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猫粮不好吃]:们?
都到这个地步了,仓仓也就没有再刻意避着苏卫。
[仓仓]:我一般是每天晚上会给大家点一个名,确定没有少,再都带进屋里睡觉。但是从大前天开始,到现在为止,我已经弄丢了五只仓鼠了,哪里都找不到。
[苏妲己]:确定你没有带到户外?或者是它们偷跑?
[仓仓]:我有专门给它们训练过,一般情况下,它们是不会不禁我的允许,私自外出的。
既然如此,那就很奇怪了。
卷耳不知道仓仓的实力如何,但是能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在他的老巢里,连续丢五只仓鼠,的确是有些不可思议。
就在这时,苏卫也带来了反馈。
[昨天的猫粮不好吃]:问过猫们,都说没见过仓鼠出门。
仓鼠没有出门,活动范围只有走廊和家里,那么那五只小仓鼠,到底是怎么走失的?
[大黄]:仓仓你别急,等下我过去找你,你给我一件小仓鼠们穿过的衣服,我嗅嗅看还有没有线索。
[苏妲己]:那我帮你和老大说一下吧,不过老大最近超级忙,不一定能管得到你的事……
[苏妲己]:哎,老大估计也就是对着卷耳才能积极一点吧。
[卷耳]………
十分钟后,黄保安坐着电梯来到了三楼,他小心翼翼地绕开地上跑来跑去的仓鼠们,接过仓仓递给他的小衣服闻了闻,又在他家嗅了老半天,最后无奈地摇摇头。
“时间过得有点久,而且这里味道有点杂,我闻得不是很清楚了。”
仓仓捏了捏手里的小衣服,神情非常沮丧,但还是打起精神来,和黄保安道了谢。
事情进展到这一步,好像陷入了死胡同。
然而,就在今天下午六点时,沉默了半天的小区群忽然叮咚一声,向所有成员传递了一条新消息。
[昨天的猫粮不好吃]:[图片]栖云区南北大道36号门口,这里有你家小仓鼠的衣服。
谁都没有想到,最先找到线索的会是苏卫。
群里沉默了半分钟,每个人都在默默窥屏,不知道这俩人接下来会是个什么情况。
苏卫见没人说话,便又发了一个定位。
又等了十几秒,仓仓才发了一条消息。
[仓仓]:……我马上过去。
看样子他也被吓得不轻。
项帅和仓仓的关系一直很好,所以主动要求陪他一起,凡事也有个照应。
卷耳则是觉得事情太过蹊跷,于是也跟了过去。
这也是卷耳第一次看见仓仓。
仓仓大概二十四五岁的模样,个头比他稍微高一点,一张柔和好看的娃娃脸,看起来就很显小。
只是因为脸上没什么表情,所以显得有些阴郁。
自从卷耳恢复了正常的直播频率后,仓仓就不在全天直播了,而且有时候还会好巧不巧地和他错开时间,看起来就像是不愿意和他有任何交流。
三人匆匆地赶到南北大道,苏卫已经站在路边等了好久了。
他身边还围着几只黑色的猫,猫毛粗糙凌乱,颜色也不如他们小区的亮丽,一看就是流浪猫。
那几只猫察觉到他们的靠近,警惕地看了他们一眼,然后转身跳进路边的草丛里,迅速地溜走了。
苏卫一直守在‘案发现场’,等仓仓过来了,才退后一步,把场地让给他。
微臭的下水道边,两只迷你版的小西装被随意地丢在上面,精心制作的绣边被撕成两半,还沾着洗不掉的灰色污垢和暗红色的血渍。
“……”
仓仓握着破旧的小衣服在那儿蹲了半响,又揉了揉太阳穴,哑着嗓子道,“有……狗的味道。”
众人俱是一怔。
项帅讪讪地问,“不会吧?你真的没闻错?大黄他不可能——”
“我知道不是他,一定是别的狗。”
他又趴在那儿嗅了嗅,可惜下水道的味道太杂了,又难闻得很,已经完全嗅不出那只凶手的踪迹了。
“不是丢了五只仓鼠吗?现在只有两只。”
苏卫站在他身后,冷不丁地说了一句,“还有三只,一定能找到别的线索。”
项帅:“……”
卷耳:“……”
他现在知道,为什么明明不是苏卫的错误,仓仓还是毅然决然和猫王绝交了。
这一点眼力见都没有啊!
仓仓明显已经习惯了,直接把他说过的话当空气,“再怎么往下查也查不出什么了,先回去吧。”
卷耳看了看那个下水道,又拿出地图app来看了一眼,反复确认过后才慢慢地说,“屏华小区在江河区,这里是栖云区,中间相差了十公里……你们不觉得奇怪吗?”
