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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靠美食称霸两个世界 完结+番外 (醉染轻歌)


  很快唐淮就端着一小碗红烧肉出来了,白色的瓷碗里,一块块红彤彤油亮亮的五花肉切的四四方方堆叠其中,肥肉一颤一颤的,仔细看似乎还能看到隐约有酱红色的肉汁顺着表面滑落,看得门口那几人都用力的吞咽起了口水。
  “对不住啊,绍言把肉切的块有点大,所以大家可能每人只能分一块了。”唐淮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没事没事!一块就够了,一块就够了!”众人的眼睛全都直勾勾盯着碗里的肉,确实切的很大,这么一块估计就能顶他们自家做的两块。
  “那行,家里的碗筷不够,还请大家拿回去自己分一分吧。”唐淮将装着红烧肉的碗交给了王阿姨。
  “没问题,多谢多谢!”众人连连道谢。
  等到唐淮将门关上,那些人谁也等不及回家拿碗筷来分,纷纷直接上手捞了一块肉,然后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大口。
  肉是刚出锅的,非常烫,可谁也舍不得把到嘴的肉吐出来。这红烧肉唐绍言应该是焖了很长的时间,精肉部分又酥又软,肉层紧而不僵,一丝一缕都清清楚楚,但又能轻易地咬断。肥肉更是直接入口即化,猪肉的油脂全都被煮了出去,一点都不觉得油腻。更重要的是它的味道一点也不辜负它那霸道诱人的香气,香甜软糯,鲜嫩多汁,咀嚼间满满的肉汁充斥口腔,尤其是那肉皮,也不知道是不是炒过,竟还带了些焦香的味道,让这一块红烧肉的味道变得更加丰富。
  不知不觉间,一整块肉就都下了肚子,众人都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嘴唇,看着空空如也的碗眼神哀怨,怎么就没了呢?
  “天啊!这红烧肉简直是我吃过最好吃的肉,没有之一!”
  “是啊是啊,我也从来没吃过那么好吃的肉!”
  “突然后悔唐家私厨还在的时候没有去吃了。”唐绍言的厨艺肯定是传自他的父亲,唐父之前开着唐家私厨,可他们都不曾去吃过,主要是因为唐家私厨的价格不便宜,又是主打的药膳,他们都觉得药膳主要卖的还是补身的效果,味道肯定好不到哪里去。现在想来,真是不知道错过了多少美味,简直悔不当初。
  “不知道绍言还不会把唐家私厨开起来?”他们真心希望唐绍言能够子承父业,把餐馆重新开起来,这样他们以后嘴馋也能有个地方打打牙祭了。毕竟蹭吃这种事,偶尔为之还行,如果天天去蹭就实在有些讨人厌了。
  “我看悬的很,绍言马上就要上大学了,哪有空开店啊。”
  “那不是还有他叔……”那人话说到一半,突然想起唐淮的身体,不由地叹了口气。
  “不行!我得去四喜楼买一份红烧肉去。”四喜楼是离他们小区最近的一个大酒楼,价格有点小贵,但味道很好,基本上一直都是顾客盈门的状态,只有去四喜楼吃上一大盘红烧肉,才能解了他的馋虫。
  “我也去我也去!”好几个人纷纷响应,一起急匆匆地向楼下走去,一边走还一边不着痕迹的将刚刚抓过肉的手指头塞在嘴里不停吸吮。
  “那我去还碗。”等到众人都离开了,王阿姨才做贼似的拿着碗下了楼,去家里的电饭锅里盛了一大勺白米饭,装进碗里拌着吃。这酱汁可是好东西啊,要不是刚才人多,她真是连舔盘子的心都有了。
  唐淮并不知道外面所发生的事情,他的心神也全都放在了餐桌上。
  晚饭是很简单的两菜一汤,一碗红烧肉,一份西芹炒豆干,一碗番茄蛋花汤,有荤有素又营养,两个人吃是完全足够了的。唐淮平日是吃清淡的吃惯了的,对于荤菜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执念,可是今天不知道为什么,视线总是不自觉地落在那碗红烧肉上,就好像有什么神奇的魔力一般。
  “小叔,你多吃点!”唐绍言非常贴心的给唐淮夹了一筷子西芹,然后给自己夹了一块红烧肉。
  一口下去,唐绍言觉得自己整个人都快要升天了。在吃之前他就想过应该会很好吃,却没想到会是这么好吃!果然还是大口吃肉最爽了!
