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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养老婆我成了开国皇帝[星际] (七流)


  他们受乐清辉的嘱托而来。立志把这里所有虫族,一网打尽。虽然最后结果必定两败俱伤,但是他们这些老东西,早就脱离了权力中心,死了也无甚影响,倒是虫族这边还正当壮年;如果计划能成功,国家陷入半崩溃状态都不是不可能……
  ……
  战场内的乐清辉,同样道了一声可惜。
  乐清辉说:“好可惜,你竟然只有一把剑。”
  他的脸上溅上了几滴金色的血,这却不是他的血。
  乐清辉的脸上扬起了一个笑容,他的背后,一道虚影缓缓升起,这道虚影越来越清晰,纤毫毕现,分明是一条真龙,在半空中游弋。
  这是李氏皇族不传之秘,以太皇剑为引决,一向只有历代帝王能学,没想到李清舟竟然放弃了这个机会,直接把它让给了乐清辉。
  帝王之气入体,乐清辉才是整个帝国真正的无冕之王。
  巨龙睁开了眼,域外战场龙吟九天!
  乐清辉可惜的是,加文手里那把剑对着他,那哪来其他的精力,去分神对付他背后那条龙?
  加文却在此时轻笑了起来,“谁说我只有一把剑?”
  半个月前,他去圣山顶上见了康斯坦丁,第一是为了告别,第二,却是为了要一点东西。
  明月别枝惊鹊。
  一道红光自天而来,手里的别枝剑发出了几声雀跃的轻颤。
  那是赵明月的常思剑!
  红色的剑,对上了红色的龙。两两相碰,宛如东升的旭日一样光彩动人。
  乐清辉的脸上多了一丝凝重,眉头紧皱。
  如果仅仅是一把常思剑,倒也还能应付;但既然做出了完全的准备,怎么可能只拿了一把常思剑?
  战场铿锵之声不绝于耳,然而此时却响起了两声鸟啼。啁啾婉转又动人,明明最是轻微寻常不过的声音,在这里却变成了最大的不寻常。
  因为连龙吟也压不下这两声鸟啼。
  乐清辉的面色在这一瞬苍白无比。
  多赤色者凤,多青色者鸾。
  青鸾和朱雀张开了羽翼,流光溢彩。
  是已经碎掉的九霄剑,和同样破碎的朱雀枪!
  宋少羽的剑,和赵容成的枪。枪尖燃着烈火,剑尾带着寒霜。
  这是倚艳笙和康斯坦丁一战,留下的东西。
  虽然碎的不成样子,但是毕竟都是被蕴养过不知多少年的圣兵,对付乐清辉,已经绰绰有余。
  一青一红两只雀鸟身形不断增大,小小的鸟儿浴火重生,最后成了两头凤凰,一前一后衔住巨龙的首尾。
  红色的巨龙发出一声哀嚎。
  乐清辉力有不逮,白皙的脸被划出了长长一道血痕,眼里全是不可置信,发出了近乎尖锐的询问:“宋少羽也就罢了!你为什么还能用赵容成的东西!?”
  赵容成此生最恨的就是虫族,他的圣兵怎么会人认可加文?
  加文目光锐利,疾声道:“赵容成未必认可孤的血脉,但认可孤的理念!乐清辉,现在投降,孤还能留你一命!”
  乐清辉狂笑不止:“你的理念?——把帝国的领土都变成殖民地的理念吗?!”
  加文并不恼,下手越来越狠,说话却还是那个慢条斯理的调调:“如果当真是殖民地,赵容华岂会对我投诚?其他人岂会源源不断赶赴绿洲?远的不说,近一点的,联盟又有什么人对虫族生出异议?你守卫的也是人类的帝国吗?你分明想守卫的是李氏皇族的帝国。”
  “学弟啊,”乐清辉盯着他的脸,突然笑了笑,语气里全是无奈,“我们也不用互相打嘴炮了,都到了这一步,我又怎么能投降?”
  都只不过是,造化弄人罢了。
  ……
  域外战场边缘的姚重华微微睁开眼,银色的眼眸里倒映出金色的纹路,额间的第三只眼裂开,蜿蜒流下了鲜红的血。
  他是帝国的教皇,自然能看见常人看不见的东西。
  “竟然……”姚重华有些似笑非笑,似哭非哭,“真的修炼出了王气?”
  这是帝国开国皇帝李应天开创的功法。
  作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能修炼的人,李应天比后来的任何人都惊才绝艳,冠盖古今。
  但姚重华却清楚,乐清辉修炼出一身王气,却不是为了迎敌。
  乐清辉,乐清辉!我把你从秦王府里接了过来,从小养到大。也许目的不纯,但总归有几分真心。
  你要是按照我给你的道路走,又何苦落到这一步?!
