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罗飨肯定地点头,“不仅吃,还咂咂嘴,拍着肚皮回味,肉多肥美,又笨又慢,抓起来不费事,好吃。”
他诺觉得今天晚上的百叶林大概会再次回荡起呜呜的哭泣声。
第31章 春天的故事
终于做完一件费力的事,罗飨的心情看起来还不错。他问他诺接下去要做什么。时间还算早,如果抓紧赶路,他诺还能在晚饭前回到百叶林。
他诺道自己要送西红柿厚蛋烧给云歌。“我们约好了。”他诺说道,“我昨天就告诉云歌,我今天一定可以帮他买到厚蛋烧的。”他想了想,又很狗腿地加上一句,“因为我知道小老板你肯定能成功。”
对于这种拙劣的讨好,小老板不屑一顾。他轻笑一声,用下巴点了点他诺手上的饭盒,道:“等你慢吞吞地爬回去,厚蛋烧早就冷了。凉的鸡蛋难吃死了。”
他诺一愣,低头看向自己手中的保温饭盒。他从未想过口味这个问题,在目前阶段,他能顺利将订单送到客户手上,已经是最大的胜利了。宋实先生赠送的保温饭盒看起来质量很不错,他诺悄悄将手指伸进去,还能感受到一阵阵腾起的热气。
“那怎么办呢?”他抬头,苦恼地皱起眉头。尽管订单质量目前并没有出现在客户的要求清单里,但力求做到最好,追求口味而非单纯的饱腹,是一位有良知的外卖店老板应该具备的素养。
罗飨没有直接回答他的问题。他单手拎着小白伞罗胖胖,晃了晃,金属的伞尖在空中划出一道锋利的划痕。他顿住,用伞尖指了指天际的一团乌云,问道:“你看那朵云,像什么?”
他诺不解,仰头,顺着伞尖的方向望去。那一团乌云翻滚着,像是有生命里的棉花,柔软的身体变幻出不同的造型,一会儿浓,一会儿浅,最后定格在一个奇怪的长条形的形状。
他诺诧异地张大嘴,老实地答道:“像一条小鱼干。”一条巨大的小鱼干,看起来很脆很好吃。他诺下意识地咂咂嘴。
罗飨满意地点了点头。他看向他诺,道:“早点回去。”
小老板难得心情好地说了一句柔软的叮嘱的话。他用手轻轻拍了拍他诺手中的饭盒,抿着嘴笑了起来。
他诺似乎懂了,又似乎还迷瞪着。他傻乎乎地点了点头。
他诺和罗飨在半路上分开。雨势渐行渐弱,最后慢慢停了下来。他诺拎着装满西红柿厚蛋烧的保温饭盒,吧唧吧唧踩着泥泞的路面,努力加快步伐,往百叶林方向返回。他要尽快趁热将厚蛋烧送到云歌手上。
百叶林像是浸透在水中的海绵,到处湿哒哒的滴着水。他诺蹭了一身水珠,艰难地拨开树枝,往前走去。他有些担心手中的厚蛋烧,因为他丝毫感受不到里头的温度。
当他诺来到百叶林南边的空旷草丛里,云歌正在练习一首新曲子。这是一首全新的曲目,他诺从未听过。他没有出声打断云歌忘情的彩排,而是蹲在一旁的草丛里,抱着饭盒,托腮,安静地听起来。
云歌唱得很投入,丝毫没有发现新加入的观众。他扑闪着翅膀,似乎在跳着奇特的舞步,身体像一只小小的陀螺,悬停在半空之中。他的歌声甜美悠扬,旋律叮咚,低吟高唱,婉转柔情,比春天落下的第一缕活水的声音还要动人。
他诺心里赞叹着,露出痴迷的神色。
云歌一曲唱毕,并未立刻停下舞步,而是继续留在半空之中,久久没有回过神来,似乎仍旧全身心沉浸在自己的歌声之中。
他诺蹲着等了一会儿,两腿都麻了。他想到怀里的厚蛋烧,决定不再等下去。他慢吞吞地站起来,小心地想着措辞,想尽可能礼貌地引起云歌的注意力。他还没想好,心不在焉地往前走了一步,一不小心踩上一块活石,脚下一空,哎呀一声扑倒在地。
云歌猛的回神,吓了一大跳,脑袋顶上的灰色羽冠蹭的一下高高竖起,瞪圆着一双豆豆眼,惊恐地盯着来人。
他诺脸朝地,摔得结结实实。坚硬的饭盒膈得他胸膛生疼。他诺艰难地爬起来,揉了揉脸颊,眼眶通红。
云歌这才认出来他的朋友,赶忙飞过去,叽叽喳喳地询问他诺要不要紧。
他诺一屁股坐在湿漉漉的草堆里,自己冷静了一会儿,然后才抬起脸来。他的脸上沾满了泥水,他一边斯哈地吸着气,一边安慰云歌。
“我给你送来厚蛋烧了。”他诺将手在外套上用力擦了擦,确定手上没有沾上泥水之后,才伸手将怀里的保温盒递出去。“只可惜我刚刚摔了一跤,不知道里面的西红柿厚蛋烧还好不好。”他诺很担心。厚蛋烧可能已经凉了,就像小老板说的那样,凉了的鸡蛋就不好吃了。再这么一摔,也许里头已经细碎,完全看不出食物本来的模样。
