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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琅 完结+番外 (唐不弃)


叶慕辰默了默。他想说,不,殿下你绝代风华,从前在天界亦只见你在三千夜色苍穹中翱翔,历来只有你垂眸俯视众生的份,高傲如你,又怎肯以女装示人?
可是最后叶慕辰垂下眸光,一个字都没提。他沉默地挖掘新坟,将采薇挨着大隋朝帝王陵墓的方向葬了下去。
黑色长刀掘起一块块泥土,黄土掩埋了尸骸。连一具棺木都无。
“凡人死后,魂灵重新进入轮回。留下的肉身腐烂成泥,有棺木只会阻挡她轮回。”南广和与叶慕辰解释道,怕他心里头不舒服。“陵寝中你我肉身曾躺过三百余年,若不是南氏子孙在后来的近百年中不断来此汲取凤血,以化生为后代子孙,你我怕是还得在轮回井口徘徊更久。”
叶慕辰迎向他的目光,动了动唇,千万言辞最后都化作了一声低沉的安慰。“臣明白的,臣从没质疑过殿下的决定。”
“是呵,无论孤说什么,你都信。你都遵从。”南广和与他并肩立在新修葺的荒冢前,草木窸窣声中南广和的语声极轻。“你在轮回井口徘徊的时候,孤就在你身后,可是你瞧不见。三百年地府幽冥路,叶慕辰你那时候……每一次转身,孤都在。”
抚摸荒冢的手抖了一下。
叶慕辰倏然转身,眸中星光大盛。这座荒山中仿若有彩霞经过,一霎时天空布满七彩光,明丽地洒满每一寸草木。
两人站在这漫天霞光中,叶慕辰突兀地捉住南广和的手腕,沉声道:“臣于南冥的那一世,殿下你不是仙人下凡吗?你怎会在地府幽冥路徘徊?”
“……原来你不知道吗?”南广和玉雪一般的手腕叫他捉住,瞬间留下了一抹红印。他扬起头,朝叶慕辰笑得璀璨生辉。“孤在你死后,伴你一同死了。孤以真身下界,与你同葬在此处皇陵。”
“殿下你是凤凰啊!你怎么会死?”叶慕辰失语,嘴皮子抖的厉害,如同口中含了一支燃烧的火炬。“难道殿下你于大隋末年的第二世,也是真身死亡吗?”
“是啊,都是真身死亡。死的时候……很疼啊!”南广和轻轻扭动手腕,于一圈红印勒痕中越发衬的他宛如一个玉雪雕就的人。
他笑得轻快,一波三折的丹凤眼中亦盛满星光。只是与叶慕辰不同,叶慕辰眸中的光是暗夜星辰,是荒山明霞,而南广和眼底却是视天下如众生子民的星辰故乡。
是一方天地星子诞生的地方。
有温暖。
很混沌。
“你下界为人两世,孤亦陪你两世。与你生同衾枕,死同穴葬。”南广和凝视叶慕辰眼神中的星光,含笑道:“既许你三世,便是三世。孤若不死去,如何算的上三世夫妇之约?”
叶慕辰颤抖不能言,全身抖的厉害,莫名有一种不能诉说的恐慌。
哐啷一声!
叶慕辰扔下长刀,一把抱住南广和,将头埋在南广和白衣肩头,目中滚滚有热泪涌出。“殿下,你从未告诉过臣,那时候……你有多疼。”
“有多疼呵……”南广和轻拍叶慕辰的背,呵出一口气来,微带惘然道:“总及不上你当日里,魂飞魄散的那种疼。”
也比不上你灭了所有荣光,一个人于下界凡尘艰难苟活时以棺材钉割破脸颊的,那种疼。
南广和很想笑,或与叶慕辰一道哭。
可是他想,最终他与叶慕辰终有一别,也许到那时候,叶慕辰会更疼。
所以最后他只是叹息了一声,轻轻地掰开叶慕辰的手,就着两人相拥的姿势亲吻了叶慕辰的嘴角。一口口地轻啄。
“叶慕辰,叶慕辰呵……”他一遍遍唤他的名。
两人于荒冢陵墓前热吻。草丛中伏卧着一道残碎成三截的华表,华表上龙腾凤翔,有仙家符咒。金光缭绕的陵墓门前,有昔日叶慕辰一字字以鲜血描摹出的字句。
在一百多年前,大元朝帝君叶慕辰以掌中鲜血,一笔一划地描摹出广和的名,以一种并肩交颈的姿势,与叶慕辰的名字交相辉映。陵墓上写着——叶氏子叶慕辰,今愿以鲜血为契,永世为南氏广和之仆从。愿殿下承此善因,获福无量,永世享安康喜乐!
