扈阳扈月皆不在掌中,他循着人群望去,在间隙里觅得两把剑柄。
……发生了什么?
谁、谁自他手中夺了剑去?
谁在哭?谁在叫?怎么这么吵闹?
落灵心和裴回铮……为什么会躺在那里?
血……怎么会有这么多血……
他睁大眼睛,茫然地看着掌间鲜血淋漓。
喧闹声里,有人颤抖着声音道:“……断、断气了……”
谁断气了?
他用灰蒙蒙的视线去捕捉,下一刻,一记耳光凌空而来,打得他飞撞上墙,眼前嗡嗡作响。
“……阿铮。”厉回错的声音响在空旷之间,短短两字,竟有百转千回的悲哀。
阮重笙不知道“阿铮”是谁,但是他反应过来,这人口中的“阿铮”,好像死了。
这人世间万种纷扰隔阂,最难过的,永远是生离死别。
阮重笙倒在地上,竟然在想,这个阿铮和叫着他的人未免太过可怜了。
“阮重笙!”
有剑气破空而来,阮重笙以手肘抵挡,皮开肉绽。血雾弥漫,白骨凸显,异香漫漫渐盈于室,熏得人似难睁眼。
有什么东西在血脉中愈烧愈烈,黑夜中传来绝望的哀嚎。灼痛下茫然的眼泪、嘈杂的哭嚎交叠碾磨,断线的血色玉珠缓缓绽出诡秘艳丽的花,红雾随之弥漫、开散,渐渐笼罩整个大堂。
他的世界一片残红。
虚空之中,有一声叹息乍然在耳后响起。一对藕臂自背后将他环住,赤红袖摆向下滑落。
那是个美到足够让所有人窒息的女人。
邀明月回身看着她:“莳、姬。”
看见这个女人的瞬间,所有人都一阵眩晕。她俯在阮重笙耳边,轻轻一叹:“我的孩子,你看,天九荒永远这样恶心。”
她说:“走吧,阿娘带你回家。”
第110章 无心
繁星盛景,永无天日。
人们都说长夜是罪恶的象征,这话不无道理。黑暗是所有不堪最好的匿藏,污浊的人将罪恶埋入晦暗,得到一份庇佑;堕落的人将灵魂躯壳出卖给黑夜,求得容身之所。
阮重笙躺在软榻上,直勾勾地看着窗外,乌云渐将繁星围绕,云天都依旧是云天都,点点星光都如塞北烟雨、江南飞雪般珍贵,纵偶得也是昙花一现,转瞬即逝。
嗜酒如命的师父。
爱美如命的姑姑。
没了。
都没了。
这世上,当真只余他孑然一身了。
他已经在这里一动不动躺了足足半月。
“你要不要吃点东西?”秦妃寂立在他旁侧,问着半月来重复过无数次的问题,依旧没得到回应。
她叹了口气,正欲抽身离去,身后忽有一道沙哑至极的声音:“等等。”
阮重笙还是维持着看向窗外一动不动的姿势,这曾经胡天海地嬉笑怒骂的人,现下像极了具行尸走肉,似乎唯一能值得他期待的,已只余死亡。
秦妃寂看着他,明明是毫无起伏的表情,她却仿佛透过那双空洞的眼睛,听见了灼痛的哭嚎。
但事实上,自裴回铮落灵心死于他手到现在,他没有掉过一滴眼泪。
他说:“我要见……”他用力喘了口气,竟还慢慢笑了:“……母亲。”
这半月间,莳姬来过几次,只是这还是他们第一次真正仔细看清对方的脸。
她是个非常美丽的女人,妖极艳极,用尽世间言语都难以形容的美貌,举手投足尽态极妍,任何人为她疯狂都不稀奇。
——哪怕是那位号称九荒第一人的青衣君。
见了她就会有一个念头,这样的人,确实有能让天道之子阮天纵沉溺其中、自取灭亡的资本。
这张脸他也并不陌生,因为早在金陵骄儿林中,已有一面之缘。
“笙笙,到阿娘身边来。”她招手。
她端详着这张脸,叹道:“不像我,也不似阮郎。”
阮重笙避开她的手。
莳姬看着他,倒也不在意,反是轻柔道:“笙笙,现在你终于回到阿娘身边了。天九荒上的所有人都不是好东西,你不要为他们伤心。”
阮重笙一言不发。
“笙笙,你为什么不看我?”她歪着头,总是媚眼如丝的双眸此时带着真切的疑惑,“难道是为了那个裴三和高灵心?他们都不是好东西,都是有所图的。只有我会真的对你好,因为我是你的阿娘呀。”
裴回铮、落灵心。
这两个名字落在心间,不啻于两把利刃。
他低着头,整个人都在微微颤抖,埋在阴影里的脸看不见神情,但露出的颊侧却浸满不正常的苍白:“……当年我在街边落魄无状,是师父共姑姑带我回家,予我锦衣玉食,教我读书认字,手把手授我毕生所学,悉心教我为人之道,解囊相授,一腔真心呵护我整整十年。”
“我人生第一部 书是姑姑递到我手上的《九荒图鉴》;第一样武器是师父亲手为我削的木剑;第一件冬袄是姑姑为我缝纫,扎得她一手血珠;第一把利兵是师父费尽心思寻来的扈阳扈月……”
“可现在,我的师父和姑姑,没啦。”
阮重笙抬起头来看着她,似哭似笑:“夫人,母亲,我这近十九年的人生里,哪一段路是你陪着走过的?哪些呵护关切是你做的?如今我终于如你所愿堕入云天都,你还来说这样的话?!”
