,江湖人耻与他为伍,不愿与其相提并论,为了区分开,不被其污了江湖,降低了武林人士们的声誉,自然被集体排斥,归类到了灰色地带里。
原主倒是对尹星没有什么厌恶的情绪,毕竟尹星未曾做过坏事,职业不分贵贱,何况只是卖艺不卖身的清馆,若不是行为太过轻浮,说不得还是可以成为无话不谈的至交好友的。
奈何,尹星完全未崩get原主的雷点,一直在作死的道路上撒丫子狂奔,也或许是以调戏原主为乐吧,总之来骚扰原主的时候,总忍不住口花花几句,让原主恨不能提剑与之好生较量一番,让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只要不触犯到原主的底线,原主对人的接受程度还是很高的,像是对江湖中人都耻与为伍的尹星,都没有任何偏见。
一袭红衣,自树冠飘落而下,独具时代前沿的大V领,露出一片白暂的肌肤和精致的锁骨,长长的袖摆在尹星飞身而下的时候,荡漾出花朵般的涟漪,不知是风的巧合还是主人的有意为之,这出场方式,怎一个风骚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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