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伟以前觉得自己的交际能力不差,至少跟彭明凡比还是挺强的,现在才知道什么叫强中自有强中手。不过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彭彭,我们真的收了那个让永夜城所有玩家都闻风丧胆的典狱长当小弟吗?”
彭明凡:“是保镖。”
小弟和保镖都差不多吧,都是中文字,四舍五入就是一样的!
钱伟觉得自己老牛逼了。
而这一刻,失去了典狱长坐镇的G区,正迎来史上最轻松的监狱时光。当被困牢中的玩家们再三确认典狱长已经离开后,狂欢拉开了序幕。
绝大多数犯人受限于刑期,又没有张三那样的万能钥匙,所以还不能离开,只能在牢里肆意作乐,可有一部分人,却是正好刑满释放。
典狱长不在,G区的大门为他们敞开,一路畅通无阻。
这些人里有两张熟悉的面孔,姚青和孟于飞。
虽不是同年同月同日坐牢,但能赶上同年同月同日出狱,也算一种缘分。可两人显然并不珍惜这段所谓的缘分,不止相看两生厌,还要对骂。
孟于飞:“傻逼。”
姚青:“秃头尿床怪。”
孟于飞:“你再说一句试试?”
姚青:“我他妈可以说两句,你不光秃头,你还尿床。”
两人差点在G区门口打起来,但大约是坐牢的次数太多了,短时间内实在不想坐牢,于是二人齐齐忍住,冷哼一声,分道扬镳。
但总是坐牢有个坏处,你以为你只在牢里蹲了几天,哪想到出了牢房门,外面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什么鬼?”
“林砚东死而复生了??”
“乌鸦先生还他妈有假的???”
姚青白眼一翻,差点以为自己在打什么幻境副本。周围的一切都是假的,只有他自己是真实的。
孟于飞的体验也好不到哪里去。他本就是个单打独斗的散人玩家,坐牢前能跟他产生联系的只有郑莺莺和江河,熟料永夜城大变样不说,郑莺莺和江河也没了踪影。
而被孟于飞记挂着的郑莺莺和江河,此刻还在副本《伊甸之城》里,距离通关时限三十天还有——十一天。
第210章 庆典(十九)
作者有话要说:
《伊甸之城》相关情节,忘记的朋友可以先回顾168章。
伊甸之城最为鱼龙混杂的小百合区,一场激战正要上演。
挤挤挨挨如同积木般堆叠的高楼将这片区域分割得宛如迷宫,以红蓝两色为主的霓虹灯牌可以出现在视线所及的任何地方,嚣张地夺去了这片灰度空间里所有的色彩。
天色暗沉,不见得要下雨,但却又闷又热。一只风筝迷失在这片天空,飘啊飘啊,最终于一根老旧的电线上,上吊自杀。
风筝上泼着红色的颜料,也可能是油漆,歪歪扭扭地写着一个英文单词——freedom。
一个孩子从装着栅栏的窗口探出头来,眨巴眨巴好奇的眼睛盯着那风筝看了好久,回头指着风筝跟屋里的人说:“我想要那个!”
“要要要,成天就知道摊开手要东西,你个讨债鬼!”大人模样的人走到窗边,骂骂咧咧的,一把将孩子拉了回去,“这个月的月供还不知道上哪儿去凑呢,凑不齐就只能等着割肾,我要是少了颗肾、断了条腿,谁再做牛做马来养活你们……”
孩子被拉扯着,但还努力地回头望,但这一眼他没看到风筝,他看到了摘风筝的人。
一个穿着红色斗篷的身影极快地从窗口掠过,那红色鲜艳,斗篷随风飘舞,就像一只纷飞的蝴蝶。孩子没有见过蝴蝶,但如果书上写的蝴蝶真的存在,那他觉得就是这个样子的。
那一瞬间,他的心神都被这只漂亮的蝴蝶吸引了,竟让他挣脱了大人的手,冲回了窗边。踏上小板凳,抓住铁栅栏,熟练地把头伸出窗外,只见蝴蝶翩飞,速度却又出奇的快。
她在追击。
红色斗篷,此人当然是郑莺莺。她在窗台借力,几个起落直奔高处那如同蛛网般的电线,可这网却网不住她这只蝴蝶,她灵活地穿过网的缝隙到达顶端,还未等落定,便抬手一扬,有着漂亮的红蓝双色镖翼的飞镖便如疾雨落下。
“噗、噗、噗!”飞镖追着逃跑之人的脚步扎入地面。
地上的人没命地跑,左冲右突,借楼道里四处堆叠的杂物遮挡身形,却还是被飞镖扎中了肩膀。差一点点,就要扎进脖子。
