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村妇皮笑肉不笑:“我这不是因为日子过不下去了嘛。”
“你日子过不下去,自己想办法呀。比如我日子也过不下去,那我就逃了呀。你自己也想办法呗。”
“呵呵,你这孩子,牙尖嘴利啊。我们这些平头百姓,能有什么办法?你不救我们,我们可就真的饿死了。你忍心吗?”
关自己屁事!
怎么就谈得上“忍心”不“忍心”了?
谭玉有些生气,便忍不住怼:“你家日子过不下去,就卖女儿做童养媳呗。你不是说那是女人的命嘛。”
上次她说自己的那些话,到现在气还没消呢。
谭玉就忍不住挤兑了对方一句。她就不信对方连自己的女儿也舍得。
很多人都这样,对别人的事说得轻松,轮到自家了就各种护短了。
然而她错了。
那村妇听了谭玉的话,不只没生气,甚至没反驳,反而认真掏心掏肺:“可不是嘛,我也是这么想的。所以几个女儿全给人家做童养媳了。但这不是也不够嘛。那几个丫头也值不了几个钱,填补得了一时,填补不了一世啊。这不,家里又没粮食了。所以刘姨才来求你们嘛。”
敢情你是想让我们填补你一世了?
谭玉怒极反笑。
她是真不知道,有人会如此无耻。
对自己的女儿无耻。对别人也无耻。
她这会子也不顺口怼到人家女儿那去了。
都是可怜女儿。
唯有同病相怜罢了。
不过,谭玉虽然生气,却并不急。
只见她不紧不慢,掏出了一个小小的录音笔。
按下播放键。
里面,出来的正是刚刚两人的对话。
刘姨有些迷糊。
先是迷糊于谭玉手上的东西。
这录音笔什么的,她没见过。也不知道是个什么东西。
然后迷糊的是谭玉这么做的用意。
这孩子是好玩?
谭玉当然不是好玩。
谭玉笑:“刘姨,你这一口一个‘童养媳’,是违反政策的吧?”
刘姨僵住了。
谭玉看着她,眼里意味深长。
说话的声音,更是透着稳稳的威胁:“你说,如果这些话,我给你递到上面去,上面会怎么处罚你?现在可是男女平等呢,上头都明说了,‘妇女能顶半边天’,女人和男人是一样能干,是一样平等的。童养媳是封建残余,早就被明令取缔了。你现在一口一个童养媳,还把自己几个女儿都给卖成了童养媳……你说,这些,要是我都上报给上头,会怎么样?”
还会怎么样?
这时候的环境……
那刘姨瞬间就腿软了。
她虽然无知,却也不傻,知道自己犯了忌讳了。
之前,她跟人买卖女儿,双方都是藏着掖着遮掩着的,就是知道这事见不得光。
第129章 我会对你好的
跟谭玉说话说溜了嘴,也是因为想到谭玉只是小女孩,便没防备。
这下子,却被人逮了个正着。
而且谭玉手里还有个那不知什么玩意,居然能让她说过的话重演。
这就可怕了。
“怎么样,刘姨?是你放过我、我也放过?还是我们抱着一起死?”
这话说得直白,即便是没读过书的村妇,也听得懂。
“玉石俱焚”什么的,就憋回去不说了。
谭玉望着刘姨,等她的回答。
那刘姨这下不嚣张了。
其实,越是嚣张的人,心里越是发虚。在关键时刻也越没骨气。
现在刘姨被人抓着要害,便蹦跶不起来了。
整个人瞬间蔫了下来。
她沉默、沉默、再沉默。
最后,突然扑向谭玉,想抢这录音笔。
然而,谭玉对人的潜意识动作判断精准,她这一扑,却哪里能扑准?