他这话一出,本来要走的仓仓忽然顿住了。
三个人脑中同时闪过一道光,立刻跑向卷耳身边,挤在一起把两个区看了好几遍,都沉默了。
一只狗费力地从屏华小区里偷出了两只仓鼠,一路叼着跑到了十公里以外的栖云区,在路边‘毁尸灭迹’。
这也太匪夷所思了吧?!
“十公里……”
项帅点了点地图,“就算是坐地铁也要坐半个小时呢,它这是图什么啊?”
苏卫抱着手臂摇了摇头,看得出来他也非常困惑,“按理说,狗不会喜欢逗弄食物,它们喜欢速战速决,直接将猎物咬死。”
他们既不能揣摩透凶手的意图,也没有得到新的线索,似乎又陷入了死胡同。
“等等。”
卷耳忽然说,“苏卫都能联系到栖云区的流浪猫帮忙寻找线索,那黄保安也能联系到这里的流浪狗吧?找它们不是更方便吗?”
苏卫脸上一阵红、一阵白,愣了半天才恶狠狠地道,“不是他污蔑我,我才不费这力气!”
说罢扭头飞快地走了。
项帅:“……”
卷耳:“……”
果然就算是再变态发育的猫,永远不变的属性就是傲娇啊。
卷耳和仓仓他们回到屏华小区,和黄保安说了前因后果,又请他帮忙联系一下栖云区的流浪狗们,看看能不能找到线索。
黄保安一听衣服上有狗的味道,立马就紧张了起来,问仓仓要了小仓鼠的衣服仔细地闻了闻,嗅完松了半口气,“不是江河区的狗,闻着味道不像。”
他自从被白钰和姜云招后,就彻底改邪归正了。
现在人身时就和大家一起正常饮食,有时候变回原形也是吃狗粮,并且定期带着管辖范围内的流浪狗们打疫苗或者驱虫,致力于让动物和人类更好的相处。
结果住在屏华小区的仓鼠们一连丢失了好几只,而且看样子都是狗干的,这怎么叫他不慌?
当天下午,他就去抽空联系了江河区的负责狗,很快就得到了消息。
“不是本地的流浪狗,是鬣狗。”
黄保安说。
卷耳、项帅还有仓仓坐在花园里的石板凳上,苏卫蹲在几米远的地方装作逗猫,实际上早就竖起了两只耳朵。
项帅还一脸茫然,“猎狗?什么猎狗?”
“不是猎狗,是斑鬣狗。”
卷耳因为动物世界看多了,所以对此还略知一二,“它们是非常残忍的杀手,通常成群活动,可以捕杀角马,斑羚等大型食草动物,甚至还能与狮群抗衡。”
它们一般生活在非洲某些地区,因为长相丑陋、性情凶残,受到当地大部分居民的厌恶。
仓仓皱起眉,“鬣狗……不应该出现在这里啊。”
一种动物突然出现在陌生的地方,一般来说有两种可能,要么是当地本来就有,只是以前没有发现;要么就是被引进了。
“鬣狗这种生物,不可能通过国家海关和检验检疫局。”
卷耳修长的手指在桌上轻轻地点了点,“要不然,就是有妖怪带进来了。”
他立刻想起了天山上遇见的那个妖怪,看得出来他行为举止都偏向人一点,应该不是雪豹一族。
但是做出的事情却和这次一样,显得有些不可思议。
一个强大的妖怪跑到遥远、人迹稀少的托木尔峰欺负几只雪豹;一群鬣狗悄无声息地钻进了屏华小区,只叼走了几只塞牙缝都不够的仓鼠……
看起来似乎两件事并不搭边,但是卷耳却有一种很笃定的直觉,这其中一定有什么关系。
黄保安手机嘀嗒响了两声,他站起来去外面接了个电话。
再回来时,他带来了一个好消息,“我有个在栖云区的朋友,刚才联系我了,说是在拜官寺周围见到了一群鬣狗,身旁还跟了几条小崽子。”
众人顿时精神一怔,仓仓更是唰地一下直接站了起来,“鬣狗捕猎的时候不会带着孩子……他们的老巢很可能在拜官寺附近!”
有一群的鬣狗待在城市里,对人类和别的动物们也是一种不小的威胁。
事不宜迟,他们立刻坐上了黄保安的汽车,动身前往拜官寺。
拜官寺是n市一所非常有名的寺庙,有名到什么程度呢,就是那每月的头香,你光有钱那也是没办法争的,要知道第一炷香的竞争者都是各市各区的干部,甚至还有还有省级官员过来抢要。
拜官寺建于唐朝,那时候它还只是一个又破又烂的小寺庙,里面只有几个老和尚在念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