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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灵食风靡全星际 完结+番外 (蓝玖)


  这里怎么会出现灵气?!周锦南猛然间心头一跳,对这颗星球生出了前所未有的好奇。他一直以为是当年投放的分魂穿越了空间屏障来到了这里,才有了后来神魂之间的吸引,现在看来,可能其中还有某些他所不知道的原因……
  墨汁从飞船降落在这颗无名星球的时候就自己钻出来了,同样在灵气充沛的世界里长大并且生活了那么多年,它同样轻易发觉了这颗星球上空气的异常之处,于是吱吱地朝周锦南叫了两声,仿佛是要和周锦南确认什么一样。
  他们降落的地方是一望无际的草原,地势平坦低矮,从空中往下俯视,有一条蓝色似绸带一样的长河穿流而过,延伸向看不见的远方。这一块地区应该是不久前才下过雨,空气中有些许潮湿的泥土气息,地上矮小参差的黄绿色不知名小草蔫嗒嗒的叶片舒展开来,草叶尖儿挂着晶莹的露珠,久违的自由让一大一小两只兽类撒了欢地跑没了影,等它们再回来的时候,三人便看到太子背上扛了一只失去呼吸毛皮完好的兽类,足足有半个太子那么大。
  这是……打猎去了?
  他们是沿着草原上的河流走的,一路顺流而上,想看看尽头的河流发源的高山。然而以他们的脚程走了半天多,入目之处依然是黄绿交杂的大草原,偶尔还能看到其间有秃出来的黄土地,不过这里的动物种类比他们想象中要多得多。秦恺和布鲁斯特都是有过探查陌生生命星球的经验的,两人的个人终端一直开启着全息录像,把沿途的各种生物全部录入进去,这些全部都是需要收集的重要资料。
  太子回头把背上的猎物咬住放到跟前,乌黑的眼睛眨啊眨地看着周锦南。在飞船上航行的时间,他们一直为了方便用营养剂解决饮食问题,现在落地有条件了,绝对不能这么继续亏待自己!尤其是身边就跟着一个大厨!不利用起来也太浪费了!
  周锦南读懂了太子的意思,下意识地看向秦恺:出手费?虽然猎物看起来是太子猎来的,但是他可不会白白出手,之前的大乱炖已经是特例了。
  秦恺瞬间明了周锦南的疑问。见秦恺摆摆手应下来,他又转头去看布鲁斯特,隐约知道周锦南可能是要用这只动物当伙食了,布鲁斯特已经开始在猎物身上划来等下自己要吃哪一部分比较好了:“四条腿看起来不错……”可食性动物的腿部几乎都是肉质最香的部分之一,“你看着我干什么?”
  “我出手是有费用的,如果你要吃的话,记得等离开这里以后,把账划到我的终端上。”周锦南时刻不忘自己的本性。
  布鲁斯特:???我们现在怎么说也都算是同进同出的好伙伴吧?你居然问我要吃饭的钱?!
  “那秦小三呢?”为什么只问他!布鲁斯特横手一指,因为区别对待甚至连只有在吵吵嚷嚷时对秦恺的称呼都跟着出来了。
  “我知道南南的规矩啊,不需要提醒。”秦恺对布鲁斯特微微一笑,仿佛极有优越感的样子。
  布鲁斯特:???你哪来的优越感?你又不是不用付钱!
  但是心里惦记着周锦南的手艺,布鲁斯特可不想等下他们在美滋美味地品尝美食时,自己只能眼巴巴苦兮兮地喝营养液,所以对周锦南提出来的条件没多想就直接同意了。不就是星币吗?他一个堂堂太子最不缺的就是这个!
  于是秦恺在周锦南的指挥下,把太子猎来的这只动物拖到河边去褪毛肢解,周锦南则研究起了墨汁带回来的不知名植物。
  作者有话要说:  这几章剧情写的我自己都快忘了这是篇美食文=_=不过现在回归主题,也准备收尾了。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一只大柑、安曦翎、怀疑人生的吃货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七十六章
  墨汁带回来的植物种类很多, 有绿叶有果子,智商高的动物们在自然中好像天生就有一种辨别食物的本能,虽然不清楚它们的味道具体如何, 至少墨汁能保证带回来的这些植物无毒。
  看到了新食材的周锦南见猎心喜, 一样样尝过去在心里记清楚, 一边思考该怎样搭配才比较好。布鲁斯特左看看右转转, 出于好奇拈了一颗绛紫色的浆果放入嘴里,果实圆圆滚滚,外形有点类似于樱桃但又不完全一样,单看颜色就像是童话里的毒药,但是饱满的果实外皮被牙齿磕破以后,酸酸甜甜的果汁自发地流过咽喉, 厚实的果肉丰盈多汁,甜蜜的感觉仿佛经历了一场情窦初开的初恋。
  布鲁斯特一下子喜欢上了这种浆果,一颗咽下去手立刻伸向了下一颗, 可惜墨汁总共也没有摘多少,三两下就被吃得干干净净, 又把目标转向其他的新鲜水果,手却被周锦南一掌拍开:“生火去, 这些果子我等下会用到, 你不能再吃了。”
  “你让我去生火?!”布鲁斯特指了指自己, 重复了一遍周锦南的要求,见周锦南点头提出疑问,“为什么你出手下厨收费还要我这个付钱的人帮忙?”没听说过客人应该帮忙打下手的道理啊?
