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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聊斋考科举 (胡半仙儿)


  “乖,你还有阿姐。”鲁瑶仙将弟弟搂到怀里,擦干净他脸上的泪水。
  看到此情此景,季子禾突然觉得有些难受,他想他爹娘了,可他压根就不知道他爹娘长什么模样。
  黎氏面露不善的看向骨头,这是一个劲敌。骨头的脸色也不好,他觉得自己应该很厉害的,没想到连只狼妖都收拾不了还让她跑了,实在太没面子了。
  骨头实在太凶了,黎氏不想恋战,大不了这个童男不要了,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但骨头为了找回面子,可不想让她跑了,非得拉着她打架,而且越打越兴奋。
  黎氏咬牙切齿的看着他,也不知道自己跟这鬼有什么仇,非要那么拼命,再这么下去,她会输的。
  她有些肉疼的祭出一块玉符,打向了骨头。然而骨头却只被这玉符阻挡了一瞬,就恢复如常。来不及猜想玉符为什么失灵,抓住这瞬间的机会,黎氏又扑向了鲁家姐弟。
  “小心!”季子禾大叫道,鲁瑶仙忙把弟弟护在身下,季子禾顺手将刚捡起来的剑袋又砸向黎氏。
  被打到过一次的黎氏自然是认识剑袋,同样的错误哪能犯第二遍啊,她轻轻松松躲了过去,放弃了鲁家姐弟,将季子禾给抓在了手里。
  反正她就是想抓个人质逃出去,抓哪个不是抓。这小子老坏她好事,等她脱身了一定把他给吃喽!
  “放开季先生!”被狐婢扶着的辛十四娘叫道,她刚刚为了吸引黎氏的注意,硬生生挨了她全力一击,受了内伤。
  “都给我退后,不然我就杀了这臭小子!”黎氏掐着季子禾的脖子,将他挟持在身前。
  “骨头,救我!”季子禾挣扎道。
  “放了他,不然你一定会后悔的!”骨头拦在前面,威胁道。
  “呵,让开。”黎氏呵斥道,手上一用力,季子禾的表情就变的痛苦起来。
  骨头见状,捏紧了拳头,退后了几步。黎氏挟持着季子禾,骨头和辛十四娘一直远远跟在她后边,看着她走出鲁家。
  “臭小子,去死吧。”黎氏看着离自己保持安全距离的骨头,松开了掐着季子禾脖子的手,脸上露出恶意的笑容,爪子向季子禾的心口掏去。
  突然,头顶传来轰隆声,一道闪电劈了下来。
  “啊——”被闪电击中的黎氏倒在了地上,吐了口血,满脸不敢相信的看着因为缺氧同样倒在地上的季子禾,“你居然是……”
  话还没说完,她就见骨头冲了过来,也顾不得去管季子禾了,化作一股黑烟逃走了。
  “唉,小禾子,醒醒!”骨头抓着季子禾的衣服摇晃了几下,季子禾迷迷糊糊的睁开了眼睛。
  “骨头,我被雷劈了,我死了吗?”季子禾问道。
  “没死,还活着呢!”骨头看着毫发无伤的季子禾幸灾乐祸的说道。哼,早说了不放了小禾子会后悔吧,这不,遭天谴了吧!俺家小禾子可是累世的善人,身上的功德深厚,就凭一个小小的狼妖也敢伤他?
  黎氏逃到了城外的一片山林之中,再也撑不住了,抓着一棵大树,哇的又吐了一口血。
  “抓到你了。”突然,一个声音在她身后响起。
  黎氏脸刷的一下变的惨白,扭过头去,看到的是四只大鬼脚踩着鬼火抬着一个轿子,轿帘被一支折扇挑起,露出一个长相俊美的男人。
  黎氏膝头一软,跪倒在地上,连头都不敢抬,颤抖道,“参见大人!”


第27章 狼心狗肺
  “小狼啊,近来可好啊。”男人语气里满是戏谑。
  “回大人的话,小的,小的一直在为大人收集童男童女的心肺,绝不敢半分松懈。”黎氏仆服在地上,低着头,额头上冒出了冷汗。
  “那就是还没有收集齐了,罢了,不必辛苦了,那就把你的心肺交给我吧。”男人轻飘飘道。
  “大人饶命,小的马上就会收集齐的,请大人再给我些时间吧。”黎氏哀求道。
  “小狼啊,我可是给过你机会了,十年了,既然你不珍惜,我又何必浪费时间。更何况,比起一百童男童女的心肺,还是千年狼妖的心更适合我要这颗丹药。”
  黎氏心里拔凉拔凉的,难道她纵横四海上千年,今天就要栽在这个偏僻的荒郊野岭里了吗?
