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抢任务的激动劲过去了,麦克后知后觉地害怕起来。
林顿赶紧抓住机会嘲讽他:“我亲爱的王子殿下,要是害怕,在下的怀抱可以借你一用。”
麦克脸黑了:“滚开你这个死基佬,你有说废话的功夫还不如伴把你的咒语练一练。”死基佬这个词,很明显是从卓俊嘴里学来的。
就这样,米莎自顾自地在犯花痴,麦克和林顿你一句我一句地斗嘴,卓俊沉迷在金币的幻想里无法自拔,马车队伍踏出了西蒙城的大门。
马车上,约书亚还在郁闷:“这些人是怎么当上赏金猎人的?”
“好了约书亚,不要抱怨了。那三个手下的实力暂且不提,他们团长看得出来不是新手,虽然瘦了些但肌肉很结实。而且反正我们也不是真的需要护送,做做样子罢了,他们水平是高是低都无所谓。”二爷轻笑道。
约书亚想了想,没错,反正他们只是伪装成商队混出奥斯帝国,雇佣赏金猎人也只是装装样子,没必要因为他们生气。可是一想到花了十万金币就找了这四个人,约书亚还是一口气憋在心里。
“该死的奥斯人!”约书亚低声咒骂。
第3章 异魔族
昆廷帝国在奥斯帝国的东方,从西蒙城出发需要穿过大大小小十几个城市才能抵达奥斯帝国的边境重镇安格斯城。而安格斯城再往东行进,就能进入罗德王国的境内了,最后再打罗德王国东部进入昆廷帝国。总之可以说是水千迢山万座,没三两个月根本不可能走完全程。
两天的行程下来,卓俊最大的感悟就是,痔疮患者当不了赏金猎人。这两天他在马背上换了无数个姿势,可是没有一个舒服的,于是乎卓俊只能厚着脸皮缩在了货车的箱子上。
目前行程仅仅进行了不到十分之一,运气不错的是这两天夜里都是在沿途的城镇里过夜的,二爷财大气粗当然不会去找十个铜币包食宿的地方,卓俊一行人跟着也过了两天贵族生活。不过今天可能就没那么幸运了,卓俊看着马上就要落山的太阳,又看了看根本看不懂的地图,心想着今天怕是要在荒野里露宿了。
最前方的马车响起了一声响鼻,慢慢停下。
约书亚跳下马车,先是对着货车上盘腿静坐的卓俊翻了个白眼,然后拍拍手对下人们说:“原地安营扎寨吧,今夜我们在这里熬一宿。”
“约书亚先生,”麦克小脸被马匹颠的煞白,“这种地方一定会有盗贼的,为什么在这里整顿啊?”
约书亚心想有盗贼就有盗贼呗,你们是干什么的?但是看着麦克那张可怜巴巴的小脸这么说就显得他太无情了,约书亚只能解释:“再往前就是梦魇森林的东林了,里边的东西可比盗贼可怕多了,你想去那里睡觉?”
麦克赶紧摇头:“就这儿吧,这儿挺好的。”
下人们熟练地拿出粗布帐篷开始搭建,以二爷的身份自然不会睡在这种东西里,他的马车就很舒适。卓俊他们凑到一起,傻着脸看着下人们的动作。按理说赏金猎人经常风餐露宿,这点野外必需品都是有的,都可是卓俊他们显然不会买这些东西。何必呢,树上,山洞里,哪里不能睡呢,花这冤枉钱干什么?
约书亚冷眼看着无所事事的四人,他以为这个团的风格就是蹭吃蹭睡,但是很快他就知道,自己太天真了。
“你说什么?”约书亚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们不会做饭?”
卓俊很无辜:“是啊,会打架不就行了吗?”
约书亚忍着怒火:“那你们自己在野外的时候怎么活下去?”
“野果野菜啊,我们能帮你们打兔子去,生火一烤可香了。”卓俊回答的一本正经。
“我们陛……我们二爷怎么能吃那种东西呢?”约书亚气急败坏,这才是花钱买气受呢,“算了算了,我让下人们凑合做顿饭吧。”
卓俊点点头:“哦,那我们抓兔子自己吃。”
约书亚存心找他们的不痛快:“不许去!你们跑开像什么话?你们老老实实地保护好我们,随便吃点干粮就行了。”
卓俊不以为意:“那太好了,多谢。”
约书亚气的抬了抬手,最终又无奈放下,哼了一声回到了马车上。
二爷玩味地看着满脸郁结的约书亚:“都几天了,还没有习惯他们的办事风格吗?”
