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双庆怎么能不吃火锅呢。”兜帽下,弯出笑意的嘴唇一闪而过,“大楚的吃食真的不怎么样,你可是第一个吃到地球美食的龙王。”
姬舜微微一怔,想到了大楚的美食……不,没有,大楚没有美食。
“地球的美食以后也可以出口到大楚。”姬舜听到林行韬这样说,然后又看到他将手伸进袋子里,摸索了一阵,摸出一个发圈。
这是刚刚在专卖店买衣服时送的,就算只是一个小发圈都是姬舜不太了解的奢侈品牌。
当然,姬舜并不在意发圈的品牌,他甚至不在意发圈是非常俏皮和少女的粉白色。
“吃火锅的时候就把头发扎起来。”
姬舜接过发圈,勾在微弯的小指上,这是他右手唯一有空的手指,其他手指都被购物袋的带子勒紧了。
他并不觉得袋子很重,重的是袋子里装的心意。
袋子里除了衣服还有礼品,有林行韬买给自己的、买给他的,还有买给林行韬妈妈的。
林行韬的母亲……姬舜在最初降临的时候眺望过远方,他很好奇林行韬的母亲是什么样子。
到底是什么样的女人培育出了林行韬这样的存在?
但他并没有看到,反而看到了林行韬母亲的弟弟——他能感受到这份血脉的联系,所以知道那个穿着西装的男人是林行韬的舅舅。
也正是因为看到了林行韬舅舅所穿的西装,他才在专卖店里犹豫不下时,买了类似的款式。
一下子从紧张激烈的战斗中回归平淡,姬舜有些茫然,带着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的好奇与担心,他不得不迅速地适应起来。他所熟悉和能依赖的,便只有身旁这个不知道在笑些什么的天道。
他想,他不能取悦天道,火锅却可以。
然而林行韬却不只是在开心马上可以恰火锅,令他开心的事情有很多,现在令他开心的是——赵家不是都市里那种被草根男主角逆袭打脸和天凉破之的可笑世家。
林行韬的外公家是真正的有底蕴的世家。
再可笑的暴发户只要有时间,金钱与权势便会化为品质浸润人的骨子和肌理。
有钱人即使第一代粗鲁、没有文化,从第二代开始也会接受最好的教育。
像王熙臣那样,他既可以把自己鄙视他人的一面毫不顾忌地表现出来,也可以套上一层高贵而优雅的面具,淋漓尽致地展现出王家公子从小到大、从内到外被浸透的良好修养。
他现在站在林行韬的右手边,神色里并没有当初与林行韬打篮球时的冷漠,也没有从电话里透出的几分不善意味。或许是想对林行韬说些什么话的,但人太多,被他压在了嗓子里。
他们像很久没见的同学,讨论起哪里的火锅店好吃。
人与人之间本应该这样,不可能因为一些小事而你死我活非要做出什么去打脸踩在脚下。
说起来林行韬都是天道了,王熙臣也是华国的精英,他们的格局绝不会局限在微不足道的私人恩怨里。
而林行韬之所以与王熙臣之间关系这么融洽,却也有他知道了当初自己在大学里打架是谁帮他的原因。
当时他和篮球队的人起了些冲突,现在想来真的是非常微不足道的小事,但当时的他直接冲了上去。
在一片尖叫和劝阻声中,他被打青了脸颊,对面三个人却被齐刷刷地放倒在地。
那不是一件可以用检讨解决的小事,风波是在王熙臣的帮助下平息的。
林行韬连检讨都没有写,虽然本就错不在他,但的确是他先动的手。
说实话,林行韬还以为是外公那边有人帮他了。
现在想想,王熙臣进湳大,未尝没有林行韬的关系。
毕竟现在的富二代都在国外念书,林行韬小时候考上清华北大的理想其实也很难抵得过在家长们在国外捐一栋楼,更别说很多富二代是真的优秀。
如果林行韬一直都是赵家的孩子的话,他应该会和王熙臣成为不错的朋友——
就像银匙之门里看到的赵略一样。
赵略踏上王熙臣来接他的车,对着车外窥视的视线毫不留情地表达了自己的厌恶。
[兴许有了家世的支持,他便毫不留情地表达了对于被窥视的厌恶——即便他并不知道窥视从何而来。]
在这一点上,赵略与王熙臣分明是很像的。
“你……不讨厌赵家吗?”在其他人关注起不远处解放碑上方的焰火时,王熙臣突然轻声问出口。
林行韬将兜帽抬起一个微小的弧度去看焰火,答非所问:“我喜欢这种大家一起看焰火的气氛。”
太阳刚刚下山,双庆这座钢铁森林染上了一层幽幽的蓝色,而骤然上天的焰火给错落有致的高楼大厦点缀上明媚的橙色。
灯光升火,浅月沉珠。
岸边一片金黄。
随着一声呼啸,觉醒者们纷纷飞入天空,或是扑入流离的暖色,或是去捉辉煌的火花。
[双庆你好,世界你好。]大屏幕上的这些字引起了人们的欢呼声。
“我爱华国!”