“母亲”二字给他带来的,只有灾难和痛彻心扉的淋漓鲜血。
“……可这一切,都因九荒、因你父亲而起啊。”
莳姬从背后抱住她的孩子,痴痴叹道:“……果然是阮郎给我留下的种,脾气像他。也总爱为难我,不肯在我的角度上,替我想想。”
“……”阮重笙试图挣扎,结果自不必说。还是莳姬自己坐回去,他方得喘息。
她坐的曾是属于易山岁的王座,只是崖因宫早已易主。
时过境迁,物是人非。
阮重笙看着托腮含笑的莳姬,问了一句话:“在你眼里,我那位父亲,到底是怎样的?”
“他啊……他挺好的,我喜欢他。”莳姬咬着指尖,鲜红的蔻丹也被含在口中,她咯咯笑着:“他是我的夫君呢。”
魔女无心。
原来那传说中轰轰烈烈、横亘天道不容、死生大义的爱情,终是如此轻描淡写的一句话。
好像看穿了阮重笙的想法,她道:“我恨他,我当然恨他。他在我分娩时,把我丢给那群想要我命的人;他跟别人谋划带走我的孩子,暗地交给了外人抚养;他为了不负师门,又不负当初给我的誓言,就给了我一剑,逼我陪他去死,还美名其曰‘殉情’……你说,我该不该恨他?”
莳姬说着自己笑得更欢,望着她和话里那个男人的孩子,神色幽深,“笙笙啊,某些地方来看,你真像他。”
阮重笙却是抬起手腕,与她对视:“这是什么?”
“名作‘游丝’,别担心,这在云天都很常见。”莳姬毫不意外他这样快就发现自己植进他体内的东西,甚至还有点愉悦,像是母亲为儿子的聪慧感到由衷欢喜。
阮重笙咬紧牙关,“这是什么东西?操纵人的蛊毒?!”
她歪着头,似乎有些不喜欢这个说法,但还是承认:“应是可以这样算的。无妨,只要熬过了这一天,你日后修习自当快得多,一日千里也并非无望的。”
阮重笙当下运灵辟去,顿时血流如注。可是疼便疼了,未见半分效力,那红丝仍顺着他周天经脉四散蔓延,迅速攀至颈间,喉头隐约泛出红点,一闪而逝。
“我从不相信天资,也不相信捷径。”他一字一顿:“我相信我自己!”
莳姬怜爱道:“傻孩子,阿娘在帮你。若无‘游丝’相助,你怎么斗得过你舅舅呢?”
天九荒上,云与山与亭与水,鹿与鱼与鸟与花。
木摇霜站在蓬莱江心洲外,梨花簌簌飘落。
她轻声道:“厉掌门已然尽力。”
引阳上君自烟云中缓步而来,不辨神采。
自那日生生呕出一口血来后,他已然许久未曾开口说上一句话。
渺渺层云后,厉回错仍守在一具木棺前。
不断有人告诉他:“阮重笙是自愿堕魔。”
晋重华抬眼,缄默无言。
木摇霜跟在他身后,语气低缓:“这也是唯一的活路。”
晋重华笑了笑,忽道:“我会离开一些时日。”
木摇霜:“你要去云天都?!”
回应她的,只有沉默。
“……晋重华,你想清楚!这天九荒最不能涉足云天都的人就是你!”
“那若我剥离了灵气呢?”
“疯了……你真的疯了。”
她颤声道:“你百年修为就这样弃如敝履?”
“没什么遗憾的。”他说:“我答应过他,无论如何都不留他一个人。”
“晋重华!你别忘了你是引阳府的主人,你的职责是守一方太平,你不仅仅是蓬莱仙岛的晋重华,你也不仅仅是……不仅仅是他的师兄……”
“我一直以为你是自持冷静的人。”
“我从来不是,只是你不知道。”她说:“就像我从来不知道,原来你也并非真是个凉薄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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