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必须赢。
第25章 混斗
我见过冬霆军的首领,巴克豪斯·普卢默元帅。在我五岁时他曾指点过我剑术,然后在我努力挥剑时抚掌大笑,把我高高举在半空,逗得我咯咯大笑。
“一定记得,切勿荒废剑术,小王子。剑是高贵的象征,同时是不灭的英魂。当你的王国遭到侵犯,唯有手中的剑才是忠贞不二的伙伴。它随你披荆斩棘,随你赴汤蹈火,刺穿邪恶,坚守正义。而你需要做的,就是利用它的力量,保护你自己,保护你的子民,让帝国的功业永垂不朽。”他道,我至今记得刻在这位元帅面庞上的每一道细纹,就像花岗岩上被时光的风沙侵蚀出的印迹,沧桑而冷硬,每一道沟壑都在诉说着一段荣膺的往事。
我笑道,“父王说,只要普卢默一族世代守卫着万疆帝国,和平之鸽衔来的橄榄枝便可万世常青。”
“我们会永远守护着你们,守护着帝国。”巴克豪斯元帅道,“即使我老了,还有我的儿子,我的军团……瞧,那就是我的儿子,法洛斯。未来属于你和爱戎王子的骑士。”
我顺着元帅的手望去,见到草地上那两个挥剑相较的身影。爱戎那一头金发就像深海中的灯塔那般显眼,而他的对面,站着一个同样持剑的男孩,金棕色的头发,结实强健的身躯,还有那双硬铁般冷锐的眼眸,随着爱戎一次次反击他的动作而变得热切敬慕。
剑刃相碰的激响传到我身边,我抓着元帅胸前的荣誉金章,紧张地看向草地中央,看向那个狼一样的金棕色头发的男孩。
那是我头一次见到能和爱戎的剑术不相上下的人。
“快些长大吧,莱蒙王子。像你的哥哥一样,变得更加强大,更加勇敢。”巴克豪斯摸了摸我的头,沉声道,“一定记得,未来无论遇到怎样的困难,都不能放下手中的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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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的,我讨厌剑。”我恶狠狠地将手里的钝剑丢到地上,“可他妈讨厌透了!”
独眼艾厄道,“他们不许你带着你的刀?那个已经很钝了。”
“说使剑是‘战士的荣耀’,真他妈神经病。”我怒气冲冲地将额发捋到脑后,让清冷的空气为脑袋降降温。论杀起人来的舒适度,剑比刀可差远了。我还记得当年爱戎如何用剑把我打得鬼哭狼嚎,那把剑就像长在他手上一样,不能用好似长在我手上的斫骨刀剁了他是我的毕生大憾。
荣誉之剑守不住那些蠢货想要守护的,而屠戮之刀却能替我得到我想要的。
艾厄静静地盯着那把被我抛在地上的钝剑,拎起来放在手里掂了掂,随手一挥,就将透明的空气割出了一道闪电般的光隙。
“呵。”我似笑非笑道,“没想到你除了使尖头锤还会使剑?”
他道,“随手挥两下没什么难的。”
我从武器架上挑了另一把钝剑,用尖端敲了敲他的剑刃,“那教教我怎么随手挥两下。”
其他自愿参加混斗的囚犯也陆陆续续抵达了准备场地。和艾厄比划几下后我还是觉得动作不协调,便在钝剑上绑了两块石头,增加剑身的重量,让这柄天真烂漫的破铁挥动起来的力量感和我那把罪行累累的斫骨刀相似。
准备比赛的第一声号角吹响。我和艾厄从军需官那里领了红色的方巾,系着脖子上,迎面看见瘸腿赖格和断臂阿姆走过来,脖子上系着蓝色的方巾。我没从独眼艾厄的脸看出什么,就听见瘸腿赖格骂道,“我早他妈料到有这么一天了,艾厄!抱着你深爱的狗崽子滚蛋吧!”