他到底没敢写夫妇盟约,只刻画了百余年前大隋亡国前的血契字句。
在他心底,殿下是那高高在上的帝君,他永远是殿下的臣。
“殿下……”叶慕辰热吻中夹杂着泪,双手不住颤抖,他甚至含不住殿下那两片嫣红的唇瓣,声音沙哑的厉害。
*
在遥远的北川极地,苏文羡立在一户圆顶白房子面前,踟蹰不能前行。
那户人家有孩童在读书,摇头晃脑吟诗的声音听起来清脆如黄莺出谷,又如同一声声久远的来自百余年前的梆子声。一声声,惊醒人残梦。
苏文羡立的太久,直到北川的夕阳将他身影拖成一道长长的黑线,融入沙漠的黄砂中。风沙一层层覆在他雪白狐裘,渐渐染成陈旧的淡黄色。
“呸!”苏文羡啐掉不慎刮入口齿间的黄沙,随后咳嗽两声,清了清嗓子,撩动鬓角。却撩了一手的沙子。
他觉得嗓子疼。
许是黄砂刮入了喉嗓,他想。
又或许是近在咫尺时,反倒思乡情怯。
是一种不敢直面的怯懦。
苏文羡徘徊复徘徊,鹿皮靴子在沙漠中踱步,不远处一株沙棘枣顽强地生长在盐碱地中。
不行!我堂堂小侯爷,不能这么孬种!他想。
……他想了很多,最终还是没敢上前撩开那座白房子垂在门前的厚重油布毡子。隔着一道油布毡,以及毡子后的门,他听了一下午的朗朗读书声。直听的他昏昏欲睡。
苏文羡仰头,见到一弯淡白色的月牙。像极了某年某月,那书生腼腆一低头,于床帏内咬在他肩头的齿痕。
那书生真狠心啊!一口咬的入肉三分,宛然留在他左肩,至今仍未湮灭。
暖玉……呵!他的书生,那个名叫暖玉的小书生,即便于百年后转生,依然是个酷爱读书的小傻子。
苏文羡笑得有些甜,最后笑容渐渐淡了,便有些酸楚。
*
“为什么不去找他?”东方楚坐在画舫中,手执着一只双耳银壶,往杯中倾注一汪碧青色的百日红,闲闲地含笑问道。
苏文羡沉默地坐在下首,一声不吭地接过酒杯,仰脖,喝了个干净。
良久,才突兀地笑了一声。“没意思。”
“怎地没意思?”东方楚眯起眼,怀中左拥右抱,笑得畅快。“那一日在界碑后,哥哥我可是亲眼见你为了人冲到马蹄前,那股子奋不顾身的劲儿,啧啧,当真令人动容啊!”
他平日里与苏文羡调笑时,这人都会着恼。所以东方楚说完,就下意识放开左边怀抱中那个眉目清秀的小倌儿,啪嗒一声打开折扇,遮住脸。
打哪儿都好!可千万不能再打他的脸。
不料这次他等了足有三息,都不见苏文羡发作。
再抬眼瞧过去,苏文羡正提起双耳银壶,口对口,咕嘟嘟往脖子里灌酒。
东方楚连忙抢下酒壶,站起身往怀里护着,慌忙道:“这百日红得三两银子一壶,是我家乡顶好的酒。必须得家中有女儿出嫁,才能酿这一壶百日红,是宴席中抢来的。你可不能这样糟蹋银子!”
“你还缺银子?!”苏文羡不屑地嗤笑一声,狭长美目中叫酒气醺的微红。他往后一仰,身后自有伶俐的十三四小倌儿扶住他,以汗巾子给他擦汗。鬓角染了黄沙,又染了几滴酒,显得颇有风尘味。“……没意思!都不再是那个人了,小爷我也没那么廉价,非得巴巴地凑上去,与一个什么都不记得的人,说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
画舫中晃动的歌声中,苏文羡的声音也有些模糊。
东方楚默然一瞬,随即摇动折扇笑得倜傥。“既如此,那为何你不随他们一道,去西京城瞧个热闹?别打量着你偷跑去阎罗殿,持红缨/枪/逼着青鸾给你翻生死簿的事儿哥哥我不知道!”
“……你醉了!”苏文羡语噎,只手指着周遭各个唇红齿白的七八个小倌儿,狭长美目中射出寒光。“你,还有你,你们听这位爷说的胡话!”
“我们可听不懂!”小倌儿都掩着嘴笑,声音脆生生地撒娇道:“爷爷们说的什么,我们自来都是不懂的。我们只会陪爷爷们吃酒看花,不带耳朵,也没有眼睛。更加没有舌头,嘻嘻!”
“是啊,没有眼睛,也没有耳朵。”苏文羡拍桌大笑,冲东方楚道:“你家中孙女出嫁,就留下这么一壶百日红?给小爷我全部拿出来,今日不醉不归!”
东方楚定定地望着他,最后摇头叹笑。“可当真什么都瞒不过你!可怜我那时都没来得及娶亲,这孙女儿,还是旁支过继给我的。”
“有香火就不错了!”苏文羡笑得满不在乎。“我苏家都不在了,门庭都没了,小爷我不是照样过的开开心心!”
反正漠北马市人来人往,再无那一个人佝偻着背,伏在地上给他当脚踏。
那年九月的秋风仿佛仍飒飒响在耳边,他手中持着马鞭,撩起雪白狐裘,翻身跨上马背。扬起手中马鞭,朝仍伏在地上的那个书生道,小爷我今日要去秘地办差,你且留在家中,待我回来时若你不在,哼哼,仔细小爷叫你一个月下不来床!
那书生闻言惨白着一张小脸,却尽力朝他笑,道,在下于侯府中等你。等小侯爷你回来时,煮面给你吃。
须放葱白,不许放葱花!苏文羡夹起狭长美目,在秋风中笑得璀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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