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田中尽是大马士革的玫瑰,每到花开时节,花香几乎要覆盖整个广都。这些花种都是维克多从地中海畔带来,十字军东征时,这些玫瑰盛开在鲜血满地的大马士革,老维克多穿过花海,将花种带回,两百多年后,他将大马士革的玫瑰种在了地中海畔。
这些玫瑰经过数百年的精心培育,可以说是玫瑰中的帝王。老维克多热爱这些重瓣花,花瓣质感如同东方的绸缎,他也长眠于玫瑰花海中。这是父亲最钟爱的花朵,这里是父亲最向往的土地,他希望大马士革的玫瑰能代替父亲,盛开在他至死不忘的广都。
路心素情窦初开时,便对这位花匠有了好感,即便他或许年长自己十多岁。维克多修剪花枝时,路心素总爱跟在他身后。
“你为什么不看我?”路心素问。
花匠的声音低沉好听,似乎只有二十来岁:“为什么要看你?”
“这些玫瑰,都是你一株一株种下的吗?”
维克多停下修剪花枝的动作,背对路心素,叹息:“你已经跟着我好几天了,到底想做什么?”
“我就想看看你。”
即便不看,他也能想到女孩失落的模样,可那又能怎么样?女孩子还没长大,只是对他好奇罢了,维克多心想。
路心素的兄长路澹川素来爱玩,不但自己玩,还庇护着妹妹,让她与自己一块玩。路家清贵,有时候也迂腐,路家长辈原本打算路心素及笄后就给她说亲,让她嫁出去相夫教子。路澹川不以为然,与父亲一拍即合,都决定将妹妹送到九峰书院读书,那时候书院已变成学堂。
路澹川、路心素兄妹俩的父亲眼界与族中那些老古板截然不同,他已经隐隐察觉到时代将天翻地覆,绝不是简单的改朝换代,便允许自己一双儿女离开家族千年来确立的圆圈,而自己坐镇后方,将他们护得滴水不漏。
自从在学堂读书,路心素每日都会在花海中流连,连她自己都不知道,是热爱这片盛开的玫瑰,还是因为花海中忙碌的那个人影。
正值玫瑰盛开的时节,学堂也放了假,路心素沿着花海中的小径,前往小木屋,寻找那个沉默的花匠。玫瑰如红云,堆在翠绿的叶上,她没看见木屋中的人,或许是出去又修剪花枝。
她在花间漫游,忽然发现有玫瑰坠落,她俯身捡起,不知不觉怀中竟捧了一堆。
“你在干什么?”
听见花匠的声音,路心素站在玫瑰花丛中,转头望来,冲他粲然一笑,美人如花,如隔云端。
维克多愣在当场,他头一次意识到,几年前的小女孩已经变成大姑娘了。
“我才知道,原来你头发是金色的,真好看。”
百年过去,美人已逝去,美人的笑颜如在眼前。
后来他们结婚,生下了路易。维克多没有姓,路易便随母亲姓路,路心素已经知晓维克多吸血鬼的身份,便希望同为吸血鬼的儿子能活得轻松自在,便取名易,这一合起来,就是路易。
当路心素把名字告诉维克多时,维克多吓了一跳,差点以为路心素不知什么时候学会了读心术,连维克多以前的名字都已经知道。当路心素得知前因后果后,捂嘴轻笑,路易这个名字便这么订下。
“后来你出生,十岁的时候,这家伙突然出现在桂花树下,”维克多看着一边安静喝茶的狸花猫,“我才意识到,你或许和笔记里那位善人有点关系。”
在老维克多的笔记中,清楚地记载了那位善人身边有一只奇怪的老虎。它白毛黑纹,眼睛颜色如阳光,似有九尾,其声如雷霆滚动,可变为人,为人时一头白发,夹杂少许漆黑,非常俊美,一看就知道并非凡人。
维克多与路澹川将路易的异常瞒了下来,不愿让路心素担心,路心素极疼爱路易,路易十岁之前身体不好,一旦生病,路心素整夜整夜睡不着,总是守在路易床边,不肯离开。
维克多不愿让路心素劳力伤神,就与路澹川一并将昆仑君和路易前世的事情瞒了下来,昆仑君告诉维克多,路易本该诞生在一百年后,路家先祖受过路易善逝恩惠,愿意让善逝投生在路家,受路家庇护。
“那猫先生和你们达成了什么约定?”路易问,“猫先生失忆,好多事情都不记得。”
维克多吃了个糕点,舔去唇上的奶油,他道:“小路易,你记得那片花海大多数玫瑰是什么颜色吗?”
