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新宇咽了口口水:“谁能吃下去。”
“你没而过肚子。真要是饿极了,这些都是好东西。不过就算到了人要吃蛆和蚯蚓来生存的时候,相信那个时候也会有把它们做的更好吃或更容易接受。比如做成饼干。看不出原料有一点咸味,对于吃不上饭的人来说就是充饥的最佳视频。有不少科幻题材的电影里,就有类似的设定。”
包新宇很少看科幻题材的电影,只是听柯晨光说这些,提起了很高的兴趣。
“不过现在咱们是不用吃那个的对吧。”包新宇笑道,“现在肉满大街都是。”
“可死去的人跟多了。”柯晨光道,“如果是单纯的饥荒,按照当代科技的基数,很轻松就能解决。再恶劣的情况都有办法解决。可那些变异动物,不光是刚开始出现的时候杀死了很多人,在未来很长的时间里,每天都会有很多人死去。”
包新宇微愣,张了张嘴。柯晨光说的没错。
不过,柯晨光一次说这么多话,好像不多见,可能还是头一次。
包新宇看着柯晨光,眨了眨眼睛。
柯晨光将蜻蜓肉加起来,放在饭盒盖子上。然后将那已经烤焦的外壳敲碎。变异后的蜻蜓外皮已经很厚了,并不适合食用。而将外面剥开,里面还站在外壳上面的肉露出来,那香味往包新宇的鼻子里头钻,就已经勾起了他的馋虫。
包新宇咽了口口水,柯晨光将蜻蜓肉递给他:“吃吧。”
包新宇撕下来一块,放在手里吹了吹,吃了一口,眼睛都亮了:“好吃!”
柯晨光脸上也多了几分笑意:“那就多吃点。”
“咱们可以多抓点吧。就是把翅膀撤下去绑起来,好几天都不会死,什么时候想吃都能吃上新鲜的。”
第110章
“那你自己抓。”柯晨光笑道, “就算是变大的蜻蜓,抓来废力气, 也吃不到几口肉。”
“那也是肉啊, 你不是也说虫子的肉比一般的肉都香吗?”包新宇回头看一眼众人,“再说了, 不是说氧气含量高,虫子能变得更大吗?说不定咱们真会遇见几只特别大的蜻蜓, 抓两只就够咱们全队人吃了。”
“道那个时候, 就不知道谁吃谁了。”柯晨光刚要将炊具收起来,又想到明天可能不会下雨了。
便对称霸天道:“用不用今天多烤一些肉?不是说明天可能会是晴天吗?那样点火应该会很麻烦。”
“可以, ”称霸天道,“多撒一点眼, 然后用袋子密封放在相对阴凉的地方,可以保鲜24小时以上。我们大概在后天中午, 能够走到最近的一条小河。在小河边的话, 点篝火会引起火灾的可能性会降低很多,同时也更容易扑灭。”
柯晨光拍拍包新宇的肩膀, 让他倒个地方,找出锅, 让包新宇吃完了帮忙切肉片, 他烤些肉出来。
为了能够耐储存,只能多放一些盐并多烤一会儿, 让肉的水分更少。这样的人很干, 口感并不好, 可为了不吃到变质的食物,也只能这样。
这边的氧气含量比较高,就算保持炉子内的低氧环境,煤炭燃烧的速度还是比想象中的快。
柯晨光上半夜基本没睡,一直烧着炉子,用锅炼了一些荤油,有用这些荤油,炸了一些肉块。这些肉块放在笊篱上完全沥干油,可还是油腻腻的,吃着特别香,但吃多了很腻人。这些也就对于队伍里面几个非常能吃肉的人才能消受的起。
只是这样的油炸肉能放很长时间,封存起来,基本上一两个月都没问题。
这是为了避免晴天的时间太长,他们又没办法每次都能找到河流或是溪流,这些油炸肉能够吃一点,补充一些体力。在搭配上烈焰提供的蔬菜,应该没有大问题。
这半宿,包新宇也没去睡,柯晨光让他帮忙的时候,他就过去伸手帮个忙,用不着他的时候,他蹲坐在火堆旁,时不时的偷眼看看他。
其实吧,如果没人说破这件事,包新宇这样心大的人完全不会去在意。可被秦安说破了,包新宇以看到柯晨光就会忍不住去想那件事情。
他真的喜欢柯晨光?仔细看看,柯成光确实挺吸引人的。做饭好吃,为人老练。不论是身手还是枪法都没有可挑剔的地方。
仔细看一看他的身材,虽说年龄大了些(至少在包新宇看来),可那身材比例绝对属于完美的那一类。
这样的一个人,若说吸引人,也确实够吸引人的。
可问题是,要是包新宇真的喜欢柯晨光,这份感情会有结果吗?
