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岁到二十三岁。
二十年教会闻聆的不是天真温和。他只知道人欺软怕硬。越软就越被欺负,你硬气人家就怂。
对付这种坏崽,那就得靠棍棒教育。
但人又很奇怪。自己可以是坏人,却要求身边的人是好人。闻聆想着肚子里这个崽,已经订好了一堆改造恶魔的计划。
当然,前提是平安生下来,他也不会死。
要说闻聆没有想过趁现在打掉这个恶魔崽子,提前消灭这本书的反派因子,那是不可能的。
哪怕长在他肚子里的,活生生的,也不过是个胚胎。他也不是怀·孕的母亲,会产生什么母爱。至多算喜当爹的倒霉蛋吧。
但他不可以,那样做只能一尸两命。而且无论如何,这小恶魔是把自己当爸爸的,也因此原文里他没有真的咬死原主。
“崽。以后听你爹我的话!在我们这,不乖的崽,都要鸡毛掸子伺·候!听到没,听到了,就喊声爸爸让我听听。”闻聆眼中眸光一闪,戏谑道。
他小时候是被打大的。行乞哭不出来,老渣的皮鞭就往身上挥,装可怜博同情就是这么学会的。
小恶魔:“……”他、他做不到啊呜呜。
没有再戏耍小恶魔,闻聆望向那重重的深宫墙垣以及守在城门的兵卫,再低头看看自己的打扮。啧啧,灰头土脸,一副逃命的模样。这幅尊荣,保管一抬脚,就会被人像球一样一屁·股踢出去。
得混进宫里。
据他所知,小说里提到一个人,他知道如何生下恶魔而孕育者也不会死亡。而这个人,据说藏在王宫深处。
不过,这身装扮可不能混进去。他从口袋里摸·到了二十金。
哟,二十金!闻聆掂了掂,鸦色双眉灵动一挑如展翅。
这是金毛给的,作为闻聆逃跑的路费。二十金说多不多,但要跑得再远点根本不可能。金毛一开始就准备让他死在路上。
如何用二十金混进需要邀请函的王宫?他这幅身板可一点儿都爬不来王宫高达五米的城墙。
——————
王宫深处,富丽堂光的宫殿里,冰冷肃静得就像葬着死者的地宫。王宫的仆从没有人敢说话,或者大喘气一下,恐怕惊动了坐在高台上的王。
头发银白如霜月,双眸则如盛满了灿金色的阳光。通身高贵气质,像艺术家铸造的雕塑,凌人的威压叫人不敢多看一眼。
良久。他抬了抬手,让底下人的离开。
仆从徐徐退出宫殿,空旷的大殿显得更加空寂。
然而,浓的冲不开的墨色像侵蚀白日的黑暗,渐渐染满满头银霜……
他变回了人类。
第2章
闻聆堂而皇之走进大殿。
侍人彬彬有礼向他走来,接过闻聆落了点儿雪的咖色羊毛大衣。
王宫里面很暖和,壁炉里,橙红的火焰动感地跳动着。就算只穿着衬衫也不会冷。
闻聆娴熟地递过外套,没有一丝不适应。自他踏进这金碧辉煌的王宫后,就有无数双眼睛看了过来。
有人类的,有血族的。
他抚平衬衫的袖口,宝蓝色的袖扣衬得他的手指皙白得像水葱根。他像一个真正的贵族。脚步沉稳,高高抬起下巴,眼神自信,且目中无人。
靠着这幅自如的模样,他堂而皇之从王宫大门走进来,跟着几个拿了邀请函的贵族。
兵卫原本是想让他拿出邀请函,但见他目光坦荡,气定神闲,举手投足极尽优雅,就连看他们兵卫的眼神都带着不屑和鄙夷,准是个傲慢的贵族。
这做不来假!平民可不这样子,就是级别低的血族也不这样。
可兵卫也稍稍有点疑惑。这样一位贵族是一位人类,实在很少见。然而这也是有的。也有少数人类被王封为了贵族。
兴许这位高贵俊秀的贵族就是少数的那几位人类贵族之一吧。
兵卫只花了几秒就说服了自己,把闻聆一并当做几个贵族的同伴,放了进来。
而闻聆所做的功夫不过是用仅有的二十金到成衣店里买下一套礼服,对自己略加修饰,便摇身一变,成了一个姿态优雅的贵族。
照过镜子,闻聆才发现这张脸和他长得非常像,不过是眉眼更加俊俏些,连容易令人信服的气质也完整保留。
他以前年纪小,漂亮得像个女孩子。他倒不恼,看着秀气,反倒极易让人心软同情,委实给他少年时期的骗子“工作”添了好处。
好在他十四岁就进少管所从头到尾进行了改造,出来后好好做人,走上了正途。
闻聆的进入带来一阵小浪潮,连在演奏音乐的乐手也一时忘记拉奏他的小提琴,只呆呆看着身姿翩翩的闻聆,脸上爆发出诡异的红晕。
在场的血族有的则是脸色异变,还有些甚至闭上眼睛,贪婪地享用着空气当中甜美的味道。没有划破皮肤就能闻到的芬芳,这是怎样的珍贵宝物!
