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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偏执神灵/反派们后 完结+番外 (咬猫耳朵)


  秦夜抬起手,摸了摸镜中的自己。常年征战的经历令他有点过于健壮了,像一堵冷冰冰的墙,头发虽说是长发,但摸起来非常扎手,根本不会让人联想到猫咪,更不用说毛茸茸暖洋洋了。
  他抬起眼,无意瞥见床上的果果。
  果果似乎察觉到秦夜的纳闷。它挺起自己的身子,露出毛茸茸的肚皮和尾巴,甚至还炫耀一般地哼喵几声,试图引起秦夜的嫉妒心。
  秦夜:“……”
  他的视线重新回到镜子中,突然发现自己的指尖中萦绕上几丝黑气。
  黑气能够随意变化形态。
  ——
  季糖拎着空可乐瓶,匆匆地离开卧室。他的脸像烧着一般,浑身都不自在。
  秦夜问他喜欢什么样的人,他也只是胡乱地答一通而已。
  不过猫咪、毛茸茸、暖洋洋这些名词他是真的喜欢。
  他根本连谈恋爱都没想过,现在更没打算谈恋爱。他认为有厉鬼们已经够了。
  足足有七个啊,可以一星期轮换着陪了。而且以后也会不断地增多。
  季糖一边想,一边将可乐瓶丢进垃圾桶。打算什么时候和秦阳也分享一瓶可乐。
  他不忘给自己洗把脸,让自己冷静下来。
  季糖没有回卧室,而是坐在沙发上,打开电视,开始看自己最喜欢的恐怖片。
  可他挑了好久,都没找到适合的。或者说,市面上的恐怖片都不够刺激,完全激不起他的兴趣。
  他不知不觉地睡着了,脑袋靠在沙发上,一垂一垂的。
  季糖睡了很久,等他醒来时,发现自己正被人抱在怀里。
  眼前的男人可能是秦夜或秦阳,他们长得太像了,季糖单凭面庞完全分不出。季糖只能巴巴地望着眼前的人,不敢叫名字,万一叫错就完了。
  男人的脑袋之上多出一对东西。
  ——是由黑气凝聚成的黑色猫耳朵。
  这对毛茸茸的猫耳朵还会微微抖动,绒毛一颤一颤的,似乎在邀请他来摸摸耳朵。
  季糖愣住了,并在心中缓缓打出一个问号。
  男人见季糖许久没有反应,眉头微皱。
  随即,季糖只听见一道极富有反差感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
  一声低沉磁性的“喵。”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糖糖喜欢毛茸茸的东西,还有一个更简单的解决办法。
  秦夜:糖糖,给你看一个毛茸茸的大宝贝。
  季糖:?
  秦夜:(脱裤子)
  季糖:滚。
  评论有点少,都是十几二十条QAQ求多点评论,希望能长一点,昨天评论区都是一溜烟的打卡撒花加油,虽然作者菌也喜欢,但人家想要长点的评论嘛=w=
  大家想看什么样的厉鬼呀?
  那种死在太空中的宇航员厉鬼,外国人,金发碧眼,死在奔往星空的路上。可他死后,拥有可以徒手摘星辰的力量,想要什么星星,就有什么。他甚至以为自己拥有了整片星空。
  但到后来,他发现自己有一颗够不着的星星。
  是糖糖。
  不过他所拥有的恐怖场景,又成了迷,太空?


第126章
  一声低沉磁性的“喵。”
  季糖:“……”
  他愣住许久,才慢吞吞地反应过来。
  这名厉鬼先生是在装猫猫?