“二爷,”约书亚抱怨道,“他们实在是太气人了。”
二爷拿扇子挑开马车窗帘,看着正眼巴巴地跟在下人身后瞪着领干粮的卓俊四人,轻笑道:“他们和那些为了钱不择手段的赏金猎人比起来,已经好太多了。他们的眼神很明亮,对待下人们也从不颐指气使。假如人人都能像他们一样,奥斯帝国也不至于沦落到现在的样子了。”
约书亚摇了摇头,不过也不敢反驳二爷。
吃饱喝足,卓俊他们很不要脸地抢占了一个帐篷,舒舒服服地躺在了里边。虽然米莎是妹子,但是三个汉子谁都不会多想,也不会避讳什么。毕竟女重甲兵什么的……
麦克睡在最外边,侧身露出了他一直藏在斗篷下的耳朵。和正常人类别无二致,这下他精灵血统的说法更站不住脚了。林顿拿着手绢轻轻擦拭着小巧的魔棒,嘴里低声哼着不成调的曲子。米莎躺在最角落里,身上的铁甲已经脱下,但是内衬的轻甲还在身上。
卓俊轻轻地闭上眼睛,不过并没有睡着,而是仔细听着外边篝火燃烧的噼啪声。其实他很喜欢现在的感觉,和三两好友在野外露宿,一起冒险。当然了,如果没有那该死的任务就更好了。
就在月色渐渐明亮的时候,卓俊和米莎同时睁开了眼睛。听着由远及近的马蹄声,二人对视一眼,都笑了起来。
卓俊推醒麦克和林顿:“起来了伙计们,收钱了!”
等到卓俊他们走出帐篷的时候,大部分人都已经被盗贼的动静惊醒了。一眼望去,燃起的火把在黑暗里像一条长龙。盗贼的头领高高举着火把,映出了那张天生就适合干这个的大脸:“哼,居然让我们遇到了肥羊!老老实实地把钱和货物留下,不然老子的大刀可不是吃素的!”
盗贼头领身上只穿着半拉铠甲,手里的大刀在月光下闪着猩红的光泽,但是仔细一看就知道了,那是铁锈。他的身下是一匹瘦骨嶙峋的老马,他每说一个字老马的腿就颤一下,卓俊生怕他把马给压死了。头领身后的人就更可怜了,连个坐骑都没有,一个个的那什么武器的都有,在乌合不过的乌合之众。
卓俊暗自叹息,看样子真是穷的可以。但是卓俊绝对不会放过他们,难得遇上比自己还要弱的武装,不抢一抢简直没天理。
二爷和约书亚当然也醒了过来,透过窗户盯着这群来袭的盗贼。
约书亚转动了一下食指上的红宝石戒指,散发出淡淡的火元素的气息:“二爷,看样子只是普通的盗贼,需要直接杀掉吗?”
二爷微笑着摆摆手:“不用,看看这个猎人团的水平究竟如何吧。”
二爷这么一说,约书亚就很期待地放下了戒指。他可是很期待这四个泥腿子被盗贼打的满地求饶呢,到时候非要笑话死他们不可。
卓俊跨到马上,将钢剑拔了出来,指向了盗贼头领:“你们,把钱交出来!”
盗贼头领:“……”
约书亚:“……”
二爷:“……”
正看戏的约书亚转过头,问着自家主子:“二爷,您还确定他们不是那种为了钱不择手段的人吗?”他看到了什么?这群没皮没脸的家伙居然连盗贼都抢?还有他们干不出来的事吗?
盗贼头领可能是没想到商队还雇佣了赏金猎人,也可能是被卓俊无耻的话震住了,一时半刻居然没说话,只是瞪着大眼盯着卓俊。
卓俊眼看天色很晚了,说道:“别打扰我们睡觉,把钱和值钱的东西留下,你们也赶紧回家休息吧。”
盗贼头领感觉被戏耍了,怒道:“给我抓住那个小白脸,老子要砍死他!”
这群不怎么专业的盗贼叫嚣着,举着木棍、铲子等家伙,大喊着冲了过来。冲到一半,林顿突然跳了出来,嘴里念念有词地一扭一晃。
盗贼们的脚步停顿了片刻,这个神经病是哪儿冒出来的?
黑暗中的火球总是那么耀眼,盗贼们张大了嘴巴,眼睁睁地看着晃晃悠悠的火球砸到了他们的队伍里。
一片哭爹喊娘声里,盗贼们打算撤了:“他们有魔法师,快跑啊!”
麦克拉开长弓,三发箭矢架了上去:“想跑?”
“嗖嗖嗖”破空之声,三发箭矢射到了调头逃跑的头领马前,拦住了他的去路。老马惊慌地扬起前蹄,停在了原地。
卓俊看了一眼脸上满是骄傲之情的麦克,他敢打赌麦克原本是对着人射的。
“呀!”米莎举着盾牌一跃而起,重重地砸到了马背上。可怜的盗贼头领还没看清楚来人的长相,就一下子被撞到了马下,老马嘶鸣一声,被米莎一身重甲的重量压的口吐白沫,昏了过去。
卓俊甩着剑慢慢走过去,把剑顶在了头领的咽喉上:“拿钱,我就原谅你骂我的那句小白脸,不然……嘿嘿,别怪我把你的小兄弟切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