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香,姐夫又熬鸡汤了吧,”荷妃熟门熟路走进卧室向易九绝打了个招呼,然后拿出一件件让宫女们按照皇子标准做的各种婴儿衣服鞋帽,“孔令藕,妈让我带来的……吆,眼怎么红红的,姐夫欺负你了?”
“你才是藕,信不信我把你炸成藕合,”高龄产妇孔令花炸了毛,战意满满掀开被子就欲下床,被易九绝拦着后一咧嘴,“你来干嘛?拿着东西回大唐做你的小妾。”
高居妃位却逃不过小妾身份的荷妃一点也不生气,拿出苹果PRO:“我来蹭下网,下几部电影就走,你慢慢哭啊。”
孔令花:“……”
感觉全世界没人心疼自己。
易九绝试探着提议:“要不咱们去大唐住上段时间?看看岳母大人还要小豪小军?”
第50章 仁迟豪的故事将在下本新书<泄天机>中继续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有点短,看到大家的留言,不是不想写,而是没法写了。
大反派荷妃成了好人,穆仁本来要为救迟豪而死,俩人的命运改变后,后面宫斗,迟豪易千军的生死恋也随之没了。
我比你们还要遗憾,感觉对不起他们。
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无论怎样,我不会忘记各位的支持,几乎每章留言的时光流逝,等待的乔木,绿丸丸,ZJSYLP按爪的默笙,喜欢催更的浅唱,以及收到的收到的第一个雷,来自哇呜汪,第一个订阅的一言不合就动手。
还有很多大大,我清晰记得你们每一个人的名字。
最后,拜谢!再见!!!
寿王李清, 唐玄宗李隆基第十八子,成为了史上第一位留学王爷。
他被派到了千年后的现代, 学习数学物理化学以及各种现代知识, 假以时日,科技风暴定会创造出一个崭新的大唐。
李清喜不自胜。
待来到现代后发现, 那些成就他‘诗皇’美誉的诗词竟然随便一个小学生都能背得出, 羞愧之下弃文学理,准备拿下自考本科文凭专攻机械学, 争取有朝一日能够研发出属于大唐的汽车。
至于汽油怎么办,那是大臣们考虑的事。
这一日, 李清从学海中爬出来, 跟着表哥迟豪去参加彩虹酒吧五周年店庆。
晚上九点, 彩虹酒吧座无虚席,公众号提早一个月就打了广告,说是今晚有魔术表演。
魔术没啥稀奇的, 春节晚会年年有,网络社会信息大爆炸, 再高明也逃不过众人的火眼金睛,唯一的悬念是揭秘时间的长短。
然而今天的主角不是人。
是只猴!
来自大唐的猴哥是个人来疯,面对酒吧鼎沸的人声丝毫不惧, 它在迟豪的示意下大摇大摆走到舞台中央,双爪抱拳作揖,头上扎着孔令花亲手做的大红花颤颤悠悠,在五颜六色的灯光下格外醒目。
今晚是猴哥的个人秀。
它先是来了几个漂亮利落的前空翻, 而后顺势拿起木棍耍了套疯魔棍热场,台下顿时叫好声一片,众人睽睽下拿出套长袍马褂,龇牙咧嘴穿上爪子一挥,轻柔的音乐声响起。
“我要,你在我身旁,我要,你为我梳妆……”
“都怪这夜色,撩人的疯狂,都怪这吉他,弹得太凄凉……”
猴哥奔向了舞台边的钢管,就在众人以为它会爬上去来个猴子望月时,猴哥屁股轻扭,胸口蹭来蹭去,长长的尾巴像根棍似的直立着,来了段标准的钢管舞开场秀。
众人:“……”
李清噗嗤一笑,看向桌对面的迟豪:“表哥,听说当初你刚认识易千军就传了段跳钢管舞的视频?然后你俩一见钟情?”
