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第一金针菇 完结+番外 (骑着扫帚去火星)
- 类型:玄幻科幻
- 作者:骑着扫帚去火星
- 入库:04.10
这一定是被穿着衣服的我帅到了。故墨沾沾自喜的想着,带着凌风雪去跟人参爷爷告别。
“等我回来的时候,就是名满天下的大侠了!爷爷,到时候我会带着好东西来孝敬你的。”故墨信誓旦旦道。
“半大不小的就想往外跑,你小子能找到啥好东西,还想在人类世界扬名,你有钱吗? ”人参嗤笑一声:“怕不是第一天就饿死在街头?”
故墨一个妖精怎么会饿死,光是吸收日月精华就足够他生存下去。人参也就是嘲讽他一句,灭灭他的锐气,顺便表达对自己即将成为空穴老人的不满。
真是有了新娘忘了旧娘,古人诚不欺我也!
故墨被说得眼眶都红了,抹泪道:“饿死了可怎么办呢,爷爷养大我,爷爷肯定会心疼的,是吧爷爷?饿死了我也不能回来孝敬您了,那没钱可怎么办呢?”
人参:“……”小兔崽子。
拿着人参给的一笔钱和几根人参,故墨和凌风雪上了路。
两人朝森林外走着,故墨问凌风雪为什么他当初会被下毒追杀,以及有没有怀疑对象。
凌风雪实在不想故墨参合进这些破事里,他化身为锯嘴葫芦,一声不吭。
慢慢的,故墨也安静下来。
太阳逐渐西沉,两人终于走出了森林。
站在森林旁的小路上,故墨停下脚步。西沉的夕阳斜照在他身上,给他白玉般的脸庞附上一层暖光。
肤色暖,故墨的表情却并不暖。
“我最后问一遍,当初到底是怎么回事?如果你不愿意说,我们就在这里……分道扬镳。”故墨罕见的面无表情说道。这次他不光用对了成语,咬字还特别清晰,一字一句仿佛铁锤,砸在了凌风雪的心上。“你对我不坦诚,想必并不把我放在心上,你这便走吧。”
“我没有……”凌风雪抓住了故墨的手腕,一切的顾虑在这瞬间被打碎,只剩下一个念头:“我说。”
凌风雪长到十四岁时,凌父便将他赶出了家门,说他身为一个男子汉,理该在江湖上闯荡,而不是赖在家里吃闲饭。
凌风雪没有说什么,带着凌父硬要给他的几个侍卫走了。几位侍卫他都不陌生,其中一位更是和他一起长大,确认过他们都不想离开后,凌风雪便让他们一直跟在身边。
凭着自己的本事,凌风雪在离开家一年多后不仅没饿死,反而还过得颇为不错。
不久前,他听闻以打造神兵利器出名的燃剑山庄举办大会,广邀各路侠士前往参加比赛,胜者可获得他们最新锻造出的宝剑。
好剑对习剑者自然有很大的吸引力,凌风雪当即前往,却不料在目的地前被最亲近的侍卫下了毒,随即被另外两名侍卫追杀进入密林。
“如果当初没有遇到你,不会有现在的我。”凌风雪靠近,神情有些许委屈,依然紧紧握着故墨的手不放:“我又怎可能不把你放在心上,只是人心险恶,我不想让你知道这些事,你别生气。”
……也别不要我。
这句话还没有说出,凌风雪便见故墨变了脸色。
故墨其实早就绷不住冷漠的表情了,他气呼呼的锤了凌风雪肩膀一拳,怒道:“你早说呀,还要我吓你才肯说,你说你是不是哪里有点问题?你一个才十五岁的小屁孩,居然还担心我害怕不成?我都……都十六了!”
本体几百岁,但开神智才十六年的故墨倚老卖老,怒而教育小屁孩凌风雪。凌风雪乖乖听他骂,骂完后他终于回归正题,问道:“有两个侍卫我们杀了,那剩下的呢?那个给你下毒的人呢?”
凌风雪抬头,看向远处的燃情城。
故墨和凌风雪走到燃情城时天色已黑,他们赶在宵禁之前进入城内,决定找个地方住下来。
走在街头,看着四周精美的建筑,故墨的赞叹之声不绝于耳,不多时,他指着城内最高最精美的客栈兴奋道:“我们住那里吧!”
凌风雪自己一人时哪怕餐风露宿也无所谓,带着侍卫时也不会住多奢华的客栈。但现在他看看客栈,再看看一脸渴望的故墨,肯定的点了点头。
住,还要住最好的上房。
人参爷爷给他的钱财不少,故墨豪气的一挥手,包下了两间上房。
是的,两间。
看着故墨站在隔壁房间门口挥手跟他再见,凌风雪简直委屈极了。
宽大舒适的房间,柔软得能让人深陷其中的床,都并不能让人感到幸福,还不如随便铺成的草窝。
奢靡的住所不能腐蚀凌风雪的内心,但他却不能保证故墨的想法。见过大千世界的繁华后,他还愿意带着他在身边吗?
