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衣服一定要注重衣服的质感,你看这件50%羊毛+50%羊绒,就比那件羊毛的好很多吧,当然也贵很很多。”
手指下传来细腻的触感,这触感在庄溪看到价格后,变的烫手,他连忙摇头。
这样的品牌,衣服确实非常好,但价格对他来说简直是天价,3万多,他一年所有的花销都没有3万。
戚雪楠摸摸他的头,“妈妈想买给你。”
不是大声地喊叫,不是冰冷地漠视,也不是可拍的沉默。
头顶上传来的温度,对面的笑容,眉眼间闪动的温柔,都让庄溪说不出拒绝的话,这对他来说才是渴求的奢侈品。
是他年少时期求而不得的属于妈妈的温暖。
就在生日这天,专门带他来买衣服,像个温柔的母亲,细致地告诉他怎么选衣服。
庄溪没出息地心里软,对这个生下他的女人,从小最想亲近的母亲,他心软得过于容易。
庄溪抿抿唇,跳过五万、三万的,拉住一件最便宜的羊毛短外套,眼里一点点的光汇成孺慕。
连妈妈也在变好,在改变。
眼睛平直的弧度微微下弯。
换上衣服后,戚雪楠站他面前给他整理衣领,“都比妈妈还高了。”
好像被包裹在母亲的怀抱中,庄溪手指一直蹭着袖子,虽然没说什么,身上故意伪装的冷漠在淡化。
表面再冷硬,对于妈妈,他心里其实留着一条细细的线,只要妈妈会回头拉一下,庄溪怎么会不回头。
跟着戚雪楠一起坐上车,戚雪楠说:“今天一定要回家吃饭,三年前你一声不说地搬出去,你弟弟生了一个月的闷气呢,他是真的不舍得你搬出去。”
庄溪看向车窗外,轻轻摸着自己的衣袖,没接这个话题。
“今天一起吃饭,好好跟他聊聊。”
戚雪楠29岁嫁给凌签,那时候凌彦华已经上小学,她终于光明正大住进了这座别墅,好好陪伴那么年不能陪在身边,而心怀愧疚的儿子,一直到今天。
正如她所说,凌彦华在家,不止是凌彦华,还有凌签。
“溪溪上楼洗下就可以吃午饭了。”戚雪楠对凌彦华说:“带你哥哥上楼。”
凌彦华笑笑,“哥哥你今天穿得不错啊。”
把庄溪带到客房洗手,凌彦华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笑着离开了。
庄溪松了口气,对着镜子仔细瞧。
镜子里的他,第一次穿着这样柔软的衣服,看着一点也不像是吃个菜包子都不舍得的人,脸上好像溢出几分明亮和欢喜。
衣服是好的,更让他欢喜的不是衣服,可不妨碍他珍惜这件衣服。
先将衣服挂起来,再去洗手,这样可以避免沾上水,洗完手擦干净,转身要拿衣服的时候,发现凌彦华正拿着两件衣服站在他面前。
“既然哥哥脱了就不要再穿了。”
凌彦华笑着走上前,“妈妈给你买了件衣服,我也该表示表示才对。”
“前几天妈妈给我买的太多了,这两件我只摘了吊牌,还没来得及穿,哥哥看看合适吗?”
庄溪坚定地摇摇头,衣服本身对他没什么吸引力,对他来说,穿着这种衣服还不如穿校服来得舒服自在。
凌彦华以一种怜悯可怜的方式,要送给他这种生日礼物,他的目的不言而喻。
但庄溪没能满足他,他从心底里不想要,他有这一件特殊的足够。
凌彦华不顾他的反对,将衣服强硬地塞到他的怀里,笑着下楼了。
庄溪抱着衣服莫名,他抱着衣服要放到衣柜里,正巧看到衣服的水洗标。
想到妈妈刚才教他的,庄溪不由地看向面料成分,100%骆马毛。
“溪溪!下来吃饭了!”
听到喊声,庄溪立即放好衣服跑下楼。
餐桌上的饭菜对庄溪来说很丰富,特殊又寻常,特殊在于这些都是他平日里吃不起的,寻常在于,即便很贵这也是寻常日子里的饭菜,没有一点别的特殊。
庄溪落座后,戚雪楠和凌签都一反常态地跟他聊天,凌彦华还像以前一样,一边吃饭一边看光脑。
戚雪楠:“溪溪,杨老师是你数学老师吗?”
庄溪点点头。
戚雪楠:“听说那天是杨老师送你回去的是吗?”
庄溪点点头,拿着筷子吃了一口白饭。
戚雪楠给他夹了一筷子菜,盯着他的脸问:“那天晚上,杨老师跟你说什么了?一定是聊学习和游戏吧,听说离开之前,你们一直在玩游戏。”
庄溪点点头,至于聊了什么,庄溪没说。
戚雪楠脸上出现些不满,“聊游戏有什么不能说的吗?”