  她面前这人姓杨,是位得道的散仙,常隐去身份在凡间行走,以医术闻名于世。十年前她去山西童山游玩,天黑时腹中饥饿,正好见到俩细皮嫩肉的贵公子在山道上赶路,就动了几分恶念。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她这次就看走了眼,谁知道散仙还有扮作凡人的爱好啊,然后她就被杨医给抓住了。
  落在医者手中,黎氏才发现自己的肉功效还挺多,比如那本人类所著的《随患居饮食谱》中记载,狼肉可“补五脏,御风寒,暖肠胃,壮阳填髓。”向来都是吃肉的老狼第一次发现自己也可能会变成别人嘴里的肉,心里除了害怕还是害怕。
  但好在,杨医虽然以医术闻名,却并非以医术入道。他走的是丹道的路子,医术只是他的个人爱好,散仙也不会追求什么口腹之欲,她这身陈年老狼肉尽管比较有营养,但人家可看不上。
  没等老狼安心,杨医却道,自己偶然得了一副丹方,其中有两味药为狼心狗肺。狼心就是指千年狼妖的心脏,狗就是指千年狗妖的肺,她这副心脏来的正是时候。
  这顿操作简直让妖窒息,可是打又打不过,黎氏只能可怜兮兮的求杨医放自己一条生路。本以为这是自己临死前的挣扎了,谁知道杨医居然同意了。
  因为丹方上的材料并没有集齐,特别是千年的狗肺最为难得。虽说狗是人类最熟悉的动物之一,可正因为被人类所训化,所以狗难成妖。更何况是有千年修为的老狗,能到哪里找?
  杨医便对黎氏说,放她一命可以,让她去寻一百童男童女的心肺来交换自己的心脏。若是在他找到狗妖的肺或是找到替换狗肺的东西之后她还未寻齐,那就得老老实实将狼心交出来。
  古有传说,扁鹊往伏牛山为民治病时,偶遇一尸首,心肺已坏,便刨狼心与狗肺替换之,人便活了。而今这丹方上标注的是千年狼妖与狗妖的心肺,自然是更为神奇。而今千年狗妖寻不到,所以杨医便想用一百童男童女来尝试是否可以替换。
  杨医是散仙,也就跳出三界之外,不在五行之中。作为一个炼丹师,他眼中只有两种生物,一种是可以当做炼丹材料的,一种就是不能当作炼丹材料的,可没什么人族的伦理道德观。
  用人体做炼丹材料他又不是第一次干,不过人族作为如今天道的宠儿,不能随便说杀就杀,杀的多了,业果降下对他也是有一定影响的。像他这种炼丹师,运气还是很重要的,尤其是在成丹的时候,就算是一点微小的差错,丹药就有出现可能报废,被人抢,或是丹药自己逃走等等问题,这也是他明明知道童男童女的心肺可以代替千年老妖怪,却没有动手的原因。
  可狼妖就不一样了,老狼只有一只,杀了不痛不痒。让她去找这上一百童男童女的心肺,那犯下杀业的就不是自己啦,承担后果的也不是自己,杨医对这个结果还是很满意的。可是千不该万不该,这狼妖不该起了逃跑的心。
  杨医让黎氏去寻童男童女的心肺,自然是不放心的,便对黎氏下的奴印。这样,无论黎氏跑到哪里,他想要找到她时随时就可以找到。
  起初,黎氏整日战战兢兢,拼了命的去找童男童女。可后来,也不知她用了什么宝贝或是秘法,杨医竟然没办法感受到她的奴印了,就连掐算也算不出她的位置。
  没了奴印困扰的黎氏自然不会那么拼命干活了,可她又怕哪一天杨医会找到她,不敢停止收集心肺。虽然黎氏修的是邪魔外道,可也怕业多压身啊,她进阶的时候老天爷也会降下天劫的。想她虽然吃人,可那些男人自己抵不住诱惑付出代价来那是应该的,老天爷可懒得管。而稚童身上一般都挺干净的,人家又不欠她的,谁知道她杀的那些孩子以后有没有能影响世界的人,老天爷看的过去才怪。
  如今没了被奴印支配的紧迫感,黎老狼自然得想办法了,然后就开始给人当后娘了。人族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伦理道德,这让黎氏很轻松就找到了一个漏洞,那便是一个“孝”字。她做了孩儿他娘,养几天那也是有养育之恩,孩儿为娘献个身咋了,老天爷也不能管。
  为了不让杨医找到自己,黎老狼吃完小孩儿就换一个地儿。就这么兜兜转转十年,今儿还是被找到了。
  “等等,大人,我知道有一物比一百童男童女的心肺更适合您炼丹。”老狼脑中灵光一现,急忙道。
  “哦,是什么?”
  “今日我抓了一童子,本想掏出他的心肺,却遭天谴雷劈,那童子定是身负大功德的累世善人。用他的心肺来炼丹,一定可以代替千年狼妖和狗妖的心肺的。”
  “累世善人啊,倒是可以一试。”
  黎老狼激动了,有戏,她不用死了,“大人,那童子就在城中的鲁县令家中,我这就去把人给您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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