时间渐渐过去,正是该深眠的时候,凌风雪却还无比清醒。
“咔——”
房门发出轻微响声,凌风雪警惕的睁开眼,就见一个人影快速潜到了床边。
那潜入者身形熟悉,凌风雪还没来得及开口叫他,他就扑到了凌风雪身上,带着让人安心的气息。
“我好像有个小毛病。”故墨深沉说道。
作为一个常年在熟悉地方睡觉的蘑菇精,故墨这还是第一次在外面睡觉。然后他就惊恐的发现——他居然认床!
这个房间里的气息都太陌生了,让他很不能安心入眠。经过一番深思熟虑,故墨决定征用这附近他唯一不陌生的东西来入眠。
“我看你也没睡着,”故墨趴在凌风雪胸膛上,从下而上的眨着眼睛看他,语气沉重道:“为了我们两个的幸福,我们还是一起睡吧。”
第16章
抱着这个唯一熟悉的床垫,故墨终于沉沉睡去,凌风雪也安心闭上了眼。
第二天起床后,二人开始制定计划。
按凌风雪所说,在被下毒前他们还未到达燃情城,居无定所,因此也无法回到住所中守株待兔。不过那个给他下毒的侍卫身手不错,也曾跟他说过想要参加比试,赢得宝剑。所以他们可以去燃剑山庄中等着他,同时尽力赢得比试,获得宝剑。
既然要参加比试,武器便必不可少的。故墨这么想着,带着凌风雪出门寻找武器店。
燃情城全民习武,除了大的武器制造商燃剑山庄外,小的武器铺也是数不胜数。而作为武者,宝剑和美人更是就是他们的标配。越强的人,腰间宝剑越锋利,怀中美人越娇艳。
昨夜故墨他们来时夜已深,街道上空空荡荡的没有人,故墨也没觉得有哪里不对。现在他往大街上一站,无数目光从四面八方射过来。
故墨顿时一惊,一步退到凌风雪身后躲了起来。
怎、怎么回事?他妖精的身份被发现了吗?他会被抓起来放在架子上烤着吃吗?
他的装扮明明和人类没有什么两样,到底是哪里露出了马脚?
紧张的故墨躲在凌风雪身后,众人便只能从看见没被挡住的半张脸。墨发雪肤,眼尾飞红,眼睫低垂,犹抱琵琶半遮面,更是引人遐想了。
而这样的美人,他身边人居然没有佩戴着剑!也就是说,这个人很有可能不会武功,不是美人的占有者。
美色之下必有莽夫,人群骚动片刻,一个满脸横肉的大汉站了出来。他上下打量着凌风雪,不屑道:“小老弟,你的剑呢?”
凌风雪护住故墨,冷声道:“与你何干?”
“与我何干?”大汉大笑三声,抽出腰间刀,“你来到燃情城,难道不懂这里的规矩?我向你发起挑战,若是我败了,身上钱财全都给你。若是我胜了,你身后的美人可就是我的了。你敢不敢接?还是说……”
大汉再次打量起凌风雪的眉眼,凌风雪气势太盛,加上旁边有故墨对比,一般人还真不会先关注他的相貌,现在细细看来,倒也很不错,只是更偏于英俊而不是绮丽。大汉沉思片刻,惊讶道:“莫非你们两个是从某个剑客那里逃出来的玩宠?也罢,既然如此,那我便两个一起——”
面对显露杀意的凌风雪,大汉是越说越兴奋,就想怂恿着凌风雪动手。可话没说完,大汉便被人一脚踢飞,撞到几米外的砖墙之上。砖墙被砸裂些许,他吐血三升,缓缓滑下。
喧闹的街市鸦雀无声,众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出手的不是挡在前面一直成保护姿态的少年,而是躲在后面,看起来无害得如同白棉一样的少年。
他就这么轻轻一脚,那个身形是他数倍的大汉就像个破布娃娃一样飞了出去,软软的倒在了地上。
围观侠士纷纷闭嘴,看着故墨一步步走近大汉。
随着故墨的走近,大汉拼命的向后缩,恨不得化成一滴水挤进墙缝里:“少侠饶命,我再也不敢了,再也不敢了!是我有眼不识泰山,您怎么可能会是别人玩宠,您大人有大量,放过小的吧!”
故墨居高临下的看着,脸上依然是一派天真:“没出息,不过是踹了你一脚罢了。”
大汉有苦说不出,捂着被震伤的五脏六腑,又吐了一口血。
故墨蹲下身,朝大汉张开了掌心:“说好的挑战失败,钱财全归我呢?”
不,不是,我没有向你发起挑战啊!我是向那边的年轻人发起的挑战啊!你不是赌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