他(她)宣布这是今晚的最佳猎物。
他要将这个人类带回家,作为自己豢养的定契“奴仆”。
据《血族与人类合约法案》,血族可与人类签订合法买卖关系,人类提供血族新鲜的血液,相应,血族需要付给人类等价薪酬。
在特拉斯这已经是成熟的交易了。
贵族们喜食新鲜血液,一个贵族家中常有若干个契约者。而低级的血族则只能购买得起冷冻人血或许动物血。
以上交易方式能实行最大依仗便是《法案》第一条——
【血族不得随意采取人类血液,不得因吸食血液造成人类死亡,违令者抹杀。】
大部分血族对第一条例都嗤之以鼻,在他们看来,人命简直不值一提。然而王以强权镇压了一切负面言论,将法规执行下去。
而王自己则从不食鲜血,不管是人族还是任何动物。
挑剔的王嫌弃一切血的腥味,只愿意食用深红之树的汁液。也因此,深红之树被作为国树栽种在了特拉斯王都的每一个角落。
闻聆善于察言观色,眼观四路,便发现不同人的不同反应。看见他脸红是正常操作,他见得多了。但是……
闻聆眯起一双利锐的双眼,那几个家伙一脸****得要死是几个意思?原文里可没有提过这些内容。
而且闻聆发现,几个**脸从座位安排上看,似乎身份地位都很高。他并不知道那些血族是闻到了他鲜血的鲜甜味道。而级别低的血族则没有反应。
有个红发女贵族朝他走来。提着银白珠链包,踩着一双红色丝绒高跟鞋,蹬着步子,一脸气势汹汹。她是伯爵的女儿,身份高,然而源血等级只有b级。她没有闻到甜美的香味。
“你为什么出现在这里?”
“这可不是你这种下贱人能来的地方。”红发傲慢地抬起下巴,抬起一根食指指着门口,“滚出这里!”
女人尖利的嗓音打破大殿的寂静。
乐手终于想起自己的本职,拉奏起世界欢庆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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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从哪里偷来的衣服?”红发一眼就看见闻聆的衣服,“你这个小偷!”
起初她都没认出来。
换了一身打扮,麻雀都像只金凤凰了!再仔细看,他不就是那个曾经觊觎过王的卑鄙仆从吗?仗着脸还不错,妄图得到王的喜爱,痴人做梦!她不会承认,她嫉妒。
哦豁。来挑事的人出现了。闻聆心内小小的雀跃了一下。不怕你找事,就怕你不搭理我。
然而应对这样泼辣刁蛮的人,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和她对吵。闻聆只是堂堂正正站着,腰杆笔直,自信的气场便从他的身上蔓延。
“女士,请小声些。”闻聆淡淡道,并没有因为红发的指责而感到心虚。
理直才能气壮。他摆出的姿态,没有回答小偷的问题,却让其他人信服。而且也间接提醒其他人,红发在公众场合大喊大叫,大失礼仪!
整个大殿充斥她那种手指扣玻璃似的尖利嗓音。她的脸一下子涨红。女伴走过来拉了拉红发。
“红,算了。”
“我为什么要算……”红甩开女伴的手。
大多数人面带嘲弄,像看笑话一样盯着她,红心里呕出一口老血。
她面子过不去,决计不要放过闻聆。她讨厌这个人。
红叫来侍卫,要将闻聆捉拿。然而却没有一个人来阻止。
“把他赶出去。他根本没有邀请函!”红敢保证。
这个身份低微的人类怎么会有邀请函这种东西?这里不会有人比她更了解了!
前不久他还只是王宫的一名仆从,再前不久更只是自己豢养的一个奴隶。
想到这里,红冷冷地看着闻聆。
瞧瞧这个家伙,装得多像!大家都相信了他。就因为他有一张出众的脸?当初,她只不过是在路边教训了这家伙一顿,结果就被路过的王看见……
红眼神一暗,闪过毒辣的光芒。
闻聆却是不知道这件事的。因此他虽然感觉到红对他有奇妙的仇恨,却无从得知仇恨的来源。
在原文中根本没有提过原主更多的信息,作为恶魔之父,他出场的笔墨少得可怜,和他有关的内容最多的一段是描写恶魔的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