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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超凶的[快穿] 完结+番外 (八步莲心)


  所以,她渐渐有了一种长辈的感觉,甚至有种新手妈妈给孩子献宝的冲动。
  便带了谭玉去空间,给她玩现代世界的好东西。
  比如,电脑。
  再比如,手机。
  这东皇太一摸了摸电脑、又摸了摸手机,似乎都没什么兴趣。
  哪怕是谭玉演示了电脑和手机的操作,当场让他看剧,他也只是瞪着大大的眼睛好奇一下,并不见得十分喜欢。
  新手妈妈心态的谭玉,便开始想方设法继续献宝:“小太一,来,阿姨这还有别的东西,你看看,有没有什么喜欢的?随便拿去玩哈。”
  她都这么说了,太一就开心地去翻那些宝贝了。
  都是谭玉从开天辟地至今收集的各种宝贝。
  她不识货,只见那些好看好玩或者能赋予点意义的,就捡了回来。
  以前小鸟儿阿凌在的时候,还会玩一玩。
  现在阿凌一走,就更没人玩了。
  所以,这会子,太一愿意拿那些东西玩,谭玉也很高兴。
  太一也很高兴。
  因为他发现了一个很喜欢的东西。
  这东西,是一口钟。
  是的,你没猜错,就是混沌钟。
  只是,这时候,谭玉并不知道这是混沌钟。只是当初觉得它蛮有意思,就丢了进来的。
  现在太一喜欢,她也高兴。
  伸手慈爱地摸了摸太一的头:“你要是喜欢,就拿去吧。阿姨送给你了。”
  “真的?!”
  太一惊喜地望向谭玉。
  “当然是真的。”
  又不是什么好东西。
  一口钟而已。
  想拿就拿去呗。
  太一却格外喜欢这钟。
  拿到手后翻来覆去爱不释手。甚至,萌生了一个念头:“这钟真好。我要一辈子带着它。嗯,既然要一辈子带着它,我们不如给它取个名字吧。”
  谭玉带着老母亲式微笑,轻浮太一头:“嗯。你想给它取什么名字,就取吧。”
  “嗯!”
  太一更高兴了。
  于是,各种绞尽脑汁。
  看他想得那么认真,谭玉也是一脸慈母笑。
  唔,小孩子真可爱,对什么都很认真。
  就连给玩具取个名字,都这么认真。
  这一刻,她突然有种感觉:如果,可以跟萧凌也生个孩子,该多好啊。
  当然,这只是空想。因为两个女子,是不可能生孩子的。
  谭玉自己笑笑,摇了摇头,将这不靠谱的胡思乱想甩了出去。
  她在这边胡思乱想,太一却在那边认真想着给钟的名字。
  于是,新鲜名字出炉——
  “混沌生洪荒。不如,我们就把这钟叫混沌钟吧!”
  心怀广阔的太一,甚至想到了用比洪荒更广大的混沌,来为这钟命名。
  这份大气,也只有太一有了。
  因为,他是真的认真想过要以力证道的。
  以力证道成圣,是需要力量大于整个洪荒的。
  所以,他敢用“混沌”为这钟命名。
  然而,谭玉现在并没有心思来夸他。
  因为,这个钟的名字,实在是太惊人了!
  钟,名“混沌”。
  混沌钟!
  谭玉整个人都惊呆了。
  这、这就是传说中的混沌钟?!
  谭玉忍不住重新打量这个钟。
  甚至,将那钟拿在手里翻转着观察:这,就是混沌钟啊?
  原来,自己早就将混沌钟捡了过来。
  只是,自己一直不识宝而已。
  “怎么了,阿姨?”
  太一萌萌的眼睛,巴巴望着她。
  “没、没什么。”
  谭玉不知说什么好。
  也没什么好说。
  只能随口敷衍。
  同时继续翻来覆去看那混沌钟。
  太一见她那么喜欢,咬了咬唇,下定决心:“嗯阿姨,如果你也很喜欢这混沌钟,我就再送给你吧。”
  他说的很自然,似乎这并没有什么大不了。
  但谭玉却知道这其间的情分。
  在洪荒系列小说中,混沌钟是东皇太一的伴生法宝,与东皇太一心意相通。他对这钟的独特感情,是天然的。
  也是很难割断的。
  可即便再喜欢这口钟,太一也愿意将这钟送给自己。
  这样的真情,让谭玉很是感动。
  她笑了笑,将混沌钟重新放回太一手里,并且给予一个慈爱的暖暖微笑:“乖,阿姨不要。这钟送给你了,就是你的。”
  “真的?”