他一阵后怕,忍不住回头看了眼郑莺莺,眼神惊恐,如同看见了死神。一个踉跄,他跌倒在地,可预感到的死亡并未降临,旁边楼道里的门打开了,一只手迅速将他拉进去。
与此同时,两侧楼房内好几扇窗户同时打开,几根枪管探出头来,迅速向郑莺莺开火。还有几柄回旋光刀飞出,上下左右,从各个角度切割郑莺莺的退路。
郑莺莺当机立断摘下旁边的风筝甩出,恰好挡掉一柄光刀。随即她从电线上跃下,以急速的下坠来避过攻击,却又在马上落地时,用脚勾住了离地面最近的一根电线,倒挂着,迅速举枪回扫。
她随身携带了很多装备,大多都是副本里的东西。光刀、能量枪、各类炸弹,等等,有些是从黑市上买的成品,有些是买了零件或二手货,江河自己重新组装的。
譬如此刻郑莺莺手上拿的这把能量枪就是江河的作品,因其发射能量子弹时犹如舞台上喷吐的冷烟花,多而绚烂,得名——【烟火】。
郑莺莺崇尚暴力输出,一次能打出的子弹当然越多越好,而江河认为小姑娘该喜欢点漂亮的、烂漫的东西,于是就有了这个折中的产物。
烟火追求铺天盖地的效果,单个子弹的杀伤力便有所减弱,但郑莺莺要的也不是一击必杀。只要敌人负伤,她就能把握机会,乘胜追击。
“咔!”窗玻璃不堪重负而爆开,躲在窗后的人被郑莺莺击中,急忙退走。郑莺莺抬手,飞索出袖,瞬间攀住那窗口的铁栅栏。
飞索收缩将她拖向窗口时,她恰好避过身后飞来的子弹,同时从腰间抽出光刀,迎面切断栅栏,闯入屋内。
她的对手已经退入了楼道。
这群人隶属于一个走私团伙,专门靠从伊甸之城的城中心“诺亚”偷渡一些物品贩卖至下城区赚取暴利,而小百合区则是下城区范围最大的黑市所在地。
经过将近二十天的努力,郑莺莺和江河俨然成为了下城区炙手可热的雇佣兵,现在这个打击走私团伙的任务,就是从一个诺亚的大商人手中接到的,酬金丰厚,甚至有可能得到引荐,获得去诺亚的资格。
思及此,郑莺莺一边进入楼道追击,一边瞄了一眼电子手环。此时手环上显示的数字是:9981.
就在两天前,江河又把他们赚到的钱全部花光了。九十多万,差一点点就达到通关要求的一百万了,他花得眼也不眨一下。
“她在那儿!”伴随着喊声,一支能量光箭袭来,暴露了郑莺莺的位置。郑莺莺及时闪开,光箭刺入墙内破开一个大洞,随即化作光点崩裂。
此时追击的动静已经惊扰到了整栋楼的人,从房间进入楼道,迎面就是一个天井。四座高楼组成了一个“回”字,年久失修的墙壁扑簌簌往下掉着墙灰,甚至出现了硕大的裂纹,但或许是四座楼互相靠着的缘故,倒也还稳固。
追击声引得许多人推门出来看,门口却都挂着锁链,只小心翼翼地探出一个脑袋来。也有胆大的走到了楼道上,或叫骂几句“别吵吵”,或好奇观望。
郑莺莺无暇观赏他们脸上的表情是冷漠还是担忧,她裹紧斗篷,瘦小的身体迅速消失在廊柱后。
“人呢?!”
对方是故意请君入瓮,把郑莺莺引到这回字楼里来,就为了将她伏杀。伏兵都已经准备好了,谁知目标走到柱子后就突然失去踪影,周围只剩几个无关的住户,见到这阵仗,吓得赶紧退走。还有人傻呆呆地愣在原地,不知所措。
“滚开!”凶神恶煞的大汉径自将人撞开,手里拿着探测仪,嘴里还在咒骂:“那该死的小娘们,从昨晚追到现在,别让我逮到她,否则——”
“否则什么?”冰冷的刀刃贴在大汉的脖子上,他倏然僵住,不敢回头,只能从前方杂物堆里的一面破镜子上看到身后那人的半截身影。
正是被他撞开的那个住户,此刻正用匕首威胁他。初时的惊愕过后,大汉恢复狰狞,恶狠狠道:“你他娘的给我——”
“噗。”那人一刀扎进他的颈动脉,鲜血灌进他的喉管,堵了他的后半截话。大汉捂着脖子倒下,瞪大了眼睛,至死都不明白这个看起来面黄肌瘦的男人为什么能杀了他、为什么敢杀了他?
答案是杀人者乃郑莺莺,她有【万象斗篷】,瞬息之间可化万物。
拢了拢斗篷,郑莺莺丝毫没有收尸的打算,将还滴着血的匕首藏在斗篷之下,继续前进。她每走过一根柱子,就变幻一个模样,一击必杀,毫不停留。
死亡的阴影逐渐笼罩,可敌方还没有察觉,一直到第三具尸体倒下,他们才终于发现了队友的失踪,并在楼道里发现了第一具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