他觉得有些难过。如果自己没有那么冒失就好了。
云歌却毫不在意。他诺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兑现他的承诺,为他送来厚蛋烧,他感激不已。“都是我不好,是我点的单子,害你还摔了一跤。不管厚蛋烧变成什么样子,我相信它依旧美味。”
为了确定损失情况,两位好朋友挑选了一块还算干燥的地面,席地而坐,凑在一起,小心翼翼地揭开饭盒盒盖。
宋实先生的包装很厚实,哪怕磕在粗硬的石头上,饭盒也不见什么损伤。令他诺惊讶的是,饭盒揭开后,西红柿厚蛋烧居然完好无损,金黄的蛋卷上隐隐透出粉红,鲜嫩的西红柿汁水缓缓地渗透开来,甚至还冒着热气,闻起来就像刚出锅的厚蛋烧一样美味。
云歌惊喜地叫道:“就是这个!和我记忆力的一模一样。真是太感谢你了,他诺!”他用翅膀轻轻拍了拍他诺的肩膀,表达着自己的谢意。
他诺仍旧没有回过神来。他之前偷看的时候,明明发现厚蛋烧已经开始凉了,形状也随着时间的流逝开始瘪塌,完全不想现在这样饱满。怎么回事呢?又过去了这么久,厚蛋烧不但没有凉透,反而像刚出锅那样新鲜?
他用力想了很久,模模糊糊地觉得,可能是自己运气好吧。
云歌很开心,在饭盒上跳来跳去。“这样我就可以把它完好地送给我的朋友了。”他一脸幸福的神色,昂着小小的脑袋,发出清脆悦耳的啾啾声。
抛开心中的困惑,他诺很快又起了好奇心。“之前我听你说,你的朋友是一只伯劳鸟吗?”
云歌低下头,扇了扇翅膀,轻轻点点头,似乎有些不好意思。
一只云雀和一只伯劳鸟成为朋友,这并不寻常。林子里的妖怪和动物们都知道,伯劳是一种相当暴躁的鸟。他们个头虽然不大,却有着猛禽的个性,像鹰隼一般热衷屠杀和捕猎。人类称这种鸟为屠夫鸟。
他诺曾经亲眼看过一只凶猛的伯劳鸟将一只血淋淋的硕大的野兔子插在尖锐的树枝上,作为储存粮食。那个血腥的场面过于鲜明,害他担心害怕了好久,晚上睡觉时,总觉得会有伯劳鸟破门而入,将他抓起来剥皮吃肉。
而云雀则截然不同,虽然外表看起来灰扑扑的并不十分抢眼,但他们的歌声足以治愈所有生灵,为大地带去灵动的音符,是一种相当温和的鸟类。
他诺不禁露出困惑的表情。
仿佛是看穿了他诺无言的不解,云歌犹豫了很久,缓缓开口,将自己的故事分享给他诺。
云歌那只伯劳朋友名叫空,已经成精,住在百叶林的西侧,是一只凶勇能干的灰伯劳。他们相逢在某个迷人的春天,那天和今天一样下着绵绵细雨。
“我们都刚刚南迁回来,大部分和我们一样的鸟儿们都忙着筑巢,为接下来的紧张的繁殖季节做准备。我还没有成精,空那时也没有。我就是在这片草丛里,遇见的空。”
云歌的朋友们都躲在不知名的角落里,抓紧时间练习。他们需要在短时间内,打磨出一首最为动听的歌曲,好在相亲大会上一展歌喉,大放光彩,吸引最迷人的异性,和自己共结良缘。歌喉最美的云雀往往能够优先诞下后代,让自己的优良基因得到延续。
而云歌无异是他们同辈之中最受瞩目的一位。尚在幼鸟时期,云歌就已经展露绝佳的天赋,他的歌声能让天上的云彩驻足,能让水里的游鱼流连。云雀们纷纷传言,云歌一定能在相亲大会上打败各路对手,迎娶到最美丽的云雀新娘。
云歌对此却并无太大兴趣。他喜欢唱歌,却从未将歌唱视为一项吸引眼球突出自我的手段,他只是单纯享受唱歌时那种纯粹而美好的自由。至于最美丽的新娘,云歌也不太在意,因为……
“我是个脸盲。”云歌跳了跳,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
“啊?”他诺皱着眉头,不太理解。
云歌耐心地解释道:“简单来说,就是我不能很好地分辨出不同鸟儿们之间的区别,别如别鸟可以轻而易举断定出美丑,我却不能。对我来说,大家都是一样的,你和我,都一样,只要是鸟,我们都有一双翅膀一对眼睛,并没有外貌上的区别。”
这个“缺陷”曾经给云歌带来很大的烦恼。他必须花很大力气,才能从一堆灰毛毛里头找到自己的朋友。他也永远加入不到伙伴们的话题之中,对于美丑的判断缺失令他孤立与同龄鸟之外,很难找到参与感。他也曾因此遭受到不怀好意的嘲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