断臂阿姆神色复杂地看了我和艾厄一眼,跟着死瘸子得得索索的脚步走远了。一个没了胳膊,一个瘸了腿,那场面可真够人看的。我对着墙壁比划几下钝剑,独眼艾厄沉默地坐在不远处的岩石上,忽然道,“抱歉,莱蒙。”
我挥剑的动作一顿,看他摘下了脖间的红方巾,跟军需官换了一条蓝色的,头也不回地离开了红色队伍的场地。我冷着脸看他走向那片阴郁的蓝,拄剑撑在地上,揩了一把脖间的薄汗。
操他妈的。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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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布赛事即将开始的第二声号角吹响了,调子比前一声还要慷慨激昂,雄伟嘹亮,让我听了想吐。我身边簇拥着除了红方巾就无一相似的陌生面孔,每个人瞪着如狼似虎的眼睛,望向头顶高大开阔的看台。砖石砌成的看台上摆了一排软椅,几个衣着雍容的大人物在上面就坐,俯视着我们,就像俯视着一群活蹦乱跳的蟋蟀。
我没看到巴克豪斯元帅是不是在那几人之中,只看见白狮在注视我们,在那一面迎风飘荡的冰蓝色旗帜上探出森寒的前爪。我朝它回了一个狰狞的笑,站在铁栅后,盯着场地对面的蓝色人墙,磨了磨发痒的牙齿。
这时,吹号人呜呜嘟嘟地吹响了最后一声号角,洪亮得能把人的屁股震成四瓣。铁拴一拔,沉重的铁栅被放倒在地,随着滔天的怒吼,我们这些恶棍如两群脱笼的疯狗冲了出去,挥着手里的钝剑,声势浩大地朝对面的敌人发起攻势。
红色和蓝色如两条汹涌奔流的河交汇在一起,尽管比赛有“不能攻击队友”的规则,但真要打起来,除了脓包软蛋谁也不会管这些的。我冲在最前方,先他妈踹倒了一个蓝脖子的瘦子,鹰抓鸡崽似的追在他屁股后面打。那瘦子被打得嗷嗷乱叫,几下就惨呼着跑回了铁栅之后,宣告弃权。
真他妈无聊。我又挑了一个肥硕的红脖子大块头,挥剑穷追猛打。这头戴着红方巾的熊一开始被我打了一下还认不清形势,直到我用剑柄又给了他一击才明白过来。他想躲避我这个连自己人都打的疯子,尽可能装出一副正人君子的姿态,我偏不让他如愿,把他打得忍不住想一剑劈了我时,用钝剑上的石块把他砸了个头破血流。
在追击他的同时我又揍了两个不知好歹扑到我身前的白痴。我的杀意涌上来了,手臂按捺不住地开始颤抖。血,我想要血,温热的、腥臭的血,而我的喉头一片干涸。钝剑,不是斫骨刀也无所谓,只要有边缘的物器就能被我用作凶器,我就能得到我想要的——
“别上瘾!”独眼艾厄猛地撞了我一下,沉声道,“别忘了这场混斗的初衷!”
“我呸!”我疯癫地笑着,对他照打不误。艾厄叹了口气,很快鬼魅般的身影就在人群中隐匿不见。
这场混斗与其说是比赛,不如是向上头人展示自己的一个武斗台。想从囚犯一举升为军人可不是几下花拳绣腿就能办到的,混斗者需要展现的是正直宽厚的君子品德和刚毅不屈的军人风范。赛前艾厄就和我提过,混斗的输赢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举止是否合乎大人物的口味。只有顺应冬霆军团的仪容风貌,我们这些披着人皮的斗兽才能够博得他们的青睐,以示自己是个可塑之材。
“操他妈的可塑之材,我就要打得你们屁滚尿流!”我歇斯底里地叫道,瞪大一双血红的眼——只有庸材和蠢材才会乖乖地遵守规则呢,因为他们根本无法打破它,根本无法冲破禁锢的牢笼。让那些狗屁君子之风和铁血军仪见鬼去吧,我就是莱蒙·骨刺,谁要是想当那个挑牲口的农夫,我会先给他两拳让他尝尝良种的滋味!
那些扬起的沙尘不会比飞溅的鲜血更灼烫了,而震耳欲聋的喧嚣声在我听来着实像小孩子的放屁声,我敢打赌这里很多囚犯可没见识过真正的“人间地狱”。我边笑边疯劈猛砍地用钝剑击向所有朝我攻击的蓝脖子,直到听见瘸腿赖格的一声狗吠。
“你他妈个小疯子!”
他汪汪骂道,突然嘎嘎大笑起来。我挥剑劈向他,那张狰狞的丑脸凶狠一拧,一声钝刃相击的闷响,瘸腿赖格不闪不避,怪吼一声,迎面挡住了我的剑!
难以撼动的力道从我的剑身一路震到了手臂,我哈哈大笑。瘸腿赖格骂道,“老子要憋死了!不能杀人打个屁的群架!”
他真实到令人发指的邪狞声音听得我舒坦极了。我粗声骂道,“我他妈也是,真想剁了这些装模作样的狗杂种!”
断臂阿姆大臂一甩,直接将一个惨叫的小矮子丢出了场地,扭了扭脖子,“我还是喜欢流星锤。剑真是我所见过的最垃圾的武器。”
经过一阵混乱的恶斗后,场地上的人要么弃权要么昏迷,还在负隅顽抗的斗者已经不多了。独眼艾厄劈倒一个蓝脖子的壮汉,望着我们几个,无奈地摇了摇头。
我扯下脖间的红方巾,撕得粉碎,叫道,“还要这玩意儿吗?!”
“要个屁!勒都勒死了!”
瘸腿赖格和断臂阿姆一齐扯下方巾碾在脚下。独眼艾厄远远望着我们,解下蓝色方巾扔在一旁,嘴角似有若无地露出一丝淡淡的笑意。我活动了一下重归自由的脖颈,朝高高的看台喊道,“可别他妈闭上眼睛啊,真正的好戏现在才开始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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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四个不系方巾的恶棍朝周遭的人群扑去,在那一瞬,我感受到了一双狼一样的眼眸,骤然刺穿了我记忆的屏障,赤|裸|裸地展露在旗帜白狮的视野中。看台下方不知从哪儿冒出一个戴着漆黑兜帽的高大男子,冷硬的下颌好似冻结的冰峰。那人浑身散发的怒气犹如铺张蔓延的黑云,他抬起手臂,指向我们,一声雷霆般的怒吼霎时响彻宽阔的斗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