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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花木兰遇到祝英台 (御风流)


  同花木兰一样,黄胖子也有亲兵,而且数量多出几倍不止,足有三四十人。都是以重金礼聘的三教九流各路高手,可以说,全城姜华看得上眼的人不足双掌之数,而且还全在黄胖子的亲卫之中。
  当然,也仅仅是看得上,还是看在他们个人武艺的面上,敬重之意则是一分也无。这些人于疆场之上,无尺寸之功,反而在城里借黄胖子的势欺压良民倒是一把好手。再者说来,个人武功在战阵之中所起到的作用微不足道,一味单打独斗,不依仗阵型,只需要三个兵卒配合得当,不出三个回合就能送他们归天。
  于姜华看来,黄胖子可能是鬼迷心窍才会选择吃空饷,转而用这些钱来养这些喂不熟的白眼狼。
  果不其然,在城内局势岌岌可危之时,有人坐不住了。
  先是一个身材矮小,脚步轻灵的男子出列道:“幢主,此时城中危急,贼子破城在即。俗语云,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幢主身份尊贵,怎可殁于此处。属下斗胆,请幢主速速出城,前往都护处求援,属下愿拼死护幢主杀出重围。”
  黄胖子听了难免有些意动,他本就怕死,只是当初没有给上头打点足够的银子,才被排挤到了漠北。这些年他厚着脸皮给督军送过去了自己的亲妹妹不说,还将敛来的钱财大部分都投入到了自己私兵的建设上,怕的就是有人打他的主意。
  其实六百马匪临城时他就想过弃城而逃,只是有了上次柔然人迫近都城的事情后,天子雷霆震怒,将弃城之罪改为了诛九族,主守官剥皮实草。如此严苛的责罚下,黄胖子才按捺住了蠢蠢欲动的双腿,指挥着老弱病残勉强扛了三个多时辰,直到花木兰派的援军赶来。
  而随着马匪的攻势越来越猛,眼看就要守不住城了,黄胖子心中的求生欲又高昂起来。人一死,可就什么都没了。
  而亲卫还贴心的给他找好了跑路的理由:出城求援。这么一说倒是提醒了他,只要日后银子打点得当,顶多也就是一个不轻不重的失职之责。说不定还能趁机回中原,靠着搜刮来的钱财做一个愉快的富家翁呢。
  至于花木兰部的救援不力之责,谁管她怎么死啊。
  姜华的眼神就没离开过黄胖子的脸,见他神色变幻,心中只有冷笑:“果然被幢主猜中了,这黄胖子还真是厚颜无耻之辈。临阵畏战,弃军而逃,还把责任都推到友军身上,真是活剐了他都不冤枉。”
  门客们都知道自家金主是什么脾性,没有当着外人的面大声呵斥就等同于默许。只是贪生怕死惯了,需要他们去打打前阵试试风头。不到半刻钟,有些胆大的亲卫就将手按在了兵器之上,打算一鼓作气冲出去逃命。
  姜华只当没看到,仍旧在淡然的饮茶。
  姜华明着的纵容也让这些人的胆子也越来越大,几成昂首挺胸之态往门口大步跨去。
  “啪嗒。”
  “噗嗤。”
  两个声音几乎在同一时间响起,碎裂茶盏中的茶水和从胸膛中喷涌而出的热血混在了一起,浑褐的颜色慢慢淌到了每个人脚边,触目惊心,□□裸的昭示着背叛者的下场。
  仅仅一轮齐刺,三个在江湖上成名已久的高手就成了尸体。
  “噗嗤。”又是一声轻响,□□从三个胆大倒霉蛋的尸体中抽出,失去了支撑的身体无力的倒在了地上,沾有鲜血的明晃晃枪尖就对着了厅内的每一个人。
  亲信被杀,黄轶爆发出了前所未有的怒气:“姜华,你大胆,区区客军,怎可在我城中耀武扬威,我要向督军参你。”
  看着黄胖子这副外强中干的样子姜华就想笑,自己怕死就直说,指桑骂槐的给谁看呢。
  从怀里掏出一纸文书,姜华不卑不亢说道:“黄城主,卑职不敢越俎代庖,只是如今忝为城中一应军务都管,有违军令者,杀无赦。这几人无军令,擅自出屋,是以杀无赦以正军心,以明军法。”
  黄胖子沉默了,果然是花木兰手下出来的人,做事当真是滴水不漏。居然早就设好了局想要杀鸡儆猴,可笑的是自己还真的如他所愿的将脖子乖乖递过去了。
  见黄胖子脸青一阵白一阵,姜华还不忘落井下石:“莫非是黄城主您还有示下?还是说要将这几个叛逃者挫骨扬灰?卑职这就去办,一定办的稳稳妥妥。”
  见姜华借题发挥,黄轶气得血管直爆,脸色都转为绛紫色。可偏偏姜华凡事都占着一个
  理字,让他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姜华也是见好就收,毕竟黄胖子从职衔上还比他高两品,替自家幢主出口气也就罢了。泥人还有三分火气呢,真要惹恼了这个泥菩萨,大家一拍两散,他这条强龙就不好借势兴风作浪了。
  至于黄胖子恨他,姜华根本就没放在心上。他姜华是花木兰手下的兵,还轮不到别人来指手画脚。他只管奉军令把城守好,后面的事就轮不到他操心了。
  “食国之禄,忠君之事。我辈武人,无有口舌之利,唯有拳脚刀枪,一腔热血而已。贼众攻城,某不才,誓与城共存亡。”
  姜华慷慨激昂的说完,随后手起刀落,身旁的桌几被生生斩碎,木屑纷飞。
  “如违此誓,天诛地灭!有如此案!”
