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殿内寂静一片,突然想起了瓷器磕到的声音。
北淳之望向桌面,除了放置在上面的菜肴碗具,并未有其他物什。
而这时,北淳之微微眯眼,他道:“你去将人带进宫。”
“喳。”元裘领命。
北淳之仍旧看着桌面的方向,他能确定,就在刚才,盖盘微微的向前移动了一点,所以到底是个什么有趣的东西呢?
北淳之不是个好奇的人,又或者说他是个能忍的人,拿起奏折看着,余光能感觉到盖盘悄悄的向前移动。
小狐这个时候在干嘛?他已经找到了大骗子,当然得将种子夺回来。
只是,该怎么夺呢?
之前在山上,本来只打算借给大骗子三日,哪里晓得大骗子吃下种子后就吐不出来,难不成要将大骗子的肚子给剥开?
一只爪子搭在脑袋下,小狐真的很发愁。
将盖盘小心翼翼的抬起,悄悄的望出去,小狐眼睛一亮,大骗子睡着了!好机会呀。
赶紧从盖盘中挪出来,轻声轻脚的凑过去。
小狐跳跃上案桌,看着单手趁着额头的男子不由有些发怔,分开这段时间,大骗子真是越来越好看,瞧瞧那嘴唇都是红艳艳的。
等等!
小狐盯着他的唇,要不,把种子吸出来?
抬起两只前爪,嘟起嘴巴凑过去,就要凑到时,突然感觉脖子一紧,被人拎着后颈提了起来。
小狐眨了眨眼,懵逼的看着睁开眼睛的男子。
“瞧我捉到了什么?一只披着狼皮的…狗?”
“吱吱吱吱!”你才狗!大狗骗子!
北淳之饶有兴趣的看着这个小家伙,嘴角还沾着没舔干净的食物,敢情是个来偷吃的小狐狸。
嘴角微微上浮,他轻缓的道:“皮毛倒是不错,干脆扒了皮做个狐裘吧。”
“吱吱吱吱!”小狐身子拼命扭动,大大的眼珠子里已经在冒火了。
大骗子!大坏人!他对他这么好,轮到大骗子就要拔他的皮,气死了真真气死了!
扭动着脑袋,呲牙就想咬上一口,结果后劲被松开,重重的跌在案桌上。
小狐伏下前身,龇牙咧嘴,做出要攻击的样子。
北淳之舔了舔唇,一下子玩过了,这小家伙瞧着不大,倒是凶得很,真要冲过来咬他,怕是连还手的机会都没。
不由想着,要是传出天子被狐狸咬上,会不会贻笑大方呢?
第10章
北淳之与这只小狐打着商量,“要不,给你亲一口如何?”
“???”小狐四肢发软,差点栽下去。
北淳之伸手,指腹落在唇上,他盯着小狐打趣:“趁着我闭眼不是想亲一口么,果然世人说得不错,狐狸都是魅惑人的妖精。”
“呲呲!”
小狐吐了吐红舌,像是要吐一般,然后理都不理这个大骗子,转身从半开的窗台跳出去。
北淳之没去追赶,仍旧坐在远处。
一只挺有灵性的狐狸,还披着狼皮,该是何人之宠?宫中养宠之人不少,却并未有只狐狸。
如果是刚才那只小狐,他突然觉得多个宠物挺有意思的。
离开的小狐没走多远,打算翻过高墙时又有些后悔,刚才就该亲上去呀,这样不就能把种子给吸出来。
有些后悔,当即转身又打算去之前的宫殿。
却不想快要接近时,随风带着些血腥味,小狐嗦了嗦鼻头觉得有些难闻,血腥的方向正好就是宫殿处。
小狐跳跃的速度更快了些,等离宫殿越近,血腥味更浓了些,还带着些凄惨的叫喊声。
就连附近的宫娥太监听闻,都是低垂着头浑身发颤,凄惨的哀嚎让人毛骨悚然,吓得他们几晚都不得安心入睡。
小狐攀附上墙面,遥望过去。
这一看,吓得他都哆嗦起来了。
只见在远处,一人趴在地面,浑身都是血,旁边一人半蹲,手中拿着小刀,像是在不断切着肉。
院子中,北淳之坐在椅子中,手指一点一点的敲着桌面,他问道:“多少刀了?”
“回陛下,已三十七刀。”
一刀一刀割在肉上,受刑人凄惨嗷叫,北淳之以前还挺喜欢这种声音,可今天听着觉得挺乏味的。
“小时候多亏成大太监的照料,冬日淋水夏日挨掌,这一切朕真得好好感谢感谢你。”北淳之不缓不慢的说着,细细掰算着,“如此之事一共十七回。”
“陛下饶命,陛下饶命啊。”成德嚎叫,先帝在事手中握有重权,哪里会顾及一个身子孱弱的皇子,为了私欲私底下不止一次教训过这个不得宠的皇子,哪里会想到,最不起眼的那人,居然会登上皇位。
“饶命?”北淳之轻笑一声,“死在你手中的太监宫女没一百也有大几十吧,你怎么不饶了他们的命?”
