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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族生存指南 (静安路1号)


  “跟上次那个男人有关对吧。”莉莉丝语气奚落,“我可是好好地帮你瞒着呢,等回中国你要给我带礼物,我要旗袍。”
  “知道啦。”陈臻撇嘴,“说了我要倾诉,莉莉。”
  “你倾诉前我倒是好奇你之前说的……那个男人,是怎么回事,你们怎么样?”莉莉丝笑着,“他帅吗?多高?多大年纪?身材怎样?哈哈,维达尔,以前我就觉得你会是弯的,现在想想真的一点都不意外了。”
  陈臻:“……”
  “很帅,帅得不像正经人……”陈臻嘟囔了句中文,又换到英文说,“反正比你喜欢的那位英俊。就……比我高一个头,身材还行吧……我也没见过。”
  他突然就想起了那一晚的梦境,沈明光和他在飞机上……
  陈臻莫名觉得冰凉的身体浮起一阵燥热。
  “比你高一个头吗?那样很适合接吻维达尔!”莉莉丝瞬间兴奋起来,“你们做过了吗?舒服吗维达尔?感觉怎么样?中国男人那里怎么样?”
  陈臻:“……”
  扯到后面陈臻没有倾诉成功,反而被莉莉丝反将一军科普灌输了一堆黄色废料。
  “没有任何进展?”莉莉丝嗤笑,“需要我替你问问安德烈怎么挑逗别人吗?”
  “我想正式和别人开始,不是只想和他睡觉。”陈臻叹气,“但我觉得对方似乎……对我不是很感兴趣,我说不好。反正一会儿对我冷淡,一会儿对我热情。”
  “那就是把你当成备选,计划B。”莉莉丝语气笃定,“那你觉得自己的表现呢?”
  陈臻想了下,“期待之下?好像很差,毕竟我经验不足。”
  “别理他了。”莉莉丝叹了口气,“你这么好看,他都没有看上你,或许是个要求很高的人,不然就是真的不喜欢男人。小维达,我们放弃吧,我让安德烈给你推荐几个猛男你看看……”
  陈臻听到那个猛男的时候直接挂了电话。
  等他挂了电话,才对着自己面前《泰戈尔诗集》旁边那本《血族生存指南》叹了口气。
  翻开的那一页写着:‘不要轻易爱上人类,风险很高,结果会很痛苦。’
  好像有点道理。
  陈臻合上那本《指南》,只能甩甩头把沈明光暂时忘了。
  先这样吧,再让他想想。
  陈臻抬头看了一眼时间,叹了口气,准备去赴约。
  到了车库,他犹豫了一下,有点不想开车。于是便回去换了一身黑衣服,披上斗篷,打算直接跑过去。
  披斗篷的时候他看了下自己的头发,染过的发根又有银白色出现。陈臻皱眉想了半天,总觉得这么三天两头地染头发也不是办法。
  不过要迟到了,至少今天不能弄了。
  陈臻重新戴上斗篷的帽子,打开窗,融入了夜色中。
  到了血市外面,他叩开门,门里皮肤干裂的血奴看见是他连忙低下头,递上了羊皮卷。
  陈臻瞅了一眼,上边的指印还挺多,他一边咬破手指一边笑,“今天来的还不少,是有什么节日之类的吗?”
  血奴回话的时候依旧低着头,“回大人话,不是节日。今天人多是因为从这周开始到下个月,血市出售的所有血都打八折,如果消费满一万的话还有满减活动。”
  陈臻皱着眉把手印按上去,暗红带金的眼睛看着血奴的后脑勺,“你们刘家资金短缺了?”