  还挺像的。
  他抬起手,揉一把男人脑袋上的猫耳朵。
  这对猫耳朵虽说是黑气凝聚成,但毛茸茸的手感一样没少,摸起来像在摸一朵柔软轻盈的小白云,时不时还会在手心里抖动几下,可爱极了。
  季糖一边摸,一边想眼前的男人究竟是秦阳还是秦夜。
  他莫名地想起之前对秦夜说过的话
  秦夜问他喜欢什么样的恋人。他随口答喜欢猫咪那样的,毛茸茸,暖洋洋的。
  季糖:“……”
  他揉几把毛茸茸的猫耳朵,确定眼前的男人就是秦夜。
  因为他喜欢猫猫,所以秦夜就用黑气凝聚成了猫耳朵。
  的确挺奇妙的,也很可爱。
  季糖享受完毛茸茸后,男人的头发也被扒拉得不成样。
  他还帮男人整理好头发,一边小声地嘀咕道:“谢谢秦夜先生呀。猫耳朵很可爱。”
  他说罢,男人头上的猫耳朵抖得更欢了。
  季糖挠挠脑袋,说出自己一个小秘密:“其实,在我很小的时候,很羡慕猫的毛茸茸。有时候也想,如果自己也有毛茸茸就好了,就不用了去羡慕猫了。”
  季糖小时候很单纯,脑子里尽是各种梦幻的想法。
  秦夜听罢,突然轻笑一声,在季糖额间亲吻:“如果你喜欢,我可以把猫耳朵给你。”
  他头顶上凝聚成猫耳朵的黑气随之散开,然后飘到季糖的头顶上。
  随之少年的脑袋“啾”一声,突然翘起两只毛茸茸的猫耳朵。
  少年一愣。
  秦夜:“还有小尾巴呢。”
  他指指少年的背后。
  季糖的尾椎处也随着“啾”一声,冒出一根蓬松绵软的猫尾巴,像一只松鼠尾巴,全是毛茸茸。
  季糖瞅着这两个毛绒物件,突然轻笑一声,脸颊泛红:“谢谢秦夜先生,实现我小时候的小愿望了。”
  他下床,在房间内走来走去,时不时回头瞅几眼自己的尾巴和耳朵,发出清脆的笑声,像一只真正的小奶猫。
  秦夜:“很可爱。”
  季糖点点脑袋。
  季糖直至离开卧室,也舍不得离开毛茸茸。
  他正准备吃中午饭时,老教授突然又打来电话。
  老教授邀请季糖出来喝茶。
  虽说是喝茶,但季糖感觉他有很大的事要说。
  季糖匆匆解决完中午饭,然后骑上自己的小电动,去往与老教授约好的茶馆。
  那家茶馆是高消费场所,很少人能够进去。里面在座的只有老教授和两三名顾客。
  季糖第一眼便看见了老教授。
  老教授仍是季糖在古玩市场见到他时的打扮,洗得发白的黑裤白衬,头发花白,戴一副厚厚的眼镜。
  季糖走过去,笑眯眯点点头:“教授好。”
  “季糖先生吧,快坐。”
  季糖规规矩矩地坐下去,他没等对方说话,便先猜测道:“老教授,您找我来是不是谈关于秦阳皇帝的事。”
  老教授点点头:“是的。昨天我们就派了考古队过去那座古墓,下墓过程比我们想象中顺利,他们很快就回来了,而且获得不少真正关于秦阳的东西。”
  季糖愣住,内心泛起浅淡的喜意:“恭喜。”
  时隔三千年。那些深埋于海底的梦,应该重见天日了。
  老教授:“我们之前对秦阳皇帝的认知,完全是错误的。他的一切,就如他在绢帛上所写的诗,像春天一般很温柔。”
  老教授从包里掏出一沓文件和照片,放在季糖面前。
  “首先,是进入古墓通道的这幅壁画。以往的古代帝王,都是要求在自己的陵墓壁画中刻一些龙凤图,而这位帝王,他只要求当时的工匠画了几根小草。在冰雪之中破土而出的春草。”
  “但当时的人们,似乎不喜欢他。工匠故意没有把那副壁画画完。”
  “而且他并不是自然死亡,是被大臣在睡梦中放入棺材中,然后活活憋死。”
  在那个时代,人们都追求安定。可秦阳却执意要用满腔热血去夺得春天,哪怕这需要赢得无数次征战。这么一来,他难免会被说成喜好战争的残暴君主。
  季糖心一沉,点点头。
  老教授继续道:“考古队还在他的棺材旁边发现这么一首诗,是关于春天的诗。经仪器鉴定,那首诗……是当时他用鲜血写成的。”
  在那种密封的古墓环境中,或许只有血字才能永存。
  季糖:“我听说过。”
  老教授:“我们还发现了很多具有考证意义的地方。这些地方,都能说明我们之前对秦阳皇帝的认知,完全是一个错误。他是一个很温暖的人。”
  季糖轻笑,点点头:“是的。”
  老教授翻出一个文件,继续道:“我们还发现了一个跨越时间的奇迹。”
  “奇迹?”季糖拿着茶杯的手猛然一颤:“什么奇迹?”
  老教授给季糖一张照片。
  那张照片中竟是那个……干枯的种子花池。
  但这花池已经不是季糖刚到来时的模样,季糖当初在那种下的迎春花,如今已开得热烈如火,被考古队摄入照片中。
  “这束迎春花,我们考古队检测过,是今年才被栽下,栽在一些腐烂枯萎的花种上,如同新生的希望。”
  “我们曾在古墓中发生不少他写的诗,他终生未娶,没有后宫,他曾在诗中写过,他这辈子只等一个人,一个能给他送上春天的人。”
  “迎春花,即是春天。”
  “在三千年之后,那名进入古墓中,给他送上迎春花的人,一定是最温暖的存在。”
  老教授的声音含上笑意。
  季糖无意瞥见照片之下的一张文件。记录的是考古队离开古墓后的一些心得。
  【我们怎么都想不到,在三千年后,竟有人能给他奉上春花,那些花,恰恰是他三千年前求而不得的宝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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