身居高位却身残,怎么可能不变tai,死在他手上的人多数无辜却只能送命。
北淳之望着天,月光淡雅,他淡淡的道:“这么有本事的人,应该能承受下千刀的凌迟吧。”
血泊中的人喘着粗气,许是知道自己必死,他愤怒的嚎叫,“你个……暴君!”
“暴君?”北淳之轻轻重复,随即眉眼带笑,笑得特别的明媚,“我还挺喜欢这个称呼。”
说着,他抬起下颚,朝着某处望去。
小狐赶紧低头,被吓得半死。
啊啊啊,这个大骗子太恐怖了吧,难不成抓到他了,真要扒了他的皮毛?不行,得赶紧走。
来不及多想,小狐夹着尾巴匆匆逃走,生怕被这个阎罗王抓扒皮。
北淳之的眼神还真不错,真就看到落荒而逃的小狐狸,他动了动手指。
元裘俯身上前,“陛下有何吩咐。”
凄惨的声音在耳边,北淳之却像是没听到般,而是问道:“宫中可有人豢养狐狸?”
元裘轻微摇头,“回陛下,宫中并未有人养过,倒是听闻右相嫡孙养过一只银狐。”
“右相?”北淳之眼中带着若有所思,随即道:“有时间便去瞧瞧。”
元裘将这事记在心中,自然不会让陛下去见,而是让人奉上前。
落荒而逃的小狐可不知道他被惦记上,慌乱的逃回黎府,还将狼皮丢在路中,等到了屋内,赶紧变回人身,发誓绝对不在大骗子面前显原型,别哪天真被扒皮。
许是被吓到,夜里黎白做梦都梦到自己一身血淋淋的,被扒了皮躺在血泊中。
早日起来,眼下都是一圈黑黑的。
黎小叔见到,只当他是思儿过度,赶紧宽慰道:“别想太多,既然找到地方,就一定能找到小公子。”
黎白叹气,种子在那么凶残的大骗子肚子里,想要找回来,总觉得很困难。
“这样吧,今日我带你去京城走走,见识下京都的繁华。”黎小叔拍着胸脯,要说吃喝玩乐,还真没人能比得过他。
说来惭愧,他身为黎家嫡子,却没任何本事,就是个小时靠爹、长大靠兄、现在靠侄儿的纨绔。
不过,他虽然是个纨绔,但也有自知之明,绝对不会拖后腿,也正是因如此,才能在四十好几的年岁,抱上了侄儿的粗大腿。
黎小叔欢声说着:“城西有条河,有不上花船,上面歌姬舞姬,还有人唱小曲。”
黎白摇头,他不喜船也不喜水,还未开智之前曾被一头野狼追赶落入湖中,如不是抓住一只芦苇,就差点死掉了。
虽说现在会游水,但还是不喜水。
见此人不心动,黎小叔又道:“那去城南蹴鞠?如你这般大的男子不就爱这个么,那里有家私馆,想作诗对弈也可。”
黎白再次摇头,不会蹴鞠更不会作诗。
黎小叔皱起眉头,这也不爱那也不爱?沉默一会儿,他猛地拍手,“那便去北街,哪里吃食铺子不少,各地美食应有尽有。”
“好呀!”
黎白鼓掌,这个他特别喜欢。
黎小叔也跟着高兴,两人明明年岁看起来相差不少,偏偏爱好相同,倒是相处的不错。
不过在去之前,黎白想先把带来的皮毛给处理。
下山这段时日,他或多或少都了解了世俗之事,想吃想住想穿当然行,给钱就好。
黎白手中无钱,但是也知道皮毛值钱。
当听了黎白所说,黎小叔道:“你想去当铺?”
黎白掀开自己的小包袱,点了点头:“我得把它们都卖了换钱,等有了银钱,就能买肉包子吃。”
说完,他微微一顿,特别大方的道:“也请你吃。”
黎小叔爽朗一笑,连声应着。
说真的,他美味佳肴、飞禽走兽没少吃,但是街道边只值几文的肉包,他还真没吃过。
而这时,他瞧着包袱中的皮毛,他‘咦’一声,“你捕猎的不少啊,好些我都认不出是哪个野物的毛发。”
黎白一一给他介绍着:“这是兔子、这是鹿皮、豹子、猎狗……”
连着说了好些种,黎小叔听着是惊呼不已,拿着其中一块,越看越中意:“你也别拿去当铺,这些皮毛都稀罕,我给你五百两拿下。”
“行。”黎白没犹豫就答应,卖谁都是卖,只不过他并不知道如果卖去当铺,肯定是卖不到五百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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