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峰志》的原本一直保存在九峰书院里,后来战火纷飞,原本便运到路家珍藏,直到建国后,才捐赠给省博物馆。路易小时候就见过《九峰志》和《都广志》的拓本,后来古籍出版社将这两本书整理出版,路易便各自买了一册放在家中,只是一直未曾翻开,现在连书皮都是崭新的。
陆吾耳朵一动,抬起头来,以一种缓慢而认真的语调说:“《都广志》?”
他的兽瞳前所未有的明亮,像是听见什么令人欢欣鼓舞的消息一样。
路易:“对,《都广志》。”
“这个地方叫以前叫都广?”
“嗯。”
陆吾所在路易怀中,没再继续说话,路易见他不继续在工地上晃悠,便道:“那我们回去?”
陆吾点点头。
路易前往停车位取车时,陆吾在学校的铁栅栏边等他,发觉桂花味道越来越浓,这时候天色已经彻底昏暗,他的鼻尖感到一丝凉意。陆吾仰起头,眼睛里都是丝丝缕缕的细雨。他在铁栅栏边蹲了半晌,听见路易的呼唤声,连忙跳下栅栏高台,小跑着回到车边。
路易打开车门,把陆吾抱上车。
“你身上毛都湿了。”路易从一旁掏出一块毛巾,把陆吾严严实实地包起来,揉搓了几下。陆吾任由路易动作,一身皮毛被搓得乱糟糟一团,最后还是乖乖地坐在副驾驶上舔毛,身上搭着那块毛巾。
陆吾看着车窗外飘飘细雨,喃喃自语:“现在不应该下雨的。”
路易:“今天天气预报本来也没雨,难不成是和那些骨头有关?”
陆吾:“对。”
第27章 古佛寺
广都市下起了倾盆大雨。
天地都变成了一色,惊叫声随处可闻。穿城而过的凤栖江愈发汹涌澎湃,浪起浪涌,一刻不休。天边惊雷阵阵,街上依稀还可以见到几个狂奔的人影。
在重重雨幕里,林立的大厦都变得模糊不清。
雨刮器速度越来越快,也没法看清前路,好在路易开车一向沉稳,驶过凤栖江大桥时,更是如蜗牛慢爬,花了接近半小时时间才顺利下桥。
路易看了一眼腕表,算了算时间,发现还得半个多小时才能到家。陆吾眼皮子耷拉,听着瓢泼大雨,昏昏欲睡。路易打开车载音响,静谧的纯音乐流淌在车厢里,陆吾终于扛不过瞌睡虫的呼唤,眼睛一闭,干脆利落地进入了梦乡。
下雨天堵车,一堵就是一小时。路易干脆拿起手机给谢柳生打电话,三言两语安抚谢柳生,告诉他可能只是水土不服,不要胡思乱想。末了,他又把外婆那套“游子身带故乡土”的理论告诉谢柳生,让他先好好休息几天,要相信科学。
和谢柳生聊了差不多有十分钟,车流往前动了几米,挂断电话后,路易专心开车,估摸着前面应该不怎么堵车了。
他把手放在方向盘上,听着车载音乐,心平气和地等着交通疏导。过了差不多十多分钟,雨声渐渐停息,前面的车辆纹丝不动。路易忽然觉察到几丝不对劲的地方——
雨刮器仍然在动,可玻璃上的水流却不再流淌,他扭头看着车窗上的雨丝,水滴也不动。
他连忙打开车门,站在凤栖江大桥上,举目远眺。
不是雨停,而是雨“停”了——真正意义上的静止。风停雨静,所有雨滴都保持静止,一动不动,还在半空中的,落到水洼里的,泛起的涟漪,溅出来的水滴,都保持着某一刻时的模样。路易扭头看向凤栖江,江面静止,汹涌的浪涛似乎仍在咆哮,在极静与极动中,保持着诡异的平衡。
路易浑身打了个寒颤,他又往前走了几步,把前前后后十余辆车里的人都看得清清楚楚。
打电话的人,在后座玩乐的小孩,哄小孩的老人,吵架的情侣,全部都静止。
只有他,停留在时间的缝隙里。
路易努力保持镇静,大步回到自己的车中,车厢里音乐还在缓缓播放,雨刮器也在不紧不慢地工作,副驾驶上的陆吾肚皮一起一伏。路易大口喘气,一回到车上,恐惧才如浪潮般袭来,方才的所见所闻像是噩梦一般,路易背上冷汗直冒,他根本不敢回想车外的场景。
所有人、所有物都静止不动,只有他一个活物行动自如,像是被时间遗弃了一样。
不到一分钟,路易的额头和鬓角就已湿透,他伸手一摸,满手冷汗。他连忙抽了几张纸,将汗擦掉,陆吾这时候也悠悠醒来,看见路易的手上的纸巾,瞌睡虫顿时跑了个干净。
他从毛巾下钻出来,爬到路易的腿上,路易搂着温暖的大猫,长舒一口气。
“发生了什么?”
