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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混 (生姜太郎)


  他刚想喝住小福,让他把碗原封不动地放下,低头就看见乐得冒泡的小家伙捧着个比脸还大的碗,脸蛋由于过于激动而染上了一点红晕。
  “主人背我回家,还有胖乎乎的鱼吃,小福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妖怪!”
  戚陆心中一软,无奈地抬手揉了揉眉心。
  “只此一次,下不为例。”他轻叹了口气。
  小福显然没听见他说什么,抱着碗蹦跶着进屋了。
  戚陆进了院子,返身合上笨重的铁门。
  43号房的主人刚进屋,隔壁44号的铁门被人从里面拉开一条缝。
  司予探出一个脑袋,往戚陆家的方向瞧了瞧,看见他放的大碗不在了,这才放心。
  “嘿!看什么呢?”
  林木白发现跑圈没用,开始做起了原地高抬腿运动。
  “接着。”
  司予对他喊了一声,扔给他一个小药瓶。
  林木白抬手接住,捏着药瓶在耳边晃了晃,感觉这玩意儿新奇的很,问:“这是什么好玩儿的!”
  司予笑笑:“健胃消食片,吃三片,别多了。”


第11章 F先生
  司予来古塘有几天了,带来的两个行李箱和一个大背包就扔在墙角,箱口大大咧咧地敞着,需要内裤袜子了就在箱子里胡乱扒拉一通;床脚放了一个红色水桶,里面扔着几双穿脏的袜子和T恤;院子里堆着几个爆满的黑色垃圾袋,司予每次都想着明早顺手把垃圾带出去扔了,于是他就真的只是想想,垃圾越堆越多。
  司予也知道自己生活习惯不好,甚至可以说很差,谁不想把生活过得精精致致漂漂亮亮,时不时沏壶茶插朵花发朋友圈装个逼,配文“今天是美美的ins风哦~”。但他独居八年,没有家人,没什么要好的朋友,甚至连特别一点的兴趣爱好都没有,对生活质量这种东西自然毫无要求。
  他那短命老爸刚死那会儿,司予刚上初三,颓倒是也颓过几个月,有天他买了包烟站在窗边抽,吸进去第一口就把自己呛个半死,呛得他满脸都是眼泪。
  那天他差点儿就自杀,他妈不要他,他爸死了,现在连一包两块半的香烟都能欺负他,不如两脚往窗外一跳,反正他也没做过什么坏事,不如一了百了早登极乐。要是他脚程快点儿,还能在黄泉路上赶上他爸,两人同时投个胎,下辈子做双胞胎兄弟。
  他还没来得及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身体没有掉出去,手上的烟倒是先掉了出去,正好砸到一个路过的老太婆头上。
  老太婆烫着爆炸小卷,双手叉腰,仰起头破口大骂:“狗杂种你妈死啦?生出你这么个小破崽子!”
  司予大脑有些眩晕,老太婆劈里啪啦上下开合的干裂嘴唇像是一束火苗,“呲”地点燃了引线,一股压抑了许久的怨气在他身体里“轰”地烧起来,烧的他双眼通红理智全失,他狠狠抬手一抹脸,张嘴就骂回去:“我妈就是死了!老东西关你屁事!”
  “小崽子蛮嚣张的哦?”老太婆偏头吐了一口浓痰,抬起一只脚架在墙上,指着自己的脑袋嚷,“老娘这头发刚做的!你赔得起吗?死妈崽!”
  司予喘着粗气,从书包里掏出一叠红票子,足足有一千多块,他把纸币往下用力一扔,带着哭腔大声喊:“赔你啊!够不够!”
  天降钞票,路边几个小贩连忙过来捡钱,和老太婆推搡起来,司予冷哼一声,“啪”地关上了窗。
  不到十分钟司予就开始后悔,政府体谅他,联系上一位好心人,给了他两万块资助,钱到手还没捂热,就被他扔出去一千四。
  包里还有一万多块,司予抱着双肩书包,想着总归有人心疼他——尽管这人是个陌生人。他就算为了这个好心人,也得把日子过下去。
  第二天上学,操场广播里,晨间新闻的女主持人字正腔圆,声情并茂地报道昨晚古桐路一带出现“天女散钱”奇景,一位市民不知为何从家中往外撒钱……同桌八卦问司予说你家不就在古桐路吗?怎么样?知不知道是哪个土豪做慈善?
  司予心里把能骂的脏话骂了个遍,接着笑着摇摇头,说我哪知道是哪个傻逼吃饱了撑的。
  -
  在司予的中学时代,那位好心人始终关注着他,持续给他金钱资助。有很多次,司予都觉得活着没多大意思,都是这位匿名好心人的善意支撑他再坚持坚持。
  后来,司予上了大学,终于有能力打工赚钱养活自己。他打听过那位好心人究竟是谁,但始终找不到,他只知道那位匿名的先生叫“F”。
  除开他爸,F先生算是对司予影响最深的一个人。F先生只留下一个银行账户,司予每年都往里面打钱,到现在已经坚持了七年。或许拉一个丧父的可怜少年一把,对这位F先生而言只是不值一提的小事。但是,对于司予来说,他从陌生人的善意里汲取到了珍贵养分,支撑着他从一颗摇摇欲坠的小苗,长成并不多么茁壮,但却挺拔坚实的树木。
  -
  司予刚通过手机银行转账,往F先生的户头上打了一笔钱,林木白和小毛就和土匪进村似的,大摇大摆地来了。
  这家伙最近是越来越放肆,每到饭点连门也不敲,拿备用钥匙说进就进,顿顿饭都能把自己吃撑。他吃饱了也不走,大剌剌地就往司予床上躺,边剔牙边让司予给他切果盘。小毛这玩意儿狗随主人,一点不和司予见外,在他房间里乱跑乱咬。就在刚才,小毛从开着的箱子里叼出一条小黄鸡平角裤。
  司予切完水果送进房间,看见一人一狗蹲在地上研究那条平角裤,裤裆的位置恰好是小黄鸡的尖嘴,被小毛咬的豁了个大口。
  司予瞬间觉得一股凉意从裆下袭来,仿佛被咬掉的不是鸡嘴而是他的鸡儿。
  他一把抢过平角裤塞到口袋里,愤愤道:“你们干嘛!”
  “那个小鸡长得好奇怪,”林木白有些不解,歪着头疑惑地问,“它是什么品种的妖怪?我怎么从来没见过?”
  司予又羞又气,觉着林木白说这话明摆着就是故意臊他,于是涨红着脸说:“是个大妖怪!身高有二十三厘米!腰围约等于一个可乐瓶!”
  林木白大惊失色:“竟然有这种妖怪?不对!你、你你你、你怎么知道妖怪的事情!你不是个人吗?!”
  “你这演技也太浮夸了,”司予轻嗤一声,没好气地赶人,“走走走!”
  林木白被司予赶走了,走前还不忘记顺手牵了桌上的果盘。
  -
  司予把被小毛啃得破破烂烂的内裤扔进垃圾筒,又颇为无奈地看了看墙边大开的行李箱,不收拾收拾是不行了,否则总有一天,一箱子衣服都得被小毛啃烂。
  他先把背包里的东西一股脑倒出来,里边除了一件外套,就剩一把桃木剑和一个铁盒子。
  司予爱惜地擦了擦桃木剑,这把剑是他老爸给他做的玩具,从小陪着他长大,他老爸生前口袋空空,死了什么遗产也没给他留下,就这一把剑勉强算是个念想。
  司予捧着剑发了一会儿呆,把这把剑小心地放到枕头底下。
  那个铁盒子倒是稀奇,他搬来古塘前收拾东西时发现的,塞在床底很深的地方,估计是他爸的东西。当时走得仓促,他没来得及看,就把整个盒子匆匆丢进包里。
  司予吹了吹盒子上的落灰,打开锁扣,铁皮盒里躺着一本牛皮封笔记本,扉页写着四个苍劲有力的大字——鬼怪宝鉴。


