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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聊斋考科举 (胡半仙儿)


  辛老汉刚要走,又想起了什么,朝着季子禾歉意道,“城隍大人,我需要出去处理一些事情,还请见谅。”
  “无妨,老人家快去吧。”
  “表姑父放心,这里还有我呢,您尽管去吧。”黄九郎说道。
  辛老汉朝着季子禾行了一礼,就出了门。辛十四娘是女眷,也没有留下来招待客人,而是进了里屋与小姐妹们叙旧去了。
  季子禾一杯茶还未喝完,辛老汉便领了一个满身酒气的书生走了进来。季子禾有些意外,他还以为辛老汉会直接把人给赶走呢。
  聊了几句,季子禾大致就摸清了他的来历。那书生姓冯,名云鳞,是个纯纯正正的人类。季子禾觉得此人尾随人家姑娘回家,如此行径实在不该是君子所为。又闻到他的一身酒气,便觉得有些不喜。不过辛老汉好像并不在意。
  他们狐狸一族天生的六根不清净,能成仙的真的不多。大部分狐狸都是早早的就成了婚,生了娃,可偏偏小十四半点想成婚的意思都没有,整日都沉迷于修仙。
  若小十四的资质好也就罢了,可他以前带小十四去过仙门求师,人家嫌弃她资质不好不愿收她。可小十四并没有放弃,就算没有师父,她也仍作为一个散修努力的修行。小十三与小十四的年岁并没有相差多少,可一个就要成婚了,一个还单着,当爹的看着都着急,生怕女儿孤独终老。
  若说辛老汉有多希望找个人类当女婿,那肯定是假话。但没办法啊,其他的妖族他家老婆子也给小十四介绍了不少,可小十四连正眼都没瞧过。可偏偏,她却能一眼认出来曾经为人族的城隍大人。辛老汉也是病急乱投医,说不定他家女儿就看上人类了呢,话本里不都喜欢写什么人与妖的故事吗,要不试试?
  冯云鳞与他们闲聊了几句,白日里他饮了酒,如今还有些醉意。见铺垫的可以了,便趁着酒劲唐突道,“老丈,听说您有位女儿还未婚配,小子斗胆,想要下聘礼求娶,不知您意下如何?”
  妖怪们处对象都是看对眼就直说,辛老汉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可这会儿谈起了女儿的婚事,他竟然多了几分心虚。
  刚刚请人进来时,他一心只想着给女儿找个良人。等这会儿冷静下来了,他还真想抽自己一巴掌,自己刚刚是被灌了什么迷魂汤,妖怪跟个人类在一起能有什么结果啊。
  辛老汉庆幸,幸好醒悟的早,还好没酿成什么大祸,便委婉的拒绝道,“女儿的婚事,都是我家老婆子做主,我还需要与她商量一下。”
  冯云鳞闻言,目光不善的看了季子禾一眼。季子禾有些无辜,他这是被人当成情敌了?
  趁着酒劲,冯云鳞就跟打了鸡血一样,要来纸笔,当场作诗一首。这种急于展示自己才华的模样,就好像只开屏的孔雀。
  辛老汉瞧着,便觉得这人不稳重,就算小十四要找个人族做相公,也不能找这样的啊,便想着要怎么把人轰走。他眼睛一转,看到了黄九郎,心里来了主意。他伸手把黄九郎招过来,在他耳边嘱咐了几句,让他将诗送进了里屋。没多久,黄九郎走了出来在辛老汉耳边说了几句。辛老汉露出一个了然于心的笑,继续与他们闲聊,就是不提婚事。
  冯云鳞越瞧季子禾越觉得这位情敌气质不凡,穿着打扮也比自己强,便有些急了,朝着辛老汉问道,“我还不知道您的意思,还请老丈明示。”
  “女儿的婚事都是她们母亲负责,老夫并不参与。”辛老汉一副置身于外的超脱模样。
  冯云鳞知道自己这是被拒绝了,可还是有些不死心,“老丈,您兴许是弄错了,我与这位公子所求的并非同一位姑娘。我想求娶的是刚刚那位披着红斗篷,带着婢女赶路的姑娘。”
  季子禾:“……”
  这叫啥,坐着也要背锅?
