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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第一金针菇 完结+番外 (骑着扫帚去火星)


  炎兽悲鸣一声,惊起林间鸟兽无数。
  呵,它果然还是这么厉害。
  好似蹄下踏着风云,炎兽看见自己飞到了白云之上,与太阳肩并肩,成为了第二个太阳。
  脸上带着满意的笑,炎兽躺倒在烈日下,安详的闭上了眼。
  忽的,它腹部诡异的动了几下,在皮肉被撑到极致后,一只手破体而出。
  那是一只修长的手,骨节分明,在阳光的照耀下白得耀眼,像是用整块的上好白玉制作,由最有经验的工匠一刀一刀雕琢而成。
  那只手伸出来后,紧接着是手臂、上肢,渐渐的,一整个人从炎兽肚子里钻了出来。
  他光着身子,如同绸缎般的黑发披散在身后,若隐若现的遮挡着他的腰线与腰下的部位。
  如果有人在这里,他的目光绝不会聚集到其他地方,甚至不会发现旁边躺着一头危险至极的妖兽。
  故墨毫不在意的舒展着身体,同时在阳光下打量着自己。
  在黑暗里没有太清楚的认知,如今看看四肢的长度,他倒是长高了不少,想必相貌也比以前要成熟得多。
  现在距离他被吃进肚子里不知过了多少个年头,物是人非,他……还要去寻找凌风雪么?
  人类寿命短暂,记忆也短暂。十五岁时遇到的人,三十岁也许就能忘个一干二净。
  有什么东西反射了太阳光线,晃得故墨眼疼。他低头看,那反射了太阳光的,正是他握在手中的宝剑。
  这把剑由凌风雪赠送,被他妥帖的保管着,没有让它接触到半点胃液,因此这奢侈而华丽的宝剑才依然还能那么闪闪发光。
  他要去吗?
  多年的黑暗与静谧让故墨想得有点多,眉目间也染上忧愁。
  他明明是个已经被吞下肚子里的人,他用什么借口向凌风雪解释这个问题呢?凌风雪结婚了没?生孩子了没?老了没……死了没?
  不可否认,以再见凌风雪一面为目标而奋斗了那么久,在这个终于能实现目标的时候,他竟然感到了害怕。
  罢了,他就先去找一找,如果凌风雪真的死了,他好歹也要在墓前看一看,跟他说说话。
  这样,也算是为他们之间的关系写了最后一个结尾吧?
  作者有话要说:  在小黑屋里待了多年后,性格有些许改变。俗称——憋出病了


第44章
  他要去哪里找呢?一个人盲目的寻找肯定是没用的, 先去附近的城市里打听打听吧。
  只是要进入人类世界, 他得先给自己弄一套衣服,否则光着身子到处跑,肯定会把人类吓坏了。
  可他要去哪里弄一件衣服呢?
  故墨挠挠头, 左看右看, 目光落在了安详的躺在一旁的炎兽身上。
  故墨用出九牛二虎之力, 勉勉强强做出一件麻袋似的衣服,他将麻袋披在身上, 光着脚,随便选定一个方向后便出发了。
  吞吃了那么多的妖力, 如今故墨也成长为一代大妖,脚程可比他只是个小妖精时快多了。
  走了一天后,故墨见到了一个大城镇。
  这个城镇光外墙就比故墨见过的都要好的多, 高大而又坚固, 每隔几步就有身着盔甲的战士在守卫着。
  入城处排着长长的队,故墨便也跟着过去排。
  排着排着, 他身后的窃窃私语声越来越大:
  “快看!红衣,光脚, 这不就跟悬赏上说的打扮一模一样?”
  “抓起来送官!万一是真的岂不是发了!”
  “怎么可能是真的,悬赏图上的那人都被通缉了数十年了, 怎么可能还穿那一套衣服?怕又是一个为了见大将军而剑走偏锋的, 以前又不是没有过,多了去了。”
  这个观点一出,那些嚷嚷着把故墨抓起来的人不说话了, 显然很能让人信服。于是他们换了一个角度继续讨论:
  “哼,你们看他的脚,那么白,哪里像是光着脚走过几步路的,今天肯定是为了勾引大将军才故意这么穿的!呸!狐狸精,不要脸!”
  “就是,就是!”
  故墨听着听着,实在忍不住疑惑的回头。
  穿红衣服光着脚不行吗?为什么也要抓他?他只是光着脚啊,又没有光着屁股。
  这一回头,身后所有人都跟吃了哑药似的,光是张着嘴,却发不出半点声音。
  故墨张嘴想要询问,但他实在是太多年没有说过话了,说出口的东西都变得结结巴巴:“我……不是……”
  意识到自己不能流畅的表达出意思,故墨闭上了嘴。
  他安静下来,身后众人这才如梦初醒般回过神:“不是不是,肯定不是!”