第12章 血痕
  “主人,”小福赤着小脚丫挂在天花板上,手里捧着一块西瓜,吭哧吭哧啃的满脸都是汁水,含糊不清地问,“考你一个问题。”
  一串西瓜汁“啪”地砸在戚陆手背上,颜色比血液淡一些,像劣质血精勾兑的速溶血饮;微干后的触感又黏又腻,仔细闻还能闻出一种很淡的甜香,好像速溶血饮里又额外添加了廉价香精。
  戚陆垂下眼皮,微眯着眼,仔细观察手背上那滴浅红液体,试图找出这种东西到底有什么可取之处,让林木白和小福都喜欢的不行。
  凝视了十秒后,戚陆轻嗤一声,形状狭长的眼里划过一丝不屑,得出了结论——没有。
  人类的东西没有丝毫优点,只有林木白和小福这种没见过世面的妖怪才会受诱惑。
  戚陆从衬衣前胸的口袋里取出一条手帕,用帕子把西瓜汁揩去。雪白的丝质帕子上多出一道红色印记,戚陆捻着帕子一角,有些嫌恶地皱起眉,毫不犹豫地把帕子扔进垃圾筒。
  他翻了一页书,又端起手边的玻璃杯,抿了一口里边盛着的鲜红液体。人造鲜血的腥香溢满口腔,总算把那股甜腻的西瓜味盖住。
  “什么问题。”戚陆头也不抬地问。
  小福啃完最后一块西瓜,意犹未尽地吮着手指头。
  刚才他出门捉小虫,恰好碰见林木白从司予家里出来,手里还端着一碟五颜六色的水果。
  可是林木白那可恶的柏树妖实在抠门,他要了老半天,林木白才不情不愿地分给他一颗小李子和几块小西瓜,他吃两口就没了。
  “有一种妖怪,”小福砸吧着嘴,绘声绘色地转述,“可以一柱擎天,有23厘米长,有糖罐子那么粗!主人,你知道这是什么妖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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