  但是现在说什么都来不及了。
  在他的视线里,金色的帝王之气四海八荒奔涌而来,最后汇聚到了同一人身上。
  这是帝国千年的国祚,也是帝国最后的国运。
  姚重华闭上了眼,千言万语,最后化成了一句话,“终于,还是等到了。”
  他骤然转身离去。身影如同雷电般迅捷。
  “姚重华?!”赵逢清愕然道,看着姚重华的背影。
  对方离开的太快,猝不及防之下,留在此处的人甚至都忘了阻拦。
  ——
  第一星系,帝星皇宫内。
  李清舟一身缟素。缓缓朝祖庙的方向跪下,声音满是哽咽。
  在还是秦王世子的时候,李清舟以血统尊贵自居,从来不会求人,成了皇帝反倒是频频低头。
  李清舟的头抵在了地上,往白玉阶上重重一磕,道:“是后世子孙无能!劳烦祖宗们再庇护后人一回。”
  几乎是他声音落下的瞬间,号称千年不毁的祖庙,一座座坍塌。
  高宗庙,睿宗庙,女帝庙……
  连同里面供奉的帝王金身,也在同一时间化为了齑粉。
  早在许多年前,宋少羽杀李铮姚重华的时候,这些老祖宗显圣过一次。如果不出意外,这会是他们最后一次显圣,却是为了庇护帝国。
  一道道金光冲天而起,奔赴域外战场。整片皇宫的天上彩彻区明。美轮美奂。
  所有人都离开的毫不留情,只有一名女帝的虚影,停驻了片刻。
  她转过头,粲然一笑:“你是李知非的儿子?这么一算,也是我的第十二代孙。可惜,比起他啊,你差远了!”
  帝国王气黯然收。自此,再无一丝痕迹。
  ……
  李清舟跪在原地,看着兵荒马乱的皇宫,突然嚎啕大哭了起来。
  按照李知非遗书的说法,现在只剩下最后一步。
  早在三天前,李清舟就遣散了宫人,连赵南风都放了回去,整座皇宫只剩他一个人留在这里。
  他跪坐在皇宫的最中央,从天上看,渺小的像一粒米似的。
  李清舟何尝不知道,自己比起先祖来说,差的太远。
  但至少有一个信念,贯彻了李清舟的始终。
  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
  他颤颤巍巍举起了手里的太皇剑。今天的太阳很大,让李清舟有些眩晕。
  李知非的遗书里写着,如果最后穷途末路,无计可施。可以用天子血唤醒开国皇帝李应天。
  李清舟的握着剑的手有些颤颤,心想早知如此,当初还不如留一个小太监在宫里,帮着他自尽。
  血流如注,太皇剑“哐当”一声,掉落在了地上。
  片刻后,一只手把这柄剑捡了起来。这只手上戴满了蟠龙戒,端的是一副雍容华贵。
  一双手捧起李清舟的脸,然后替他合上了眼。
  帝国开国皇帝李应天,走出了宗庙,在千年后,又一次活了过来。
  他面带微笑,比画像上年轻许多,不像个武将,反倒像个文质彬彬的书生。
  但是没有一个书生有他这样的气势。
  太阳初出光赫赫,千山万山如火发。
  他就是帝国不灭的太阳。
  “辛苦了。好孩子。”李应天蹲了下来,低声道,“剩下的,交给我吧。”
  你的血唤醒我的魂魄。
  你的兄长,会成为我的肉身。
  李应天握紧了太皇剑,他站在阳光下,却没有影子,遥遥看向了远处的青天,微微眯起了眼。
  那里,就是域外战场。
  作者有话要说:  对了,乐清辉姓yue不姓le!


第216章
  皇宫内一片狼藉,金碧辉煌的宫殿坍塌过半,再不见往日歌台暖响,春光融融的景象。
  然而因为结界,从外部却看,这里依然雕栏玉砌,完好如初;殊不知里面已经烂透了。
  姚重华手持教廷权杖,路过一片片废墟,脸上无悲无喜。
  他还路过了李清舟的尸体,可怜一代皇帝,死后就这样倒在路边,无人收敛。
  于是,姚重华走了过去,悲天悯人地替他盖上了一片白布。
  白布沾到了地上略微有些干涸的血,染出了一道道红痕。
  姚重华起身,低下了头,面容肃穆,道:“给君主送殡,应该有哀乐。”
  于是,他想了想,哼起了小时候听过的黄梅戏。眼里全是戏谑:“‘哪知他圣子神孙,反不如飘蓬断梗。’”
  姚重华转过身,没忍住,从鼻腔里发出了一声笑。
  他朝前走去,阴阳怪气的唱腔越飘越远——
  “十七年忧国如病,呼不应天灵祖灵,调不来亲兵救兵。”
  “长剑无情,送君王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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