  血奴不敢答这话,只能说,“老奴不知,大人恕罪。”
  陈臻也没在意。他掀开了斗篷,慢悠悠地走入了血市中。
  自从他到了四川后,每周都会定期来参加血市。不过,今天的人流估计是之前的两倍。
  有一些是陈臻见过的面孔,闻过的味道,更多的是来自外面的气味,是别的城市陌生的气息。
  血族之间都有一种呼应,能感受到彼此身上的味道。比起相貌身材身高,‘气味’才是他们辨认别人的标签。
  而这种气味,也是每个血族身份的一张名片。
  普通血族,纯血种血族,始祖血裔,‘气味’中的力量是不一样的。更强的血统,对于别的血族而言天生就带有攻击性,无法避免。
  这种‘气味’,是血族的‘血灵’。
  陈臻前几次来都会收起自己的血灵,但这次没有。
  他一踏进血市,像是某个特别的按键被开启一样,人群瞬间寂静下来,人头耸动的街道自动给他分开了一条道。
  在陈臻的眼里,此刻像是在播放慢镜头一般——左右两边,他的这些同族的血灵仿佛变成了一股股不同颜色的条状物,争相朝他的位置飘过来,对陈臻做无声的自我介绍。
  这是血族们迎接上位者的一种仪式。
  陈臻背着手,眯着眼感受着。
  浅红的,血灵很薄,应该是个很温柔的血族。玫红色,血灵弯弯绕绕的,大概是个婉转风流的女性血族……或者男性。大红色,这支看上去很重很坚固的血灵,或许是个心智很坚定的男性血族……
  周身被几百条血灵隔着一点距离包围着,陈臻走得很慢。
  他慢慢地打量,点头示意,这是礼貌。
  着装各异,长相各异的血族在他经过的时候都握拳于左胸,沉默地,俯身向他行礼。
  陈臻却很清楚,这不是真的多尊重他,他们尊重的是陈臻的血统,和他身后的欧总部。
  等到陈臻开始意识到整条街因为他的到来都有点静悄悄,气氛变得有些诡异。
  他心里叹了口气,停住脚步,打了个响指。
  陈臻身上的斗篷袖口飞出一簇蝙蝠,立刻就四散飞开,七零八落地停在不同的人的肩膀上。
  他提高了点音量,“大家别这么拘束,我也是来玩的。很多族人可能是第一次见我,惊扰到大家我很抱歉……肩膀上停了我的蝙蝠的朋友,今晚的开销算在我账上,祝大家愉快。”
  他这话一说,人群间瞬时就笑开一片。
  一个肩上停了蝙蝠的美艳女郎,大着胆子抛出一串新鲜的冰冻血葡萄,“谢谢大人款待,这是我的回礼!”
  陈臻抬手接住,遥遥对着那个女郎微微鞠躬,然后对她眨了下眼,“不必客气,也谢谢女士。”
  这么一闹,周围气氛瞬间变了,又有人朝着陈臻抛来乱七八糟的东西。一个长相魁梧的男士抛过来一株血灵芝,高声喊,“大人!我压箱底的宝贝,拿回去泡酒喝!”
  “大人!这是我的血玫瑰,我留了我的血在上面。”一个丹凤眼,脸瘦长的年轻男孩递过来一株血红的玫瑰。那玫瑰大概是用血养出来的,红得妖冶,轻轻掐一下花瓣,就有血滴下来。
  那男孩送了花还不走,对着陈臻笑眯眯地比了个心,眼风扫过来全是暧昧,“大人,寂寞的时候随时来找我,花瓣上有我的联系方式。”
  “小秦对着谁发浪啊!你也不看看这是谁!”
  那男孩被另一个高瘦穿着利落的女孩推开,那女孩两三下从包里掏了个盒子朝着陈臻丢过来,“大人接好了!我自己养的血人参,小玩意儿无聊吃着玩就好!还有,大人,您长得可太俊了!”
  “大人,别理这姐弟两!浪得很!”
  “说谁浪呢周海?浪你床上了?”
  ……
  陈臻哭笑不得,一路走过去,怀里手里兜里,甚至连斗篷的帽子里都被塞了他们的‘见面礼’。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都有,陈臻多半都没见过。
  他走到这条长廊的尽头,用脚尖踹了下门,门立刻就开了。
  刘锋显然是早就在这等着他。他低头行完礼,抬起头来,等定睛看到陈臻怀里那些乱七八糟,错愕了两秒才哭笑不得地道,“大人很受欢迎啊,大家都很喜欢您。”
  “大家都很……奔放。”陈臻笑着摇摇头,“气氛不错。”
  “大人,有个典故叫‘掷果潘安’不知道您听过没有。”刘锋笑着打趣,“中国古代有个美男子叫潘安,他因为长相俊美,文采出众,在街上常常被许多女性围观,为了表达喜欢,百姓总会往他的车上丢吃的东西,就连老太婆也争着往他车上投掷果品食物表达爱慕之情,所以他每次回来都是满载而归。这就叫:掷果潘郎,满载而归。大人今天也差不多这样了,要是多来几次,怕是这些同族要把自己压箱底的宝贝都摸出来献给大人。”
  “你还挺会拍马屁。”陈臻瞥了他一眼,“平时没少拍别人吧?”
  “大人,我是真情实感,绝无虚言。”刘锋说着,伸手去接陈臻手里的东西。
  陈臻把怀里的东西一股脑给了他,自己留下了手里一支浅粉色兔血味的棉花糖。他尝了一口,感觉还不错。
  刘锋把东西交给下人,帮陈臻脱掉斗篷后,引他往里面走。
  等进到餐厅,陈臻的棉花糖也吃完了。
  他才进屋,就听到白霖咋咋呼呼的声音,“哎哟喂,咱们大人可算是到了。”
  刘长生和余良刚想站起来,陈臻手压了压,“都坐。”
  “就是,别拜来拜去的,赶紧吃吧!”白霖走过来把陈臻推到上位,开始了隆重介绍,“大人呐,您都来咱们天府之国快三个月了,才第一次吃火锅,我可得给您好好掰扯掰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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