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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酒话桑麻 [金推] (时微月上)


  放过血的猪要在后腿处割开一到小口子,苏屠户深谙此道,把一根铁棍从伤口处捅进去,开会撑开后放入拇指粗细的竹筒往里吹气。他气息当真足,那头猪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涨起来,本就肥硕此刻更是像吹起来的气球,圆滚滚的。
  眼看到了这步,孟初晞也转身进去帮着一起提水。滚烫的开水倒入杀猪专用的椭圆形大木桶中,热气瞬间盈满视线,最是复杂的脱毛也要开始了。有经验的屠户都会提前给猪吹气扎紧,这会让脱毛工作大大省力气。
  从杀猪到完全开膛破肚,将近持续两个时辰,挂在梯子上被立起来的猪已经白白胖胖不见一丝杂毛,这种景象对这小山村的百姓而言,十分具有诱惑力。孟初晞悄悄对着敢出门来看的周清梧耳语道:“看着这猪肉就想到了红烧肉的味道了。”
  周清梧瞅着她眼里当真是亮晶晶的,似乎馋坏了,忍不住笑了起来,伸手比划:买了肉,给你做。
  刘婶家猪挺壮的,猪油装了一大盆,猪下水那些也是放了一堆。在这个时候猪下水是穷人才吃的多,主要是因为不会处理,烹饪方式简陋会有股难闻的味道,以至于大多属于下等食材,可是孟初晞却盯上了它。
  眼看猪肉已经摆上案板,等着买肉的人家已经拿了篮子过来,孟初晞有些意动了。按照惯例,杀猪的屠户要拿一些作为报酬,猪头部分和猪下水和猪蹄都是最常给的。
  不过苏屠户最后拿走了一副猪肚子和猪耳朵,孟初晞思忖了下,想把剩下的那一副下水中的猪腰子和肥肠要了,不但便宜做的好滋味也是一绝。
  不过她有些担心周清梧吃不了那东西,低声询问她。周清梧一愣,随后比划道:那些不好吃,味道很重,我们买肉,不省银子。
  她以为孟初晞是心疼银子所以才去买那些便宜的猪下水,她以前过年实在是没余钱,杀猪时就会去买一些猪下水,虽然味道很重但好歹是荤腥。而且猪肝用来做汤也是挺好的,但是猪肠那味道实在是有些难以言喻。
  孟初晞明白她的意思,摇头道:“其实猪下水做的好,比肉更有滋味,如果你吃,我便买一副,回去我做给你吃,好不好?”
  周清梧略有些迟疑,但是想到孟初晞什么都知道一样,又点了点头:你想买就买。
  周清梧松口点头了,孟初晞扬起笑就准备去了。看着她的背影,周清梧突然觉得在孟初晞眼里,自己真的像管家的人了,分明家里银钱她占了大部分,可是她动用时总会先问自己。
  嘴角笑意止不住扬了起来,却又想到什么羞窘地抿了下来,自己胡思乱想什么呢。
  前来买肉的都是为了囤年货,要的量都不少,这一头猪基本分了大半了。苏屠户看见她时呵呵一笑:“原来是你呀,你是住在周家村啊。”
  孟初晞也是一笑:“苏老板,你还记得我啊。”
  “这么标志的客人,我自然记得。周兄弟家这猪不错啊,买来过年一点不差,你要多少啊?”他边说着便问孟初晞桌摆帮她下刀。
  孟初晞倒是不急着,她们的肉已经留在预订的那一胯里了。于是她摇了摇头,对着周石山道:“周叔叔,我想买点猪下水,您家里要留着吗?”
  周石山一愣:“我就打算留着猪心,其他的有人要便卖了,不要我就自己留下,你真打算要?这东西没做好,可不好吃。”他挺喜欢这两个丫头,因此好心告知她。
  孟初晞点头:“我准备要,猪肠和腰子我都拿着,只是我们两个人吃不了太多,只要一部分。清梧贫血,我再割一片猪肝给她熬汤,可以吗?”
