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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人间 (夜深雪重)


  陆吾更加迷茫:“有什么不一样吗?”
  路易语带歉意地说:“抱歉,我忘记你很久没在人间生活过了。”
  陆吾矜持地说:“你知道就好。”丝毫不为自己刚刚在常识上的无知感到羞耻。
  路易没再跟他搭话,继续动手拆快递。他看了一眼纸箱,确定里面没东西后,才打开精致的天鹅绒盒子。
  刚打开盒子,入眼的就是两个躺在黑丝绒里的玻璃瓶,瓶子里的液体殷红如血。
  路易登时不知道以什么表情面对这两个玻璃瓶才好,陆吾倒是好奇地伸出爪子摸了摸,好奇地问:“这是……”他猜出这俩瓶子里装的是什么东西,却不敢确定。
  路易默默地把两个玻璃瓶放在茶几上,随着他的动作,瓶里的液体荡漾起来,又缓缓下沉。路易继续翻看盒子里还有什么东西,他把黑丝绒取出来,在盒子最底部发现了一封信,信上别着一朵粉嫩的玫瑰。
  路易面上没啥表情,心说,这么多年怎么还是改不了这臭屁的毛病。
  他打开信封,抽出信纸。
  陆吾跃跃欲试地昂起头,却发现信纸上全是鬼画符一样的文字,他一个都不认识。路易见陆吾萎靡地缩回脑袋,枕在前爪上闷闷不乐的样子,心里一乐,忍俊不禁。
  信纸上带着一股玫瑰花香,浓郁,但是并不呛人。
  信纸上的字迹与方才快递包上的如出一辙,都是令人眼花缭乱的字体,这次就没有混在里面的中文。
  路易摇头轻笑:“这么久了,嘴上说的利索,怎么还是不会写连贯的汉字?”
  信上大致是这么个意思——
  我亲爱的小路易,我在法国某个小镇生活的很好,我种了一片玫瑰花,还养了一堆小羊羔,每天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平时放放羊,养养花,等来年春天玫瑰开了就再寄给你我亲手做的精油。
  小羊羔的鲜血很美味,其中有一只特别美味,不过为了可持续发展,我每次都只取一点血。攒了很久攒够两瓶寄给你,一定要尝尝,这都是爸爸的爱。
  如果喜欢它,就来法国亲自尝新鲜,爸爸想你。
  另,我决定把这只羊羔留下来当成种羊,以便日后都有甜美的新鲜血液享用。
  落款是龙飞凤舞的Louis,L这个字母都快被他写出花来了。
  “所以他是怎么把鲜血寄过来的?”路易把信纸正面背面都看了一遍,确定只有这么点内容,情不自禁地发出疑问,“国际邮政都不检查的吗?”
  两罐鲜血,怎么看都是违禁物品吧?
  路易自己很少寄快递,依稀记得液体一般是拒收的,因为难以分辨是否可燃或者危险。想起自家老爹好歹算是有那么点特权,他才勉强不让自己继续去思考这个终极问题。
  拿着信纸前往书房,路易从书架上取下一个木盒,把信正正方方地展平,小心珍重地放进木盒里。木盒里已经有厚厚一沓信封,无一不保存的完好漂亮。
  陆吾小步跑来,以一种发现新大陆般的口气说:“吸血鬼原来要吸血啊?”
  路易一只手捧着木盒,另一只手的指尖拂过信封,漫不经心地说:“对,我只有通过喝血才能维持生命。”
  就像人类需要氧气一样,他需要血液才能生存下去。不过得益于混血的身份,他长时间不食用血液也不至于死,只是会变得非常虚弱,没有丝毫行动能力,某种意义上来说,跟死也差不多。
  他习惯于买些鸭血放在冰柜里享用,平时多半选择在小区门口吃毛血旺。
  路易从酒柜里取出一只高脚杯,倒了一些血液进去。殷红的羊羔血汩汩流入,路易轻轻晃动高脚杯,杯中鲜血泛起一圈圈涟漪。
  经历过国际快递运输后,血液还是保持得非常新鲜,血腥味浓厚,应该是用了什么奇怪的方法保鲜。路易抿了一口,细细咂摸。
  味道醇厚,没有羊的腥味,带着一股甜味,不会特别甜腻,而是淡淡的,尝起来非常舒服,鲜血入喉后还会有香味留在口中。难怪Louis会在信中极力称赞,这只羊羔血的确很美味,与他之前喝过的鸭血相比,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路易无意识地晃动高脚杯,沉思半晌,忽然想起一件事。
  羊血,好像有壮阳的功效?Louis一个大龄单身鳏夫成天喝羊血真没事?