  看着侄子吃的如此香甜,唐淮看着自己面前的西芹炒豆干就有些嫌弃了,只是他的身体情况摆在那,红烧肉这么油腻的东西,他肯定是不能吃的。
  于是他只能夹了一筷子西芹送进嘴里,本以为会食不知味,岂料这西芹居然味道十分鲜美,而且还脆嫩多汁,一下子就勾起了他的食欲来了。接着他又尝了一口豆干,也不知道唐绍言是怎么做的,平时吃起来干巴巴的豆干,竟然变得绵软弹滑,而且还有一股独特的鲜甜味。
  “绍言,这西芹炒豆干你是怎么做的?怎么会那么好吃?”唐淮忍不住问道。
  “最后焖的时候我没有加水,而是放了点肉汤在里面,叔叔你放心,我加的不多,肯定不会增加胆固醇含量的。”唐绍言知道灵气是个好东西,他其实也想用灵力把西芹和豆干都处理一下,可是又担心叔叔的身体承受不住灵气的冲击,考虑再三后才只加了点肉汤在里面,希望肉汤里蕴含的些微灵气能够对叔叔的身体有所帮助。
  “原来如此。”唐淮以为是素材里加了荤汤才调出了鲜味来,于是便继续吃了起来。
  父亲做的红烧肉一直都是唐家私厨的招牌菜,不少老饕和食客都慕名而来,唐绍言的做法自然也是跟着他学的,从选料到加工到炒肉再到烧肉,全都十分细心。五花肉选的是连皮在内肥瘦夹花至少五层的,切成块后先用热水汆烫,再用冷水和料酒浸泡,然后无油干炒一遍以达到肥肉出油,瘦肉收紧,并增添其焦香味的目的。而让红烧肉能够变得软烂的秘诀是在最后焖煮的时候,放上一点香醋,松化肉质,使其更容易烧的酥烂。
  在穿越之前,他做的红烧肉最多也只能做到父亲的八成水准,可如今这碗红烧肉,已经远远超过了父亲的手艺,并不是因为他的厨艺突然之间精进了多少,而是因为经过灵力处理过的五花肉,激活了其中含有的少量灵气,另五花肉的品质发生了改变,味道自然就变得更好了。
  唐绍言对红烧肉的味道非常满意,总算是把他憋了多日的馋虫给解决了。
  吃完饭后他回到了自己房间,感受了一下自己收获到的灵气情况。果然灵兽肉不是普通的猪肉可以比拟的,这一整碗红烧肉全部吃完的灵气,还比不上修真界的半碗灵米粥。
  不过他也不算太失望,总归是可以积少成多的嘛,随后他便闭目打坐炼化起了体内的灵气。吸收回来的灵气,比他消耗掉的灵力要多出一些,看来就算他以后没有办法回到修真界,也可以利用这个方法修炼。
  结束修炼后,他卷起袖子查看自己右手小臂上的月牙印记,惊喜的发现它似乎有了一点变红的迹象。


第11章 新的发现
  唐绍言看着微微染上一些红色的月牙印记,忍不住猜想,是不是等月牙印记完全变红了之后,就能够回到修真界去了?
  根据他的观察,每次月牙印记的颜色有改变,都是他服用灵膳并将其中的灵气吸收和炼化成自己的灵力后才会发生的。那么他可以不可以认为,他在这个世界利用自身的灵力,激发普通食材中所含的灵气,然后制作成灵膳服用和炼化,就有可能可以让月牙印记变红?
  一旦月牙印记变成红色,他就很有可能可以回到修真界去。他现在只是掌握了制作灵膳的皮毛,就已经让他获益匪浅,如果之后他掌握了制作那种具有特别效果汤药的方法,他是不是就能够有办法治好叔叔的心脏病?
  还有那个回春果,连他重伤濒死都被完好无损地救了回来,那么对叔叔的心脏病应该也会有作用吧?如果他能回到修真界,他肯定得想办法弄一颗回春果带回来给叔叔。
  唐绍言在床上翻来覆去的想了半天,决定从明天开始进行尝试。等月牙变红,能够回到修真界最好,就算回不去,他也可以借由羽林决继续修炼,只是速度会比在修真界那边慢上不少。
  睡觉之前,唐绍言准备给手臂的伤口来换一下纱布,却发现伤口竟然已经开始结痂了。
  他记得自己当时为了逼真,那一刀划得还挺狠的,虽然没有伤到肌肉,可最后还是缝了十来针。这种伤势一般得十几天才能愈合,稍微动作大些还要担心伤口迸裂,却没想到只是短短一天功夫,就已经开始结痂了。
  明明他洗澡之前伤口还是隐隐作痛的,但好像吃完晚饭后,就不觉得疼了。会不会……是与那碗被他用灵力激发过的红烧肉有关?
  不管如何,明天都要再做一次灵膳来确认一下自己的猜测。
  另一边,唐淮也是多年来第一次睡了一个安稳觉。他患有冠心病,因为容易心慌气短,所以晚上基本上都睡不安稳,时不时就会惊醒或者是做噩梦,但今天他竟然一觉睡到了天亮。等他起床之后,唐绍言已经连早饭都准备好了。
  “小叔,你起来啦?快去洗洗,准备吃饭了!”唐绍言端着热气腾腾的砂锅出来了。
  “居然起这么早啊?又给叔叔做了什么好吃的?”唐淮好奇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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