  “如果你愿意多等一段时间的话, 我无所谓。”周锦南耸耸肩,连秦恺都被他拉着打下手了,他怎么会允许布鲁斯特优哉游哉地坐等食物上桌?
  “……行吧,你赢了。”布鲁斯特正想接着反驳,就注意到周锦南身后的秦恺朝他挥了挥手里的刀,刀刃银闪闪的光亮让布鲁斯特到嘴边的话改了口。
  周锦南满意于布鲁斯特的自觉,列出的对火候的要求:“去捡干柴,最好多拣一些果木。烧三堆火,三堆的大小都要有所区分,两堆大火烧的旺一些,等火烧起来你就可以歇了。”考虑到是初次使唤布鲁斯特,周锦南手下留情没有分派太多的任务给他。
  这是在野外,周锦南懒得做,也没时间和条件做那些精细的灵食,干脆一切从简,难得表现出大开大合的粗犷。
  褪皮后分成好几大块的无角鹿鹿肉被秦恺交给了周锦南,没有什么肉的腿骨上肉屑用宽刀刮下,然后剁成几截把骨头敲碎,扔进一口大锅,锅里是煮到沸腾翻滚的清水,接着是周锦南辨认出来的几种香叶,一同洗净扔进锅里,盖上盖由着大火猛炖。
  鹿腿什么调料都不用放,直接架在火上炙烤。这一项工作周锦南交给太子负责,于是就看到太子的两只前爪并拢,把串起鹿腿的木棍合于掌中不停搓动,好让鹿腿在滚动中均匀受热,鹿腿的表面上,高温逼出来的油脂把表层变得油光发亮,金黄色的油脂顺着鹿腿的形状往下流动,“滋啦滋啦”的响声和着油脂的香味飘向了很远。有体型庞大的食肉野兽循着香味找来,却因为警惕和对火焰的惧怕,只徘徊在不远处,焦急地用爪子刨着脚下的土壤。
  这些虎视眈眈的野兽被太子发现,顿时惹怒了它,这些灵智都没有的低等动物居然敢觊觎它的食物?!太子不乐意地仰起头,发出“嗷呜——”的一声咆哮,其中蕴含了属于顶级猎食者的威压,警告着那些想要围上来的野兽。
  鹿胸肉切成小块然后细细以快刀剁成肉茸,和不知道是什么禽类的蛋一起搅打成劲道的肉馅,然后隔水蒸熟。肉馅里加入了周锦南带在身边的香料粉,是用不同香料研磨成粉,然后按照比例配比而成的,因此蒸肉的香气格外的馥郁,光是闻着都让人受不了,只想要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掀锅就吃。
  蒸上的鹿肉只需要到时间就可以出锅,于是周锦南调整了一下火候,便接过了太子烤到一半的鹿腿,此时的鹿腿已经由生肉的白转变为烤肉专属的焦棕,见不到一点血色。周锦南换了把匕首大小的小刀,在鹿腿上戳刺出许多个小洞。鹿肉烤出来的油脂因为周锦南的提前要求,全部都用一个碗装了起来,没有一点浪费,被周锦南废物利用,加入了新鲜的香叶碾碎捣出的汁水和布鲁斯特刚才吃的绛紫色浆果汁液,一起混合均匀后重新刷在了鹿腿上。
  香叶的清新,浆果的酸甜,还有鹿肉的浓烈碰撞出一种奇异而独特的香味,连周锦南自己都被第一次尝试而产生出来的这股香味折服,更不要说本来就饿着肚子的其他人了。
  “好了没好了没好了没?”布鲁斯特眼神火热地盯着周锦南手上刷油的鹿腿,嘴里不停地问着这三个字。如果不是他的自控能力强,恐怕现在他的口水已经流下来了。
  考虑到布鲁斯特这个大胃王和太子这只胃口能抵好几个人的异兽,一整只无角鹿没有一点剩余,全被周锦南利用了起来。这种无角鹿确实非常适合当食材,不但肉质细嫩,而且还少了鹿肉天生自带的腥味。熬好的乳黄、色浓汤里,周锦南把洗干净切成小块的各种内脏放进去慢炖,又加入了一种植物块茎,出锅之前撒上一把切碎的香草末,用汤里本身的热气把香草中的味道完全冲开。
  盛出来的鹿杂汤一人一碗,鹿肉羹则直接连锅一起放在三人中央,四条鹿腿由周锦南三个人和太子分了,周锦南和墨汁一起吃一条鹿腿。烤肉这种做法能流传千百年而常受人钟爱,是有它的道理的,金黄酥脆的表皮焦香,一口咬下去刺啦作响,里面的肉质香嫩可口,鹿肉本身的鲜美和混合了草木果香的油脂,虽然不如香辣口味一般让人直呼上瘾,却在烧烤的粗犷狂野中增添了几分回味悠长的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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