谭玉只一闪身,便避开了。
避退到一边后,谭玉笑:“你以为你能抓得住我?我告诉你,我们既然是能连野猪都猎回来的人,怎么会打不过你?你再乱来,我可就不客气了。”
她这话当然是撒谎。
她打刘姨确实是没问题。
哪怕打天下第一高手,她只怕都没问题。因为对方的每一个动作,都在她的预料之中。
但,那猎野猪,却没她的功劳。
她当初跟魔教教主萧凌一起研习的,是人的潜意识动作,可不是动物的。
所以,面对野猪什么的,她可没半点办法。
但这会倒是可以拿出来唬人。
果然,那刘姨听了她的话,想了想,真的信了。
毕竟,那日萧凌给她的猎物,可是真真实实的。
这地方靠山傍水,会打猎的人,也不是一个两个。
但现在是荒年,大家都没吃的。一蜂窝上山打猎、下河摸鱼,早就把这附近的飞禽走兽河鲜都给捞完了。
就算是不会打猎的,都想一起去凑凑热闹。
到现在,已经猎不到什么了。
可萧凌和谭玉这里,却还有腌肉。
说明这两个小女孩有本事啊。
刚才自己冷不丁那一扑,按理对方不会有防备呀。但偏偏,谭玉愣是给机灵灵避开了。那手脚灵活的……
看来,真打起来,自己还真不是个儿。
想想也是啊。
如果谭玉没点本事,怎么能从家里逃出来还活得好好的?
如果萧凌没点本事,怎么能一个人住在这里还能把自己养活得好好的。
关于萧凌,向来是这左右村里的禁忌。
没人知道她是哪来的,也没人知道她是什么成分,就是有一天晕倒在村口的,被路过的人看到,便上报。
偏偏,那时候萧凌还很小,只记得自己的名字,其他都不记得了。
村里干部们既不能不抚养她,又找不到合适的人家抚养她。
——毕竟,这时节,谁都不易。能养活自家的孩子就算不错了,谁会去养一个非亲非故的孩子?
这时代的人可都是很能生的,谁都不缺亲生的孩子。谁又会想捡孩子呢?
所以,萧凌作为一个任务,楞是分配不下去了。
最后,村里干部们没办法,一合计,只能硬性轮流摊派。
也就是一家养一天。
原以为,就这样吃着百家饭,能把萧凌给养大。
谁知,大家都机灵着呢,一旦萧凌分到自己家,就吃比水还稀的稀饭,其他一应没有。
对于家人来说,一天不吃也饿不死。
可对萧凌来说,却是天天喝稀水了。
刚开始,有个别人家老实的,还没想过味儿来,按平时正常做饭,结果饿了几天的萧凌,去他们家就吃得特别多。
这家人自然觉得亏了。
一打听,才知道别人家都只给萧凌喝稀水。
便也跟着学“精”了。
于是,整个村里,都很“聪明”地学会了:只要萧凌轮到自己家,就煮稀饭。是那种稀得比水还稀的稀饭。
跟喝水,没差别。
萧凌就这样天天喝着水。
小小的女娃儿,饿得受不了了,就去找吃的,逮着什么能吃的,就抓进嘴里吃。
然后,就被逮了。
大家说萧凌手脚不干净,偷东西。
萧凌就这样,成了一个人品不好的人。
对于人品不好的人,原本是要惩罚的。
但考虑这孩子也着实可怜,年纪又实在太小,就不惩罚了。
但,一个人品不好的人,是不配被百家饲养的。
所以,便理所当然地,被人正当嫌弃了。
干部们也很无奈。
横竖,也不能误了一条人命。起码不能明面上误了一条人命。
可硬要将人摊派下去,也再不可能。因为,这下子所有人都理直气壮了——不想家里有个小坏分子。
而且,他们自己也正义地觉得:一个手脚不干净的坏分子,是不值得这么大张旗鼓去抚养的。
最后,大家一合计,就想了个绝佳的好主意。
那就是给这孩子一个住处,让她稍微干点事,这样村里给记点工分,年底意思着给她分点粮食,算是面子上过得去。将来真出了事,也追责不到自己头上。
毕竟,一个手脚不干净又懒惰的人,就算饿死了,也是……活该吧。
至于这小孩子能不能活下去,则要看她自己了。
一只流浪野狗野猫都能活着,更何况是人呢?
只要这孩子勤劳,总能搞到点吃的。
如果她把自己饿死了,也怪不得别人。
毕竟,这可依山傍水呢。就算是只病残的野猫野狗,都不容易饿死。
就这么着,萧凌就一个人搬到了远离村落的住处。
很小的时候,她负责从队里领任务,每日捡点柴火、挖点野菜什么的,算那么一丁点工分,年底再分那么一丁点粮食。
后来,她年龄大了些,就开始帮着队里放牛。这样工分也多一点点,年底分的粮食也多一点点。
当然,不管是很小的时候还是稍大些的时候,年底分的那点粮食,都是远远不够她吃的。
她也就是过年打打牙祭,尝尝正规粮食的味儿。
平时,都是自去挖野菜和打猎充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