  说到此处,姜华虎喝一声:“来人!”
  “在!”十余个虎狼般的兵士应声涌入,齐齐抽刀,冷刃泛着令人心悸的寒光。
  “保护好黄城主和他的亲卫,如有擅自外出者,以投敌论处,立斩不赦。”
  “是!”
  威立完了,看着黄轶铁青的脸色和眼里所散发的怨毒,姜华不躲不避:“卑职先带人守城去了。”
  还有几个不忿的江湖豪客看不惯姜华的做派,暗暗地握住了刀柄,想从身后给姜华来一刀,在自家金主面前长长脸。
  可刀还没抽出来,就被周围的人按住了,低斥道:“你不要命了,还敢抽冷子下黑手。没见着易老八都死在枪阵之下,而咱们幢主连个屁都没放出来吗。”
  易老八是他们之中身法最好之人,此刻已经成了一具没有气息的尸体躺在地上。抽刀之人这才将脑中的热血降了下来,这帮子兵不好惹啊,任你脚滑似油,也难逃五枪齐刺。
  再看看自家金主只会坐在座位上脸色铁青的生闷气,做不出任何反击的举动,心里难免打起了小九九。
  这回若是有幸生还,也是时候换个主家了。反正这一两年钱也捞够了,也该去找一个更有前途的主公效力挣一份出身了。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暂且搁下那心怀鬼胎的一屋子人,且说姜华急急登上了南面城墙,只见马匪如蝗,疯狂的涌来,而南门城门在攻城锤的重击之下,已经是摇摇欲坠。
  每一寸道路上都铺满了血与肉,无数年轻的生命陨落在仿佛没有尽头的厮杀之中。
  姜华随手劈倒了一个爬上城墙的马匪,抽空厉声道:“传令,上预备队。”
  “是!”小兵声音哽咽,飞速跑开前去传令。上预备队,这就代表着要死战了。
  时间在一分一秒的流逝,姜华的精铁长刀在不断劈砍中已经卷刃,接连不断的重击已经让他的虎口崩开,鲜血溢满了整个刀柄。为了防止长刀滑落,姜华撕下一缕衣襟,将刀和自己的手紧紧绑在了一起。
  人不死,刀不落。
  姜华作为指挥队率尚且如此不惜命,小兵们就更没有退却之理。身后是他们的国土,城内是他们的同胞,兵者何惧死!
  刀被磕飞了,就用拳头。手被斩断了,那就用牙。总之,用血肉之躯都要堵住他们进攻的路。
  马匪们开始胆寒了,他们突然明白了花木兰为什么战无不胜,攻无不克,连柔然大军都不敢轻易招惹她。主将不惜身,军卒不畏死,这是一只有着魂的军队啊。
  谁想要嚼碎这支军队,至少要付出磕落门牙的代价。
  马匪们也心疼自己的人啊,只是贸然攻击金汤城受挫,若是再不能捞一点油水回去,分崩离析就在旦夕之间。
  马匪当初分兵也是存了两头下注的意思,甚至在去金汤城二次叫阵之前,已经有四百人抢先来了这边开展攻势。
  如今城内守军已是强弩之末,再加一把劲,就能将一个城池完整的打下。即便没有金汤城油水那么丰厚,也可以获得足有东山再起的补给。而等待花木兰收到消息赶过来,他们早就返回草原,天高任鸟飞了。
  这种时候,没人愿意放弃。于是双方都憋着一股劲,疯狂的厮杀着。
  忽然,姜华听到了隆隆的马蹄声,那是大部马队行进才有的声音。
  交战双方都不由抬头观望这突兀出现的兵马。不多时,有几个眼尖的小兵发出了惊呼:“是幢主,是幢主来救咱们了!”
  “杀了这群狗马匪!”
  “杀了他们!”
  知道援军已至的兵卒们士气高涨,身体爆发出了惊人的力量,将一个个马匪砍翻在地。
  力竭的姜华拄着刀,单膝跪地,勉强抬起了因为失血过多而晕乎乎的脑袋。
  模糊的视线中出现了一面黑底红纹的大旗,上书一个斗大的字:“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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