  不过吸血鬼和人类的构造应该不一样,他是多亏血管里流淌的那一半属于人类的血液,才能平安无事地度过一次次的常规体检。他爹这个纯种的吸血鬼应该跟他这个半吸血鬼有不一样的地方才对。
  他默默地把剩下的羊羔血一饮而尽,心想,待会儿写信问他好了,正巧这次知道了具体地址。
  他妈妈九十多岁才离开人世,若是按常人的眼光来看,是不折不扣的寿终正寝。路易一边清洗高脚杯,一边算日子,弹指一挥间,他妈妈也已经离开三十多年有余。
  早在十年前他就劝过他爹要不然重新寻找下一春,他尊重他所有的选择,他爹断然拒绝了,选择宅在地球上某个地方抠脚。
  其实体会过什么是光明,再重入黑暗会很不好受,路易没有经历过,但能想象到那种无助、失落,痛彻心扉的感觉。
  陆吾默默盯着路易把那杯羊羔血喝尽,然后熟练地擦干净杯子,转身把杯子放回酒杯,这一串行云流水的动作下来,陆吾终于忍不住开口道:“吸血就吸血,为什么要叫鬼?你根本没有鬼的样子。”
  路易有鲜活的□□,有心跳,也有呼吸,和鬼根本是天差地别。
  路易正打算为自己泡杯咖啡,听见陆吾这句话,噎了一下,眉头轻轻皱起,一边思考,一边慢吞吞道:“我出生的时候,也以为自己是普通人,后来才知道自己并不算人类。”
  他把咖啡豆放进豆槽:“有句话叫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陆吾蹲在咖啡机旁,静静地听路易说话。
  “虽然这个族的意思不太一样,不过放在我身上也不错,”路易自嘲地笑了笑,“我小时候的头发眼睛,可不是现在这个颜色,头一次喝血也不像现在还用杯子装着,差点被当成妖魔鬼怪被杀死,幸好舅舅把我保护得很好。”
  “你小时候?”陆吾脑海中闪过一个小孩的面容,似乎是金发蓝眼,正冲他笑着,高举双手,发间被谁恶作剧似的别了一朵紫色的玫瑰,笑容又阳光又灿烂。
  很快这个片段又消失不见,他连个尾巴都没法抓住。
  好在他还记得那个小孩的发色眸色:“是金色头发蓝色眼睛?”
  路易惊讶地看着他,点点头:“对,你怎么知道?”他把水倒进水槽后,便让咖啡机自己运作。
  陆吾甩甩尾巴,故作深沉:“我自然有我知道的方法。”
  路易勾起唇角,露出一个无奈的笑容,咖啡冲泡得很快。他端起咖啡走向书房,陆吾见状,便跳下流理台,亦步亦趋地跟在路易身后。
  路易前两天就把学生们的小测卷子批阅完毕,现在正要根据学生们的完成情况重新编写教案。他的背后是一片巨大的落地窗,落地窗外则是静静流淌的江河,阳光尽数落在江水上,波光粼粼的一片,像一群群游鱼覆浮上水面。
  路易的书房两边都是书架,头顶天花板,书籍分门别类放的整整齐齐,一眼看去,颇有些震撼。书房里铺着厚实柔软的地毯,陆吾踩着地毯在屋里逛了一圈,发觉没什么有意思的,便在路易手边卧了下来。
  路易哭笑不得:“猫先生,你挪挪,你躺在这里我手不好伸展。”
  陆吾瞥了他一眼,不情不愿地滚到桌子边角,抱着一方砚台躺下。那砚台是装饰用的,分量不轻,陆吾躺在上面也纹丝不动,路易抬眸看了一眼,心里一乐,想掏出手机给陆吾拍一张照。
  念起陆吾那个神秘的神君身份,路易还是明知地按下这个念头,继续翻书翻卷子改教案。
  等路易搁笔再抬起头时,外面太阳西沉,夕阳把江面渲染得绚烂而辉煌,火烧云蔓延到天际,几乎要落到视野尽头的高楼大厦上。陆吾早已抱着砚台睡得正香,路易捏捏鼻梁,手边的咖啡已经没有氤氲的热气,俨然已经凉透。
  他看了一眼墙上的钟表,时间慢悠悠地走到六点半,他这一埋头,竟然就工作了两个半小时,难怪不得猫先生睡得这么沉。
  说起来,有哪位神仙是猫来着?
  路易掐着下巴,煞有介事地思考,他倒是听说过黑猫通灵,非同凡响,可猫先生左看右看都是一只灰色的狸花猫,还是一只很胖、肚子很圆的狸花猫。
  他的视线移到陆吾一起一伏的肚皮上,绒毛看起来很软,很想让人上手摸摸。
  路易忍住冲动,端起咖啡狠狠地喝了一大口,口腔里充斥着苦涩的味道,让他清醒不少。
  温暖的夕阳晒得他浑身暖洋洋的,让他像是在云端漫步,浑身轻松,但也让他产生一些平时不会有的、轻浮的想法。
  猫先生给他的卷轴被他好好的放在书柜上,路易隔着一层玻璃端详卷轴,心说,猫先生到底什么意思?什么叫记录非人类物种?怎么记录?就跟他平时观察生物画图记录习性那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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