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怂货……”
余歌前一秒还在嘲笑上校胆小,下一秒就看小黑突然伸出他的大爪子一巴掌拍在上校的尾巴上,接着张开了血盆大口……伸出舌头舔舐上校身上的毛。
这一惊一乍的差点给余歌吓出心脏病:“靠,刚才真的吓死我了。”
“你怕它把你的精神体给吃了?”1029问。
“废话,”余歌说,“上校就那么一丁点大,要真喂给你的小黑估计连塞牙缝都不够,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不敢把它放出来。”
小黑按着上校舔了会儿就放开了爪子,然后斜躺在地上闭着眼睛小憩,上校似乎刚刚从被吃掉的惊吓中醒过来,它急忙跑远了,抖了抖身子重新梳理了一番毛发才隐约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又大着胆子靠了过去,在小黑脑袋前蹦了两圈,随后在他后颈脖的位置上缩成一团也闭上了眼睛。
余歌看着一大一小两只和谐相处的精神体,不由得松了口气:“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上校跟其他的精神体相处得这么好,以前这家伙要是碰到了其他的精神体第一反应就是逃跑,从来不会像现在这样主动接近,更不敢趴在别的精神体身上睡觉。”
“我的豹子,不,我是说小黑也这样……”
余歌有些惊讶看着1029:“你的精神体碰到别人的精神体也会逃跑吗?”
“不是逃跑,”1029说,“它从来不让别的精神体靠近,无论是同队的哨兵还是跟我配对的向导都不行,甚至有些主动接近它的精神体都会被它吓走,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被吓走才是正常反应好吗。
你看看你的样子,别说你是哨兵,就算你不是哨兵,人家看到你这生人勿进的死样子也容易被吓跑好吗。
难怪说精神体都随它的主人,真是一点都没错。
午后太阳越发毒辣,余歌和1029所在的地方依旧有阴影遮挡十分凉爽,只是徐徐吹过的谷风带着丝丝的炎热和干燥,不禁让人犯困。
村长派人送来的烤土豆和酒都吃完了,两只精神体也呼呼地睡着了,余歌摸了摸自己填饱的肚子,忍不住也打了个哈欠。
1029伸手接住从小黑背上渐渐滑下来的上校,找了个平坦的位置重新放回去,看着睡眼朦胧的余歌:“你之前不让上校出来……真的只是怕小黑把它吃了吗?”
“这只是原因之一,”余歌说,“主要还是因为你是哨兵。”
1029轻轻摸着上校柔软的皮毛,眼中的光彩明显淡了下去:“是不是我会让你觉到害怕?”
“你觉得呢?”余歌问。
1029收回了手,望着远处的一片荒漠,说:“我知道哨兵和向导很难像普通人一样相处,不是你追我逃视如天敌,就是形影不离毫无自由,我也听过一些抓捕向导时发生的事情,你知道的或许比我还清楚。可是,至少你们待在军营里会很安全,不用风餐露宿,不会朝不保夕,有钱有物资,至少……”
至少有个人会拼尽全力保护你。
后面半句话1029想说,可是他硬是咽回去了。
他不是那个会拼尽全力保护余歌的人。
等这件事过去,自己会重新回到要塞,也会有新的向导与自己进行相性测试,他也答应过余歌他们俩要当做彼此从没见过,互不认识对方。
那他说这话又有什么意义?
如果余歌去了军营,作为向导他势必会和其他哨兵进行一次又一次的相性测试,跟其中的某一个合适的哨兵结合,然后投身战场……
想到这,1029忽然有种燃烧的愤怒感涌上心头。
他愤怒的并不是余歌深陷危机,而是一想到他可能跟其他哨兵结合,或者说只要有其他哨兵靠近他,他就觉得愤怒,觉得火大,恨不得将那个人五马分尸。他宁可余歌继续当个拾荒者,离哨兵越远越好,离军营越远越好……
“其实,你说的话我不是没想过。”
余歌扭头看着1029,只是他的目光里多了一丝陌生和冷漠,即便是第一次相见的时候都不曾看着他这样的眼神。
“我曾经想过投身军营,可真正让我心灰意冷的就是你们,就是你们这群黑皮狗。”
更新,今天脑袋发晕,我都不知道我是怎么写完的(ㄒoㄒ)
明天继续,某人......或许......要......作大死预警(~ ̄▽ ̄)~
第33章 第三十三章
“所以,你恨哨兵,恨军营并不是因为你是向导?”