“我爱地球!”
“我爱你们!”
“哈哈哈——”
居然也有人说“我爱林行韬”,林行韬发誓他真的听见了。
真的是声闻于天,林行韬倚在栏杆上大笑起来。
他不讨厌外公家。
尽管因为他妈妈那一辈的事情而对赵家有过怨气和不满。
但从银匙之门里看到赵略的那一刻开始,他便开始放下心里的怨气。
赵略是真正的贵公子,就算是赵家本来的子弟都没有他受到的关爱来得多。
在那个世界里,提起赵家公子,没有人会想到他赵略本该姓林。
他的舅舅更是在他成年的时候送了他一辆奢侈到不敢想象的跑车。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赵略十八岁时的玩具,是无数人想之又想又不敢想的梦想。
赵略的一生,便是一整个巨大的梦想。他在赵家得到了足够多的亲情。
而在这个世界,林行韬也知道自己的外公为可能不会觉醒的自己准备了镇国神物。
——不管是对女儿和外孙的补偿还是什么,林行韬都不会再去讨厌那个与女儿相拥落泪的老爷子。
[他们也许生疏了多年,但隔阂渐消。]妈妈想要亲情想要回家,林行韬难道要和赵家对着干让妈妈伤心吗?
只是林行韬与从小长在赵家的赵略不同,他所有的一切都是靠自己得来的,他不会和赵家过于亲密。
哦除了那套妈妈赚钱买给他的房子。
“在想什么?”姬舜难得有了点疑问,许是觉得林行韬现在的表情有些不同寻常。
——我在想普通的凡人才会想的事情,心里这样想,林行韬嘴上却说:“在想你刚才买衣服的样子。”
——
林行韬说好带龙王去买衣服,花的的确是他的钱,但衣服是交给龙王自己选的。
姬舜刚刚根据林行韬舅舅的穿着选好白西装,他转向林行韬,准备询问一下怎么穿,结果就看到一名穿着青衫的年轻男人几乎要跳起来。
“你还要他帮你穿吗!?”叶飞宇忍不住惊愕地喊,“你自己动……穿!”
叶飞宇说完后自己也出了一头的汗,同时他又有些骄傲。
他刚刚对着龙王很凶地喊了诶。
他又不由想起林行韬作为始皇帝归来时,自己曾经给林行韬买衣服的场景。
在看到林行韬将购物袋交给龙王拎的时候,叶飞宇的脑子里冒出一个似曾相识的感想:
[六国美女会不会也跟着复苏跟在陛下身边啊。还有赵高李斯什么的。到时候他叶飞宇难道只能辘辘远听了吗。]
我叶飞宇难道是个送衣服的工具人?
作者有话要说: 所以不写打脸和极品亲戚啦(其实我不喜欢那些,我喜欢大家都好好的)真要有那种打脸的话,也是林行韬亲生父亲那边的。
叶飞宇:
富二代(叉)
工具人(勾)
姬舜:
龙王(叉)
小林家的龙男仆(勾)
第221章 灵气复苏(四一)
一轮巨大的铜铸物, 四条锋锐笔直的钢条将之分割成不规则的九块。即便隔得很远,你都能感受到无与伦比的炽热和威压。当你将手掌小心地摊在铜铸物的旁边,你会感到有奸笑的恶魔伸出火舌舔舐你脆弱的皮肤。
恶魔的舌头有着尖尖的小刺, 你忍不住咬了下自己的舌尖, 那里仿佛被恶魔的恶意所贯穿, 麻痒在你吸入一口浓烈的腥味时爆开,窜到脑子里。你连忙缩回手, 不安疑惑地打量着眼前这个造型古怪的铜铸物, 它不是那种年代悠久的造物, 从那光滑至极的圆壁就可以看出。
不时有手臂和腿试图攀登上圆壁,但你很快就发现,那些其实是被猩红的翻滚的液体所冲上来的断肢残臂。咕嘟咕嘟,仿佛注意到你的视线,不可名状的液体翻滚得更加厉害,从那些不断冒出又破裂的气泡中你隐约窥见了更多更血腥的尸体。
扭曲、绝望、悲惨,恍惚间你想起了古代的斗兽场, 搏斗与厮杀以取悦斗兽场外不可名状的存在。猩红的液体吞噬了祭品,即将完成这邪恶的仪式。终于, 一层诡秘的白雾遮住了你的视线, 你的喉咙鼻子的黏膜被这样的白雾所腐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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