  太一眼睛发亮。
  显然,他是真的很喜欢这混沌钟。
  谭玉笑:“是啊。这钟很适合你,你就将他带在身边,好好利用。以后,你会发现他的好处的。”
  “嗯。”
  太一点头。
  其实,他已经隐隐感知到这混沌钟的好处了。
  毕竟,这是他的伴生宝贝,与他是心意相通的。
  他用混沌钟,几乎是不需要学的,而是天生就会。
  谭玉也猜到了这一点,便将太一带出了空间,让他在洪荒大地试验这钟的威力。
  小太一想了想,便安静祭出混沌钟,然后,闭上眼睛,与那混沌钟心灵相通……
  最后,他一挥手,那钟立刻就自行发挥其威力了。
  混沌钟。
  能生生镇住洪荒气运,保天庭多年不倒。
  甚至,东皇太一曾持它以一敌八,力拼巫族八大祖巫,最终齐齐陨落。
  可以说,他一个人,一波带走了八个祖巫。差一点,就以力证道成圣。
  这样的神物,威力是极端可怕的。
  而被谭玉强行收进空间多年,它也寂寞太久了。
  现在见到自己真正的主人,也欢呼雀跃得很,便轰炸得更欢了。
  “轰!”
  “轰轰轰!”
  ……
  一通狂轰乱炸,把不远处在山上切磋的两人吓了一大跳,一个失手、一个失准头,便一个将另一个打飞了出去。
  而被打飞的那一个,将山撞倒了。
  那失手的人,气得不得了,过来寻找罪魁祸首。
  很快,便找到了谭玉和太一。
  谭玉见一个身形壮硕的男人杀气腾腾而来,很是害怕。
  不自觉,便往太一后面躲。
  唔,这会子太一还很小。
  但谭玉对于自己躲在他背后这件事,还是很坦然。
  因为这不是普通的小孩!
  而是东皇太一啊!
  这货如果不是在巫妖大战中被群殴陨落,在洪荒大地几乎没敌手的好么。
  现在他虽然还小,但已经有了混沌钟,应该不会怕这个凶凶的壮硕男吧。
  太一确实不怕。
  他如个小小男子汉,站在了谭玉前面,很自然将谭玉护在身后。仰着小小的下巴,很镇定:“你是何人?”
  那杀气腾腾的壮硕男人见眼前是一个女子、一个小孩,便不自觉神色略缓了缓。
  但也只是略缓了缓,神色还是很不好看的:“小孩,刚才是你在使坏?”
  小太一神色傲然,寸步不让:“是我先问你的,要回答也是你先回答。”
  “嘿!”这壮硕男人本就是个火爆脾气,但被小太一一呛,反倒不怒反笑了,“你这小孩倒是有意思。胆子不小。”
  小太一神色依然很傲:“你也胆子不小。”
  谭玉其实在内心默默附议:确实,这么跟东皇太一说话,确实是胆子不小。
  不过,这时候的东皇太一才是个小孩子啊。
  他此刻能有如此傲气傲骨,说出这样的话,还是让谭玉很佩服的。
  不得不说,拉风的人,是从小拉风到大的。
  那壮硕火爆男人也是个有个性的,对于面团怂货他更看不上,而对于有胆有识有傲气的,即便只是小孩子,也会高看一眼。
  不,应该说,小孩子有这般胆识,会更让人高看一眼。
  所以,他怒笑了笑:“我叫祝融。你不认识我。不过我可以告诉你,我是巫族十二祖巫之一,不是你惹得起的。”
  作为一个大男人,他也不想威胁小孩什么的。
  但是这孩子刚才闯的祸实在太大,让他忍不住生气。
  他觉得自己有必要让这小孩知道事态的严重性,也让这小孩学会害怕,吃点教训。
  谁知,小太一听了后依然没在怕的,而是同样回敬:“我叫太一,你现在不认识我。不过,将来你一定会认识我,也会明白,我不是你惹得起的。”
  这话说得霸气。
  谭玉该鼓掌的。
  但是现在,她实在没夸奖小太一的心情。
  因为,她意识到事情大条了——
  祝融,这名字太熟悉了!
  水神共工和火神祝融,在不周山决斗,然后共工怒触不周山,导致天柱崩塌……
  谭玉咬唇。
  千万别让她猜中啊:这次不会是乌龙地造成了共工怒触不周山事件吧?
  虽然这有点扯。
  跟洪荒小说里写的桥段不一样。
  但谭玉是万年写手,想象力是很惊人的。
  就凭着祝融出现的状态和自报家门,她就已经可以幻想无数种可能了。
  而祝融也没有让她失望——
  “臭小子,你知道你闯了多大的祸吗?!”
  小太一仰着下巴看着他,一脸认真,等他继续说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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