“当然,我开始很你们的时候还不知道自己是个向导。”
余歌耻笑一声,眼中冷漠的笑意看着令1029心里发寒。
“我还记得我爸爸戴着副眼镜,为人善良,待人友好,妈妈却是个彪悍的泼妇,说话用喊的,走路用跑的,好像生下来就不知道什么是困难什么是害怕。说实话,我现在都想不明白爸爸他是怎么看上我妈妈的。”
1029安静的听着,他不知道这时该说些什么,但他知道余歌在说起他父母时眼神中满是柔情和怀念,而这种感觉越深就代表他的恨也越深。
“我很小的时候跟我的爸妈生活在一座高墙要塞里,那座高墙要塞不大,围墙也不算高却很安全。我爸说要塞里的钟声从他还是小孩子的时候起就没响过,居住在要塞里的人几乎忘了丧尸潮是什么样的存在,他们所做的一切不再是抵御丧尸,而是怎么样能够更好的在一片荒芜中生存。但是,有一天丧尸潮还是来了……”
“丧尸!是丧尸潮来啦!”
“啊,救命啊!”
“跑!大家!快跑啊!”
“快!快拉警报!快点快点!”
“大家都赶紧准备逃离!乱七八糟的东西不要带了!先让小孩和女人上车!都不要乱,不要挤!哨兵们马上就到了!”
丧尸潮突如其来的那一夜,整座要塞四处弥漫着大火和浓烟,要塞的大门被沙袋和木头死死堵着,可丧尸越来越多,直接爬上了高墙涌入要塞,四下再无安全之地。随着第一声‘丧尸来了’的呼叫响起的那一刻,这座要塞就已经被判了死刑,即刻便将作为人间地狱。
“爸爸,我怕……”
幼年的余哥蜷缩在父亲的怀里,他埋着头,紧紧拽着父亲的衣领轻声啜泣。
父亲揉着余歌的头发,在他额头上落下深深一吻:“乖,别怕,小余歌一直最勇敢了是不是?”
余歌努力的点了点头,随后被父亲送上了逃亡的卡车,自己却站在车下再次亲吻着余歌的手心:“余歌乖,你马上就安全了,不要怕,丧尸绝对伤害不了你的。”
余歌察觉到不对劲,他稚嫩的手紧紧抓着父亲的食指不停追问:“爸,爸爸,妈妈呢?你呢?你不走吗?”
“余歌,我和你妈妈……”
“好!人都上齐了!快开车!快!”
“爸爸!上车!你也上车!”
“余歌乖!听话!以后的日子你要一个人坚强的活下去!要努力的活下去!”
“爸爸!不要!不要丢下我!”
卡车发动了,父子之间的距离在发动机响起的那一刻被硬生生拉开,余歌稚嫩的手根本抓不住父亲,而父亲也没有追上去的意图。
“余歌!记住!爸爸妈妈永远爱你!永远在天堂保佑着你!”
“爸爸!!!”
父亲看着余歌幼小的身躯渐渐消失,听着余歌哀求变成一阵阵撕心裂肺的痛哭,可是他别无他法。他知道自己命运,但在那之前,他无论如何都要保住余歌,保住他的孩子。
“那之后,你还见过你的父母吗?”1029问。
“没有,从那以后我再也没见过他们,”余歌长长的叹了口气,失神的靠着山壁,“被送走之后我不知道在车上颠簸了几天,等到了一座新的更大的高墙要塞时周围的一切都变得陌生了。我什么都不知道,谁都不认识,没有亲人也没有能去的地方,只能流浪街头靠别人的施舍度日,有时候饿极了就这里偷一点那里摸一点,这么过了几个月我实在活不下去了,上天可能看我可怜让我遇到了我现在的房东。”
“他,收养了你吗?”
“怎么可能,”余歌说,“他当时是那座高墙要塞里的地头蛇,连军营里的人都得给他三分面子,他把我捡回来的时候说注意了我很久,看到我无父无母而且在小偷小摸这方面有点天赋,所以就把我捡回来当小弟使。”
“你那是多大?”1029问。
“四岁,五岁……我记不清了。”
余歌说:“他把我捡回来之后就教我怎么样小偷小摸,怎么无声无息的出现消失,可是我不喜欢偷偷摸摸的把戏,只想每天能吃饱然后去打听我父母的消息。他就以此为由说会找人帮我打听,但我每个月都必须为他偷到足够多的钱或者等价的东西。我答应了,我开始努力练习他教给我的东西成了一个小偷,每个月都想方设法的偷到他的标准线,被抓过也被打过,一晃就到了我十三岁那年……”
“这个月的东西,拿去。”
余歌推门而入,随手把一个布袋子丢在桌上。
这时的余歌还不足一米五,跟同龄人都矮了一截,可神态和表情都已经被磨砺的十分老练成熟,完全就是一个小大人。
胖子给余歌倒了杯水,不由的弯下身子检查着余歌那张介于孩童和少年间满是淤青淤紫的脸:“余歌,你这脸怎么了,昨天不还是好好的吗?”
余歌拉低了他头上破旧的鸭舌帽,抓着水杯偏过了头:“没事,用不着你管。”
“又被人揍了吧,看来你小子有点退步啦,”霍克半笑着叼着烟,伸手颠了颠扔在桌上的布袋子,“才这么点?你是不是又手脚不干净偷偷藏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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