“红和粉。”
“昆仑君说,菩提是忘川水灌溉长大,也就是说,那片花海下,有忘川。”
第67章 笔记
菩提树,忘川水,以及玫瑰花海。
维克多不肯多说,自顾自地喝茶看书,怎么也不愿再开口。兜兜转转,还是和冥土扯上关系。菩提树因善逝而长成,引来的忘川水将菩提浇灌长大,而玫瑰花海相当于冥土无边无际的彼岸花。
路易拜托维克多将笔记给他翻阅,维克多爽快地答应,带着他步入塔中的书房。沿着旋转的阶梯拾级而上,墙边挂着油画与书房,在塔尖开了一个小窗,阳光倾斜而下,照亮昏暗逼仄的石阶。
“爸。”抬头就能看见维克多高挑的身影,路易忽然唤道。
维克多头也不回:“怎么了?”
“不论发生什么,我永远都是你的孩子。”
“说什么傻话,”维克多停下脚步,碧绿的眼睛熠熠生辉,“放心,有爸爸在。”
推开门,踏进书房,眼前一片漆黑。
维克多叮嘱他:“小心些,我开灯了。”语毕,白光大盛,路易下意识挡住眼睛。
缓了会儿,他放下胳膊,看清屋中摆设后,路易呼吸一窒,觉得自己几乎要被这铺天盖地的书给压倒。书房面积约莫三四十米,四面墙都掏空镶上书架,密密麻麻放满了各类书籍,地上也堆满大大小小的书,与先前的走廊一般无二。
天花板大约四米高,中央一个垂花吊灯,仔细一看,雕成了怒放的玫瑰花。书柜隔板上都挂着玻璃罩住的壁灯,均雕琢成含苞待放的玫瑰。维克多站在一面置物架旁,置物架上堆满卷轴与羊皮纸。
“你就在门口等我,别进来,”维克多随口说,“我找找,好久都没看了。”
等了没多久,维克多便捧着一个木盒走了出来,他手背在身后,将门关上,然后揽住路易的肩膀:“下去看,这里太暗了。”
路易从木盒里拿出一枚卷轴,看见卷轴样式,他吃了一惊:“这,和我手里的那个一模一样。”陆吾闻声跑来,趴在桌上和路易一起看。
维克多早不见踪影,丢出一个牧羊的利益后,便离开了这间小屋,腾出空间让路易安静看卷轴。
其实卷轴上并没有什么稀奇玩意儿,就是司马致写下的游记——只有描写的东方的十多篇。司马致的游记写得很简略,寥寥几行字就是十余天甚至一个多月的所见所闻。在卷轴最后,司马致留了一段话给老维克多。
——如果你来广都,找到一株最古老的桂树,就能找到我。
路易低头合上卷轴,嗓音有些干涩:“猫先生,我有些难过。”
“嗯。”一阵白光闪烁,陆吾从背后拥住他,靠在他耳边道,“至少他生命的最后活得很快乐。”
与最爱的鲜花为伴,永远沐浴在馥郁的花香中,还有人把他记在心里。
晚上,路易睡在老维克多曾经的房间。墙上挂着古老的油画,画上一片粉红的玫瑰花田,天空湛蓝,飘着几朵白云,画面一角,海水渐渐与天相连,高大古拙的灯塔向东方眺望。
他听见潮起潮落的声音。
“你是孤儿?和我一样,”清朗的男声似乎从虚空处响起,周遭传来模糊的市集人声,“不如叫你维克多,胜利者,现在你有名字,挺起腰来。”
分明陌生的语言,他却能自如的理解其中的含义。
人声渐渐清晰,叫卖声此起彼伏,眼前视野像是被擦干净的玻璃,渐渐变得清晰。
在角落里坐着一个金发的小孩,他看起来只有两三岁,瘦骨嶙峋、衣衫褴褛,胳膊细得让人心惊。长发黑衣的男人蹲下来,声调又轻又柔:“我能抱你吗?”
男孩没回答,只露出一双湿漉漉的蓝眼睛。
司马致弯腰把他抱了起来,揩去男孩眼角的眼泪:“不就是以血为生,有什么可哭的?”
男人生得俊秀,笑容和煦如暖阳,似能消融寒冰。司马致扭头看着身边的白发男子,像是要寻求认同一样:“陆吾,我说的对吗?”
陆吾闷声道:“嗯。”
周围人群熙熙攘攘,建筑群也迥异于东方的飞檐斗拱,来往行人没有一个人看到他们三人。司马致抱着男孩,大步离开了城邦,艳阳倾斜而下,男孩惊慌失措,挡住自己的脸,叫道:“啊、啊。”
司马致轻柔地用广袖挡住炽热的太阳:“竟然害怕阳光,倒真像我们那里的走影,吸血还怕光,那我岂不是得让阳离避着他些。”
昆仑君在一旁看了一眼,毫不客气拆台:“说什么傻话,他就是太久没见太阳,刺到眼睛而已,不信你过一会儿把袖子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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