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渐层是金色眼睛,布偶是海蓝色眼睛,四只眼睛就这么圆溜溜、水汪汪地盯着他,无辜又可爱,萌得让人快要化掉。
叶慈手里的杆子就伸不出去了。
他叹口气,掏出手机打电话。
安歌:“巧了,叶慈好像认识你的铲shi官,而且……看他对你的态度,估计跟你的铲shi官关系不怎样。”
翼仔垂下耳朵沮丧无比:“唉……看来是不会收养我了。”
叶慈打电话的语气果然不太好,连称呼都没有,一接通就冷冰冰地说:“你家猫都成精了,跑我家来了,快来接回去。”
对面好像在爽朗愉悦地笑,叶慈扫了一眼两只猫,脸都黑了:“开玩笑,怎么可能?Clay可讨厌它了,不让它靠近。再说它俩都是公的。”
翼仔&Clay:喵喵喵?
也不知道对面又说了什么,叶慈索性一言不发挂断。
之后开了鲔鱼罐头,继续柔声哄Clay(注意:只哄Clay)跳下来。
Clay确实也饿了,而且这个罐头挺好吃的,他就遵循猫的本能跳下来,开始吃鲔鱼罐头。
翼仔也跟着跳下来,Clay竟然和它分享食物。
叶慈气坏了,指着恬不知耻的布偶:“你!不许抢我儿子的罐头。”
布偶叼着块鱼肉,眨了眨晴空似的眼睛莫名其妙看着他:“喵嗷~(我没抢啊?)喵呜~(Clay哥给我的)”
Clay则丝毫不介意,和布偶你一口我一口吃得亲亲热热的。
叶慈看不下去了,重新开了罐头给Clay,这次整个人蹲着,挡在布偶跟前,不让它凑过来:“你吃你的,别再抢我儿子的!”
布偶歪着头看他:“喵呜喵呜喵~~(Clay哥,这人感觉比我还傻诶。)”
Clay:“喵喵~~(没错。)”
叶慈:……虽然听不懂但总觉得被鄙视了!
正折腾着,门铃响了。
叶慈把人放进来,翼仔证实,那果然就是他的铲shi官,犯罪学教授兼罪案小说家叶凌云。
叶慈是个中等个头,略显纤瘦,长相十分清秀,书卷气十足的青年。
叶凌云则比他高大半个头,高挑颀长身材绝佳,金丝眼镜衬得脸部轮廓鲜明而端丽,整个一个外形俊美的斯文败类。但手里提着的白色猫背包冲淡了他锐利的气质。
叶慈对他没好脸色:“来得挺快,担心我虐待翼仔?”
叶凌云却带着春风拂面似的温和笑容:“我回家没见着它,顺着gps找到附近,就接到你电话了。别人我还会担心下,翼仔留你家过夜都没关系。”
叶慈哼了下没吱声,转过头看了眼:“等它吃完再带走吧。”
叶凌云点点头,自来熟地走进客厅,在沙发上大马金刀坐下来,一双长腿交叠,还随手扯松了领结:“我记得上次送过你一包瑰夏?你又不爱喝咖啡,应该还剩不少。那就……一杯瑰夏不加糖,双份奶,谢谢。”
叶慈暴怒:“你当我这儿咖啡馆吗!”
叶凌云一脸疲倦地揉着肩颈:“开了一整天会,真够呛……嗯,你说什么?”
叶慈木着脸不理他,转身去开放式厨房开始磨咖啡豆。
安歌见翼仔眼睛闪闪发亮打量那两人,甩尾巴抽了他一下:“好孩子不要跟坏叔叔学。”
翼仔:“我押五包小鱼干,叶凌云肯定是攻!”
安歌冷哼:“腐眼看人基。”
翼仔:“要不他们为啥那么熟……”
安歌:“犯罪学教授多半也会承担警方顾问的工作,叶慈则是法医,还住同一个小区,会认识也不奇怪……目前看来最多也就是教授单方面有企图……”
而且叶凌云这心机男,明知道叶慈不喜欢喝咖啡,送什么不好非要送高级咖啡豆,打的什么主意简直就是司马昭之心。
两只猫咪咪呜呜不知道在交流什么,两个人则一个坐沙发、一个站在流理台边,隔着几米远,同样在聊天。
叶凌云问:“对了,童晶晶那个案子,还有人在查吗?”
安歌耳朵顿时竖了起来。
叶慈磨豆子的手停顿了半秒又继续磨,“民间人士不要过问。”
叶凌云叹气:“叶医生,你忘了?我可是专案组的顾问。”
叶慈没吱声,继续簌簌地磨豆子,过了好一会儿,豆子快磨完了才说:“郭亮和张骏在利用业余时间查——毕竟队里人手不足任务又重,不能一直为这个案子耽误着。”
叶凌云说:“还有半个月就一周年了吧?我昨天见过童晶晶的父母,答应陪他们一起去扫墓。”
叶慈将磨好的咖啡粉倒进滤纸,架在滤杯上,将烧开的水倒进一个有着细长壶嘴的黄铜水壶里,动作利落干净、有条不紊,认真得像在手术台一样。
冲好的量正好两杯,安歌留意到他两杯都加了双倍的奶,然后端来客厅。
叶凌云道声谢,接了杯子品了一口,满意地眼睛都眯起来:“好,好,好得很,果然人间极品。”
也不知道是夸咖啡豆还是泡咖啡的人。
叶慈傻傻听不出来,板着脸喝了口咖啡,说:“其实你不用见他们……就一挂名顾问,破不了案又不是你的错,责难你有什么用?”