“时间静止了,我们被困在时间里。”路易强自镇定,声音却还是有些抖。
陆吾耳朵一动,舔了舔路易的脸颊,低声说:“路易,我们下去。”
路易虽然恐惧,却极为相信陆吾。陆吾是神君,他所说的话,定然没有废话。是故,路易毫不犹豫地开门下车,抱着路易站在凤栖江大桥上,一同凝视静止的雨滴与江水。
陆吾眼眨也不眨地望着广都中学的方向:“路易,跟着我,不要离我太远。”
路易重重地答应了一声。
就在此时,狂风乍起,风裹挟着清凉的雨,润湿路易的头发。风汹涌如潮水,一股脑扑向他的怀里,缠住灰色的大猫,风轻柔而坚定地将路易推开,路易踉踉跄跄地靠在车上,看着风裹住猫先生的四肢、脑袋、身体,点点光尘从风里逸散出来。
风的轮廓渐渐变大,不断地拉长、拔高,路易几乎没法看清眼前的景象,只能用手臂挡住眼睛。待狂风平息,他把胳膊放下来,那只灰色的大猫已经变成一只威武不凡的吊睛白虎,白虎浑身肌肉流畅,皮毛如绸缎,白毛黑纹,它低吼一声,如闷雷从天上滚过。
白虎尾巴微微一动,便出现九尾幻影。
路易腰间一紧,就发觉白虎的尾巴缠在他的腰际,还未等他反应过来,他的视野天旋地转,已经落到白虎宽阔结实的背上。
“抱紧我,”陆吾冷道,“时间静止和那些白骨有关。”
“好。”
下一秒,白虎便腾空而起,御风踏雨,风驰电掣地向广都中学飞奔而去。路易把脑袋埋在白虎粗糙而温暖的皮毛中,只能感觉到湿冷的风从背上倏然而过,耳边是呼呼风声,和淅淅沥沥的雨声。
等等,雨声?
路易抬起头,发现广都中学已近在眼前。
雨不再是静止的,而是正常地落下,不过一两息的时间,雨便愈发大了。
广袤的玫瑰花田和清雅的园林在重重雨幕里变得模糊而缥缈,它们逐渐扭曲,幻化成了另一种景象。
一片沉寂的建筑群,出现在雨幕里。
天地间回荡着连绵不绝的梵唱,庄严而宏大。广都中学原本教学楼所在的地方,变成了肃穆的寺庙宫观,阶梯皆以汉白玉铺就,所见皆是青瓦红墙,寺中菩提玉兰错落有致,他甚至能看见大雄宝殿前燃烧的香烛,闻见寺庙独有的幽幽檀香。
“这里是?”路易惊呆了,眼眨也不眨地望着这座气势恢宏的华美庙宇,冷了半晌才说出一句话来。
陆吾:“这是那些尸骨怨念的所在。”
“古佛寺?”路易视力很好,隔着雨水,也能把佛寺周围的建筑看出大概的轮廓,大雨笼罩中的古城,青瓦灰墙,凤栖江如白练一般,穿过繁华的古城。
看房屋制式轮廓,应该是千年前的朝代,路易略略扫了一眼,低声道:“猫先生,这里是千年前的广都古城。”
陆吾踏风而行,裹着狂风流云,落到佛寺金碧辉煌的三门前。
还未进入三门,一股浓重的血腥味便扑面而来,冲破淡淡的檀香,争先恐后地涌出三门。
“好重的血味!”路易惊道,他是吸血鬼,对血液气息最为敏感,普通人闻到的鲜血味道在他这里要放大十倍。血腥味几乎要将他溺毙。雨仍在下,石板缝隙中流淌着夹杂血色的雨水,汩汩而流,路易低头一看,心惊胆战。
陆吾没说话,他迈开爪子,稳稳地踏上三门石梯,向寺庙中缓步走去。
路易坐在陆吾坚实的背上,隔着雨幕环视四周,古刹幽深,随处都是高大的林木,葱葱郁郁,翠绿欲滴,不知为何衬得红墙琉璃瓦有些阴森。
越往古刹深处走,血腥味就愈浓,到最后几乎铺天盖地都是浓厚的血味,再也闻不见清雅的檀香。路易虽然以血为生,却偏爱牛羊的血,这种浓郁的人血腥味让他几欲呕吐。
“血的味道很新鲜,”路易说,“附近应该有许多人失血,不是活人的血,是四死人的。”
“能找到具体方位吗?”陆吾尾巴微微甩动,九尾幻影在大雨里若隐若现。
“到处都是血的味道,”路易语调悲怆,“应该是一场屠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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