“是啊,你怎么知道?”迟豪摸摸下巴,想说岂止是钢管舞视频,他还送了盒套套呢,“你呢,有没有遇见合适的,我可告诉你,这里不是唐朝,要喜欢只能喜欢一个。”
“我自然知道这个,”李清脸上好像忽然有点不好意思,期期艾艾半天才说,“有了,不过说出来你可不许瞎想。”
“神神秘秘的,不会是……”迟豪心中一动。
就在这时,体重八十斤的酒吧老板南伍和他体重一百八的胖哥哥急匆匆走过来打断俩人的对话:“哥哎,叫了你半天,快去啊,要不露馅了。”
舞台上,裆下塞着香蕉皮的猴哥表演完毕,站在那里龇牙咧嘴不敢动。
迟豪快步走上舞台抱起猴哥,拿起舞台中间的麦克风清了清嗓子:“感谢大家的光临,在这美丽的夜晚,彩虹酒吧迎来五周岁生日,作为老板他哥,仅以一曲兄弟送给在座的各位。”
热血激昂的音乐响起。
轻轻的风,像旧梦的声音。
不是我不够坚强,是现实太过坚硬。
逆流的鱼,是天生的命运。
不是我不肯低头,是眼泪让人刺痛。
忘记吧,若可以,也算是一种幸运。
如果一个人的心,只能烧出一个名。
有今生,今生做兄弟,有来生,来生在想你。
想起你~~~
他没有看到,穆仁推开门轻轻走了进来,站在那里像一道敦实的墙,静静聆听着……
第51章 番外
时光飞逝, 有美人老去有英雄迟暮。
一转眼,来到大唐的已经过了二十多年。
这段时间里, 那口能够穿越千年的神奇铁锅像是没了电的仪器, 初开始穿越的时间从一瞬间变成几分钟,里面穿梭虚空时能看到的星星点点慢慢变的模糊不清。
原本夏日来大唐乘凉吹风, 冬日去现代暖气房慵懒的日子终于不在。
几人年纪不同, 打算也各不同,孔令花和易九绝年纪大了, 考虑到现代医疗方便,俩人本打算在现代定居, 后来总不忍分别, 老两口买了所前后带花园的大豪宅, 悠闲养老。
迟豪和易千军变化同样很大。
凭借现代知识,和远超古代人的超前思维,生意越做越大, 某种程度来说,说是大唐首富也不为过。
这一日, 烈日高悬。
蜀山剑门山,一道道寸草不长的特大砾岩远看如铜墙铁壁,绵延不知道多少里, 像一柄柄粗大的剑胚指向天空。
蜀山难,难于上青天。
此时山下,一排长长的军队正在缓慢前行,打头的的是一位清秀俊然的中年男人。
和周围一副标准古代打扮的人群相比, 他带了副黑框墨镜,头戴太阳帽,腕带野外手表,活脱脱一个穿越人士。
正是迟豪。
人到中年,却依然清秀的迟豪骑着白色骏马,眉头紧皱眺望远方。
“先休息会,喝点水,”已经成了个帅气欧巴的易千军贴心递过水壶,“今天晚些时候,应该能到。”
迟豪擦擦额头的汗水,接过水壶,然后就感觉指尖温热传来,不用看就知道发生了什么。
“那么多人看着,收回去。”迟豪不动声色抽回手,脸色不由自主红了,好在天热看不出来。
“怕什么,我们可是先皇赐婚,你是我名门正娶的媳妇,握个手怎么了。”易千军人到中年,真应了三十如狼四十如虎那句老话,比年轻时还要勇猛。
“握手可以,不许动别的歪念头。”迟豪无可奈何叹口气。
这一路,长安到巴蜀,古代没有飞机没有汽车,足足走了小一个月,进入山区以来,没有客栈,没有啪啪啪的机会,易千军就创造机会。
这时,身后传来一声轻笑。
“这里风景不错,要不你们去溜达溜达?”
是穆仁。
“大哥,你变了,以前多纯洁一人。”迟豪笑盈盈回头。
穆仁样子几乎不怎么变,敦厚的身材经过岁月沉淀,像山岩般更加厚重,他溜了一圈精神的小胡须。
人未变,当年的感情不知道有没有变,迟豪心里一直过意不去,哪怕他已经和寿王李清走到了一起。
他心里,一直记得那个为了他来到长安,为了他舍命相救的穆仁。
然而这辈子只能亏欠,即使两人早些年拜了干兄弟,成了他堂堂正正的大哥。
穆仁迈着四方步走过来,同样笑盈盈盯着他。
“大哥,喝点水。”易千军嘿嘿一乐。
穆仁摆摆手,看看周围的军队,忽然压低声音说道:“不用担心,即使有事,这些人也困不住我们。”
说着,他不动声色指了指腰间。
那里有一团鼓鼓的东西。
迟豪微不可查眨了眨眼。
大唐多年,他来自千年的身份早已不是秘密,他带来了很多来自现代的东西,各种技术,但唯有一样坚决不同意。
各种有杀伤力的武器。
然而平安盛世可以,当历史的滚轮到了现在,即使想遁隐山林也也躲不开。
当年对他欣赏有加的李隆基已经过世,而另一个历史的风云人物也终于出现了。
未来的女帝武则天。
今年,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这位还只是个普通后宫嫔妃的女人说服了皇帝,颁了道圣旨,让来自千年前的迟豪去往蜀山剑门山。
说是这里有龙脉出现,论通古博今,迟豪是最佳人选。
一起来的,还有易千军和穆仁。
易千军不知道,但迟豪和穆仁哪能不知道,这位女帝的手段可不是一般的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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