  “贫血?是气血不足吗,这个喝猪肝汤是不错,你若要拿着便是。”周石山见她坚持,也便应了。
  倒是身边买肉的几个妇人瞥了眼周清梧,哎呀了几声道:“我说孟姑娘你也是,这都过年了买点下水怎么吃啊。你们这不是刚卖了何首乌,买几斤肉总不耽误,要补身子这肉和排骨可比那些下水猪肝强多了,周丫头那小身板也吃不了多少,不用这么省着。”
  男人们有些听不出意思,当下也是好心劝慰:“说的在理,这肉挺好的,买一两斤也足够吃了,过年还是得吃好一些。”
  周清梧原本一直眸光带笑地瞅着孟初晞,听了那个妇人的话,当下收了笑就往孟初晞身边走去。
  孟初晞似乎有所察觉,回头看了她一眼,安抚一笑,当下也是顺应道:“说的是,我家清梧那些年过得苦,身板儿小,要好好补补不能省。我已经和周叔订好了十几斤肉了,把之前她没吃上的都补起来,这猪下水买来就是打打牙祭。”
  葛三叔和孟初晞比较熟稔了,当下笑了起来:“这清梧可算过上好日子了,之前他们还说多了张嘴养不起你,现在倒是养得好极了,可见她呀,今年救了你就转运了。”
  孟初晞只是笑而不语,原本想故意挑拨是非的那人闻言也是觉得没趣,买了肉赶紧就走了。
  刘婶看了一肚子火:“那王婆子和林氏一个德行,平日就和林氏里交好,现下也不学好。自己过自己日子,吃饱了撑得管别人。”
  孟初晞见怪不怪了,其实之所以会这样不过是自己过得不幸,于是过多的把目光落在别人身上。她缺少的便会以为你更缺,你有的就让她不舒服,她们这样只不过说明,和她周清梧越过越好了。
  杀完猪刘婶家还要准备杀猪菜,孟初晞和周清梧帮着把东西收拾干净,却没打算留下来吃饭。
  刘婶有些不依:“你们帮了忙怎么能不吃饭呢。”
  孟初晞委婉拒绝:“婶婶带我们亲近,我也不和婶婶客套,今天您家里人多,您去忙活着,我们回去吃。”看她还要拉,孟初晞余光瞥了下周清梧,低声道:“回家她更自在些,谢谢婶婶了。”
  她这么一说刘氏心下了然,一起来吃饭的有些以往没少编排周清梧,甚至到如今还在说什么天煞孤星。让周清梧留下,可能为难了。她皱了下眉,又叹道:“也好,我就不拦了。你这孩子,是个细心的,清梧跟着你享福了。”
  临走时刘婶有用荷叶包了两块猪血,塞给孟初晞:“不吃饭就罢了,这个带上,不是给清梧丫头补身子吗,这个猪血也是好的。”
  这正说到孟初晞心坎里了,周清梧一蹲久了起来就头晕目眩,冬日里手脚发凉明显是气血不足。这几个月虽说好了许多,但是缺损的久了也得补补。
  两人回家后,把肉挂了起来。这十几斤肉十分好,瘦肉不少还有部分五花,做什么都合适。其中靠近后腿那一大块,孟初晞准备做烟熏肉,其余的留着过年吃,应该是足够了。
  “清梧,中午我们就把猪血做了,好吗?”孟初晞看着凝结成块儿的猪血,转头问准备生火的周清梧。
  周清梧点头:好。
  拿回来的猪血孟初晞放在盐水里泡好,出去在院子里的空地上割了一把韭菜。自家种的韭菜细软,不像孟初晞在那个时空买的那么粗壮,但是独属于家养韭菜的香味,是买的无论如何也比不上的,孟初晞都没忍住低头嗅了嗅。
  等到锅中水沸腾米饭沥好,猪血也泡得差不多了。多余的血水泡了出来,孟初晞伸手按了按,紧实有弹性,已经好了。
  在她去割韭菜时,周清梧已经帮她把蒜瓣,姜都准备好了。孟初晞看着摆放整齐的香料,忍不住夸道“清梧太细心了,真棒。”
  被她这么直白的夸法羞得脸发红,周清梧低下头,赶紧去塞柴火,对于小姑娘的薄脸皮已经习惯了,孟初晞浅笑一声,利落把姜蒜切好,随即把猪血切成厚薄均匀的片。
  周清梧看着那薄片有些担心,猪血韧性一直不足,她们以往做菜都习惯切成块,因为切片很容易碎。不过她转念一想,自家吃碎了也没关系,就随孟初晞去了。
  锅中热油烧起,葱蒜爆炒后放入猪血翻炒,香味立刻就起来了。孟初晞手法利落,猪血在锅中被翻炒却是依旧完整,看得周清梧有些惊讶。加入一些黄酒和醋,既能去除猪血的腥味,又能增添鲜香,吃起来味道更棒。
  原本的猪血在凝结时就已经煮过,不用翻炒太多时间,不然口感会差一些。可惜这时候居然还没有辣椒,不然口感会更丰富,食茱萸不能和猪血一起吃,只能作罢。
  利落地把韭菜切段放进去一起翻炒,暗红色的猪血和碧绿的韭菜翻炒均匀后,不但香味更胜,颜色也格外漂亮,十分有食欲,
  加入盐翻炒出锅,这道猪血韭菜全是好了,整个厨房都被这香味霸道地挤满了。周清梧忍不住吸了口气:好香。
  孟初晞抬头看了她一眼:“我再做一道清灼白菜,就可以蒸饭了。”
  周清梧摸了摸肚子,点了点头。


第37章
  中午一顿饭虽然还是只有两个菜, 但是味道却是很不错的。
  猪血周清梧也吃不过许多次,味道好坏都有,只是口感总觉得有些柴, 木木的,可是孟初晞做的猪血不但香味扑鼻, 更是鲜嫩的像豆腐一般, 适当的辣味格外开胃,韭菜嫩而香, 和猪血一起吃, 荤素搭配完全不腻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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