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砚找了一圈,愣是没在页面上找到放弃或者关闭光屏的按钮,这样一个明晃晃的页面放在身前,让他仿佛又回到了以前吃饭睡觉看手机的时候。
马车再次停下,马夫打开车门小窗探了进来道:“少爷,天色晚了,我们要不要休息一下明天再赶路,夜晚赶路容易走岔。”
“好,没问题,”朝砚打量着他的神色,跟他的视线直直对上,在马夫背后一寒,颇觉不妙的时候指了指自己的胸口问道,“你觉得怎么样?”
“少爷,我喜欢大胸的!”马夫的表情堪称惊恐。
毕竟少爷可是跟另外一个男人订过亲的人,喜欢男人也很正常。
朝砚看着马夫双手交叉捂住胸口的模样,默了一下:“哦……”
现在再想解释什么也都是欲盖弥彰,有功夫费那个口舌还不如什么都不说。
不过试探了一下,这个系统果然只有他本人能看见,个人隐私倒是保护的不错。
至于光屏横在身前吃饭走路的问题,作为一个曾经看着电视,开着电脑,玩着手机的人来说,这点儿小儿科还不放在眼里。
虽然光屏内容没有任何变化,但是吃饭看手机又不是真的为了看什么内容……简单来说,没有任何障碍。
光屏耀目呈现,在晚上还能当个小夜灯,如果光屏本身知道它自己的用途,怕不是要被气死。
千里之行对于这个时代的凡人来说到底是有些远的,即使是马夫这样好的车把式,也有分不清道路的时候。
“老伯,你知道罗宋庄怎么走么?”在马夫问了几个人无果以后,朝砚从马车里面探出来问道。
就在他出现的一瞬间,站在那里的老伯看着他的脸愣了一下,指了岔口的左路道:“公子,那边直走就是罗宋庄。”
“多谢老伯,”朝砚十分感激的朝他拱了拱手。
马夫扬起马鞭抽在了马背上,路途确定,一路绝尘,朝着左侧的道路狂奔而去。
而在马车的身后,那位老伯弹了弹衣摆上的尘土,朝马车的方向啐了一口道:“瞧不起谁呢,让你多跑冤枉路。”
朝砚他们一路路过了几个城镇村庄,愣是没有找到一个名字叫罗宋镇的,不过问朝庄倒是有一个。
三个人站在‘朝庄’的门口,庄子的门破旧的仿佛随时能够推倒,锈迹斑斑在傍晚的时候看起来跟血迹一样,探出墙的枝头上站着几只乌鸦,不知道被什么惊扰了,嘎嘎嘎的叫声给这个仿佛冒着黑烟的院子更增添了几分阴诡气息。
马夫:“……”
朝砚:“……”
“公子别看这朝庄破旧,实际上里面的东西都好着呢,”给两个人指路的那人积极夸赞道。
而随着他的话音落下,庄子里面传来了一声嘎吱木板倒下的巨响,哐的一声震的群鸦狂舞。
那人抽了一下嘴角,似乎察觉到了冷场,尴尬的扯了一下嘴角道:“只需要一百两银子,这里就是您的了……”
他这话委实说的艰难,马夫在地上抽了抽马鞭,弹起了些尘土道:“你说啥,你再给我说一遍!”
“买了!”朝砚在那个人打算拔足狂奔的情况下一挥手,一锤定音,十分有富家公子的豪气。
马夫看向朝砚的目光宛如看一个傻子,还是人傻钱多那种的傻子,然而出于仆从的职责,他委婉的提醒了一下:“少爷,朝庄光仆从就有上百人,良田八百亩,不是这里能比的。”
这话就差直接告诉面前的傻子身边那个人是个骗子了。
然而朝砚拍了拍他的肩膀,语重心长道:“人都有家道中落的时候,钱财乃身外之物,切不可太过于贪心……虽说这宅子面积大,但是你看这门都锈了,我还得换新的,里面估计也破破烂烂的,咱们明人不说暗话,这个数怎么样?”
他这边拍完了马夫,另外一边就去跟那个带他们来这里的人砍价。
“五十两?”那人一咬牙一切齿道,“行吧,看在你这么诚心要的份上……”
“不不不,你看错了,我的意思是……五两,”朝砚晃了晃自己的手指道,“卖不卖一口价,不卖我们就走了。”
那人:“……”
朝砚作势就要往车上走,头都不带回的那种,那人一见马夫都坐上了车前,就差一鞭子的事了的时候,一个跺脚叫住了两人:“五两就五两,我卖了!”