  辛老汉也知冯云鳞误会了,不过他没敢解释,没见城隍大人脸都黑了嘛。
  最怕空气突然安静,冯云鳞脸垮了下去,好了,他明白了,这位肯定也是来求娶那位姑娘的。
  论长相,这小白脸长的挺俊,他比不过。论财力,这小白脸穿的衣服料子那么好,肯定不差钱。论气度,他一个醉鬼,人家一个俊朗公子,比不过。论才华,刚刚他写了诗,没一个人叫好,估计也比不过……
  这么一比教,冯云鳞顿时觉得自惭形秽,坐立难安。里间传来姑娘们说话的声音,自己心仪的那位肯定也在其中,可冯云鳞竟然连想要瞅一眼的想法都没有了。他现在就想着赶紧离开这个地方,简直太丢脸了。


第143章 季城隍
  冯云鳞简直连半分钟都待不下去了, 当即朝着辛老汉告辞,以袖掩面,快步的离开了辛家。
  冯云鳞的驴子虽然没有被栓着, 却还待在破庙里悠闲的吃着草,呆头呆脑的, 也不知道趁机寻找自由。
  冯云鳞骑上驴子, 狠狠地拍了几下驴屁股。驴子疼的大叫了几声, 四蹄迈的飞快,奔出了破庙。
  它这么一跑,颠的冯云鳞顿时觉得胃里翻江倒海。白日里灌进肚里的黄汤起了劲, 醉意上来了, 也拉不住它,只能任由它胡乱冲撞。
  也不知道跑了多久, 驴子跑到了一处荒郊野岭,总算是跑累了,停了下来。冯云鳞软着腿从驴子身上翻了下来, 手撑着跪在地上,吐了一地。
  吐完冯云鳞觉得全身无力,干脆翻身倒在了地上。即是荒郊野岭,自然是到处都是草木。冯云鳞躺在草地上还觉得挺舒服, 也懒得再爬起来,迷迷糊糊就睡了过去。
  他的身边,驴子慢悠悠的吃着草,又变成了那副呆呆的模样。
  冯云鳞离开辛家后, 辛老汉郑重的朝着季子禾道了歉,顺便感谢他帮自己圆了场,没有向冯云鳞挑明真相。季子禾也不是那么小气的人,也没有责备他。之所以没向冯云鳞挑明真相,只是因为季子禾不太喜欢那个书生罢了,第一印象还是很重要的。
  季子禾在辛家吃了晚饭之后,天色已经暗了,辛老汉便想留季子禾过夜。季子禾拒绝了他的好意,他如今身兼两职,白日处理县衙的事情,晚上还是要去城隍庙看看。
  倒是黄九郎,季子禾给他放了假,让他可以留宿,明天记得回去便好。
  季子禾要办正事,辛老汉自然不敢留他,客客气气的将他送出了破庙。
  离开了破庙,季子禾掏出了城隍印。城隍印可是个好东西,不仅是城隍的印信,还是个法宝兼储物空间,必要的时候,还能当监牢使用。试想一下,监牢被城隍随身携带,劫狱这种事情这辈子都是不可能发生的。
  穿上了官袍,季子禾的身形顿时消失在了荒野之中。当然,他不是隐身了,只是变成了城隍法相,人族是看不见摸不着他的,除非有阴阳眼。
  季子禾抖了抖衣袍,视线突然变高了不少,还真的让他有些不习惯。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当官的自然要有官威,城隍也是个官,若不长得“威严”些,如何服众,震慑宵小。
  正窝在季子禾衣服里睡觉的小青龙突然觉得有些不对劲,爪爪在季子禾的肚肚上摸了摸。入手的不再是软软的肉肉,而是如干裂的树皮粗糙的皮肤。
  孟章睁开了眼睛,很不情愿的从季子禾的衣服里爬了出来,蹲到了他的肩膀上。
  “你这副模样可真是辣眼睛。”孟章嫌弃道。
  “我觉得还好。”季子禾笑道,开始看着吓人,不过看着看着他就习惯了。不得不感叹,习惯真是种可怕的东西。
  适应了城隍的官样,季子禾不仅不觉得害怕,甚至还真觉得有几分威风。虽然丑是丑了点,可季子禾又不用一直对着镜子,丑也是丑别人啊。而且他现在的块头特别大,他座下的差役最多也就到他的肚脐那么高,这种“高人一等”的感觉可不是一般人能享受的到的。
  孟章默默移开了视线,本来就丑了,结果笑起来更丑啊。这冥界的官袍也忒烦人,穿上后整个人外表都变了,小禾子的肚肚多软啊,如今硬邦邦的,跟石头似得,睡觉他都闲硌人。
  打理完衣袍,季子禾就朝着自己办公地点去了。
  所谓办公地点,就是城郊的城隍庙了。
  上一任城隍是个大贪官,贪的太多,所以被罢了官,罚去地狱受苦去了。二郎真君真的是把这些地方的官吏给办的明明白白,城隍被罢官了,他手底下那群判官、黑白无常之类的阴吏也给一锅端了。都是蛇鼠一窝,没一个清白的。
  他们都被办了,新城隍还未到,本地的政务也不能没人管。于是,二郎真君就直接从当地那些有功德的鬼中挑选出来一些,暂代阴吏,等到城隍上任之后,再决定他们的去留问题。
  因为都还未转正,所以这些暂代的阴吏一个一个工作都特别卖力,就想就给新城隍一个好印象。季子禾也乐的轻松,暂时没有动他们。
  城隍严格来说并不是冥界的神明,其原本是天界的一个小神,跟土地神差不多,不过后来附加了很多的神职,权力越来越大。但不知为何,天界放弃了它,将其归属到了冥界,所以才会在冥界考城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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