和庄溪心里同步,桌上的气氛一点点变得不一样。
戚雪楠笑笑,“溪溪,杨老师平时对你很照顾吗?”
庄溪依然只能点点头,他放下筷子,打开光脑,输入“骆马毛”三个字。
戚雪楠没注意他看什么,继续说着,“你看,你弟弟也快要高三了,他来到新学校后,学习就有点吃力。”
骆马毛,在古地球时期被称为“国王的礼物”。
这个称号来源于那时候M国的一个总统,被议会举报贪污的借口是一件骆马毛大衣,当然不止是一件大衣,但也足够说明骆马毛的昂贵和奢侈。
“不过他《蓝色小镇》玩的好,不是有个比赛吗,他……”
即便现在骆马毛没那么珍稀,因为这个称呼和极佳的触感,价格也是普通人望尘莫及的。
庄溪打开妈妈给他买的衣服的品牌官网,看到一件骆马毛大衣是28万起,他珍惜地抱在怀里,心里又软又暖的那件,刚刚两万。
他的所有,抵不过凌彦华许多中一件的十四分之一,妈妈给他的爱有凌彦华的十四分之一吗?
庄溪握住筷子,听着戚雪楠一句又一句的话,心里升起一股鼻头酸涩的感觉。
他觉得他自己很可笑。
他当成宝贝一样。
他以为是……
“为什么是今天叫我回来?”庄溪一个字一个字敲出来。
“啊?这不是周末吗,难得你和彦华都有空。”戚雪楠说:“你不喜欢住在家里没事,以后周末可以回来呀,你们两个要多多相处。”
庄溪低头看向自己的衣服,心一点点酸硬,那股鼻酸的感觉将他淹没。
他为什么还要奢望呢。
凌签也表态,“对,周末多回来,两人一起玩玩,整天关在家算什么。”
“有时间带杨老师回家吃饭,我们要好好谢谢杨老师。”
看到他一直盯着自己的衣服,凌签笑笑,“你看现在多好看啊,像个小少爷一样,多回来让你妈带你去买衣服啊。”
庄溪猛然站起来,眼尾泛起一抹红,直直地看向戚雪楠,他张张嘴巴,心里涌起太多太多汹涌的情绪,即便他能说话,也无法再说出口。
这是他的妈妈,他降生在这世上,第一次开口叫的是她,小时候每天眼巴巴等她回家,他刚开始会写作文,写得全是她。
我的妈妈,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妈妈,她的眼睛里装着星星,每次看向我都是给我的亮晶晶的礼物。
我要好好学习,赚很多很多钱,给妈妈买她最喜欢的贵贵的东西。
戚雪楠被他看的浑身难受,她不安地说:“对,不要怕贵,妈妈再给买一件。”
庄溪收回视线,推开椅子,不顾她的叫喊安静地朝外走。
脚步比三年前还要决绝,一步步踏出这个家。
戚雪楠急忙追过来,刚要拉庄溪的手,听到了一阵门铃声。
门外站着几个穿着考究的人,庄溪只是看了一眼,继续朝前走。
“你们找谁?”戚雪楠两边顾不上,凌签听到门铃声后,出来解了她的难。
凌签一眼看出,门外的人不简单,他们身后的飞车也写着昂贵两个字,所以对他们很礼貌。
“我们来找庄溪小少爷。”站在最前面的人看向庄溪。
院内所有的人都愣了一下,庄溪尤为惊讶,他不认为他和这些从限量飞车上走下来的人会有什么关系。
门口被打开,最前一个老人,头发花白,眼睛蔚蓝,面容和蔼,在庄溪面前得体而优雅地微微弯腰。
他手上带着不容拒绝的力道,把庄溪身上的那件外套脱下来。
那件外套只在他手中停留了几秒钟,他看也不看地直接扔进门口的垃圾桶,满意地笑了,好像给它找到了归宿。
他很神奇地,将谦逊的礼仪和不屑的嘲讽地融合在一起,“小少爷今天成年,怎么能穿这种没有血统的杂牌衣服呢。”
第24章
这一下, 门内的三个人脸色都很难看, 尤其是戚雪楠。
“你是什么意思?”她勉强维持着符合身份的礼貌, “你怎么能随便扔别人的东西?”
白发老人只是头发白了, 其实年纪没那么大,尤其是精神很棒,他一本正经:“衣服是为人服务的,穿衣是生理需求也是心理需求,如果一件衣服让穿衣人心里不开心, 和垃圾无异, 既然是垃圾, 我把它从小少爷身上拿下来, 解除不适, 扔到垃圾桶有什么不对吗?”
他说的听起来很有道理, 庄溪细细分析却是逻辑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