一个庄子交接的很快,朝砚拿着地契看着旁边一脸欲哭无泪的原庄主,拍了拍他的肩膀后潇洒的离去。
两人重新回到庄前,天色漆黑,月色无光,借着光屏的光芒,朝砚看着地契最顶头的两个字——潮庄。
读音都是一样的,虽说此潮非彼潮,但是属于自己的东西,看着就让人觉得亲切。
“少爷,您不进去么?”马夫看着车厢内拉被睡觉的人问道。
“大晚上这地方阴森森的,万一出现个鬼,少爷我可对付不了,”朝砚裹紧了棉被道。
马夫的表情一言难尽:“少爷,我们住门口出现个鬼,您也对付不了。”
“那门不是关着么,”朝砚从棉被中探出双眼睛道,“而且我裹着被子了。”
棉被结界护体,十分有安全感。
马夫:“……”
少爷的疯病又加深了,那鬼还能因为你裹着棉被就不跟你钻一个被窝怎么滴?
天选城朝家内院,一人跪地禀报。
“主子,失败了,朝砚未到朝庄,沿路寻找也未见其踪影。”
“哦?学精了,继续找,死伤不论,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是!”
第6章 招家仆
夜尽天明,不知道从哪里传来了几声鸡叫,朝砚打了个哈欠,懒洋洋的好像骨头都散了,发梦似的说道:“今天吃叫花鸡。”
然而这样的发梦并没有人理他,朝砚掀开被子起来的时候,发现周围除了鸟叫以外安静的有些过分,揉揉眼睛打开车门的时候才发现这过分安静的原因。
车辙被绑在了树上,原来能够驱使的三匹马通通不见了,朝砚默了一下,拉开了车厢旁边的暗格,里面的金银珠宝同样被马牵走了,连带着马夫也一并牵走了。
孤宅老树寒鸦,早风萧瑟……朝砚拍了拍衣襟里面鼓鼓囊囊的银票,轻轻的叹了口气,作为一个现代人,狡兔三窟是最基本的常识,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面也是老调重弹,重点是他一个凡人抱金过闹市简直就是明晃晃的告诉人家赶紧来抢。
至于马夫,人各有志,眼看着跟着他一个疯病加重,脑袋有病的少爷没有任何的前途可言,换他他也跑,就是顺银子这事过份了,一点儿没考虑给可怜巴巴的少爷留点儿治病钱,下次让他见着了,这个道理还是要给他讲通的。
做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嘛。
朝砚扶着绑的稳稳的车辙下了车,揣上钥匙和地契走到了门口,门上的锁年久失修,锈迹斑斑,钥匙插进去的时候细碎的渣滓掉的满手都是。
但或许是里面塞的太满,朝砚探到锁孔的位置往里面瞄,使劲拧动都没有任何的反应,就在他拧了一上午打算放弃的时候,突然感觉到手中的钥匙一转,心中一喜的时候拿起了仅剩个把的钥匙。
朝砚:“……”
看来他得找那个卖房小哥问问有其它钥匙么。
朝砚的手松开了那个不知道折腾了多久的锁,锁头在门上轻轻一砸,嘎吱一声声响蓦然响起,簌簌的土从头顶上宛如小雨转暴雨一样的往下洒落,得亏朝砚退的快,才有幸在尘土飞扬的外围窥见门板直挺挺倒下的全貌,非常的动人心魄。
“这下不用去找钥匙了,”朝砚弹了弹衣摆上并不存在的尘土,踩着嘎吱作响的门板大步迈入其中。
林深人静,整座的庄子一进门仿佛都被树木荒草长满了,从街道踏入原始森林的感觉,大概就是朝砚此时的感受。
鲁迅先生曾说,世界上本来是没有路费,走的人多了,也就有了路,所以这座庄子是没有路的,只能靠朝砚自己开辟。
大致的探索了一遍原始森林,废弃的房屋,破烂成渣的桌椅,参天大树直接从屋顶长出去,成功诠释着对于阳光的热爱,想要住人?要么当野人,要么重建。
灵仙镇地处偏远,虽有一些富户,却也都在有条件的时候纷纷搬离了,只留下一些务农的镇人,在来往行人都极为稀少的情况下,整个镇子显得格外的冷清。
可是今天却突然热闹了起来。
一个是因为那个仿佛建着阎罗殿的潮庄卖出去了,大家刚才探讨那个傻子人傻钱多呢,结果那个傻子就开始公开招收家仆了。
“谁会去啊,那种鬼地方,进去了还不知道出不出得来,”一人扛着锄头摇了摇头说道,“有那个闲工夫,还不如好好种地呢。”
“说的也是,没意思,这种人傻钱多的,家仆能给几个钱。”
“老老实实干活吧……”
潮庄招佣人,一月一两银。
一两银对于修真者来说就跟路边的石子没有什么区别,说不定还膈脚,可是对于凡人来说,一个普通家庭三口人一年可能才能用上三两银,一月一两银简直就是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