  一位年轻姑娘猛拍了旁边壮汉一掌,怒道:“谁让你骂的狐狸精,你怎么能骂人?多伤人心啊!”
  那个大汉红着脸看故墨一眼,忿忿不平的低下头道:“长……长成这样,不是狐狸精是什么?就……就是!”
  话音未落,他又被猛拍了一掌。
  “小兄弟,你就这样进城,恐怕不行啊。”一位老人说:“若你真的没有勾搭我们大将军的意思,最好换一个衣服颜色。”
  故墨大概听懂了,这个衣服颜色和打扮比较特别,容易让人产生误会。他不想勾结别人,换个衣服颜色也没什么,可是……
  他可怜兮兮的拉着衣领,结结巴巴道:“没……没有了。”
  众人:“……”
  片刻后,在大家的帮助下,故墨鸟枪换炮了。
  他的红色衣服上外再穿了一件白外衫,红色被压在下面作为配色,也并不显眼。
  头戴帷帽,挡住了大半的脸,脚穿草鞋,加上腰间佩剑,倒让他看起来和那些不愿露脸的江湖人士差不多。
  “谢……谢谢!”故墨热泪盈眶,好人真多啊!破肚而出以来盘旋在他心底里的阴郁和胆怯被冲散些许,故墨深吸一口气,昂首挺胸的等待着进入城门。
  随着离城门越来越近,故墨看清了城门边告示栏上贴着的东西。
  那里有两张告示,其中一张上画着一只威风凛凛的妖兽,赤红的毛皮,庞大的身躯,越看越眼熟。
  这不是他才杀死不久的大妖么,怎么会被通缉了?
  故墨心中不解,又去看另一张。
  那张纸上画着一个男人,火红外衣,赤着双脚,俨然就是大妖化形后的样子。
  这大妖又是犯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吗?才会被到处通缉?只可惜大妖已经被他杀了,这些人是无缘见到他了。
  队伍慢慢前进,终于轮到了故墨,他按照守卫的指挥,脱下帽子让他们辨认是不是逃犯。
  两名守卫一愣后,很快回过神来继续检查,丝毫不逾矩。故墨没有包袱,理应很快就能结束检查被放行,但他却被拦住,带到了一旁。
  守卫盯着他腰上的剑,眼神奇特:“你这把剑,是从哪里来的?”
  “……朋友,”故墨将手按在剑柄上,说出那两个字时吐字难得的清楚流畅,仿佛这个词从未在漫长的黑暗里褪色,在他脑海中回响过千千万万遍般:“是我的朋友……给我的。”
  两名守卫对视一眼,齐齐冷笑一声。
  开什么玩笑,这把剑明明是他们凌将军遗失的,这人居然说是他朋友送的?长得好看就能胡说八道吗?
  两位守卫能这么肯定,自然是有他们的道理的。
  很久以前,他们上头突然空降了一个头领。在经过不屑——被打服这个过程后,他们对这个横空出世,又充满神秘感的领将充满好奇,于是四处打听。
  他们打听到领将曾夺得燃剑山庄大会第一宝座,并获得了一把华美无比的宝剑。
  趁着吃饭唠嗑的时间,他们起哄着让领将拿出宝剑让他们见识见识。
  领将沉默良久后告诉他们,那把宝剑被弄丢了,可能掉落在了荒山野岭里的某个角落。
  他恳求他们,如果有一天见到那把剑,请务必帮他拿回,他可以用任何财宝去换。
  当时领将脸上的表情,怀念而又落寞,看得他们一群铁血汉子都难过,砰砰砰的拍着胸肌发誓见到后一定帮他带回来。
  过了一段时间,他们收到一张图纸,上面详细画着那把剑的外形。
  那张图他们看过不知多少遍,不会有错的,一定就是这一把!而且在严格的军纪下,那图纸不曾流传到过外面,所以也不会有普通群众知道这件事,特意模仿做出个外形一样的剑。
  这个人,拿着他们领将的剑,还恬不知耻的说谎,实在是太可恶!
  “你这把剑,是捡来的吧?”略矮一点的守卫冷笑着说道:“还说什么朋友赠送,哪家的朋友会送这么宝贵的东西?”
  被人这么污蔑,故墨很生气:“我……我的朋友,就送!”
  另一个守卫则说道:“呵,前不久有人报官,说他价值千万的剑丢了,他的描述与你这把剑一模一样,我们怀疑你剑的来历,跟我们走一趟吧。”
  故墨真的很气,这就是他的剑,陪伴了他不知多少年,怎么可能是别人的?
  而唯一可以说是这把剑另一个主人的人……就更不可能只是在不久前报官了。
  他气得无法用言语表达心情,干脆转身就要走。那些守卫怎么可能让故墨离开,当即出手抓向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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