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块地是十分重要的土豆地,现在土豆还在泥里没有成熟,所有我们要等它们成熟的时候才能来挖。”
“如果你们听我这个老大的话,那现在我要求你们所有人,在土豆没有成熟之前,谁都不可以到这片地里来捣乱,不然你们就不要认我这个老大了。”
威胁完,里格又放缓了语气:
“土豆可太好吃了,等它们成熟了,我们挖回去,我可以教你们土豆的好几种吃法,我保证你们每个人都会喜欢的。”
听了里格的话,崽子们纷纷拍着胸脯保证,他们一定听老大的话,保证好了,又嘬着手指问:
“真的那么好吃吗?”
“比肉还好吃吗?”
“比野菜汤还好吃吗?”
“哈哈哈,真的,我保证!土豆烧肉可是非常非常美味的东西啊。”里格的眼里闪过回忆的神色。
比肉和野菜都好吃,那应该是种什么样的味道啊,幼崽们纷纷幻想起来,同时在心里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保护这些土豆,绝对不能让自己调皮的小伙伴们祸害了去。
这个时候,小豹崽忽然跳出来,自告奋勇道:“老大,你把这块地交给我吧,我一定会好好看着他们,绝对不会让任何人来搞破坏!”
仿佛为了跟小豹崽对着干似的,小狼崽听了这话也跳了出来:
“应该交给我才对,你连路都走不好,一屁股压倒了好多叶子,我都看到了。”
“你想打架吗?”
“来啊谁怕谁!”
眼看为了一块土豆地的守卫权,又要掀起一场战争,里格忙伸手喊停,省的他俩又掐起来。
不过这些小崽子来看着也好,眼前这些土豆距离成熟,少说也要半到一个月,难保不会有其他野鼠啊,野刺猬啊之类的小型动物来祸祸土地,他自己肯定是没空天天来巡视的,有这些崽子留心着他就放心多了。
而且小狼崽雪莱和小豹崽阿曼论年龄是这些幼崽里面最大的,原来就是这些崽子的头,有他们约束着,那些更小的肯定不会来调皮,于是他对他们两个说:
“能找到这块地,其实是你们两个人一起的功劳,这样吧,既然你们都想守护它,我出个主意,你们轮流着来,一个人守护一天,怎么养,总行了吧。”
顿了顿里格又道:“阿曼你跑的快,雪莱呢力气大,有你们两个互相配合,我就放心了。”
“要知道,这可是十分重要的土豆地呢,如果土豆成熟的话,能为部落提供的粮食储备,就连狩猎队都比不上呢!”
被...被夸了——阿蛮:( ̄▽ ̄)~*
比...比狩猎队还厉害——雪莱:︿( ̄︶ ̄)︿
被信任了!!!
我们愿意!!!
真是让人难以拒绝的使命啊啊,阿蛮和雪莱原本正剑拔弩张,听到里格的话,当下也不掐架了,仿佛感受到自己肩头神圣的责任感,拍着胸脯保证自己一定完成任务。
看到阿蛮和雪莱能看守土豆地,等土豆长出来会比族里的战士或得的食物还要多,其余小崽子们各个都流露出了羡慕的神色,但是他们也不敢抢夺,一方面老大这是老大的任命,再说他们也打不过这两个大的,只能偷偷在心里羡慕嫉妒恨一下了。
里格也没什么好办法,土豆地就那么大块地方,所有崽子一起来看守也用不上那么多人啊,再说了这些家伙看着小,其实每天摘野菜刨地洞的,也能给部落干不少活的,总不能为了一块地让他们集体不务正业吧。
这时候阿蛮却站出来说:“我可以每天让你们中的一个跟我一起巡视土豆地,但是其余剩下的人就要帮我们两个采够日常要采摘的野菜份额,同意的话就这么办吧。”
雪莱也说:“这个主意不错,那我也每天挑一个人一起巡视好了,地里的土豆长出来之后,功劳是大家一起的。”
虽然两个人都有分享这份荣耀的意思,但是互相还是看不顺眼,说完这话就互瞪一眼,走到崽子群里去站得离对方远远的。
小崽子也不管两位大的之间的暗流,能让他们也参与进去,他们高兴的不得了,在原地蹦啊跳啊,就差没有尖叫着往土豆地里扑去了。
看到他们这么开心,里格也对两个大崽子有点刮目相看了,别看人家调皮打架,还时常把小崽子们当猎物扑来扑去的,其实都是很单纯的好孩子嘛。
安心把土豆地交给这群史前儿童工,里格带着查理回窑厂边继续琢磨他的储水大容器。