叶凌云垂下眼睑,笑容无奈又苦涩:“那对老夫妻,唯一的宝贝女儿死得那么凄惨,犯人至今没找到,我也不是不能体谅。所以……要不我们再做一次吧?”
翼仔的耳朵也立马竖起来了。
第116章 猫神探
“喵呜~~(Clay哥!)喵呜~~(怎么办??)喵唔唔唔~(他们、他们要是做起来了, 我们要不要回避?”
布偶小王子激动得尾巴使劲左右晃,拍得地板啪啪作响。
安歌悄悄伸出后脚,踩住他比狗还能乱晃的尾巴, “别激动, 好好听着。”
不同于快要蹦跶起来的翼仔, 叶慈听见这句话时, 连眉头都没皱一下:“不行, 同样的错误不能再犯第二次, 对你对我都好。”
叶凌云轻轻笑了笑,索性起身换位置,一屁股坐在小法医身边,身体微微前倾,靠近的距离已经超过了正常人的警戒线, “真的不愿意吗?要放弃?”
叶慈的脸颊都紧绷了起来, 有些咬牙切齿的样子,最后有点重地将杯子放回茶几,“等我。”
小青年站起来回屋,叶凌云一脸得偿所愿的愉悦笑容, 怎么看都蔫坏得很。
不等翼仔的妄想继续暴走, 叶慈拿着个平板从书房里出来了, 脸色一点也不羞涩暧昧,而是正经得跟在向上司做报告一样。
“2032年9月23日,接到群众报警电话,在风华三期烂尾楼二楼发现一具已经开始腐败的女尸。经过鉴定, 其死亡时间大约在19日夜间9点至20日清晨7点之间。”
叶凌云边听边看手机,很显然他的手机上也有相关资料储存着。
“死前曾被强奸,细节你自己看。另外全身有大小刀伤三十五处,无一处致命,死因是……失血过多。凶器最后在两百米外的垃圾桶里找到了。根据现场遗留血迹,尸体没有移动过,死亡现场即是弃尸现场。”
叶凌云点点头:“死者周围没有找到任何随身物品,因此在鉴定身份时花了不少时间。但既然尸体根本没有移动过,很大可能性,是随身财物被人拿走了。”
叶慈说:“这不是废话么?正因为包含抢劫,所以才被定为强奸残害杀人抢劫案。”
叶凌云抬头对法医笑笑,这才说:“我是说,拿走了。”
叶慈狐疑地看着他。
翼仔听得认真,似乎想得也认真,慢慢歪了脑袋:“喵嗷?(这大叔玩啥文字游戏呢?)”
安歌又拿尾巴抽抽他:“叶凌云的意思是,不一定是凶手抢走的。”
烂尾楼向来都是不安定的因素,很容易藏污纳垢,流浪汉、逃犯、小混混……对这些人来说,只要没人来驱赶,烂尾楼就是个很好的栖身之所。
19号深夜死亡,直到23号才有人报警,这期间当真完全没有人发现尸体?亦或是之前发现的人根本没有当回事、又或者是害怕惹麻烦而避开了。
因此,这期间说不定有什么人见财起意,把死者的财物拿走了。
安歌小声跟翼仔解释的时候,叶凌云也是这么跟叶慈解释的。
叶慈还在皱眉沉思:“我们确实是找到了几个曾经在附近出没的流浪汉,但他们发现尸体的时候,就已经是那个样子了……”
叶凌云点点头:“所以说,拿走财物的人,可能是现场的第一发现人,按照那些小混混的尿性,搞不好还目击了凶手行凶过程。”
叶慈眼睛亮了亮,随机又暗淡下去:“虽然拓宽了思路,可是去哪儿找人?风华三期虽然烂尾了,但附近有四五个楼盘正在建造,流动人员又多又杂,根本排查不过来。”
两个人肩并肩坐一起讨论案情,突然金渐层悄无声息地跳上了沙发,跳到叶慈腿上,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手里的平板。
平板上是凶案现场的照片,灰色水泥板直接暴露在外,被鲜血浸透了偌大一片,血泊中躺着一具女尸,身穿着白色连衣裙,皮肤肿胀而青黑,被刀戳得破破烂烂的连衣裙上血迹斑斑,甚至已经发黑了。安歌留意到刀口遍布尸体全身,但脸部却没有明显的伤痕,可见凶手在凌虐的时候,刻意避开了受害人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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