柯晨光那样一个成熟的男人,会喜欢一个还没成年的小屁孩?
这个答案好像很显然。绝大部分人,都更喜欢拥有同龄或是年龄相近的伴侣,因为这样才能够有更多的交流话题。可年龄差距太大,应该等同于有一道深深的鸿沟吧。
包新宇纠结的抓一抓头发。关键是他还不能确定自己是不是真的喜欢柯晨光。万一真的喜欢可怎么办。
要是再末世前,不想的话直接逃就是了。这现在在一个队伍里,每天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万一包新宇真发现自己喜欢柯晨光,还无意间说出来怎么办?
包新宇这边陷入无限的纠结,而罪魁祸首秦安此时在车里靠着作为睡得正香。何司明依旧在沉睡,秦安就在他不远的地方入睡,也能安心很多。
这一晚上遇见的变异动物比想象中的还要多。秦安在车里面,就听见了好几次外面打斗的声音。不过没办法,在野外安营,对付变异动物是必须经历的。
既然住在了野外,就做好这个准备了。
第二日早晨醒来,外面的雨比昨天还要小了些,淅沥沥的小雨落地,已经没什么麻烦了。
何司明已经昏迷几天了,还没有醒来的迹象。
时间拖得越久,秦安越是寝食难安。因为下雨,水分很充足,秦安每天都会给他擦一擦身体,让他保持清爽。
变异以后,貌似头发长得也快了些了。前两天秦安刚给剪了个秃瓢,现在长出来一粒米了。
秦安摸摸自己的头发都快道肩膀了,再不剪就跟小姑娘似的了。
不过仔细想一想,现在应该也不会有人在意那个。
这头发,就留着等何司明醒来以后,生气秦安给他剪这么个狗啃头发出气用吧。让何司明也给他剃个大秃瓢。
头发有些挡视线了,他就跟女同志们借来个头绳,将上半部分的头发在后脑勺扎起来。还别说,秦安本身酸不爽太好看,头发这么一扎,还真多了几分帅气。
秦安末世前头发是比较短的,末世后一直没有理发,所以头发才留长了。而几个女兵虽说按照部队要求全部捡的短发,可末世后没有理发,现在基本都道胸口位置了。除了两个姑娘用剪刀把头发剪了,其他人都是路上找了些头绳扎了一下。只要不影响视野和动作,这样也不算太碍事。
包新宇的头发也有些长了,可想要剪的话,看看队伍里的一群人,谁也信不着。青春期的孩子,正式自尊心旺盛的时候,他死都不愿意顶着何司明那样狗啃的发型。
看看秦安头发炸起来还挺好看的,也有样学样的给头发扎了起来。还回头问问柯晨光:“柯叔,你看好看吗?”
柯晨光微愣,包新宇将刘海拢上去,让一双眼睛彻底露出来,比原本流汗遮挡眼睛,看着清爽多了。而包新宇那一双没什么杂质单纯还挺好看的眼睛就这么看着柯晨光,还真让他心里某处狠狠一条。
“嗯。不过你头发长了,还是该剪下去。”
“你们又没有正经学美发的。”包新宇一撇嘴,“以前我去理发,每次至少都要五十块钱以上,一般小理发师我都不让碰我头发。”
小孙开口道:“事实上,也有可能你去的时候那些师傅剪五十块钱的头,你不去的时候给别人剪三十的。他们收费未必看技术,有的时候,三十的跟一百五的是同一个人,就看发型师会不会唬人。”
包新宇脸上一红:“怎么可能?”
小孙拍拍他肩膀:“我在美发店打过工。”
小孙当初为了躲避家族并养活自己,干了不少工作。加上她因为天赋问题,长大的很慢,她只是看上去二十出头,实际上可能比秋玲还要大一些。
这样算起来,小孙做过几十种工作都是让人相信的。
“那好歹也是专业人士。”包新宇摸摸自己的头发,我这头发还是留着等到了东北再说吧。这么扎着也不错,跟明星似的。
“明星长你这样,谁还看媒体节目啊。”秋玲斜眼挤兑一句。
“谁说我不像明星了,电视里明星化的妆那么浓,谁知道卸了妆什么样。我就是没化过妆,要是真画上说不定还挺上镜呢。”
秦安坐在车顶,用手抓着麻绳,看看旁边的龙葵,笑道:“你说当初那些明星现在在哪里?”
“谁知道。不过大部分日子应该都不错。”龙葵道,“只要一开始坚持过去,活了下来,光凭借不俗的长相就能找到饭吃。惨一点的寄人篱下甚至出卖色相混口饭吃,而那些原本粉丝就高的人,要么被粉丝养起来,要么被政府聘用,没事的时候多录制一些加油打气的视频和音频,在人口密集的地方播放。待遇应该会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