里格带着加尔和比利捏出了好几个大陶罐,个个都有后世的酸菜坛子大小,用来储水是绰绰有余了,就看能不能在窑里保持完整地烧出来了。
不过里格对此倒是很有信心的,正常的人类历史上,古人把泥碗放在露天的柴火堆上烧都能烧出最粗糙的黑陶来,他这边条件可比那些古人类强多了,没道理失败的。
几个大罐子的泥胚照例经过一天一夜的自然风干。
里格亲手捧着这些光滑干燥的罐胚放进窑室里,窑门暂时没啥解决办法,干脆拿红砖直接垒起来用泥封上。
为了确保这批陶罐的质量,保证窑内温度升到800度以上,这回里格决定窑烧过程中所有燃料全部使用木炭,就不信这样温度还不能保持平衡。
作者有话要说: 捉虫
第36章 石板里脊
窑门被红砖和泥糊的密不透风,整座窑里也填满了木炭和引火柴。
加尔在里格的命令下往窑里点上火,顺着填料口往里看去,里面就一片红光,燃烧了起来。
加尔有了上次烧砖的经验,对火势的大小有了一定控制力,里格需要的是保持温度至少800度,加尔就得经常透过输料口往里观察,不能等里面的红光降下来就得往里填木炭。
烧陶比起烧炭和烧砖来要累人一些,好在兽人们别的不敢说,体力绝对充沛,体内兽类的基因让他们可以在很短时间内入睡,也可以在有需要的时候保持不睡。
如果只有一个人烧陶,晚上肯定是没得睡的,但是加尔比利两兄弟,正好兄弟搭配干活不累,有他们俩在,里格还是比较放心的。
所谓强将不差饿兵,趁着他俩烧火,里格带着查理往竹林里跑了一趟,想着晚上给他俩整点好吃的犒劳犒劳。
春天的竹林里,什么最美味?
当然是鲜甜的春笋啦!
春雨一下,细嫩的春笋会在竹林里冒出一个个尖,等尖尖长到一定程度拔下来,把笋衣剥掉,用滚水汆烫5-10分钟捞出,无论是放海鲜酱爆炒还是和着腌肉一起炖,那味儿,能鲜掉眉毛。
竹林里的春笋已经悄悄长到了里格的小腿上,这长度,正是春笋最肥嫩的时候。
里格走到一颗冒出头的春笋前蹲下,从查理的背篓里拿出石刀,先把落叶扒走,再沿着笋体边沿的泥土轻轻掘一圈,等看到露出来的笋体上一个个小黑点,这就到了笋的根部了,用石刀断掉笋根,一根胖长幼嫩的春笋就到手了,查理叼过笋子扔进背篓,两兄弟紧接着朝下一根进发。
竹林里的春笋沿着向阳坡面萌发得密密麻麻,里格在有条件挑剔的时候是很讲究的,专挑初生、短壮的挖。
擦了擦额头的汗,估摸着查理的背篓里已经有四十几颗笋的时候他就停手了。
鲜竹笋这种东西,吃的就是其鲜,嫩,甜的特点,最不耐久放,一旦挖下超过某个时间,竹笋就会变老,渣也会变粗,就失去了鲜笋的风味。
虽然摘下的竹笋吃不完可以晒成笋干保存,笋干又是一道难得的美味,但是竹笋一年四季常有而春笋不常有,笋干的事儿完全不急,慢慢来,还是眼前过嘴瘾更重要。
里格也没有藏私独享这份天然食材的念头,漫山遍野都是,根本犯不着。
他挖够了自己家晚餐和棕熊两兄弟的份,就让查理先把背篓运回部落,他自己又跑了一趟森林把孩子们都集合了带过来,教会他们挑笋和挖笋的要点,让他们自己挑拣着挖去。
回去的路上,由于是从竹林中绕过去,偏移了自己的日常路线,里格还意外在一片野地里发现了野姜。
在他想着春笋流口水的时候他正打一从野姜边上狂奔而去,忽然眼角余光捕捉到了这种在威风里摇曳的植物,忙一个急停,倒后两步回去看。
小心翼翼拔了几根,泥地里带出一串颜色嫩黄,黄中又带紫的茎块,里格捏下一小块在身上蹭蹭,再试探着用牙齿磕了一小块咂摸下味道,一股辛辣味从舌尖直冲鼻腔。
这个味儿,可不就是野生的姜嘛。
确认这种叶片细细,植株长长的植物真的是记忆里见过的生姜,里格当下高兴地差点原地蹦起了迪。
将野姜生长的位置记在心里,里格提着一串水当当嫩生生的野姜回去了,心里乐开了花。
今儿个老百姓,真呀真高兴~
又到了部落的晚饭时间,今天狩猎队运气好,猎了三只新鲜的鹿角兽回来,由于这群鹿角兽是莱卡第一个发现的,捕杀的时候他又第一个扑上去咬住了其中一只猎物的喉咙,所以晚上聚在一起分肉的时候,猎物的心脏和最嫩的脊椎骨内侧的条状嫩肉(就是里脊啦),以及一整条强壮的鹿臀到后腿肉全部分给了他们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